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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远去的背影-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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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文章,直指国民党执政后的恣意妄为、倒行逆施,自然引来了国民党党徒的围剿。而陈德征就是跳得最起劲者之一。陈德征在题为《胡说》的文章中这样斥责胡适:“不懂得党,不要瞎充内行,讲党纪;不懂得主义,不要自以为是,对于主义,瞎费平章;不懂得法律,更不要冒充学者,来称道法治……不容胡说博士来胡说。”据胡适日记,他在陈某文章边上批道:“可怜陈德征”,“生平只知有三民主义,只知总理及其遗教,只知有党,终以为党是制法的机关。”——顺便指出,在20世纪50年代大陆批胡适运动中,虽也有名公巨卿式的人物称胡适言论为“胡说”,但发明权实在不属于他。

在鲁迅文章中,至少有两次提到这个陈德征。第一次是在《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且介亭杂文》)中,第二次是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且介亭杂文二集》)中。在写于1934年1月31日的《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中,鲁迅说:“四五年前,我曾经加盟于一个要求自由的团体,而那时的上海教育局长陈德征氏勃然大怒道,在三民主义的统治之下,还觉得不满么?那可连现在所给予着的一点自由也要收起了。而且,真的收起了的。每当感到比先前更不自由的时候,我一面佩服着陈氏的精通王道的学识,一面有时也不免想,真该是讴歌三民主义的。然而,现在是已经太晚了。”

鲁迅所说的“要求自由的团体”,即中共地下党在上海发起成立的“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冯雪峰在《党给鲁迅以力量》中回忆道:“在上海的党中央希望鲁迅也做‘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的发起人,派人来告诉我,要我先征求鲁迅先生的意见;我去和鲁迅先生谈了,记得他当时的表示是不大同意这种方式,认为一成立就会马上被解散了,可是他又依然立刻答应参加并为发起人之一。以后是先由我介绍,党又派人(我记得是潘汉年)和他直接谈过几次。”“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宣言”印成传单时,鲁迅名列发起人第二,而第一则是郁达夫,这都是鲁迅始料未及的。《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宣言》以这样的话开始;“自由是人类的第二生命,不自由,毋宁死。”接着写道:“我们处在现在统治之下,竟无丝毫自由之可言!”“查禁书报,思想不能自由。检查新闻,言论不能自由。……不自由之痛苦,真达于极点!”“感受不自由痛苦的人们团结起来,团结到自由运动大同盟旗帜之下来共同奋斗!”这样的宣言,自然刺痛了陈德征辈的神经,于是有了“连现在所给予着的一点自由也要收起”的怒吼。

其实,陈德征也曾是一个“文学青年”,而且是一个“为文学而文学”的“文学青年”。1923年3月,有一份小小的文学月刊《弥洒》在上海出现,1923年8月出至第六期停刊。刊物的编辑者便是胡山源、钱春江和陈德征。鲁迅在写于1935年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这样说到《弥洒》和陈德征:“但上海……也崛起了为文学的文学的一群。这里应该提起的,是弥洒社。……一九二三年三月出版的《弥洒》……到四月出版的第二期,第一页上便分明的标出了这是‘无目的无艺术观不讨论不批评而只发表顺灵感所创造的文艺作品的月刊’,即是一个脱俗的文艺团体的刊物。但其实,是无意中有着假想敌的。陈德征的《编辑余谈》说:‘近来文学作品,也有商品化的,所谓文学研究者,所谓文人,都不免带有几分贩卖者底色彩!这是我们所深恶而且深以为痛心疾首的一件事。……’就正是和讨伐‘垄断文坛’者的大军一鼻孔出气的檄文。这时候,凡是要独树一贴的,总打着憎恶‘庸俗’的幌子。”——陈某从一个反对文学的“商品化”、主张“为文学而文学”的“文学青年”,到一个杀气腾腾、流氓气十足的国民党党棍,中间只有几年的时间,用“摇身一变”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海外华人学者余英时在《中国知识分子的连缘化》一文中指出,国民党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中下层干部大量“光棍化”、流氓化,而陈德征便是典型代表。余英时说:“北伐成功后,国民党与知识分子的关系迅速恶化,从《胡适日记》中,可以看到胡适在发表了《知难,行亦不易》一文后,国民党方面的反应是多么强烈!但是最具代表性的则是胡适的真正对手,还不是作了立法院长的胡汉民,而是一个名叫陈德征的人。这个人当时是上海市党部的重要角色……,写的骂人文字充满了流气,正是一个典型的都市流氓。国民党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它的中下层干部已大量的流氓地痞化,即此一例可概其余。”

其实,要说国民党党棍的流氓地痞化,陈德征未必算得上最典型的。因为与胡适有过纠葛,才被余英时当作了例子。

2006年7月20日

唐德刚笔下的胡适

美籍华裔学者唐德刚先生,在大陆的读书界已颇有名气,这主要得力于他的《胡适杂忆》和《晚清七十年》等几本书在此岸的出版发行。唐先生勇于立论且涉笔成趣,虽托身学院但论学却没有学院气,这是他的书拥有较多读者的原因之一。唐先生的几本书,我也读得津津有味。有味,不仅因为书中那些令我叹赏的议论,也因为书中那些令我疑虑和拒绝的观点。我觉得,唐先生之所以有这些令我不能接受的观点,主要源于他作为一个在美国讨生活的华人学者特有的心态,而这种心态是大堪玩味的。

这里只说说唐先生对胡适的非议。作为与晚年胡适过从甚密的小友,作为一个对胡适的道德文章发自内心地敬仰的人,唐先生并没有以感情代替学理。他不仅说了他所认为的胡适的伟大功绩,也指出了他所看到的胡适的重大缺陷。从遣词造句中,感觉不到唐先生对胡适有丝毫的偏袒和讳饰。这是相当难能可贵的,也是极值得大陆的文人学者效法的。唐先生对胡适的非议,有些是十分精辟深刻的。在《胡适杂忆》中,唐先生指出胡适成名太早,“少年翰苑、中年大使、晚年院长,‘飞来飞去宰相家’”,生活经验极其单纯,对民间疾苦所知甚少,更无切身的体验,所以写不出那种字字血泪的文章,这种观察便很是准确。唐先生又指出,胡适从在康乃尔大学读本科时起,就对经济学不感兴趣,不曾选修有关经济的科目,一生对各种经济学说也很少涉猎,而“这便是他老人家晚年谈政治问题的致命伤”。这也算击中了胡适作为自由主义者的要害。不知民间疾苦和不懂经济理论,这二者其实是相连的。当时中国最广大的民众的生存状况,算是中国实际的经济,各种经济学说则是理论上的经济。只有既对现代经济理论有尽可能多的了解,又对当时中国的实际经济问题深为熟悉,谈论当时中国的政治和社会问题才能更搔到痒处,也才能为当时的中国找到一种庶几可避免重大社会动荡和历史悲剧的方略。而对中国的政治有极大兴趣的胡适,却既不具备理论上的经济知识又不了解当时中国的实际经济状况,这不仅是他“晚年”谈政治的致命伤,也是他一生谈政治的致命伤。这种在作为“中国现代自由主义大师”的胡适身上表现出的致命伤,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这也是中国现代自由主义者集体的缺陷。中国现代自由主义运动之所以被认为软弱无力,之所以以失败告终,这该是不应被忽视的原因。

但因为胡适有这种“致命伤”而否定他对政治的谈论,认为他那些关于自由、民主和人权的言论都没什么价值,则又是极为偏颇的。唐先生强调胡适“最大的贡献是在文学方面”,而“胡先生的政治言论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相当空泛的。甚至是一些没有经过‘小心求证’的‘大胆假设’!”唐先生显然认为胡适那众多的文学以外的言论没有多少价值可言。我们知道,胡适在留学期间,就经历过两次美国总统大选,对美国的民主政治以及自由、人权观念有很深的了解。胡适坚信他在美国懂得的自由、民主和人权,是普世性的,是能够适用于所有民族的。把在美国懂得的政治价值在观念和制度层面上移植到中国,是胡适一生梦寐以求的,他所有的政治言论都是围着这一点打转。而唐德刚先生所不满于胡适的,也正是这一点。唐先生一再指出胡适在政治上“始终没有搞出一套完整的理论来”,并为此遗憾不已。唐先生认为,胡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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