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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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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你们长得俊——你们一个也没有!”教主朝着我们一个个指点了一轮,当他指到黑美郎脸上时,黑美郎把嘴巴一撇,冷笑了一声,我们都大笑了起来。黑美郎自以为是个大美人,他说他将来一定要闯到好莱坞去,我们都劝他订做一双高跟鞋;他才五呎五吋,好莱坞哪里有那么矮的洋女人来和他配戏呢?“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教主突然一把捉住了原始人阿雄的膀子,阿雄吓了一跳,笑着挣扎了起来,可是教主狠狠地抓住他不放,白发蓬蓬的大头擂到了阿雄脸上去,“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孩子,’我说:‘你是个天才,千万不要糟蹋了。’第一眼我就知道林萍是个不祥之物!那个小妖妇抛到地上连头发也没有伤一根,而且她还变成了天一的大红星哩!他呢?他坐在我送给他的那部跑车里烧成了一块黑炭。他们要我去收尸,我拒绝,我拒绝去认领。那堆焦肉不是我的白马公子——”教主的喉头好像鲠住了一块骨头一般,咿哩喔噜的渐渐语言不清起来:“烧死了——我们都烧死了——”他喃喃地念了几句,他那双碧荧荧的眼睛,闪得跳出了火星于来。阿雄挣脱了他,喘着气赶快跑回我们堆子里。教主倚在石栏杆边,微微垂下了头,一大绺花白的头发跌挂了下来。他身后那轮又黄又大的月亮,已经往公园西边那排椰子树后,冉冉地消沉下去了,池子里的荷花叶香气愈来愈浓,黑美郎踮起了脚尖,张开手臂,伸了一个懒腰,哦哦地打了几个阿欠,我们都开始有了睡意。有一个时期,一连几个月,公园里突然绝了教主的踪迹。我们圈内谣传纷纷,都说教主让四分局的警察抓到监狱里去了,而且据说他是犯了风化案——那是一个三水街的小么儿传出来的。那个小么儿说,那天晚上,他从公园出来,走过西门町,在中华商场的走廊上,恰好撞见教主,他在追缠着一个男学生。那个小么儿咂着嘴说:那个男学生长得真个标致!教主的样子醉得很厉害,连步子都不稳了。他摇摇晃晃地赶着那个男学生,问他要不要当电影明星。那个男学生起先一面逃,一面回头笑,后来在转角的地方,教主突然追上前去,张开手臂便将那个男学生搂到了怀里去,嘴里又是“洛阳桥”,又是“白马公子”地咕哝着。那个男学生惊叫了起来,路上登时围拢了一大堆人,后来把警察也引去了。一天晚上,我们终于又在公园里看到了教主。那是个不寻常的夏夜,有两个多月,台北没有下过一滴雨。风是热的,公园里的石阶也是热的,那些肥沃的热带树木,郁郁蒸蒸,都是发着暖烟。池子里的荷花,一股浓香,甜得发了腻。黑沉沉的天空里,那个月亮——你见过吗?你见过那样淫邪的月亮吗?像一团大肉球,充满了血丝,肉红肉红地浮在那里。公园里的人影幢幢,像走马灯,急乱地在转动着。黑美郎坐在台阶中央的石栏杆上。他穿了一身猩红的紧身衫,黑短裤,一双露着大脚趾的凉鞋,他仰着面,甩动着一双腿子,炫耀得像一只初开屏的小孔雀,他刚在莫老头导演的《春晓》里,捞到了一个角色,初次上镜头,得意得忘了形。原始人阿雄也不甘示弱,有心和黑美郎抢镜头似的,他穿了一件亮紫的泰丝衬衫。把上身箍成了一个倒三角,一条白帆布的腊肠裤,紧绷绷地贴在他鼓胀的大腿上,裤头一个鹅卵大的皮带钢环,银光闪闪。他全身都暴露着饱和的男性,而且还夹着他那一股山地人特有的原始犷野。他和黑美郎坐在一块儿,确实是公园里最触目的一对,可是三水街的那一帮小么儿,却并没有因此占了下风,他们三五成群的,勾着肩,搭着背,木展敲得混响,在台阶上,示威似的,荡过来荡过去,嘴里哼着极妖冶的小调儿。有一个肥胖秃头穿了花格子夏威夷衫的外国人,鬼祟地,探索着走了过来,那些小么儿便肆无忌惮地叫了起来:“哈啰!”公园里正在十分闹忙的当儿,教主突然出现了。他来得那么意外,大家都慑住了似的,倏地静了下来,默默地看着他那高大的身影移上了台阶来。教主穿了一身崭新发亮的浅蓝沙市井西装,全身收拾得分外整洁,衬得他那一头花白的头发愈发醒目,可是他脚下的步子却十分的吃力,竟带着受了伤的蹒跚。大概他在狱里吃了不少的苦头,刑警的手段往往很毒辣的,尤其是对待犯了这种风化案的人。有一个三水街的小么儿拉错了客,让刑警抓去,狠狠地修理了一番,他出来时,吓哑了,见了人只会张嘴啊啊地叫,人家说,是用橡皮管子打的。教主拖着脚,缓重地、矜持地,一步一步终于踅到了台阶末端的石栏杆边去。他一个人,独自伫立着,靠在栏杆上,仰起了那颗白发蓬蓬的头,他那高大削瘦的身影,十分嶙峋,十分傲岸,矗立在那里,对于周围掀起的一阵窃窃私语及嗤笑,他都装做不闻不问似的。顷刻间,台阶上又恢复了先前的闹忙。夜渐渐深了,台阶上的脚步,变得愈来愈急灼,一只只的脚影都在追寻,在企探,在渴求着。教主孤独地立在那里,一直到那团肉球般的红月亮,从他身后恹恹下沉的当儿,他才离开公园。他走的时候,携带了一个三水街的小么儿一问离去,那个小么儿叫小玉,是个面庞长得异样姣好的小东西,可是却是一个瘤子,所以一向没有什么人理睬。教主搂着这个小么儿的肩,两个人的身影,一大一小,颇带残缺地,蹭蹬到那丛幽暗的绿珊瑚里去。  亦凡公益图书馆扫校

闷雷   一  “马仔!这么半夜三更又想到哪里去野去?”  “我爱去哪里就去哪里。”  “看你搽得油头粉面的样子——我实在看不出,不准出去!”  “我又不是三岁娃仔,为什么天天还要娘来管?”  “啊哟!好大口气,你能有多大?我倒要听听看。”  “叫名十六。”  “别说你才十六,就是你二十六,三十六,我娘在一天就得管一天;我说不准出去,听到没有?”  “哼!”  “什么,你敢——”  拍!马仔脸上挨了一下耳光。  “你又不是我亲娘,你是装肚子装我出来的,犯不着这么来打我。”  劈劈啪啪接连又是几下耳光,马仔一溜烟钻了出去——这是马仔第二次离家了。那天晚上外面正在下雨,窗外的芭蕉叶上响得滴滴答答。   二  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日头已经偏斜了。自从马仔走了以后,这一个礼拜以来,台北的天气总是这样:白天燠热,夜晚下雨。下午明明看着天上堆满了乌云,厚得好像一拧就要出水了一样;可是几声闷雷,昏黄的日头又踉踉跄跄爬了出来,一副憔悴样子,累得只剩下一口气,连光彩都没有了。空气里总是温温湿湿的,无论摸到什么东西,一手滑腻腻,一点也不爽快,福生嫂躺在小天井里的藤靠椅上,连动也懒得动一下,藤椅的扶手和靠背有点粘湿,福生嫂的手和颈子贴在上面感到微微的凉味,她不喜欢这种冷冷湿湿的感觉,可是她懒得进屋去拿条抹布来揩揩了,她感到周身发困。这是个六七月的南风天,想揩也揩不干净的。  近来每天到了这个时候,福生嫂总爱提着半漱口盅福寿酒,拿了一包五香花生米,往这张藤靠椅上躺躺。反正四五点钟时,屋里一个人也不会在的。事情又做清楚了,呆在里头倒反闷得发慌,不如一个人躺在天井里轻松一会儿,这时她爱怎么舒服就怎么舒服:脱了木屐,闭上眼睛,用力呷几口辛辣辣的酒,然后咂咂嘴,吁口气,掏一把花生米往嘴里一塞,一股懒散的快感会直冲到她心窝里去——她就是要这么懒懒散散的舒服一会儿。尤其是在这种闷热的南风天,最好能在天井里躺上大半天;其实在这个小天井里呆久也并不好受,单不说篱笆边那堆垃圾发出来的腥臭叫人受不了,说不定有时在煤炭里还埋上一泡猫屎,经太阳一晒,阵阵热臭,直叫人恶心。但是福生嫂可不讲究这些,她只要将椅子拉到窗口那丛芭蕉树干,然后整个人塞进藤椅的凹肚子中,就什么事都可以不管了。芭蕉的阔叶即使无风有时也会自己摆动起来,像一把蒲扇在福生嫂的头上轻轻的拂着,扇得她昏沉沉的——她就爱这股滋味。有时她索性将长衫捞起来,让这阵微风在她的大腿上柔柔的吹一下,这种轻轻的拂弄也有一种微醉的感觉,对她来说,就如同呷了几口福寿酒一般。  福生嫂记得:马仔逃出去的第三天,就写了封信回来,说他到一家皮鞋工厂当小工去了,叫爹马福生不要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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