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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 君莫惜-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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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你什么事。”他毫不在乎地撇撇嘴。

  “当然关我的事!”她叉起腰,“以后我要住在这儿的,不准你带女孩子回家,也不准你去找她们!”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她一瞪眼,“总之,如果我看见你找了别的女孩子来,我就不做饭,饿死你!”

  他嘴角抽了抽,郁闷得说不出一个字来。

  “不找就是了。”好不容易挤出一句,讪讪地往楼上卧室走去。

  “嘻嘻,我就知道方哲你会答应,因为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心地善良、热心助人,长得又这么帅,菩萨一定会保佑你,保佑你富贵吉祥、长命百岁!你的大恩大德,莫莫我……”

  又来了!方哲哀叹一声,猛地回过头怒视她。

  “闭嘴!我还没找你算帐呢,干嘛把我的房间弄成那样?把那两盆花跟那只狗扔了!”

  “扔了?很浪费啊你知不知道?再说我又不知道那是你的房间,我跟你说实话,其实那房间真的很难看,灰不拉叽的,我只不过是增加了一点颜色,你看看,随便加点色彩感觉就不一样了……”

  他挫败地扒了扒黑发,头一次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蠢事——

  怎么会答应让她留下来?真是见鬼了!

  * * * * *

  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莫莫心情格外舒畅。

  生活多美好!只需要搞搞卫生、浇浇花、修修草坪、洗洗衣服,日子过得像神仙一般消遥自在。啊,如果再把老爸接来,一家人团团圆圆,那才叫幸福呢……

  方哲走到阳台,忍不住冲她翻了一个白眼。这个笨女人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手里拿着洒水壶,看样子像在浇花,却一脸神往的表情,水把花淹死了都不知道。

  “我饿了!”走过去用力摇醒她。

  “喔!”她赶紧把洒水壶挪开。“你,饿了……你要吃什么?”

  “随便。”

  莫莫垮着脸,磨磨蹭蹭地挪进厨房。要做饭吗?真的要做饭了!上午两人出去大采购了一番,把空荡荡的冰箱填得满满当当,看样子,不做饭是不行的。

  做就做咯,谁怕谁呀……

  半个小时后,一碗香喷喷、黄橙橙的蛋炒饭摆上桌,方哲瞪圆了眼睛,半天没吭声。

  “这、这就是你半个小时的成果?”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没错,莫氏蛋炒饭。”她底气十足地回答,“很好吃的,你尝尝!”

  “是吗?”他狐疑地用筷子扒拉了一下,“里面红红绿绿的是什么?”

  “蘑菇、葱、白菜,还有胡萝卜。”

  “胡萝卜?!”他惨叫一声,“我从来不吃胡萝卜,只有兔子才吃那玩意儿!”

  “你不吃干嘛要买?冰箱里有,我当然要用啦。”

  “是你要买的!你不是说你做的菜好吃吗?这就是你说的,啊,好吃的菜?”气呼呼地把筷子一扔,“我不吃了。”

  “做饭也要时间的嘛。”她振振有辞,“我是看你饿了,所以赶紧弄一点,你也说随便的嘛。”眼珠转了转,继续往下说,“你没做过饭,当然不知道做饭有多辛苦,要切要煮,要看火候,很费时间的,大厨做一餐饭,起码得要半天时间,那还不把你饿死……”

  偷瞄了他几眼,见他脸色渐渐有所缓和,心里反倒有些小小的不忍。不管了,先糊弄过去再说吧……

  “你不可以挑食,”再循循诱导,“不懂事的孩子才挑食呢,胡萝卜很有营养,我就喜欢吃。你不信啊,我吃给你看!”舀起一大勺蛋炒饭送进嘴里,不住地点头称好。

  “是吗?”他瞪着碗半晌不吭声。“你把胡萝卜挑出来我才吃。”突然冒出一句。

  挑出来?胡萝卜都切成碎片了,要她一点点帮他挑出来?真是个被惯坏了的大少爷!

  “不吃拉倒。”莫莫一把将碗夺过来,大口大口地扒进嘴里。

  方哲气哼哼地坐在一旁,双手抱在胸前瞪着她。

  真是……一点吃相都没有!腮帮子鼓得老高,嘴角还沾着几颗饭粒,吃得满头大汗都顾不上擦一下。很好吃吗?看她吃得这么津津有味,他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喂,笨女人,给我留点儿。”

  “我就知道你会吃。”她笑嘻嘻地站起身,到厨房再盛了一碗端过来。“你尝尝嘛,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

  他臭着脸尝了一小口。

  “怎么样?”

  “嗯。”

  还不错,除了那些讨厌的胡萝卜之外,味道还行。肚子一饿,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把脸埋进碗里大口大口地吞饭,一边把那些红红的小颗粒挑到桌上。

  “不能挑食。”她抗议。

  “你管我。”他没好气地瞪一眼,“下次再给我做点好吃的。”

  “是,哪天我有时间,一定、一定做一桌好菜……”

  她笑得春光灿烂,头一低,笑脸立即变成了苦瓜脸。这下完了,还是赶紧买本烹饪书,临时抱抱佛脚吧。

   


 

第七章
  在方哲望眼欲穿的期盼下,第三天大清早,莫莫昂首挺胸地进了厨房,捣鼓了几个小时,终于端出一碗——

  莫氏蛋炒饭。

  他张大嘴巴,足足有三分钟没有说话。

  “为什么?为什么要连着几天吃这种玩意儿?”

  “呃——做饭,需、需要很长的时间。”莫莫扯了扯毛辫子,字斟句酌,“因为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所以做菜时没有心思;没有心思做出来的菜很不好吃,所以今天我没有炒菜;没有菜,所以只炒了一个蛋炒饭;蛋炒饭……就是这样。”

  他斜着眼,看了她半天。

  “你每天除了打扫房间浇浇花,还干了些什么?”

  “洗衣服咯,煮咖啡咯,榨果汁咯,帮你放洗澡水、帮你捶背、帮你捏脚、帮你读报纸、说笑话给你听、陪你看电视、玩游戏……”

  越说越沮丧。

  还以为工作很轻松呢,没想到比做服务生更累。昨晚他在电脑前玩游戏,她就在后面给他捏肩膀,一不小心歪在他身上睡着了,结果被甩到床上,可怜的屁股挨了几巴掌——

  很痛啊!真把她当成小女佣了,简直就是……虐待!

  方哲双手抱在胸前,上下打量她一番。

  “这些事能花多少时间?而且,你煮的咖啡比毒药还难喝,昨晚的洗澡水差点烫死我,游戏没完你就打瞌睡……”

  越说越气愤。

  不会做事也就算了,居然还把他当兔子喂,说了不吃胡萝卜,偏偏每次蛋炒饭里面都放那玩意儿,还切得碎碎的,让他挑都挑不出来,摆明了就是挑衅他!怒火“蹭蹭蹭”地往上冒,他忍不住将手一扬,整碗蛋炒饭就被扫到地上——

  “啪!”碗摔成两半,饭粒撒了一地。

  莫莫愣住。

  “我不吃了,我回家。”他一甩头发,拿起车钥匙不管不顾地往门外走。

  “不吃了?是不是因为有胡萝卜啊?”她追上去碎碎念,“可是我只放了一点点……那、那我再给你炒另外的好不好?不放胡萝卜了……”

  “不吃不吃!”他气得脸色发青,“笨女人做个饭都不会,还要你留在这儿干嘛?”瞪她一眼,气呼呼地走向车库。

  汽车呼啸着远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莫莫愣在原地,心头突然涌上一股酸酸涩涩的味道。是不是又要赶她走?

  “我就知道你不喜欢我……不喜欢我,也不要糟蹋粮食嘛。”嘀咕着回到饭厅,蹲下去收拾一地的饭粒,“农民伯伯很辛苦的,又不像你这么有钱,什么事都不用干,整天开着车到处玩……没有读过那首诗嘛,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你再不喜欢吃,也不要扔到地上浪费嘛,有多少穷苦人家的孩子连鸡蛋都没得吃——喔,好痛!”

  低头一看,手指被锋利的瓷器割开了一道口子,鲜血直冒。

  臭方哲!

  眼泪汪汪地一屁股坐到地上,想大哭一场,又忍住了。早知道会这样,就不要留在这儿了,天下之大,哪儿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想了想,上楼收拾好衣服,拎着行李包,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门。

  * * * * *

  深夜。

  方哲伸开了长手长脚,瘫倒在皮沙发上。中午和晚上吃了两顿大餐,差点把肚皮给撑破了,还是家里的饭菜好吃,比起她做的蛋炒饭,不知要强了多少倍——

  那个笨女人!

  还真不是一般的笨。浇个花,能把花淹死;捏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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