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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离 -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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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天丢给他一个白眼,“难得你这么文艺腔,不过,就我的经验来说,人生最好的时候不是早,也不是晚,有些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爱,有些人你一眼就爱上,恰好那个人也爱上你,那就是最好的时候,最巧的时候。” 
  何苏叶笑笑,“心理学你没理由考的比我差呀?” 
  邱天无语,“李介妇产科不及格,他奶奶还是妇产科专家呢!有你这么想问题的吗?” 
  何守峥毕竟是小孩子,夜一深他便呵欠连天,没一会就倒在何苏叶肩头大睡,沈惜凡也没出声,三个人就安静的走在长长的小区主道上。 
  忽然何苏叶出声,“喜欢吃什么?” 
  沈惜凡有些惊讶,“问这个做什么?” 
  他笑笑,“后天晚上他们都来我家吃饭,难道苏杉没告诉你吗?” 
  沈惜凡恍然,“我忘了。”仔细想了一会,“我讨厌香菜,别的都还好,喜欢吃甜食,一般来说比较好养活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今晚的荞麦面挺好吃的,何苏叶你会做吗?” 
  没想到何守峥醒了,揉揉眼睛,“小叔叔,我也要吃,在哪里?” 
  何苏叶没好气,“小鬼,就知道吃,想不想吃栗子呀!” 
  何守峥扮委屈样,活脱脱的小白兔,伸手向着沈惜凡,“姐姐抱!”弄得沈惜凡笑个不停,“这小子长大肯定是个人才,见你就卖乖扮巧,见邱天就一声不吭,见李介就以小欺大。” 
  结果沈惜凡却在第二天收到一张请柬,大学时候的朋友结婚了。 
  她感叹自己时运不济,还老公呢,男朋友影子都没冒出一个,越发的觉得对一个女人来说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比事业有成更加重要。 
  可是现在能怎么办呢,半夜十二点对着镜子削苹果,上网算命,不过是徒然的自我安慰罢了。 
  早上,沈惜凡跟沈妈妈局里的车去了邻市,婚礼定在市里最大酒店里。在休息室里,她见到久违谋面的好友,几年不见,彼此都有些生疏,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笑笑。 
  婚礼排场极大,光是政府车、军车就占了一半之多。新郎举止僵硬,新娘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有种随意的漫不经心,不是苏杉那种发自内心幸福的笑容。 
  也许又是一个不幸婚姻的开始,她忽然想到古宁苑,曾经那样一个张扬的女子,也是活生生的被困在婚姻的围城里。婚姻和爱,究竟是怎么一种微妙的关系。 
  忽然有人碰碰她的肩膀,把正在发呆的她吓了一跳,随即就是长长的松口气,“吓死我了,大少,拜托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 
  凌宇帆冷哼一声,“不就是联姻吗,什么场合,要不看在上头的跟我家有些交情,我才不会来呢。”言语之中,尽是不屑。 
  她笑笑,指着新娘问,“有钱人的婚姻是不是这样的?钻石鲜花铺满身。” 
  凌宇帆垂下眼帘,半晌没说话,嘴里反复咀嚼着“婚姻”这两个字,“要不从一而终,要不游戏人间,婚姻?我们这些人的婚姻不过是钻石、鲜花包裹的利益和权势。” 
  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 
  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 
  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er,今天应该到了吧。 
  倒是在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沈惜凡进来后,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捧着的包裹,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Cornell University,Ithaca; NY;14853,U。S。A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为她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   
  三七   
  何苏叶接到学校红十字会的电话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最近发现自己常常会在一些和绳子有关的动作上出错,比如拿开电线就拽倒了笔筒,被电源线绊到脚而弄翻桌面等等,他仔细研究了一下是思维缺陷,逻辑思维很乱导致了对事物因果设想极其贫乏,是一种后天的劣势。 
  都是那份Offer的错,搞得他心思不宁,六神无主。 
  这通电话倒是让他纷乱的思绪暂时平静下来,学校红十字会年年组织的医疗队要赴山区义诊,这个地方他两年前去过,很熟悉。 
  他躲在那个小山村,那里有他之前没有见过的梯田、水稻,家家养鸡养鸭,还有浑身泥水的猪。每天去打水,烧火,然后给村民看病、授课,那里人大多很穷,买不起贵的药、住不起医院,唯一村里的医生不过是个江湖医生,接种疫苗都不知道消毒。 
  那里有清新的空气,虽然条件十分艰苦,但是他喜欢看孩子们围着他叫“大哥哥”,问他数学题,还有村里人会答谢他送来新鲜的蔬菜,老人会邀他在傍晚时候喝上几杯米酒。 
  曾经有个念头,他就想在小山村里待上一辈子。 
  那次回来时候被辅导员和老板骂的半死,室友二话不说就把他拉去女生宿舍称体重,整整瘦下来十斤。他脚踝上还贴着膏药,山村的地基不牢,常有滑坡。 
  后来忙的渐渐忘了那个地方,也许不是因为忙碌,是因为那个人再也不重要了,所有的痛苦也随之而去,回忆也变得无足轻重。 
  不是他薄情,是因为她不值得他轻贱自己。海阔天空。 
  电饭煲里炖着的是鸡汤,加了黄芪,山药。 
  黄芪补气升阳,益胃固表,利水消肿;山药,益气养阴,补脾肺肾。 
  据说婚礼那天伴娘比新娘还累,跑上跑下的,什么都要打理,忙得连饭都吃不上一口。即使那个小丫头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经验丰富,他还是不放心。 
  也许除了为她和邱天额外准备的饭菜,还要准备创可贴之类的,据苏杉说沈惜凡的其中一双高跟鞋是绑带的,走多了容易把脚磨破。 
  他懊丧想,这场婚礼真是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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