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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进化-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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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白飞羽被查尔斯的痴情和帅气深深吸引,“帮查尔斯找刘罗拉”这个任务她没怎么用心去做,反而经常借这个理由接近查尔斯,不停对查尔斯示爱。

为了找到生前的恋人刘罗拉,查尔斯也忍了,白飞羽招呼他喝喝茶聊聊天什么的,他也乖乖配合。

但后来情况越来越失控了,不管查尔斯怎么对白飞羽解释,白飞羽就是认为自己和查尔斯是恋人!

白飞羽甚至在第五区买下了白光小区的那两栋房产,让查尔斯按照她的要求帮她装修其中那间2002室,为了找回昔日恋人,查尔斯也忍了,结果装好房子之后,白飞羽就把那套房子赠送给了查尔斯,然后忽然对外宣称他们俩要结婚了!

第五区生活成本较低,但配套设施充足,所以选择在第五区长期居住的契约者最多,这里最热闹,人多口杂,她想用舆论压力来逼迫查尔斯和自己结婚。

查尔斯彻底明白自己找错了帮忙的人,各种解释她都完全不听,查尔斯也不敢惹这个大工会的会长,他只好选择消失。

消失之前,查尔斯留给白飞羽这样一张纸条:

“我还忘不了刘罗拉,给我点时间,等我什么时候主动回2002住了,就代表我准备和你结婚了。”

一直以来,查尔斯都没有对白飞羽产生过爱情。

但,白飞羽却把查尔斯那张纸条当真了,干脆从第二区的高科技别墅里搬出来,一直住在了拥挤狭窄的第五区。

这一等,就等了三年。

到现在,白飞羽还是固执的不肯相信查尔斯在放她鸽子,她总觉得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惹查尔斯生气了,查尔斯才不肯回来和她结婚。

所以,白飞羽努力变得优雅漂亮,努力塑造她的形象,企盼查尔斯能快点来找她。

可惜,即便现在白飞羽的男粉丝数以万计,查尔斯还是再没出现在她面前一次。

林月觉得这两个人都是又可气又可怜。

林月原本很讨厌白飞羽,后来因为看她坚持了那么久也挺可怜的,林月也不忍心说太狠的话,只是委婉地告诉她:查尔斯根本就不想跟她结婚。

说了五个小时,白飞羽总算勉强接受了查尔斯不会娶她这个事实,但她依旧不肯承认查尔斯没爱过她,她只肯接受“查尔斯曾经爱过我,现在因为某种原因不爱了”这个她虚构的理由。

而现在,白飞羽交给林月一个传话任务,她要让林月帮她问查尔斯一个问题——他到底为什么躲着她。

其实这个问题不用查尔斯说,林月都知道原因——这个女人实在太烦人了!

躲她跟躲一坨屎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怕被恶心。

但林月还是满口答应要帮她传话了,不然她根本就没办法这么早离开。

一整夜没睡觉,林月精神快要崩溃了,她临时决定下战场时间再推迟一天,因为她要好好补个觉。

回到2002室,林月拔了门铃电源以防白飞羽打扰,然后她钻进最里面的一间卧室,抓紧时间补觉。

……

林月再次醒来时,是下午一点半,睡了八个小时的她被一阵熟悉的狗叫声吵醒。

她立马翻身而起,她明白,那叫声是萝拉发出的,查尔斯来了。

被白飞羽折腾了一晚上,林月此时心中怨气冲天,她愤怒地打开大门,准备大骂查尔斯一顿,结果,她却只看到萝拉坐在她家门口摇尾巴,没看到查尔斯的身影。

这感觉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好不容易憋起来的劲顿时都散了。

萝拉对着林月摇摇尾巴,叫了两声后,狂奔向楼梯口,然后折回,再对着林月叫两声,再跑向楼梯口……重复了两遍之后,林月明白了,萝拉这是要让她跟着它走。

林月想想也可以理解,白飞羽就住对门,查尔斯哪儿敢明目张胆来敲门啊?!也只能派萝拉这条狗来叫她了。

林月关上门,跟着萝拉走出了这栋楼房。

这小区管理严格,萝拉显然不是从正门进来的,它带着林月一直跑到白光小区一个僻静角落里,那里的围墙上盛开着如云如火的三角梅。

格外茂盛的三角梅遮住了几十米长的围墙,也挡住了墙角的一个破洞,萝拉努力从那半米多宽的洞中钻了出去,然后就听到墙对面有查尔斯的夸奖声,显然,查尔斯就等在墙外面。

钻狗洞这种事,林月可干不出来,她抓着三角梅的藤蔓爬上了两米高的围墙,小心的从围墙上跳了下去。

这围墙附近挨着公园的一小片荆棘林,即便是处于城中心,这附近也没有任何契约者经过,僻静的很。

查尔斯也没有易容之类的,还是穿着T恤牛仔裤,大大方方站在那里,时不时喝上一口手里的牛奶。

见林月跳下来,查尔斯微笑着上前:

“昨天晚上睡得怎么样?”

林月瞪他:

“明知故问!我以为你是好心送给我那套房子,没想到,你原来是拿我来挡灾了啊!白飞羽问你为什么不肯娶她,快给我写封信回答她,我好回去打发她。”

查尔斯苦笑不已:

“白飞羽还是坚信我爱她?我跟她说过好多遍了,我根本就不喜欢她,可她根本就听不进去一个字。我以为过去三年,她应该会好一些了,看来没有任何改善。”

林月无奈苦笑:

“是啊,干脆你就娶了她算了,你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还省得我跟着受罪,多好。”

查尔斯用充满歉意的眼神望着林月:

“别开玩笑了,我怎么会娶那种疯女人。辛苦你了,我会给她写一封信的,但能不能解释清楚我也不能保证。”

“现在我不想管那些了,我要去逛逛地摊找找我能用的武器。”

林月说完摆摆手,然后就要去广场方向。

查尔斯却叫住林月,然后从契约者印记里掏出一根法杖交给林月——

“帮我把这个扔到拍卖行卖了吧!标价一百二十万交易点。”

林月防备地看着查尔斯,不肯接法杖:

“你自己怎么不去?你又有什么猫腻?”

查尔斯冷冷一笑:

“我不方便去,会被追杀的。你仔细看看,难道你不认识这法杖的主人?”

经查尔斯这么一说,林月才觉得这法杖确实十分眼熟。

那是一根血红色的短法杖,大概只有一尺长,它外表十分光滑,看上去如同红玛瑙制成,摸在手里却是木头的质感,还有一丝热度从法杖中传出,显然它拥有火属性的能量。

可怕的是,法杖的手持部位还有一个血指纹。

林月立即回忆起来,不敢置信地低呼:

“这是……火舞用的那根法杖?!”

查尔斯继续冷笑:

“没错。我虽然不能杀人,但不代表我不能雇佣杀手帮我杀人。昨天和你分别之后,我带着萝拉毁了‘神圣月光’建在自由区的工会总部,然后去杀手联盟雇了名杀手,杀死了火舞。杀死火舞之前,他们整个工会都知道了雇凶的人是我,现在,恐怕神圣月光工会很多人都想要抓住我吧!这法杖是她死亡后掉落的,倒是值些钱,刚好够付给那几名杀手佣金。”

说这些话的时候,查尔斯轻描淡写,就好像杀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烦人的苍蝇。

对此,林月也已经学会漠然了,生生死死就是这个血色都市的规则,抹除一切敌人或潜在的敌人都是为了让自己好好活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

更何况火舞是那种冷酷无情的女人,不值得林月对她有一丁点同情。

查尔斯对杀死火舞没有过多的话解释,他反倒露出神秘的笑容,对林月提问:

“你猜我在杀手联盟雇的杀手里面有谁?”

林月和查尔斯共同认识的人肯定是在“伦敦末日”战场里的“人类军团”队友们了,她在脑中搜索了一下队伍中表现突出的那几个契约者,几乎一下就确定了谁更像是杀手——

“难道是……白夜?”

查尔斯伸出大拇指:

“聪明!他是一个三人杀手小组的头,好像在杀手联盟里还挺抢手的。其他杀手都不敢暴露自己的真面目,白夜这个杀手小组就敢,而且他下手时还会提前几小时通知目标,让目标死前一直生活在胆战心惊之中。雇他一个小组,花了我一百万交易点,倒也挺值得的。”

林月有些不理解:

“那个林苗苗不是杀20个人就有血脚印吗?怎么没见白夜有?难道他身为一个杀手,杀过的人还不足20个?”

查尔斯笑了:

“杀手这东西,在乎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就好像一个杀手杀了一百个流浪汉或许出不了名,要是杀了美国总统,他就名垂千史了。”

林月点点头,也不再说什么了,她收起法杖,答应了查尔斯要她帮忙拍卖法杖的请求。

见林月要走,查尔斯补充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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