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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集注-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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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蛇■之穴,而无所寄托。’山海经:‘灌河之水,其中多■。’注云:‘亦
鳝鱼字。’然则后汉书三鳣之鳣,盖本作■,俗人不识,妄增其上为鳣尔。
至于韩非、说苑,皆曰鳣蛇,荀子书中,亦有■鳣,并同斯误,字形乖谬,
非鳝鳣可以假借也。”器案:郝说是。御览九三七鳝鱼类下注云:“与■同,
音善。”“■”即“■”之误。又引谢承后汉书杨震事,则作“三鳣”。又九
三六鳣类引后汉书杨震事作“三鳣”,殆即颜氏所谓“假鳣为鳝,其来久矣”
者也。佩觿上:“杨震之鳝非鳣。”原注:“鳝音善,是也;作鳣、陟连翻者,
非。”即本之推此文。
后汉书:“酷吏樊晔为天水郡守〔一〕,凉州为之歌曰:‘宁见乳虎穴,
不入冀府寺〔二〕。’”而江南书本“穴”皆误作“六”。学士因循,迷而不寤。
夫虎豹穴居,事之较者〔三〕;所以班超云:“不探虎穴,安得虎子〔四〕?”
宁当论其六七耶〔五〕?〔一〕赵曦明曰:“隋书地理志:‘天水郡统县六,
有冀城。’”卢文弨曰:“案:续汉书郡国志:‘凉州汉阳郡。’刘昭注:‘武帝
置为天水,永平十七年更名。’”〔二〕各本“冀府”都作“晔城”、今从抱经
堂校定本改正。赵曦明曰:“酷吏传:‘樊晔,字仲华,南阳新野人。为天水
太守,政严猛。’章怀注:‘乳,产也。猛兽产乳,护其子,则搏噬过常,故
以为喻。’释名:‘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也。’”卢文弨曰:“案:
诸本皆作‘晔城寺’,讹,今据本传改。其歌曰:‘游子常苦贫,力子天所富。
宁见乳虎穴,不入冀府寺。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见置。嗟我樊府君,安可再
遭值!’”器案:冀为天水太守治所。佩觿上:“鸡尸、虎穴之议。”原注:“后
汉樊晔为天水守,凉州歌曰:‘宁见乳虎穴,不入晔城寺。’齐代江南本‘穴’
皆误作‘六’,并传写失也。”即本之推此文,亦误作“晔城”。
〔三〕卢文弨曰:“较,音教,明着貌。”〔四〕赵曦明曰:“后汉书班
超传:‘超字仲升,扶风平陵人。使西域,到鄯善,王礼敬甚备,后忽疏懈,
召问侍胡曰:“匈奴使来,今安在?”胡具服其状。超乃会其吏士三十六人
激怒之,官属皆曰:“今在危亡之地,死生从司马。”超曰:“不入虎穴,不
得虎子。
因夜以火劫虏,必大震怖,可尽殄也。”’”〔五〕续家训、罗本、傅本、
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耶”作“乎”,今从宋本。
后汉书杨由传云:“风吹削肺〔一〕。”此是削札牍之柿耳〔二〕。古者,
书误则削之,故左传云“削而投之”是也〔三〕。或即谓札为削,王褒童约
〔四〕曰:“书削代牍。”苏竟书云:“昔以摩研编削之才〔五〕。”皆其证也。
诗云:“伐木浒浒〔六〕。”毛传云:“浒浒,柿貌也。”史家假借为肝肺字,
俗本因是悉作脯腊之脯,〔七〕或为反哺之哺〔八〕。学士因解〔九〕云:“削
哺,是屏障之名。”既无证据,亦为妄矣!此是风角占候耳〔一0〕。
风角书〔一一〕曰:“庶人风者,拂地扬尘转削〔一二〕。”若是屏障,
何由可转也?〔一〕续家训及各本“肺”作“胏”,今从宋本。赵曦明曰:“方
术传:‘杨由,字哀侯,成都人。有风吹削哺,太守以问由。由对曰:“方当
有荐木实者,其色黄赤。”顷之,五官掾献橘数包。’章怀注:‘“哺”当作
“胏”。’”案:宋本后汉书李贤注作“‘哺’当作‘■’,音孚废反。”〔二〕
续家训及各本“柿”作“■”,今从宋本。卢文弨曰:“■,说文作■,‘削
木札朴也,从木■声,陈、楚谓椟为■,芳吠切。’案:今人皆作‘■’,说
文以为赤实果也。”〔三〕赵曦明曰:“左氏襄廿七年传:‘宋向戌欲弭诸侯之
兵以为名,晋、楚皆许之。
既盟,请赏,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天生五材,民并用
之,圣人以兴,乱人以废,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
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
邑。’”〔四〕卢文弨曰:“‘童’,宋本作‘僮’。案:说文:‘童,奴也。僮,
幼也。’则俗本作‘童’是,从之。”器案:予所见宋本、海昌沈氏静石楼藏
影宋钞本及秦曼青校宋本,“童”不作“僮”,唯鲍本作“僮”耳,翁方纲讥
卢氏未见宋本,此又其证矣。
〔五〕赵曦明曰:“后汉书苏竟传:‘竟字伯况,扶风平陵人。建武五
年,拜侍中,以病免。初,延岑护军邓仲况拥兵据南阳阴县为寇,而刘歆兄
子龚为其谋主,竟与龚书晓之曰:“走昔以摩研编削之才,与国师公从事出
入,校定秘书,窃自依依,末由自远。”云云。’”器案:李贤注云:“编,次
也。削谓简也。”东观汉记苏竟传正作“摩研编简之才”。
〔六〕诗经小雅伐木文,今本“浒浒”作“许许”。
〔七〕续家训、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
本无“因是”二字,今从宋本。佩觿上:“削■(一作“柿”)施脯。”原注:
“■,芳吠翻。风吹削■,是,作‘脯’,非。”即本之推此文。
〔八〕宋本句末有“字”字。
〔九〕杨由传注引无“解”字。
〔一0〕后汉书郎顗传注:“风角,谓候四方四隅之风,以占吉凶也。”
〔一一〕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风角要占十二卷。’余不胜举。”〔一二〕
杨由传注引作“庶人之风,扬尘转削”。案:益部耆旧传:“文学冷丰持鸡酒
以奉由。时有客,不言。客去,丰起,欲取鸡酒,由止之曰:‘向风吹转■,
当有持鸡酒来者,度是二人。’丰曰:‘实在外,须客去,乃取耳。’”即此事
而异传。
三辅决录〔一〕云:“前队大夫〔二〕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筩〔三〕。”
“果”当作魏颗之“颗”〔四〕。北土通呼物一块〔五〕,改为一颗,蒜颗是
俗间常语耳。故陈思王鹞雀赋〔六〕曰:“头如果蒜〔七〕,目似擘椒〔八〕。”
又道经云:“合口诵经声璅璅,眼中泪出珠子(石果)〔九〕。”其字虽异,其
音与义颇同。江南但呼为蒜符,不知谓为颗〔一0〕。学士相承,读为裹结
之裹〔一一〕,言盐与蒜共一苞裹〔一二〕,内筩中耳。正史削繁〔一三〕音
义又音蒜颗为苦戈反,皆失也〔一四〕。
〔一〕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三辅决录七卷,汉太仆赵岐撰,挚
虞注。’”案:书今佚,有张澍、茆泮林辑本。
〔二〕林思进先生曰:“汉书王莽传中:‘河东、河内、弘农、河南、
颍川、南阳为六队郡,置大夫,职如太守。’”器案:师古注:“队音遂。”又
地理志上:“南阳郡,莽曰前队。”汉书王莽传有前队大夫甄阜。又案:汉书
百官公卿表下:“天汉四年,弘农太守沛范方渠中翁为执金吾。”师古曰:“中
读曰仲。”翁、公字亦通;但籍贯年代俱不合,当是另一人。
〔三〕御览九七七引三辅决录:“平陵范氏,南陵旧语曰:‘前队大夫
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筩。’言其廉俭也。”〔四〕续家训“魏”作“块”。赵
曦明曰:“魏颗,晋大夫,见宣十五年左氏传。”郝懿行曰:“果字古有颗音,
不须改字。庄子逍遥游篇云:‘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释文云:‘果,徐如
字,又苦火反。’是果有颗音也。”器案:郝说是,庄子阙误引文如海本“果”
作“颗”,是其证。盖颗亦果声,古通用。
〔五〕颜本、程本、胡本、朱本“土”作“士”。御览引“块”作“段”,
无“改”字。朱本注:“块,块同。”赵曦明曰:“音块。”桂馥札朴四曰:“案:
汉书贾山传:‘使其后世,曾不得蓬颗蔽冢而托葬焉。’颜注:‘颗谓土块。’”
郝懿行曰:“呼物一块为一颗者,汉书贾山传注:‘晋灼曰:“东北人名土块
为蓬颗。”师古曰:“颗谓土块,蓬颗言块上生蓬者耳。”’是呼块为颗,北人
通语也。颗与块一声之转。”〔六〕鹞雀赋,续家训作“陈王雀雏赋”,误。
赵曦明曰:“说文:‘鹞,挚鸟也。’”卢文弨曰:“此赋,艺文类聚卷九十一
载之。”案:又见御览九二八、九六五引。
〔七〕续家训“果蒜”作“蒜果”,御览作“蒜颗”。沈揆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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