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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郎-天香血染衣-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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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时能感受到南小仙存在的人,一是郑愿,二是花深深。

  自阶前目光相撞后,她们两人的眼睛从未朝对方看一眼。但花深深觉得,南小仙一直在窥视她,观察她。

  这让花深深很不自在。

  在今天这种“喜庆”的场合,谁的脸上都该挂着笑容,花深深却一直冷冰冰的,没露过笑脸。

  虽然她素有“冰雪牡丹”之名,但也未免给人以孤傲之嫌。

  花深深看得出,除了若若婆婆外,紫雪轩没人喜欢她,桑笑甚至不受她的礼,朱争虽说言语客气,但客气岂非是更深一层的冷淡?

  花深深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贸然闯入的外人,她只有紧随在郑愿身边,才会不感到孤独。

  郑愿和花深深住在郑愿住了十年的听雪小楼上,阿福夫妇则住在楼下。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

  初夏的小雨一如春雨般缠绵温柔。

  夜深如水,夜风吹过听雪小楼外的潇潇紫竹林,发出悦耳低沉的声音。

  室内却温暖如春日的艳阳。

  精美的红烛是极北之地长白山春谷的名匠特制的,就算是皇宫大内也未必能找得出几枝。红艳艳的一盆炭火是专为大内烧炭的“炭李”亲子烧制的梨炭,连一点轻烟都没有。

  花深深看着门上的水晶珠帘、烟罗帐上的汉玉钩、金流苏,看看墙边屏风上米襄阳的秦淮烟雨图,桌上散放着的几卷斑驳汉简,一时间恍若梦里。

  花深深出自名门世家,对珍玩古器虽从未留心过,但鉴赏之力,天然生成。她看得出,就这小小斗室里的东西,也是价值连城。

  郑愿微笑,柔声道:“我是不是穷奢极欲的人?”

  花深深斜睨着他,冷冷道:“你在这里住了十几年?”

  郑愿道:“不错。”

  花深深瞪了他半响,忽然微笑道:“天晓得你的那股市井泼皮劲是怎么学来的。”

  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住了十年,居然仍像个泼皮无赖,也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郑愿走近她,在她耳边悄悄道:“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学的?”

  花深深抱住他,紧紧贴在地宽厚的怀抱里,曼声道:

  “不想。”

  他们相拥着坐在灯下,微笑着,凝视着对方,静静地品味着无言的温柔。

  他们都已很累,只要能安安静静的依偎在一起,就已经很满足了。

  他们对白天的事情只字不提。

  南小仙独坐在灯下,弯弯的眉毛微微皱着,好像有什么事情正困扰着她。

  她那双洁白柔软的手就搁在面前,修长的手指下意识地扭在一起,时而分开,时而缠紧。

  窗外细雨濛濛,南小仙会有什么样的心事呢?

  很久很久,南小仙才很轻很轻地叹了一口气。懒洋洋地缓缓站起来,在房里缓缓踱着步子。

  她就像是一只在地毯上散步的无人宠爱的小猫,无所事事而又心事重重,满怀信心而又相当茫然。

  不知转了多少个圈个,南小仙的眉头才渐渐舒展开了。

  她只轻轻拍了一下手,一个梳着三丫髻的女孩子飘然而入。

  南小仙轻声道:“去吩咐他们查一查,告诉我宋捉鬼和秦中来现在在哪里。明天一早给我准信儿。”

  女孩子幽灵般退了出去。

  南小仙拍了两下手,又一个女孩子走进来,盈盈跪倒。

  南小仙 道;“可以把一号派出去了。”

  女孩子道:“是。”

  一号?

  一号是什么?

  南小仙房中的灯光灭了。

  细雨中的紫雪轩,显得美丽而又神秘,一如她现在的女主人。

  南小仙现在究竟想做什么呢?

  平康坊里,这时刚热闹没一会儿。

  好像全世界的男人都集中到这里来了,好像所有风骚的女人都跑到这里做生意来了。

  一个满睑阴郁的少年独自在人流中走着。

  他就像是走在荒无人烟的大漠上似的。

  他的衣饰很寒酸,可他那张孤傲阴冷的脸和他眼中那种空虚寂寞的眼神,却使他很引人注目。

  胆子大些的几个“野鸡”曾向他飞过媚眼,丢过手帕,甚至拽过他的衣袖,但都被他阴冷锐利的目光吓缩回去了。

  既然不是来吃花酒的,他在这儿瞎晃悠什么呢?

  一个肠肥脑满的暴发户似的中年胖子不知怎么的踉跄了一下,撞到这少年的身上,他刚瞪起眼睛,那中年胖子已站直身子,连连陪笑,匆匆溜走了。

  这少年捏紧了拳头,紧盯着中年胖子的后背,直到胖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这少年才重新开始他的“大漠之旅”。惟一有点异常的是,他的右手一直握着,步子也比适才快一些了。

  他走了很久,走到一家深巷的客栈里,关上房门,这才靠在门板上,呼呼直喘粗气。

  但他也只喘了一会儿,马上就跳起身,冲到桌边,颤抖着手点亮油灯,将捏在右手里的一个纸团打开了。

  纸团上只有两个字:“郑愿。”

  少年的身子剧烈地抽搐了一下,眼中闪出了怨毒的寒光,牙也一下咬紧了。

  半响他才咬牙低吼道:“果然是你!”

  为了等这两个字的一个名字,他已在石头城里等了一个月,每天晚上都要到平康坊去瞎逛。

  为了这个名字,他已在过去的三年中吃够了苦,经受着非人的折磨。

  那是他自己折磨自己。

  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的杀父仇人是谁了。

  他要杀掉郑愿,血债血还。

  这个少年是谁?

  他叫小季。

  小季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和两个伯伯、两个叔叔是干什么的。他只知道他们每次回家都会带许多许多好吃的东西给他,带许多好看的首饰给自己的母亲、两位伯母和两位婶婶。

  他们一回来,季家大院里就充满了笑声闹声,充满了酒气肉香。

  小季的家在潼关城里,原先很穷。据说,他的父亲兄弟五个小时候穷得要过几年饭,后来家境才渐渐好起来,而且越来越好。

  小季小时候问过母亲:“爹怎么会赚这么多钱?”

  母亲总是答曰:“跑生意。”至于究竟是什么生意,没有人知道。

  前年夏天,小季的父亲和两位伯伯。两个叔叔被人杀害在曹州。直到那时候,小季才知道父亲他们是干什么的。

  那年小季十九岁。

  十九岁的小季;一下子由潼关城内人人羡慕的大少爷,变成了万恶不赦的“黄河五淫魔”的后代。

  潼关守备也准备追缴季家的财产,那都是黄河五淫魔杀人抢来的。

  小季失踪了。

  他热爱他的父亲,尊敬他的父亲,他要找出那个凶手,为全家报仇。

  小季现在改名叫“小季”,他原来并不叫“小季”。

  小季现在在韦松涛手下做事,他想绿林盟人多势众,消息来源广,应该比较好打听凶手的姓名。

  他一直没有打听到。

  这天早晨,小季听见兄弟们在大声议论着那位名满天下的郑愿,小季本没在意,但当他听到一个很刺耳很熟悉的词时,血一下凉了。

  “黄河五溪魔可不是好惹的是不?可又怎样?郑愿一刀一个,全都了结了!”

  小季只觉天旋地转,一下昏倒在地上。

  到处都在议论郑愿,议论被郑愿杀死的那些恶人。

  宋捉鬼很快就听到了这些议论。宋捉鬼气得鼻子都歪了。

  “这是他娘的准干的好事?这不是要郑愿的命吗?”

  宋捉鬼知道郭风筝就是郑愿。郭风筝曾几次“犯”在铁宽手里,目的就是通过铁宽和宋捉鬼 联络。宋捉鬼被流言赶出济南,也是和郑愿商量之后做的戏,目的无非是希望孟尝公子 尽快重用“郭风筝 ”,不料孟尝公子并没有上当,而野王旗恰巧这时候冒了出来。

  一时之间,孟尝公子 倒不倒台已成了无足轻重的事,野王旗成了武林瞩目的中心。

  等到宋捉鬼听说郑愿的师父就是朱争时。就有点为郑愿担心了,但宋捉鬼 还是想不出,执掌野王旗的人是谁。

  宋捉鬼也不知道朱争还有一个女儿,更不知道,青州那个风流美丽的老板娘,已成了武林的主宰。

  但宋捉鬼 敢肯定的一点是——郑愿不可能执掌野王旗。宋捉鬼敢敢肯定的另一点是——郑愿的武功绝对不是来自野王旗。

  朱争侠名满天下,那是因为他侠义、正直、热血沸腾。认真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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