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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妈妈胜过好老师ed_by_ laioqq-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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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典诗歌浩瀚如大海,璀璨如星河,每个人所接触的不过沧海一粟;并且对所接触的有限的篇章,我们也不敢说完全读懂了读透了——即便这样,已受益匪浅。

  有一次,我看到圆圆上高中时写的一个小随笔,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从初中到现在,我在每一个摘抄本里都抄了白居易的《长恨歌》。有人说《红楼梦》是读不尽的,我认为,《长恨歌》也是读不尽的”。她有这样的感觉,我真的很欣慰——生活里有些美丽的爱好,那是怎样的一种滋润;人生中有些读不尽的东西,那是怎样的一种财富啊!

  所以,我最后想说的是,被古诗滋养的孩子,得到的不仅仅是诗情和文才,实际上也成为被生活和命运多一份垂青的人。在平凡的生活之外,他更有一个“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的世界。让孩子多读些诗吧!

特别提示:

应该珍惜童年时代的背诵,不要让孩子把时间浪费在一些平庸之作上。

学古诗要防止的,恰是“过度解释”。大量的朗读和背诵仍然是学习古诗词最经典的方法,这是我国传统的语文教学方法,这个方法最简单也最有效。

孩子之所以能对学习古诗有长久的兴趣,在于家长从来不把背古诗当作一项单方面加给她的任务,而是当作共同的爱好,一起来慢慢享受。

不要让孩子给别人表演背诗,不要当着孩子的面对别人说他背会了多少诗,这样才能让孩子对诗歌抱有单纯的心境,也才能产生真正的好感。

现在有很多不错的古典诗词选读本,一般都有较完备的注解,读懂应该没有问题。可以多买几个版本,挑自己喜欢的去读,对照着去理解。有的句子暂时读不懂也没关系,以后读得多了自然会懂。况且对诗歌的理解本来就是多元的,不一定要寻求什么标准解释。

只要你能经常和孩子一直去读去背,这方面修养自然会加深。孩子的感悟多半比你更好,他在简单的诵读中,也会有好多收获。家长和孩子一起去学习,是件非常奇妙的事情,更容易唤起孩子的兴趣,也会让双方都有很强的成就感。



第二章 把学习做成轻松的事

孩子原本不需要为学习而苦恼,凡是因为学习感到痛苦的孩子,都因为他遇到了不正确的引导。只要观念和方法改一改,孩子的学习就可以变得轻松愉快。

1。 让孩子识字不难

她在很短的时间里突然认识那么多字,实际上是个非常简单而自然的过程,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必然。这个现象的发生,最终还是得益于教育,是家长有意无意间施行的一种正确教育方法收获的成果。

  圆圆并不是那种两、三岁就能认识几千字的“神童”,我也从没刻意教过她认字,没给她做过一张识字卡。但就在她过完六周岁生日,离上小学还有半年多的时间里,她给了我们一个惊喜——突然间认识了那么多字!

  她不再缠磨着要我给她讲故事,小小的人,居然自己拿本书象模象样地看起来,读得津津有味。我拿一本新来的《米老鼠》杂志让她读给我听,她真的连猜带蒙地读了下来。我真诚地表扬了女儿,夸她读得好。

  第一次体会到识字带来的阅读乐趣,她独自看书的兴趣越来越浓。通过阅读,又认识了不少新字,这样一种良性循环,使圆圆的识字量陡增。以至几个月后,到她上了小学一年级,阅读语文课本对她来说已是小菜一碟。

  记得她第一天做了小学生,从学校背回一书包课本。回到家,把新书一本本掏出来放到餐桌上,满脸兴奋之色。爸爸找来一本旧挂历给她一本本地包书皮,她就坐在爸爸旁边,兴趣盎然地把语文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听着她朗朗的读书声,我很欣慰地知道,小学生要面对的“识字关”,女儿已在不知不觉中轻松迈过。

  圆圆在刚入小学时就能达到一个三年级孩子的识字量及阅读水平,这看起来像个小小的“奇迹”,让老师感叹,也让我惊喜。但我心里非常清楚,圆圆是个极为平常的孩子,她在很短的时间里突然认识那么多字,实际上是个非常简单而自然的过程,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必然。这个现象的发生,最终还是得益于教育,是家长有意无意间施行的一种正确教育方法收获的成果。

  我想在这里把我的做法谈一谈,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像圆圆一样,轻松识字,早识字。这不仅对于学前或小学识字阶段的孩子有意义,也可能对他一生的学习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的做法谈起来实际上非常简单,就是从我第一次拿起一本书给她讲故事时,就不“讲”,而是“读”。即不把故事内容转化成口语或“儿语”,完全按书上文字,一字字给她读。

  我想,对于白纸一样纯洁的孩子来说,任何词汇于他都是全新的。我们认为“通俗”的或“不通俗”的,于他来说其实都一样。“大灰狼悠闲地散步”和“大灰狼慢慢地走路”,在刚学说话的孩子听来,并不觉得理解哪个更难。我们最初灌输给他什么,他就接受了什么。有的家长给孩子讲故事时,怕孩子听不懂,把书面语转化成通俗的口语,这其实没必要。正如一个从小讲汉语的人面对英语时会有为难,而一个从小听英语的孩子却从不觉得听英语是件困难的事一样。所以千万不要担心,孩子天性中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好奇,给他“读”或给他“讲”,对他来说同样有吸引力。

  我给圆圆讲故事始于她一周岁前,不知最初给圆圆读书时她听懂没有,但我每次给她读书时,她都听得如醉如痴,明亮的双眸里充满愉悦的光泽。我给她买的书被我们一遍遍地读着,每次我都一字字指着读,到圆圆开始说话,就跟着咿咿呀呀地鹦鹉学舌,越来越能把妈妈给讲的故事一句句地背出来,还经常自己装模作样地读书。

  清楚地记得在圆圆一岁八个月时,爸爸的同事来串门,圆圆站在叔叔身边给自己讲故事,很投入地读着《丑小鸭》。她用小手指着书上的字,一字字读到:“小鸭孤零零的,无精打采地走到河边……”她一页页地翻着,“读”得基本上一字不差。叔叔见状大为惊奇,以为她识字。我笑说,哪里,她把我给她读的内容都背会了。她当时肯定没有文字的概念,估计她当时并不知道嘴里的念念有词和手指所指有什么关系,只是在机械地模仿妈妈讲故事时的声音和动作。

  就这样,我一直以“读”的方式给圆圆讲故事,并注意声情并茂。随着她慢慢长大,我发现以“读”代“讲”丝毫不影响她的理解,还丰富了她的语言词汇。她在说话间总是能找到恰当的词语来表达,很少有小孩子那种想要表达却不知如何说,或者词不达意的困难。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她开始认识一些字了,这使我确信了“读书”的好处。于是又进一步,从由我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改成由她指着我来读。她指到哪,我读到哪。逐渐地,圆圆理解了文字的作用,把故事与文字联系到了一起。文字在她的眼睛里一点也不空洞枯燥,文字是有内容的,文字就是故事,是有趣而生动的。

同时,当我们带她到公共场所时,总是不失时机地指给她一些文字看,比如在火车站我给她读“禁止吸烟”,告诉她这里人很多,空气不好,这个牌子告诉大家不要在这里吸烟;逛动物园时一起读指示路牌,然后我们就找到了想要看的动物;进了百货商场,先一起看购物导示牌,顺利地直奔我们要去的楼层。天长日久,圆圆养成一种习惯,看到字就想读出来。每次我带她乘公共汽车时,她都会一路不停地读着马路两旁看到的店铺名和广告牌,不认识的字就问我,我也总是兴致勃勃地和她一起读那些招牌,读到一些有趣的店名,我们还会一起谈论一下。  

没统计过圆圆在什么时候认识了多少字,凭印象,她在五岁以前认识的字都是零零散散的,不会自己看书,总是由我来给她讲。五岁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也许是某个偶然因素促成,比如说她要妈妈给讲故事,而妈妈说没时间,你先自己看吧,于是她开始自己看书了。对书中内容的强烈好奇,使她顾不上文字的生疏,囫囵吞枣看个大概,好奇心得到了满足。我及时夸奖她识了那么多字,会自己看书,再把她不认识的字给她读一读,这个故事就被她吸收了——她从完全个人的阅读中获得了极大的乐趣,自此有点一发不可收的势头,书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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