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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第五辑)-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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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跟我们拼了,也肯定要我们起码一季没好觉睡。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小蛮未成事实的婚礼无法在教堂举行,但是小蛮的葬礼,
终于可以在教堂举行了。关于在哪里给小蛮告别,大家也经过一翻激烈的争论,唯
一没有异议需要排除的地方就是“健忘”。

    葬礼在东区的一家教堂里举行,虽然我们都不是教徒,但是我们和小蛮一样,
信仰快乐和自由,所以选择教堂这个庄重的地方来表达我们对小蛮的思念是绝对正
确的,大家都相信那将是个最快乐的告别仪式,不会有眼泪和悲伤,也不会刻意穿
上黑色的礼服。

    由于我们在小蛮的个人网站“城市漫画廊”上发布了消息,这个城市里小蛮漫
画的爱戴者们能来的也都来了,大家都穿得五颜六色的,过节一样,连小蛮的“未
婚妻”Ken 也穿得漂漂亮亮的来了,仿佛这是小蛮本来要举行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生前小蛮给大家带来了很多欢乐,让他无牵无挂快快乐乐地上天堂也成了大伙最后
的心愿。

    大家轮流走上讲坛,那个平时牧师布道、宣扬基督、宣扬爱的神圣的地方,成
了大家回忆小蛮生前和自己所干过的傻事、蠢事的地方,语无伦次的话常常引得下
面一阵阵哄堂大笑……

    然而最后,在Ken 回忆他和小蛮一起走过的日子的时候,当Ken 哽咽着说出那
一句:“每次当我无助、失落的时候,小蛮总会在我身边,仿佛我的守护天使一样,
陪伴着我……”一切就像早有预谋一样,很多人还是忍不住哭了……

    
    小蛮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像个听话的孩子,我盯着小蛮那张经过化妆师精心
修饰后显得过分苍白过分周正的脸,一种无助忽然不知道从哪里蔓延上来:小蛮,
你真的就这样离开了吗?

    小蛮是个艺术家——他是画漫画的,但不是那种流行的日本漫画。所以他的谋
生工具就不可以是画笔了,也所以小蛮还有个正当职业,就是在极限运动中心工作,
说得白一点就是玩“笨猪跳”(蹦极)项目的工作人员。有时候小蛮多喝了两杯后
就会红着脸跟我们说:“总有一天我要靠我的笔来养活我自己,哈……”

    讽刺的是,有超过一百次“笨猪跳”经验的小蛮,居然在一次玩笨猪跳的时候
摔断颈骨而死,死状让人惨不忍睹……代替Ken 去认领尸体的阿皮回来说。说的时
候脸色青得发白,白得叫人心寒。

    B

    当我风尘仆仆而又漫无目的地飘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是一个烈日当空的下午,
我已经干涸得快变成一颗尘埃了。在热闹的大街上徘徊,一家酒吧的名字吸引了我,
那就是“健忘”。我走了进去,在那里,除了可以喝到冰镇的“喜力”之外,我还
遇上了莎莎,那个时候她正和一个年轻的帅哥在聊天,神情很亲密。后来莎莎告诉
我,那是她在旋转餐厅弹钢琴的男朋友,这是个公开的秘密,当然,对她那还在香
港的老公可绝对是秘密。

    “怎么还像竹子一样啊。”莎莎在把我认出来之际就带着一股香风扑了过来,
“像还没有发育完全的高中生。”这样说着的时候,莎莎的神情却显得很激动,还
香喷喷的拥着我,浓烈的“鸦片”香水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

    面对妩媚的莎莎,我是怎么样也不敢相信她已经结婚快六年了。

    莎莎是我初中的同学,初中毕业就不读书了,跟着哥哥们做小买卖。高二那一
年的某个黄昏,在我放学的路上,莎莎截住了我,告诉我她即将结婚的消息。

    我几乎用了一个礼拜来消化“我的同学兼好朋友莎莎要结婚”这个消息的,然
后当我在她的婚礼上见到那个年纪比我爸爸还要大、个子却比我爸爸要小的新郎之
后,我实实在在用了几乎两个礼拜才艰难地把这个事实咽了下去。但是,在整个的
高中阶段,每次脑海中只要出现莎莎,“莎莎嫁了个香港老头”这个念头就会毫不
犹豫地冒了出来。

    从此之后,我们渐渐疏离,再后来,大家都不知所踪,我读大学去了,她也搬
到另一个城市去了,日子使我们渐渐把对方忘记,她也在我的生活和记忆中几乎彻
底消失了。

    那个晚上,我住在莎莎家。

    宽敞舒适的家,除了莎莎,就是一只哈叭狗宝宝和一只雪白的波斯猫贝贝,她
老公在香港工作,要到周末才回来。

    大概是她那宽大的浴缸实在是太舒服了,在我全心全意地洗泡泡浴的同时,顺
便也作了个重要的决定,就是在这个城市里留下来。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只注重外
表或者是与外在有关的东西。无论是人,物件,还是名字,只要是让我觉得漂亮的,
有性格的,COOL的,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喜欢上。我想我决定留下来,归根结底,大
概也是因为“健忘”这个让我一见钟情的名字。“健忘”,真是个好名字。当然也
有可能是这个城市里至少有我一个朋友,又或许,仅仅因为我太累了。天知道,反
正我就想留下来,并且决定了。

    我就在这里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吧。我这样对自己说着,开始摊开手掌玩着雪
白的泡泡,嘴里边哼起王菲的《只爱陌生人》。

    “这是给你的。”莎莎推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件雪白的睡衣。

    “昨天才在新大新买的,还没穿过呢。”她自顾自的说着,边拿着睡衣往自己
身上比着。

    “哎,人家可是在洗澡啊。”我瞪了她一眼,边尽量把身子往水里沉,当然没
忘了手忙脚乱往身上堆泡泡。虽说是浸在浴缸里,虽说大家都是女孩子,我还是对
忽然出现在面前的莎莎显得很不自然。

    “哈哈……谁叫你自己不把门锁上。哈哈,放心好了,我什么也没看见。你几
岁了,还害羞啊,你有的我也不缺啊……哈哈……”

    说着,还故意在浴缸边坐了下来,嘴角带着坏坏的笑直直的往我脸上盯。

    “你到底走还是不走啊?你不走我可不客气了……呵呵……”

    我开始用脚踢着水往她身上溅……

    连莎莎那舒服的大床上,也隐隐的飘着“鸦片”那种香水的味道。

    “你到处流浪,又没有工作,那谁养你?男人?”莎莎一边往脸上搽着晚霜,
一边看着我,眼里闪着诡异的笑。

    “靠很多人,男人,女人……”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坏坏的看了莎莎一眼。然
后继续说,“他们都是编辑。最重要还是要有它。”说着我把笔记本电脑放床上,
趴着身子开始敲着键盘。

    仅仅YP一个人就给我发来了两封信和一张他自己做的卡片。

    此刻他多半在网上,说不上是等着我,也可能是等着我,但是我没有打开ICQ ,
只是简短的给他回了一封E…mail,说我到了另一个城市。

    “写字也能养活人吗?”莎莎已经弄完了脸,正埋头继续手部的美容工程。

    “所以有点累……”我打开冰箱,顺手拿出了一瓶“喜力”。

    “这么累干吗啊,找个男人养不是更干脆吗?”

    宇的脸在这个时候忽然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我爬上床盘腿坐着一口一口专心致
志地喝起手中的啤酒。

    ……

    “我知道了,你是那叫做什么狂飘一族的,你们都是些在一个城市住不了半年,
在一间房子住不了三个月,跟一个男人好不过一夜的家伙……”

    “神经病……没有的事……”

    莎莎的手机响了。

    “今晚不行,我有同学在这……”当莎莎那双狐媚的眼睛往我脸上扫过的时候,
“鸦片”的味道又隐隐的向我飘来。

    C

    我边听着CD,手指边在键盘上码着字。那是一个千五字的约稿,对我来说只是
小菜一碟。歌曲很好听,听腻了MP3 ,换个口味也不错,况且莎莎家的那套音响实
在是很不错,而老歌之中也竟然有这么好的。那是从莎莎老公一大堆的个人珍藏里
找出来的老歌,《人在旅途》。吸引我的还是因为它的名字。

    “……泪已流,在为你重情义,泪干了,在怀念往事。心中有约誓永难移,人
在旅途洒泪时……”

    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没有错,一颗很大很大的泪珠“啪”的一下掉键盘上了,我
手指一按,把所有写了的文字全删掉了,换了另一个标题《人在旅途》。

    模糊的视线中我看到了宇那张让我刻骨铭心的脸,那个我这一生,只想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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