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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三国-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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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确实希望这样的。”诸葛玄说得很坚定,浑浊的眼珠里冒出一丝执着来。一下子他变得有精神多了。 
  “那好吧!”看到诸葛玄如此的坚持,司马徽也只能点头了:“话我会帮你传过去的,但他们究竟会不会答应我就不知道了。” 
  “嗯,谢谢你了。”诸葛玄感激的笑了。他似乎精神一松,在说完了这话之后又沉沉的昏睡过去。 
  几天之后,诸葛铃出嫁了。她被嫁到襄阳的庞家,嫁给了庞德公的二子庞山民。 
  因为诸葛玄重病在床,自然不可能来主持这次婚礼,因此女方家的代表就落在了诸葛玄的义子李晟和诸葛玄的侄儿诸葛亮这两个半大孩子身上。 
  李铛和诸葛均也跟着,两个小鬼一脸欢快的参加了这次婚礼。他们很是开心,笑得很灿烂,似乎要把半年以来的郁闷在这一次全都释放掉。自从诸葛玄负伤重病之后,家里就没有什么笑声了。受这个大环境的影响,这两个根本不晓得愁是什么滋味的小鬼,自然也就高兴不起来。 
  鹿门山的庞家虽然没有人当官,但他的名声却是天下闻名的。即使是荆州的主君对他们也是恭敬的很,数次派人登门拜访庞德公,请他出山,但都被庞德公拒绝了。最后刘表忍耐不住了亲自上门拜见他。看了看,他和他的子女们那清苦的生活,便有些不忍心的劝他:“您过得如此清苦,真是高风亮节。但如此清苦的生活,您能忍受的住?但您的子女呢?您难道打算什么也不留给他们吗?” 
  “怎么会什么都不留给他们呢?”庞德公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只是遗留的东西不一样而已。” 
  “怎么说?”刘表不解。 
  “世上的人都认为金银官位是好东西,但就我看来那却是危险的缘由。这里的生活虽然清苦了些,没有华屋广厦,没有人伺候,只能自己动手,亲自耕作。但呆在这里却是很少人会来理会你的。这其实也是一种安全。人们都喜欢金银,都认为金银是传家最好的东西。事实上他们在将金银留给自己子孙的同时,他们也将危险传给了自己的后代。我这边虽然看上去什么也没有,但却是安全。事实上我就是先把这安全传下去。这其实也是一种留传。”庞德公累了,就坐在一方开辟出来的田埂上说道。眼下的他倒不像是一个令人恭敬的儒学大师,更像是一个终日耕作于田里的农民。 
  “这……”刘表一时间无法回答。他发现自己能够给予庞德公的都是庞德公所不需要的,而庞德公需要的,其自身却也早已拥有。 
  “真是高人啊!”即无法说服,也无法用强的刘表最终只能长叹一声,黯然离去了。 
  至此,庞德公的清名更加素著。隐然成为襄阳一个在野的儒学世家。 
  “与这样的家世结亲,只怕大哥在九泉之下也会满意的吧。”诸葛玄出于这方方面面的考虑,便给诸葛铃定下了这场婚事。他不敢再拖,急着在一个月之内就要给诸葛铃完婚。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对兄长的负责,让自己死去之后,能安心的向兄长汇报几个小鬼的情况。另一方面,则是不想为了自己今后的丧事,而再耽误诸葛铃三年。毕竟眼下的诸葛铃已经十八了。在当时已经算是老姑娘,是万万不能在拖下去。再拖,就没人要了。 
  于是,他便托人去说了。这个媒人依旧是上次为诸葛燕说亲的司马徽。 
  娶亲的队伍是早上出的家门,到诸葛家这儿已是过了晌午。在女方的家里匆匆用过午饭之后便,将诸葛铃迎上了那蓝色的婚车,诸葛铃正坐其中。在车外,左边跟着是女方的家长李晟和诸葛亮,后边跟着的则是媒人司马徽。队伍很长。一路吹吹打打的拉了近一里。他们从襄阳的北门出发,穿过繁华的大堤区,沿官道往鹿门山而去。那就是庞德公的家了。新郎新娘将在那里拜堂成亲。 
  婚礼是在傍晚举行的。关于这个似乎有两种说法,一是说,因为这结婚中有一个婚字,人们就认为黄昏比较适合。又有一个说法是,因为这结婚是男娶女而入。男为阳,女为阴。故对应一天的时节,日为阳,月为阴。便以日月相交的黄昏傍晚来作为举行典礼的时刻了。 
  从襄阳到鹿门山的距离不是太远,但路程也是比较赶的。因为庞家是住在山里,过得是那种耕读传家的半隐居式的生活,这前去的路就不是那么好走了。离开了大道之后,队伍就像一条蛇一般在细小的山道间盘旋而进,挪挪的扭摆着身子,寻找通往目标的途径。  
  大约到了申末队伍终于到了鹿门山庞家。看着那简单山门之上的一片片被蓝色包裹起来的屋子。李晟在感叹庞家业大的同时,也对今日出现的这场与他原本所知都大不相同的婚礼充满了兴趣。他原本以为古代的婚礼都是以红色来作为喜庆的颜色呢。却不想,眼下这个真真切切出现在眼前的婚礼却是用蓝色来作为喜庆的颜色。  
  看着自己身上的这一袭青衣,李晟在路上颇为古怪的询问令一边的司马徽:“为什么结婚都是用蓝色的啊。用红色不是更加喜庆吗?”  
  “红色?那不合礼仪啊。”司马徽闻言一愣,轻笑着摇了摇头,“你觉得这个不够鲜艳是吗?事实上现在的婚礼已经比以前要好上许多了。至少有点喜庆的样子!”  
  “怎么说?”李晟不解的望着他。  
  “你读过礼记吗?”司马徽问道。  
  “嗯!读过。”李晟点了点头。  
  “那你应该知道其中的一句:‘不贺婚礼,人之序也。’”司马徽微笑的说道,他看到了李晟脸上的疑惑,便耐心的解释:“在本朝以前,婚礼并非被人看作是喜事。人之序即为人之道,不可祝贺婚礼。在以前,新娘的娘家必须三天不熄灯,以表示双亲和兄弟姐妹为新娘的离别而伤心,以致夜不成眠。新郎之家也要三天不唱歌不听岳,因为迎娶意味着双亲年老,自己继承其后,必须表达出悲哀双亲衰老的心情。因为是属于阳的新郎迎娶属于阴的新娘,所以包括新郎在内的所有人都必须穿上黑色的缁衣,乘坐的车子也全漆成黑色。”  
  “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怎么这么恐怖啊。”李晟听说古时竟然还有这样的婚礼习俗顿时瞪大了眼睛一脸不敢相信的模样。  
  “这个?是本朝以前的礼仪,多少算是周礼吧。”司马徽想了想说道:“自本朝以后,便逐渐出现了庆贺婚礼的习俗。人们将婚礼看作一件喜事,自然也就觉得原来的那那种黑色太过阴沉。于是,他们便把这黑改成了蓝色。”  
  “原来是这样啊!”李晟总算对这汉朝的婚礼有些了解了。原来看书时并非没看到这些,只是书上根本不可能说得如此详细。在李晟的眼中似乎所有的古文都是那么言简义张的。  
  这边李晟和司马徽在小声的聊着,那边诸葛铃也撩起的新娘车的窗幕看着自己的弟弟诸葛亮。在家中的几个兄弟之间,她与诸葛亮的感情向来是最好的。眼下,她虽然作为新娘而坐在车上,但她还是特地鼓励自己的弟弟:“阿亮,你可不要紧张啊。表现的成熟一点,大气一点嘛!你现在可是我们诸葛家的栋梁呢!琅琊诸葛家是决不能输给襄阳庞家的。像阿晟那样放轻松一些哪!” 
  诸葛亮闻言苦笑起来:“姐姐就是姐姐。今天明明是她自己的大喜之日,最紧张的应该是她自己吧!却还会有心思先来安慰我。也许在姐姐的心里,我永远都是需要她照顾的弟弟吧。嗯,不管怎么样,被人关心的感觉总是非常不错的。” 
  苦笑变成了一脸陶醉的微笑。在那一瞬间,看着诸葛亮表情变化的李晟几乎有些怀疑:“我的这位兄弟啥时候变成花痴了?真是古怪的!”李晟轻轻的摇了摇脑袋。 
  庞家人多地大,宅第都是一片连着一片的,只是由于他们祖训要求艰苦,因此他们的房子盖得都不是那么奢侈。 
  婚宴是在庞家主宅的院子里进行的。来得客人不是很多,但大都是像司马徽这样的名人。面对脸上一直都挂着憨憨笑容的庞山民,与宴的客人无不向他发出真诚的祝贺。 
  “这真是一场令人满意的婚礼啊。”大家都这样想着。 
  凡是来到庞家祝贺的人都不是什么俗人。根据他们的需求口味,庞家的婚礼自然不曾像世俗的那般铺张浪费。婚宴是很朴素的。除了一些山里打到的野味之外,就是庞家人自己种得蔬菜瓜果了。这些食物也就是平时庞家人自己吃的,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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