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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璎-南湾罗曼史一-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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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楼到了,阿锋抱着她走出电梯,矫捷的身影很快走到星悦的房门口。
    他看到她的钥匙插在门上,眉毛不由得皱了起来。「妳的钥匙好像一年到头都插在门上。」
    没见过像她这么粗线条的女生,大而化之到连他都摇头,这一排房间住着三个人,两个男生一个女生,却只有她这个女生会经常将门钥匙留在钥匙孔上。
    「有吗?」她本人倒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有时候赶着进门拿东西啊,就忘了取下来,然后出门时把门一甩,就忘了要带走钥匙这回事了。
    「医药箱呢?」他把她放在床上。
    「医药箱?」她重复一遍,无辜的看着他。「怎么可能有那种东西。」
    「算了。」他摆摆手,回自己房里去拿,然后替她检查伤口,幸好都是碎玻璃划到的小伤痕,擦点碘酒就可以了。
    他用棉花棒擦拭伤口的动作很轻柔,星悦出自本能的看着他,感性的话不知不觉从她口中说了出来。
    「你是除了我爸以外,第一个帮我擦药的男生耶。」
    阿锋连正眼也没看她,专注在擦药这件事情上。「不会因为这样,妳就说妳爱上我了吧?先告诉妳,我可是个不屑爱情的人。」
    「自大狂!」她的心虽然怦然一跳,但却口是心非的啐了他一口。「你以为你是郑元畅吗?」
    「我比他帅吧?」他淡淡的说。
    自比偶像这种事,他还是第一次做,不知道为什么跟她在一起,他就有抬杠的兴致,可能是因为她的反应都很好玩吧,她的身上总是带着令人愉快的气息。
    「原来你脸皮这么厚!」星悦瞪直了眼,不敢相信他说他比郑元畅还帅。
    「原来一个女生的房间能乱成这样。」他的眼环顾四周,桌上乱七八糟,床上都是未折的衣服,和室地板上也好不到哪里去,好像都没在擦。
    她脸红了,连忙辩解,「你懂什么?那是因为我又要读书又要打工,还要练习冲浪,如果你像我这么忙,你的房间也会像猪窝。」
    「能坦承自己房间像猪窝的人还真不多。」他故意误解她的意思,知道她又会忙着分辩,他站起身,不等她开口,走到门边。
    「医药箱暂时借妳,泳池我去清理,妳又欠我一个人情。」他看着她,嘴角居然扬起一个笑容。
    他的笑容……她的心跳加速了,忽然有种错觉,他真的比郑元畅还要帅。
    第七章
    「妳受伤了,阿锋就二话不说,默默接手妳的工作,这样妳还要说他对妳没意思吗?」毛诞葳说。
    星悦不以为然的哼了哼。「妳放心好了,大魔王不会白做工的,他一定会要我还他人情。」
    而且她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大魔王哪里对她有意思了,喜欢她应该对她温柔体贴才对啊,在他身上,她可感受不到任何热情。
    「看着好了,我们来打赌,看你们的恋情什么时候明朗化。」
    她敬谢不敏的摇了摇头。「不要,我只想专心做好冲浪大赛的准备。」
    毛诞葳赞同的点点头。「也对啦,赢了冲浪大赛等于赢到阿锋,妳是应该多花点时间才对。」
    「妳又来了。」真是让她有好深的无力感,算了,不想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买齐颜料回去作画,不然明天就死定了。
    「妳看──」毛诞葳指著书城杂志架上一本冲浪杂志,封面人物是甫出炉的美加冲浪好手珍妮克鲁斯,她优美的冲浪姿势就像学过芭蕾舞一样,令人津津乐道。
    「她好帅气。」星悦的眼里充满了羡慕,她轻抚着杂志,发誓有朝一日也要登上这本杂志封面。
    她会不会太狂妄了呢?她真的做得到吗?
    对于未来,她真的有一百万个不确定啊,如果她没有在冲浪大赛得到名次,那么她的未来在哪里?她还会有心完成在贝大的学业,然后如母亲和馨姨的愿,到欧洲深造吗?
    「我老爸要我替他买张CD。」毛诞葳说。
    星悦的情绪也高昂了起来。「我也刚好要买CD,静乐团今天发片哦,我已经预购了,还有送海报。」
    书局二楼是复台式的唱片卖场,此刻在选购CD的人还真不少,卖场特别为静乐团做了个专区,显示了他们的超人气。
    两人走出书城,星悦迫不及待想回去听新专辑。
    虽然她平常很省,衣服更是八百年也不买一件,但只要是静乐团出专辑,她都会买正版,以示对他们乐团的支持。
    「妳这种样子算是在迷偶像吗?」毛诞葳挑挑眉毛问她。
    她自己没有偶像,也从来不是追星族,对于星悦把静乐团的CD抱在怀里、一副喜孜孜的样子感到难解。
    「我欣赏他们的音乐,也喜欢他们的组合。」尤其是女主唱宋书裕,长鬈发的冷冷风采简直迷死人,如果她是男人,肯定为她倾倒,听说也有不少女同志票选她为梦中情人。
    「真好,一点爱情的烦恼都没有。」毛诞葳无精打采的叹了口气,很不像平时总是活蹦乱跳的她。
    「葳葳,难道妳有爱情的烦恼?」星悦也很关心她,因为毛诞葳是她来到南湾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嘛。
    才问完,一部酷炫的深蓝进口跑车停在两人等公车的站牌旁,车窗降下来了,驾驶座里是安令崇。
    他微笑问:「要不要我顺道载妳们回去?」
    「要!」毛诞葳抢先打开副驾驶座的门,刚才有气无力的,现在却容光焕发,前后简直判若两人。
    星悦上了宽敞的后座,连连赞叹车里的豪华,纽约连锁百货的小开果然不一样,连车子都要进口的。
    「妳们刚才去哪里?」黄昏的太阳很刺眼,安令崇戴着墨镜,看起来很酷,也更加吸引人。
    「我们去买颜料和CD。」毛诞葳抢着回答。
    说到CD,星悦马上想到她的宝贝,她探到前座问:「学长,可不可以放这张CD给我听?」
    「妳还真急耶。」毛诞葳不以为然的说,但声音不晓得怎么搞的却很温柔。
    「什么CD?」安令崇右手接过星悦递来的CD,抬头看了一眼封面,他的嘴角动了动,降下车窗,将CD住窗外扔去。
    「学长!」
    「崇哥!」
    两个女生都对他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好端端的一张CD连胶膜都还没拆,为什么要把它丢掉?
    「这是一个无耻的乐团,以剽窃别人作品来出道的乐团,我车上的音响不放这种下三滥的东西。」安令崇冷冷的说。
    「什么意思啊?」星悦傻眼了,她不知道学长这么讨厌静乐团,扔了CD就算了,居然还把人家评批得这么卑鄙。
    「妳迷静乐团,那么妳听得出来,他们的作品和锋的作品有哪里不一样吗?」他严肃的问。
    「啊?」她一呆,随即想起一件事来。
    她曾对阿锋说过,静乐团的作品和他的很像,还开玩笑的问他是不是抄袭静乐团。
    「如果妳是静的忠实歌迷,又听了锋的作品,妳一定会认为那根本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歌,对吧?」安令崇又问。
    星悦不由得点了点头。「学长说得没错,我确实有那种想法,可是,难道因为这样,你就扔掉我的CD?」
    「静乐团的团长权静宇,他和锋是高中死党,他们是以拳头相识的,因为对音乐有共同的理念而惺惺相惜,成立了锋乐团,锋是团长兼吉他手,负责创作,权静宇是鼓手,连伟翔是贝斯手,宋书裕是主唱,但是两年前,权静宇背叛锋出道,带走锋创作的上百首作品,还带走连伟翔和宋书裕,另外找了吉他手蒋绍安重组乐团,命名静乐团,这样妳了解我为什么扔掉妳的CD了吗?」
    安令崇的声音和表情都咬牙切齿,根本没有了平常温文理性的王子风采。
    车内两个女生都呆了,尤其是星悦,安令崇无疑在她心上投下一颗炸弹,一个是她默默支持了两年的最爱乐团,一个是……是大魔王……「现在的锋,不只要以出道为目标,打败静乐团才是锋的终极目标。」安令崇说。
    听到这种话,星悦不由得呼吸一窒,怎么好像闻到江湖抢倚天剥屠龙刀的血腥味一样。
    原来阿锋和静乐团有那么深的渊源……不,应该说是孽缘吧,所以当他听到她说他是否抄袭静乐团的风格时,才会忍无可忍的走人。
    那是他的作品啊,被人拿了去,以别人的名义发表,而且走红,那滋味一定很不好受。
    星悦呆愣愣的模样藉由后照后镜落入安令崇眼里,他忽然摘掉了墨镜。「星悦,要不要当学长的女朋友?」
    毛诞葳浑身一僵,星悦猛然回神,她怎么好像听到了天方夜谭?
    「学长,你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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