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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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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聊天的时候,她的衣服已经挂在阳台的铁线上,给风吹得来回晃动。在衣服风干之前她只能猫在我的房间里,也就是说这天晚上我们孤男寡女要独处一室了,当然我也可以叫一个朋友送套衣服来,或者她叫一个朋友送套衣服来,这就等于把我们俩的事告诉别人,也就等于毁了苗子的清白,我的清白毁不毁没所谓。当然苗子如果不着急,愿意在我房间呆下去,我就可以等到第二天商店开门的时候去替她买套衣服,如果那时衣服还没干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我亲自去苗子的房间里帮她拿一套替换衣服,这要冒很大的风险。首先苗子未必愿意给我钥匙,因为我们还没熟到可以互留钥匙的地步,其次苗子的闺房里不只住她一个人,还有一个黄花闺女,那会儿可能正在做春梦,我进去固然可能拿到衣服,但同时也可能落个强奸未遂的罪名,落个罪名倒是其次,问题是酒店的员工把我抓起来,一拷问,我还是得把苗子给吐出来,还是把苗子给害了。酒店的员工一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我在酒店吃饭时,因为常跟苗子眉目传情,他们就向我吹胡子瞪眼睛,恨不得把我堵在哪个角落里痛打一顿。要是给他们捉奸捉双,还不打得我灵魂出窍。

  我和苗子本来想秉烛促膝长谈,但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甚至比帮她弄一套衣服还困难。她对我尽管有诸多好感,但还不想把自己撕开让我看,我倒是想什么都告诉她,但又怕把她吓跑了。另外,我的精神也不济。过去三天我一直在三陪,上下眼皮早就如胶似漆,我想找一块胶布把上眼皮粘到额头上,可惜找不到。我坐在地板上,有一句没一句地陪她聊,然后就靠在床垫上睡着了,鼾声如雷。苗子为了弄醒我,使尽了手段,掐、拧、捶、打、咬,拿枕头砸。顶多暂时把我的鼾声弄没了。苗子后来想,我睡了也好,不用担心给我性骚扰,而且睡得象头死猪,估计没有八九个小时醒不过来,于是放心大胆地睡了。等我醒来时苗子和她的衣服都消失了,房子里找不到她来过的一丝丝痕迹,我好象做了一场梦。

  二

  我和苗子在文化公园约会。她老是穿一件花格子的衬衣,一件麻质的黑裤子。尽管那件衬衣很薄,里面的乳罩清晰可见,我还是不喜欢。我最讨厌女人穿裤子和衬衣,无论穿起来多么好看。我觉得女人天生就是穿裙子的,穿裤子就坐在家里吧,别出门。这个感觉我不好跟苗子说,因为我们还不是很熟,而且她还是一个学生,而且这种打扮把学生的特点表现得很突出。后来苗子给我说得耳根生茧,实在烦了,就把裤子和衬衣脱了,改穿裙子,至少我见到她时她总是穿裙子。她说穿裙子很不方便,坐摩托车和公共汽车容易春光外露。她是不知道潮流的趋势,新潮流就是复古,所谓复古就是越穿越少,最后拿一片树叶遮住羞处。

  苗子除了长得漂亮,皮肤也特别好,尽管封得严严实实,露出来的部位还是让你馋涎欲滴。难怪老达对她起了色心。我也对她起了色心,否则也不会约她逛公园。但我觉得她是一个好女孩,单纯、大方,不想害了她,但如果我不害她,她可能给别人害,譬如老达就可能把她骗上床。所以我一定要跟她约会,以绝了老达的念想。这种想法我又不能跟苗子说,说了她就不跟我拍拖了,但不说又害了她,长此以往,她迟早会对我怦然心动,海誓山盟。我这个人不可能装一辈子孙子,迟早会露出孤狸尾巴,她整天面对一个朝三暮四的人,还不日日以泪洗面。这样一来还不如让她跟老达,老达这东西尽管为老不尊,有了屁珍和苗子,大概不会再起色心。

  我和苗子在公园里约会时,荷花已经凋谢,但荷叶仍然绿得流油。我们从北门进去,顺着湖边一直走到南门,然后又走回来。我们并肩走着,有时拖着手。公园的长凳上坐满了恋人,有揽着的,有抱着的,有躺着的。这无疑感染了我,让我产生了揽住苗子的冲动,我想抱住她,吻她滑如凝脂的脸蛋。可我下不了手。走累了我们就在吊椅上荡秋千。这是一件很让苗子开心的事,因为人多吊椅少,无论你几时去公园,吊椅上总有人。我们只好坐在附近轮候,一旦有人离开,马上百步冲刺,鱼跃而上。苗子尽管跑得快,但每次都给我占了先。她也不生气,只要有秋千荡,她顶多握起粉拳捶我几下。苗子霸住秋千就不愿意下来,无论你怎样花言巧语,她非要赖足四个小时。她一边荡着秋千一边唱歌,歌声轻柔、婉转,我在她的歌声里悠然入梦。

  我说苗子要在秋千上赖足四个小时,而不说赖足五个小时,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公园在十二点钟关门,十一点半就开始清场。就算苗子七点半开始占据秋千,到十一半点也就四个小时。这还是运气好时,运气不好时她一个晚上都沾不到秋千的边,那时她就象一个小姑娘一样噘着嘴,一百个不高兴。有时十一点才找到机会把屁股搁在长椅,也就是苗子说的秋千上,刚唱完一首歌,清场的保安就过来了,这时想不走都不行,不走的话,保安就要看证件,一看证件就把我和苗子的差别看出来了,我们相差十来岁,差不多算两代人,怎么看也不象谈恋爱的,如果说是老夫少妻,人家又要看证件,我们拿不出来,那就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了,而且要换到派出所说。所以苗子纵然是千不情万不愿,也只好跟在我屁股后面往外走。

  在文化公园里,苗子趁我不注意在一片方竹上刻了十个字。这十个字是:江摄苗子伉俪到此一游。这行字很俗气,如果没有中间两个字,你随便去到一个旅游点都能看到百几十个,所以说这两个字很重要,尤其是对我和苗子特别重要。苗子把这十个字刻在十棵竹子上,刻的位置都不同,字的大小也不一样,而且还用的是不同的字体,所以除了我谁也不可能发现这个秘密。我能发现这个秘密也算是上天的巧意安排。有一天我在公园里等苗子(这是绝无仅有的),就坐在那片方竹边,我有点百无聊赖,双目四处睃巡,想找一点亮丽的风景,可是亮丽的风景都在别人的怀里,于是我就盯着面前的竹子发呆,突然发现了我的名字。这一伟大发现让我吃惊不小,我觉得一定还有名堂,于是开始绕着竹子寻找,接着找到了苗子,找到苗子时我已经绕了半个圈,然后找到了上面那句话。为了确定这确是一句话,我开始把不同字体的字放在一起对笔迹。由于我太过投入,苗子来了我也不知道,我一扭头,看见她坐在石凳上,面如桃花。我说,没想到这里还有一片方竹,真是少见。

  后来我想结婚,首先想到了苗子,但她不同意。她找的借口是我这人太坏,要等我变好了才嫁我。这个理由不充分,因为最近十年一直流传一句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事实上也是每一个坏男人后面都有一个深爱着他的女人。所以我老觉得这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我撞破了玄机,一早就发现了她对我的仰慕之情。她面子上过不去,诈死也要把时间诈久一点。但事实证明我这个判断也不对,多年以后,苗子快成老处女了,仍然口口声声非我不嫁,但事实上她仍然不肯嫁我,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在文化公园里苗子还做过一些出格的事。我们散步时她喜欢盯着那些奇花异草看,然后趁人不注意时连根拔起,用我的参考消息包起来。我每次去文化公园都带一份参考消息,边走边看。苗子对此意见很大。我后来怀疑,苗子偷花有两个目的,一是爱美之心,二是糟蹋我的报纸。苗子用报纸把奇花异草包起来,放进塑料袋里,仍然不放心。她转过身,把乳罩摘下来,挂在塑料袋上,然后大摇大摆从公园门口走出去。这种小伎俩每次都让我窃笑不已,但我的宿舍可遭了大难,奇花异草不断攻城掠地,最后还抢占了老达的地盘,引起屁珍强烈不满,她不时发出最后通谍,我却以局外人自居,气得她吐血。她私下里对我说,早知道你是这种人,打死我也不跟你上床。我跟她相恋了十几年,才跟她上过一回床,她居然一直耿耿于怀,真让我小瞧她。

  三

  我和苗子经常在文化公园约会,约会时就干上面说的那些事。苗子觉得很开心,我就觉得很不开心。如果只是坐在一起聊天也就算了,但这不叫约会。约会就该抱一抱,啃一啃,这也是故事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我跟苗子约会了几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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