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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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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惶惶不可终日,整天惊惊乍乍的,老说后颈发凉。那是疑心有人拿刀子搁在颈上。每天下班,她先来敲我的门,看我在不在家,如果不在,她就站在门口等。门口是一块开阔地,往楼下有三个出口,如果有人图谋不轨,她撒腿就跑。当然不能往家里跑,那是自寻绝路,这是她的经验之谈。她有个朋友就是给人追到家里先奸后杀的。她说要是在大街上,至少还会有个人去报警。就算没人报警,也总会有一两个目击证人吧,对破案也有点帮助。等到天黑,如果我还没有回来,她就去投亲靠友。下次见面,她首先做的就是把我的耳朵弄得火烧火燎的。她拎住我的耳朵说,昨晚又滚到哪儿去了?好象我是她的老公,一下班就得回家守着她。

  如果我在家,她一颗心才从喉咙口回到正常位置。她走进来巡视一番,说:想喝汤就过来。然后她走过去开自家的门,开完门又对我说,把门开着。这话的意思就是一有风吹草动,她就窜进我家,有我保护,罪犯就猖狂不起来。看到我的身个,罪犯先自怯了三分,我一声狮子吼,罪犯早已屁滚尿流。跟屁珍在一起,固然有靓汤喝,有家常菜吃,还有秀色可餐,但也免不了担惊受怕。夜不闭户并没给屁珍提供便利,倒是给不法之徒大开方便之门。我空有一米八九的身个,睡着了还不是象一个婴儿,人家要拿我的脑袋干什么就干什么。猛张飞就是睡着时给人砍了脑袋的。好在人家对我的脑袋不感兴趣,倒是对我的家电情有独钟,今天拿彩电,明天拿冰箱,几个回合下来,偌大的房间就剩下一张床了。屁珍由此得出结论:不是她多心,阶级敌人亡我之心始终不死,要时刻提高警惕。末了她说:想看电视就过来,想喝饮料就过来。

  在屁珍家吃饭,她老是劝我喝一盅。在所有朋友中她是唯一不反对我喝酒的人。这也是我愿意侍候她的原因。我这人什么都不贪,就贪杯,可惜酒量有限,一喝就醉。酒能乱性,这是苗子劝我时常说的话。她每次看到我喝得烂醉,跟屁珍滚在一起,真是又气又恨。她跟屁珍为两件事闹得不可开交,一是为她那些宝贝花,一是为我在屁珍家喝酒。苗子最看不惯我跟一个有夫之妇鬼混,一点也不体谅我们青梅竹马时的深厚阶级友情。


下篇:监管时期——《幸福生活》
第四章

  一

  小时候,除了做家务、砍柴、捡粪、出卖苦力,我也干过其他事。譬如说,捕蜻蜓,用弹弓打麻雀,晚上捕荧火虫,偷生产队的甜瓜。这就是说我小时候要干两种事,一种是必须干的,譬如砍柴,一种是可以不干的,譬如捕蜻蜓。如果我不捕蜻蜓,就无事可干,我老妈看到就会骂我,要我去砍柴。或者说哪儿哪儿有堆牛屎,你去捡回来。如果我不捕蜻蜓,我的少年生活除了做苦力就会是一片空白,现在回想起来就会觉得索然无味,我老爸老妈也会问心有愧。所以我得不停地捕蜻蜓,用布袋装起来,等天黑后拿回家喂鸡。拿蜻蜓喂鸡在我来说是一件很不情愿的事。人家的鸡都是自己找虫子吃,我家的鸡却要我捕蜻蜓喂,尽管当时还不知道这就叫阶级剥削,但是却明白这是不公平的。我宁愿拿去喂八哥,可惜我没有八哥,我堂兄有。这事我老妈知道后暴跳如雷,她拿了根扫帚绕着村子追了我三圈,还骂我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家鸡不喂却喂野八哥。其实那只八哥尽管是野生的,但早已养熟了,也算是家八哥。

  我家的鸡吃我捕的蜻蜓吃上了瘾,一看见我拎着布袋就跟在我屁股后面,一跟十,十跟百,浩浩荡荡。其实我拎着布袋未必是捕蜻蜓,也可能是去找亲戚借米。我对米可是情有独钟,对红薯则是又爱又恨。每天三餐,除了吃面,一揭开锅盖就面临红薯和米饭的抉择。吃完一碗红薯才能盛半勺米饭,这是吃饭的游戏规则。当然也可以不吃红薯尽吃米饭,反正就半勺,饿肚子别怪娘老子。我对米饭迷恋至深,连做梦都在剥谷子。我那时的梦想就是来生变成鸡,可以在田野里纵情大吃。但我家的鸡对稻谷甚至米粒兴趣全无,每天就跟在我屁股后面或在鸡窝里等我拿袋子回去。由于营养丰富,它们全得了富贵病,无论吃什么,拉的全是水。一个个骨瘦如柴,最后全得鸡瘟死了。尸横遍地的情景有一天早晨给我老妈首先发现了,她立即嚎啕大哭,比死了我外婆还伤心。瘟鸡后来用盐腌起来,挂在墙上,苍蝇吃了我们再吃,吃了半年有多。我后来能长到一米八九,据我老娘说全拜这三十几只腌鸡所赐。

  我现在仍然对米饭偏爱有加,最怕吃鸡,连带也怕吃肉。单位领导一点也不体谅我的这段恋米情结,一有接待任务就让我作陪。在这种场合,我仍然控制不了对米饭的一往情深,吃了一碗又加一碗。客人基本上不吃米饭,吃肉,最多吃点野菜。可以说我不仅丢了自己的脸,也把单位的脸丢尽了。但下次作陪,单位领导仍然让我去。原因无他,除了我级别高,还在于我特别有空,而且我还能牛饮,喝酒就象牛喝水,前提是先让我吃三大碗米饭。

  黑脸朱来的时候仍然是我作陪。陪黑脸朱吃饭我很乐意,因为他会跟我抢饭吃。我跟黑脸朱是同年分到单位的,同宿舍住了三年,同锅吃了三年。我们还一起偷过菜,那时他可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我则一本正经。那时苗子要是见了我,一定觉得我是天底下第一号的好人,肯定立马就嫁我。老朱后来变成了一个刚直不阿的黑脸,我则成了苗子眼里的坏人,这说明环境对人的影响很大,出污泥而不染是一件很困难的事,这也是我对马丽特别宽容的主要原因。老朱先搞人事后搞监察,我先搞教育后搞货管。人事和教育同属政治部,所以一开始我们因为工作关系常碰头,后来他去了监察,我去了货管,大家都知道这两个部门是死对头。所谓监察,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专找货管的不是。因为这层关系,我和老朱都不希望在工作上碰到一起。除了工作关系,我和老朱的关系特别好,这是因为不管老朱怎么变,他跟我抢饭吃的习惯没变,他跟我对吹五粮液的习惯没变。

  有一天,一哥把我叫到他办公室,对我说:西山别墅的事,监察和审计都要查,我想了一下,由你来负责接待和联络。我一听急了,这是什么事?你们拉了屎,想让我擦屁股。我才不干呢,反正我早就赋闲了,有本事就把我开除。我一急,一哥的眼圈红了。他说:小江,你是我一手提拔起来的,小朱也是我一手提拔起来的,现在你还是我部下,小朱已经爬到我头上了,难道我去求小朱吗?我只能靠你了。他叹了口气说,我还有半年就退了,我不能晚节不保啊。看着老领导受苦受难的样子我心痛,但我还是想说一句奚落他老人家的话,这话就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但说这句话不符合我的个性,所以我把它活生生咽回去了。不仅如此,我还把这个苦难的差使接下来了,至于能不能令领导保住晚节,只能看天意。

  一哥说他提拔了我,这话也对也不对。前面已经说过,当初极力提拔我的是老胡,极力反对的是人事处长。两人把我象揉面筋似的揉来揉去,一哥那时还不是我的直接领导,是政治部副主任,他看到两个大处长拿我练功,很生气,他说,至于吗?不就提拔一个干部?他这句话一说,我的任命就下来了。如果没有一哥这句话,我可能就给领导练功给练死了,后来就不可能是副处级领导干部了。尽管我现在是非领导干部,但毕竟曾经做过领导干部,这要拜领导所赐。而我是一个知恩必报的人,所以一定要还领导一个人情。

  我除了陪黑脸朱吃饭,还在饭后给他安排节目。别人给老朱安排节目,他死活不去。我给他安排节目,他不得不去。因为我们曾经一起偷过菜。我说要介绍我的红颜知己给他认识。我快四十岁了,还是孤家寡人,他孩子都快上小学了,我这样一说,他只好跟我走。我们既然是好朋友,他对我的终身大事就得关心嘛。当然除了见马丽和苗子,他还会见到两个亲戚,这两个亲戚在马丽手下做事。当然是我一手安排的。当时我这样安排老朱就不同意,他是宁愿让亲戚住在家里把家吃穷,也不利用职权给他们找出路。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人不能太死板,该灵活时得灵活,就让马丽把他们接走了。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再这样下去,老朱的家非散伙不可。老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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