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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身警界-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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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最引人注目的是制定的《禁酒令》引发了新安公安系统的一场大革命。
  就在那时,全区司法系统围绕“酒”已经出了不少问题:
  某县法院一个执行庭的庭长有天晚上喝醉了酒,在卡拉ok的包厢里借着酒疯,和一个人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把身上的LS手枪掏了出来,朝那倒了八辈子的霉的人就是几发子弹过去,当场将人打死,据说那人倒在地上后,那庭长还说要验明正身…他还以为是在刑场执行枪决犯人的任务呢;
  邻县一个刑警队的副中队长酒后驾车,将人撞倒,居然浑然不知;
  还有一个跟酒有关的就带有一定悲剧色彩了。本县江湾派出所的一个民警在下乡后喝了酒回所的路上,所骑摩托车一头栽进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卡车屁股底下,人当场殉职;
  再就是本县桥尾派出所一新来的年轻民警在一次酒后将人打伤,引发被打者的家属聚集到派出所,大有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的态势,罗所长只好站出来表态说一定对该民警进行严厉处理和赔偿医药费,人群方才渐渐离去,新任局长大为光火,立马决定对该民警给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
  为此,局党委狠下决心,决定在省厅规定的“六条高压线,五条红线”中的“中午禁止饮酒”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禁酒令》,规定:一、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二、严禁值班、备勤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严禁携带枪支、警械、机密文件和驾驶车辆时饮酒;四、严禁着警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五、严禁到发案单位和与案件处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饮酒;六、严禁在正常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饮酒;七、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禁酒令》规定:凡违反上述禁令之一者,发现一次警诫一次,一年内累计两次者,本人和所在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并责令当事人脱岗学习半月,在本单位通报批评;重新上岗仍不改正者,予以辞退。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做到警钟长鸣,局里把省厅规定的“六条高压线,五条红线”以及《禁酒令》印在卡片上做到人手一份,使这些制度如同“紧箍咒”系在每位民警身上。
  平时不沾酒就少了什么的丁局长在大会上郑重宣布:向我看齐,如果我违反了“禁酒令”,同样按照规定处理,决不姑息。如果谁违反了“禁酒令”,也别来找我说情,坚决按照规定办理。
  全局一片哗然。
  督察大队的督察们开始忙活了,一天到晚像特务抓地下党样在大街小巷乱窜…
  大部分民警表示拥护和支持,有几个胆子大的不以为然,倒霉被逮住了,求爷爷告奶奶都没有用,立马被予以警诫和通报批评,从此以后上得桌来就说上饭,连饮料都不喝了。
  我则乐呵呵的,因为这《禁酒令》对我不起任何约束作用,甚至对我来说是一道挡箭牌,省得我一天到晚在桌子上为了喝酒的事口干舌燥脸红耳赤地去解释。
  《禁酒令》在各行各业中也引起了连锁效应,以至有的饮食业主反映:警察执行《禁酒令》后,酒店生意萧条了,酒也难卖了;居民反映:下班后进到农贸市场发现警察也来买菜了,小偷也因而不敢露面了;师生们反映:早上出操时,发现警察也出来锻炼了;警嫂们偷乐:丈夫的身体比原来棒了……
  群众都说:警察“变”了!当初警察下乡破案,案子未破酒先醉,如今民警辛劳为民却滴酒不沾,原来是有了《禁酒令》这个“护身符”呀!
  效果立竿见影,社会反响如此之大之好,引起了地区公安处的兴趣,为此,局长政委被叫到地区公安处介绍经验,大为风光了一把。
  3
  局党委一班人顶住压力、狠下决心的扛鼎之作则是对局里两名民警予以了辞退。
  辞退!这种前所未有的处理,在全局警察中产生了极大的震撼,也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波。
  那两个被辞退的民警也确实是问题多多。
  其中有个民警是看守所的内勤。这个人在公安局口碑极差,四十多岁的人了,没有一点正经,工作上调儿朗当,生活作风散漫,据说还跟不少妇女都有勾搭,弄得乌烟瘴气,满城风雨。领导私下里找他谈过话,在会上也不客气地批评过他,但还是没有什么改变,依然我行我素。就一个这样的家伙,前不久又成了全区公安局一个丑闻的主角,被全区通报批评。原来,他在看守所的时候,几次帮羁押在里面的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得了不少好处,终于在一次帮一个案子的嫌疑人带信传话得了好处费3000元之后东窗事发了。
  还有一个是土洲派出所的外勤,也四十多岁,在所里的时候,工作极不负责,三天打鱼两天撒网,后又以泡病号为由长期旷工、穿着警服在外面招摇撞骗、赌博嫖娼无所不干,影响甚坏。不久前,这个家伙在新安市一家发廊里嫖娼,被地区公安处治安支队的抓获了,当时这个家伙还很牛,死命抵赖,但铁证如山,最后不得不承认了事实。治安支队做的也“绝”,在处罚了他5000元罚款后还向新安县公安局作了通报。
  毫无疑问这两个人完全符合辞退的有关规定,可当辞退的决定一下达,那两个人就傻了眼,便一天到晚地往局长和政委办公室跑,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要求“高抬贵手”。
  这回局长政委看来也是铁了心,硬了心肠,任凭他俩吵闹,还丢给他们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有关条例让他们看。
  那两个人看在局长政委面前走不通,便到县里找有关县领导,哪知这次县领导对公安机关搞这么一次教育整顿活动很是支持,自然没有理睬。有些领导和朋友拗不过,便硬着头皮打了电话给局长,都被局长以开了党委会研究挡驾。后来他俩又通过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申诉的方式试图重返警队,但结果是无济于事。
  据说这两个人在脱下警服的时候,留下了一串悔恨的泪水,说了一句:“失去的才觉得珍贵呀。”
  “这回是动真格的了。”很多民警感慨万千:“现在是不认真干工作不行,不干好工作也不行,再想混饭吃,难哪!”
  丁局长讲得很直率:“教育整顿能不能带来效果,不在于口号喊得响,而在于敢不敢动真碰硬!”
  然而就在这次教育整顿中,我的师傅郭鹏所长可倒了大霉:先是被待岗处理然后被免职,理由就是工作失职。
  得到这个消息我傻了。
  他所谓的失职不仅在我看来是有些勉强,而且在别人看来也觉得是有些不公正。起因很简单:他所在的单位叶坪派出所的内勤在一次办了户口之后,不记得将派出所的公章锁起来,不知怎么搞的公章不见了,后来将派出所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当时都认为是前来办事的老表顺手牵羊拿走了,但这件事却让新任局长大为光火,当场就宣布他停职检查。
  郭鹏觉得非常的委屈,但军人出身的他还是执行了命令。但没有想到的是在待岗检查一个月后,便风传局党委要把他的职务免除。
  这个传说很出乎我们的意料,都觉得这件事郭顶多负个领导责任,公章丢了但还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也不至于到免职这个份上,我作为整顿办的成员因为和郭的那么一层师徒关系,也很有些想不同,甚至私下里来到张政委办公室打探,张政委不置可否,但从其口气,看来郭这次是“在劫难逃”了。我便斗胆表露了能否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意思,毕竟这关系到一个人的政治生命。
  但事实上“人微言轻”,张政委没有对我说什么,不过我也理解,他初来乍到。很多事情只能边想边做,少说为妙,他再如何,也只是个管政治思想工作的二把手。
  在不久后召开的局党委会上,丁局长一言九鼎,态度很坚决地表示要对“公章事件”从严从重处理:对丢失公章的内勤记大过处分,对所长郭鹏免职和记过处分。
  所有在座的党委委员没有谁提出异议,在官场上,一把手提出来的一般没有人会反对的,即使有想法也没有人会公然说出来,就这样,决定通过了。
  负责记录的我感到一阵悲哀,不由得诅咒那个内勤,真是害人不浅,当什么内勤?
  我突然之间觉得这个警察原来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像郭所长辛辛苦苦了这么些年,好不容易熬到这个份上,却因为这么一件事情摘了帽子,摘帽子还小事,还挨了个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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