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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仙排行榜 作者:黄晓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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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精,孟子说得好:“人皆可以为尧舜。”既然人能够成为圣人,物为什么不可以成精呢?
  在古人眼里,精灵是无处不在的。《庄子·达生》上说:
  沈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
  瞧吧,山川湖泊以至门前屋后,到处都有精灵出没。
  有本好玩的古书叫做《白泽图》,介绍了很多精灵,比《庄子》说得细,也更有趣。下面列举一些:
  干涸的沼泽地里,时间长了就会生出一种奇怪的小人,名字叫庆忌。庆忌身高四寸,穿着黄衫、戴着黄帽子,骑着小马驹奔来奔去,只要能喊出他的名字,他就会听你的话,下水为你去捕鱼。
  木之精叫做彭侯,长得像条黑狗,没有尾巴,可以杀了吃掉。
  玉之精叫做岱委,长得像美女,穿着黑衣,只要用桃木匕首刺她,并且喊她的名字,就能抓住她。
  水之精叫做罔象,长得像个小孩,黑皮肤,红眼睛,大耳朵,长爪子,也可以抓来吃了。
  坟墓之精叫做狼鬼,喜欢向人挑衅,用桃木做的箭射他,并且脱下鞋子和他搏斗,肯定能抓住他。
  …… 
  妖精固然很多,但是“妖不胜德”,在儒生们看来,虽然草、木、鸟、兽都有性有灵,但是人得性之正而鸟兽得性之偏,鸟兽的灵渺小而人的灵广大;妖精先天就不如人,修炼的水平再高,也不能跟人平起平坐。一般情况下,人类对于抓住的精怪,是能吃的就吃掉,不能吃的至少也要杀掉,丝毫不考虑他们的修炼如何辛苦。
  孔子可能是中国最早吃妖精的人。据说孔子在春秋各国狼狈奔走时,曾经遇到一个怪物,子路与他斗了很久,发现是条九尺长的鲤鱼。众人惊惧,倒是孔老二胆大,说:
  “世上的万物,活得久了,往往要成精。这种怪物,杀了就杀了,也没什么稀奇。” 
  于是孔门七十二弟子就分吃了这条超级至尊鲤鱼精,个个吃得神清气爽,怀才不遇的郁闷一扫而空。既然圣人都敢吃,那普通老百姓还有什么忌讳,吃起妖精来,个个都是争先恐后。
  至于官府,为了维护“民之父母”的窗口形象,虽然不主张吃妖精,但遵循孔夫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教导,也根本没把妖精当一回事。
  春秋时,有一种叫作“爰居”的海鸟聚集在鲁国都城的东门外,三天没有散去,当时执掌鲁国政权的臧文仲是个没主意的人,马上下令国人都来祭祀海鸟。展禽(就是那位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劝道:
  “祭祀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咱们的宪法上说要‘慎制祀’,不是什么玩意儿都有资格吃冷猪肉的。能给国家立功的,得过奖的,再加上日月星辰和名山大川,这些才有资格上祭祀名单。几只海鸟对国家、社会毫无贡献,怎么受得起我们这样有身分的人叩头呢?” 
  不仅如此,在周代,还专门有一些官员收拾妖精,《周礼》中就记载了这么几条:
  庶氏,掌除毒蛊,以攻说之、嘉草攻之。凡驱蛊,则令之、比之。(《秋官司寇·庶氏》)
  壶涿氏,掌除水虫。以炮土之鼓驱之,以焚石投之。若欲杀其神,则以牡午贯象齿而沈之,则其神死,渊为陵。(《秋官司寇·壶涿氏》)
  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秋官司寇·庭氏》)
  这些官员的级别都比较低,除妖活动的规模也小得多。由此可见,官方对于精灵并不怎么在意。
  在妖精面前,人类始终有根深蒂固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所以,对妖精的歧视非常严重。即便是修炼得比较好的狐狸,在人类面前也显得低人一等。比如有个故事说,一个品行不端的读书人晚上散步,看到河边有个漂亮MM,估计是个狐仙,他顿起色心,上前搭讪,而上手之后却又另觅新欢。狐仙找上门来论理,这家伙竟然说:
  “老祖宗们是说过不能始乱终弃这样的训诫,但这些话只是用来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人和狐仙也就是互相玩玩,我们人类从不跟狐仙谈道德问题。” 
  人类之所以在妖精面前拥有优越感,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妖精尽管修炼水平高,但总多少保留了原来的形态特点。即便有些妖精能幻化为人形,一不小心,还不免露出马脚。
  一个故事说,三国魏国的景初年间,阳城县一个县吏家里老是发生怪事,经常听到有人拍手互相呼叫,想找原因,又什么古怪都找不到。一天晚上,县吏的母亲晚上干活累了,上床打个盹。过了一会儿,她听到灶台边有人喊道:
  “文约,怎么看不见你?” 
  脑袋下面有人答应说:
  “我被枕住了,不能过去!你到我这儿来!” 
  到了天亮一看,原来是盛饭用的铲子躺在床边。于是把它们集中起来烧掉,妖精也就灭绝了。
  又一个故事说,唐朝天宝年间,长安一个叫王薰的请了几位朋友喝酒,突然烛影下出现一只黑乎乎、毛茸茸的手,门外还有人说话:
  “几位喝得很高兴嘛,能给我点肉吃吃吗?” 
  王薰吓得半死,赶紧拿了块红烧肉放在他掌中,于是手就缩回去了。过了一会,那手又伸出来讨肉。如此一来二去好几回,王薰和朋友的胆子逐渐大起来,而且觉得这妖精贪得无厌,烦。于是,当手再伸出来时,王薰手起刀落,一刀斩下——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黑手滚落在地,转眼变成一截驴蹄子。第二天,王薰等人沿着血迹寻找,在邻居家发现了一只少了条腿的驴子,于是就杀了它分而食之。
  尽管修炼艰难,精怪还是在逐渐人化。早期的精怪,清一色的歪瓜劣枣,最好的也就是人首蛇身或人首马身什么的,像庆忌这样模样周正的极其罕见。到后来,精怪的修炼本事越来越高,幻化人形已经不是什么难事,有些在官宦人家住得比较长的精怪,还能吟诗谈风月。
  有个叫做元无有的人外出春游,遇到大雨,在一间荒废的屋子里避雨,忽然发现屋子里有几个人在谈论风月,说是要做诗叙述自己生平,文辞极为雅致。分别是:
  齐纨鲁缟如霜雪,嘹亮高声为子发。
  家贫长夜清会时,辉煌灯烛我能持。
  清冷之泉俟朝汲,桑绠相牵常出入。
  爨薪贮水常煎熬,充他口腹我为劳。
  老元素来有点小资情调,也并不特别奇怪。那几位也没有发现元无有,一边吟诗,一边互相吹捧,说是阮籍的《咏怀》也不过如此。等到天亮,几位诗人没了踪影,元无有四处寻找,只在屋子里发现旧杵、烛台、水桶、破锅四样东西,再仔细回味那四位的诗,原来他们说的就是自己。
  妖精问题,在中国并不是简单的信仰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人们认为精怪是对自然、社会的正常秩序背叛或超越的结果。有人认为,在特殊情况下,人也有变成妖精的可能。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阐发,人变成妖精的故事并不多见。
  精怪是自然、社会失序的特殊结果,它们并不会害人,最多只是灾害的先兆。《山海经》里介绍了很多异禽异兽,它们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山上、岛上,可是人要是多事到山上、岛上乱跑,见到它们就会出事。比如,令丘山上有一种鸟,叫做,长得像猫头鹰,人的脸,四只眼睛,只要有人看到它,就会天下大旱。鹿台山上有一种鸟叫做凫,样子像公鸡,长着一张人脸,只要有人看到他,就会爆发战争。
  尽管社会对妖精的认识不断变化,但人们始终认为它们属于异端,至少也是异端的表现形式。清除异端,就意味着秩序的恢复。随着古代社会走向成熟,社会的精神控制也逐渐精致,消灭异端,也不是只有将妖精杀掉这一条途径。妖精们也可以通过道德的修养、身体的修炼,逐步改造自己,成为社会能够接受的新新妖精。比如狐狸,修炼之后可以成狐精,可以幻化为人形,再继续修炼,同时提高道德修养水平,名列仙籍,弄个城镇户口,吃上商品粮,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这样,神、鬼、人、妖的转化通道就完全打通了。
  ◎ 捉鬼队
  世界上有多少鬼?
  关于这个问题,古人好像没怎么研究过。
  从理论上说,鬼应该比人多,因为鬼不会死,而人会不断地死去加入到鬼魂的队伍中来。虽然有些鬼能升为神,但是再官僚主义、神浮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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