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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报应征应卷(第102-145卷)-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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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之。”其人曰:“某即杀午桥人家之贼也,故来归命。尝为伴五人,同劫其家,得财物数百千,恐事泄,则杀其人,焚其室,如自焚死者,故得人不疑。将财至城,舍于道德里,与其伴欲出外,辄坎轲不能去。今日出道德坊南行,忽见空中有火六七团,大者如瓠,小者如杯,遮其前,不得南出。因北走,有小火直入心中,爇其心腑,痛热发狂。因为诸火遮绕,驱之令入县门,及入则不见火,心中火亦尽。于是出门,火又尽在空中,遮不令出,自知不免,故备言之。由是命尽取其党及财物,于府杀之。(出《纪闻》)
【译文】
唐朝卫州司马姓杜曾任洛阳县尉,主管捕捉盗贼。当时洛阳城南的午桥,有一家失了火,这家的七口人都烧死了。杜县卫正在办公,忽然看见有一个人被门卫抓住,样子非常狼狈来到面前。杜县尉问是什么缘故。门卫报告说:“这个人才来的时候,好象受很大的惊恐的样子,再次跑进县衙门,又很快地跑出去,所以我就把他捉住了。”那个人说:“我就是杀午桥人家的坏人,所以来自首。”原来同伙的有五个人,一同抢劫了那家人家,抢得财物有几百千钱,恐怕事情被人发现,就杀了他们全家人,放火烧了房子,好象自己烧死的,好叫别人不生疑。把钱财送到城内的道德里藏起来,和同伙想要逃到外地,但道路不平坷坷绊绊不能走,今天从道德里往南逃,忽然看见天上有六七团火,大的象葫芦,小的象酒杯,遮挡在他们前面,不能南逃,因此又往北跑,又有小火团直进入心中,烧到心腹,又痛又热发了狂,又因好些火团遮饶着他,驱赶着他让他进县衙门,等到进了县门就看不见火了,心中的火也没有了,于是又跑出衙门,那些火团又全在空中,遮拦着不让他跑出,他自知不能幸免,所以才全部招认供出了。由此杜县尉命人全部抓获其同伙并缴获了全部财物,在县衙把他们杀了。


卢叔敏
唐卢叔敏,居缑氏县,即故太傅文贞公崔祐甫之表侄。时祐甫初拜相,有书与卢生,令应明经举。生遂自缑氏赴京,行李贫困,有驴,两头叉袋,一奴才十余岁而已。初发县,有一紫衣人,擎小幞,与生同行,云:“送书状至城。”辞气甚谨。生以僮仆小,甚利其作侣,扶接鞍乘。每到店,必分以茶酒,紫衣者亦甚知愧。至鄂岭,早发十余里,天才明,紫衣人与小奴驱驴在后。忽闻奴叫呼声,云:“被紫衣殴击。”生曰:“奴有过但言,必为科决,何得便自打也。”言讫,已见紫衣人怀中抽刀,刺奴洞肠流血。生乃惊走,初尚乘驴,行数十步,见紫衣人趁在后,弃驴并靴,驰十数步,紫衣逐及,以刀刺倒,与奴同死于岭上。时缑氏尉郑楚相,与生中外兄弟。晨起,于厅中忽困睡,梦生被发,血污面目,谓尉曰:“某已被贼杀矣。”因问其由,曰:“某枉死,然此贼今捉未得。”乃牵白牛一头来,跛左脚,曰:“兄但记此牛,明年八月一日平明,贼从河中府,与同党买牛来,于此过,入西郭门,最后驱此者即是。”郑君惊觉,遂言于同僚。至明日,府牒令捉贼,方知卢生已为贼所杀。于书帙中得崔相手札,河南尹捕捉甚急,都无踪迹。至明年七月末,郑君与县宰计议,至其日五更,潜布弓矢手力于西郭门外,郑君领徒自往,伏于路侧。至日初出,果有人驱牛自西来者。后白牛跛脚,行迟,不及其队,有一人驱之,其牛乃郑君梦中所见卢生牵者,遂擒掩之,并同党六七尽得。驱跛牛者,乃杀卢生贼也,问之悉伏,云:“此郎君于某有恩,某见其囊中书,谓是绫绢,遂劫杀之。及开之,知非也,唯得绢两疋耳。自此以来,常仿佛见此郎君在侧,如未露,尚欲归死,已就执,岂敢隐讳手!”因具言其始末,与其徒皆死于市。(出《逸史》)
【译文】
唐朝的卢叔敏,住在缑氏县,就是已故的太傅文贞公崔祐甫的表侄。当时祐甫刚当上宰相,有信给卢生,让他进京考举人。卢生就从缑氏县奔赴京城。他的行李很少,有一头驴,驮着两个布袋。有一个才十多岁的小书僮。刚从县城出发,有一个穿紫色衣服的人拿着个小包袱,与卢生同行。自己说是送状子进京城,言谈举目很谨慎,卢生因为奴仆太小,很愿意和他作伴,那人也帮卢生扶鞍解蹬,一路上帮了不少忙。每次到了旅店,卢生一定要分些茶酒给他吃,那紫衣人也很领情。到鄂岭,起早走出十多里,天才亮。紫衣和小童仆赶着驴在后面走。急然听到后面有呼叫声。小童说紫衣人打了他。卢生说:“小奴有什么过错只管说,我一定要教训他,你何必随便亲自打他呢?”说完,只见紫衣人从怀里抽出刀,刺破了小童的肚子,肠子和血都流出来。卢生害怕逃跑,开始还骑着驴,跑了十多步,发现紫衣人在后面紧追,慌忙丢掉了驴和鞋,又跑了十多步,紫衣人追上来,用刀把他刺倒,和小童仆一块儿死在岭上。那时缑氏县的县尉郑楚相,和卢生是表兄弟。这天早晨起来,在厅堂中忽然困倦睡着了,梦到卢生披散着头发,满脸是血,对县尉说:“我已经被贼人杀了。”县尉因此询问详情。卢生说:“我死得太冤枉了,但是这个贼人现在还没有抓到。”说着就牵了一头白牛,这牛跛着左腿。卢生说:“表兄要记住这条牛,明年八月一日天亮时,贼人要从河中府与他的同伙卖牛来,从这里经过,进西城门,最后面那个赶着这条牛的人就是杀我的人。”郑县尉惊醒,于是说给同僚们听,第二天,州府通牒下令捉拿贼人,才知道卢生真的被贼人杀害了。在书袋里找到了崔宰相的一封信。河南府尹下令捕捉凶犯很急迫,但是一点踪影也没有。到了第二年七月末,郑县尉同县宰商量,直到快天亮,在西城城门外埋伏下弓箭手,郑县尉亲自领了些人,埋伏在路边,直到太阳刚刚出来,果然有一些从西边赶着牛来的人,后面有一条白牛跛着腿,走得慢,赶不上大队,有一个人赶着它。这头牛就是郑楚相在梦中牵着的那头,于是就抓获了那人,还有同伙的六七个人也全都抓到了,赶着跛牛的人,就是杀卢生的贼人。审问后他全部供认。又说:“这位先生对我有恩,但我把他口袋里的书,错误的认为是绸缎,于是劫杀了他,等我打开那些布袋,才知不是绸缎,只得到两匹绸布罢了。从那时起到现在,经常仿佛看见这个年轻人在我的身旁,这件事如果不泄露,我都要去死,现在已经被捉到了,还敢隐瞒吗?”他就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经过,最后和同伙的那些人一同死在刑场。


郑生
唐荥阳郑生,善骑射,以勇悍趫捷闻,家于巩雒之郊。尝一日乘醉,手弓腰矢,驰捷马,独驱田野间,去其居且数十里。会天暮,大风雨,生庇于大木下。久之,得雨霁,已夕矣,迷失道,纵马行,见道旁有门宇,乃神庙也。生以马系门外,将止屋中,忽栗然心动,即匿身东庑下,闻庙左空舍中窣窣然,生疑其鬼,因引弓震弦以伺之。俄见一丈夫,身长衣短,后卓衣负囊仗剑自空舍中出,既而倚剑扬言曰:“我盗也,尔岂非盗乎?”郑生曰:“吾家于巩雒之郊,向者独驱田间,适遇大风雨,迷而失道,故匿身于此。”仗剑者曰:“子既不为盗,得无害我之心乎?且我遁去,道必经东庑下,愿解弓弦以授我,使我得去,不然,且死于竖子矣。”先是生常别以一弦致袖中,既解弦,投于剑客前,密以袖中弦系弓上。贼既得弦,遂至东庑下,将杀郑生以灭口。急以矢系弦,贼遂去,因曰:“吾子果智者,某罪固当死矣。”生曰:“我不为害,尔何为疑我?”贼再拜谢。生即去西庑下以避贼。既去,生惧其率徒再来,于是登木自匿。久之,星月始明,忽见一妇人,貌甚冶,自空舍中出,泣于庭。问之,妇人曰:“妾家于村中,为盗见诱至此,且利妾衣装,遂杀妾空舍中,弃其尸而去,幸君子为雪其冤。”又曰:“今夕当匿于田横墓,愿急逐之,无失。”生诺之,妇人谢而去。及晓,生视之,果见尸。即驰马至洛,具白于河南尹郑叔则。尹命吏捕之,果得贼于田横墓中。(出《宣宝志》)
【译文】
唐朝荥阳人郑生,擅长骑马射箭,凭勇敢强悍矫健敏捷而闻名,家在洛阳郊区。有一天乘着酒醉,手拿着弓,腰上挂着箭囊,骑一匹快马,独自在田野间奔驰,离他家约几十里了,天色已晚,又赶上大风雨,没办法,郑生就在大树下避雨,过了很长时间雨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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