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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的遗憾(未完)-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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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金库理事被杀案嫌疑犯被捕,该事务所职员被从广岛抓回——十月一日黎明潜入大岛町大岛信用金库事务所并杀害该金库理事米谷忠三的犯人,最近由广岛方面提供酷似该犯者的消息,立刻派遣警员前往押解……嫌疑人原籍是广岛县沼隈郡松永町,他是广岛市某町的保险推销员,名叫山口重太郎(31岁)。一年前曾就职于大岛信用金库,因挪用公款败露被解雇。山口在事发三日之前,以去四国旅行为由外出。案发当日的不在现场证明疑点颇多,在专案组看来,此人十有八九即为案犯。理由是此案由熟悉金库内部之人所为,在受到米谷忠三理事喝问时立即将其杀害。由此可以断定双方彼此熟识。
  另外,专案组还查对了金库及其他场所的指纹,但犯人可能是戴手套作案,没能取得指纹。现场也未发现凶器,据推测犯人在逃走时将其抛入海中。”
  濑川知道山口重太郎的姓跟“S”并不相符。但大贺冴子只说涉案者姓氏的打头字母是“S”,并没说清楚是犯人还是嫌疑人。
  “还有后续报道。”铃木又指着下一张。
  “大岛信用金库理事被害嫌疑人拒不认罪……杀害大岛信用金库理事米谷忠三的嫌疑人山口重太郎已由广岛警署押送至专案组。该犯在审问人员的追问下拒不坦白罪行。山口到达专案组后,把提供给他的炸肉排盖浇饭吃得精光,当晚在拘留所酣睡,其状异常大胆。当局认为供词漏洞百出,确信犯人即是山口。
  专案组调查了曾经就职于该金库有前科被解雇的职员,除了山口重太郎以外,T和K两名有劣迹职员也浮出了水面。关于这两人的行踪正在调查之中……”
  与此案有关的报道还有一些,归结如下。
  “嫌疑人山口重太郎终于在专案组供述了罪行。他于九月二十八日来到四国,投宿在道后温泉。三十日清晨乘列车前往高森,又转乘下午的游览船到达大岛。一年多前,他曾经在大岛信用金库任职,后因挪用公款事发被米谷忠三理事解雇。他在广岛推销保险期间因手头缺钱而萌发盗窃念头。当晚,他潜入金库后面的山中,然后伺机撬开金库大门并潜入作案。闻声醒来的米谷理事从二楼下来。
  山口还没来得及对金库下手便被脚步声惊动,他靠直觉判断那是米谷理事,感到若被他认出来就要坏事。于是,他拿出预备好的铁棒,迎头乱打米谷理事的头部后逃走。
  作案后他又躲进山中,然后乘上午的游览船到达高森。铁棒被他从船上偷偷丢进海中。
  山口重太郎被提交到松山地检厅杉江支部。杉江支部的大贺庸平检察官在核实警察送交的文件时,山口突然翻供说自己没有作案,他是在警署中被刑警逼供承认的。


犯人逃走(2)


  山口重太郎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据,可是警方也没有物证。第一,据说作为凶器的铁棒扔进了海里,但潜水员下到那片海域并未寻到。第二,现场并未留下山口的指纹,在撬开的大门以及事务所内部都未取到指纹。警方推断他是戴线手套作案,但逼供的结果是连线手套也一起丢进了大海,所以警方未能向检察厅提交物证。第三,金库中的现金并未被盗走,作案后的山口无法挥霍钱财,所以这方面也无证据可取。因为山口并无持巨款或恣意挥霍的迹象。
  针对大贺检察官的核查,山口坚持主张自己无罪。此案最后以不起诉告终,原因是缺乏物证,大贺检察官认为没有充分的把握维持公正判决。
  那是在刚刚实行新的刑事诉讼法之后不久。旧刑诉法规定犯人的供词可被视为证据,所以自不待说,警察以及预审团对犯人进行逼供或诱导式审问,侵犯嫌疑人及被告人权的情况很多。其中更有“认罪者为王”的说法,即根据犯人自述罪行凭空捏造一些物证来凑数。
  而新刑诉法则坚持证据第一主义。本人的供述不能立证,只有物证及第三者的证词才是起诉的唯一凭据。这有力地抨击了以前那种案情证据带来的弊端。
  此案若在从前,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立案起诉。但大贺检察官以缺乏证据而放弃起诉,并将山口重太郎释放。可能也是由于新刑诉法颁布不久,恐怕大贺检察官还不能熟练处理这类案情。”
  报纸报道只有这些,大岛信用金库理事被杀案就这样走入了迷宫。时至今日,即将迎来诉讼时效的期限。
  “太谢谢你了!”濑川把几张报纸都合上。“这些都可以留给我吗?”
  “当然啦!我就是为了这个托人寄来的。”铃木管理员说道。“我也是看了报道才了解了详细的情况。像这样的嫌疑人真的不能起诉吗?”
  “这个嘛……”濑川作为现任检察官不便发表意见,更何况这还是前辈大贺检察官经手的案子。
  “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叫山口的男人就是犯人。首先,再怎么头脑混乱,也不可能忘掉在道后投宿的旅馆名字嘛!”
  “是啊!”濑川也是这样想的。他总觉得没能起诉这名嫌疑人,还是因为大贺检察官太多虑了。当然,这种意见不能跟这位铃木说。
  “看了这些,有什么参考价值没有?”铃木问道。
  “还得再仔细地读一读。”濑川说道。但仅凭这些,对他来说还是没有头绪。在这些报道中并未出现S字母打头的人名,其他的条件倒是相符。杀人案是在岛上发生的,时间也是一九五〇年十月一日,不会是其他的案子。但是,大贺冴子所说的打头字母为“S”的人物究竟是怎么回事?此案的过程不过是原信用金库职员因涉嫌杀害理事被捕,提交检察厅后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在报纸报道中,并未出现有关如今得势名人的只言片语,也没出现过“S”字母打头的人名。
  但是,濑川相信大贺庸平和他女儿冴子的话,其中肯定还有隐情。虽然报纸上没有登载,但在此案中一定还有不为人知的内幕。那些内幕就只能隐藏在案件调查记录和检察官的审查书中了。而这些已在地检支部火灾中付之一炬,濑川已经永远失去了阅读它们的机会。
  看来也只剩下询问当时高森警署的刑警这一条路可走了。但是期待值能有多高还是未知数。濑川已向五个警署的署长写了信,现在既然已经知道是高森警署,他就先向那边打了电话。
  署长接了电话。“您的信昨天我已经看过了。”
  濑川说他已经查到那个案件是大岛信用金库杀人案,想问一下还有没有当时的搜查记录。
  “其实,我看了您的信之后,也觉得就是那个案子。”署长说道。“所以,昨天下午我派人查遍了所有的现存文件,可是都没有找到。问了一下当时的经手人才知道,这个案子的所有文件全都送交松山地检厅杉江支部了,这里什么都没留下。”
  “当时负责调查此案的主任警官还在吗?”
  “是一个叫斋藤的副警长,前年退休了。可惜他已于去年因病去世,如果他还在,案情就可以查清。”
  如果当时的搜查主任已经不在人世,其他警察对于十四年前的旧案就更是一无所知了。但濑川为了慎重起见,还是问了一下,而署长也是这样答复的。“当时的老刑警都陆续退休了,现在已无人知晓。而且由于最后没有起诉,我们警方后来也就放弃调查了。”署长语气中不自觉地流露出警方对检方的不信服。好不容易抓到嫌疑人送交检察厅,而检察官却轻易放人。已经确信无疑的犯人,检察官一句“缺乏证据,没有充分把握维持公正”,就把警察的努力全部否决了。而从检察官一方还会得出警方不够努力的结论。所以,警方也就没有热情深入调查,便将本案抛在了一边。这也是警方对检方不信服的表现,是一种抗议。这种情绪在高森警署似乎至今仍未全部消失。
  濑川在向高森警署打过电话之后忽然想到,这个被当作嫌疑人的山口重太郎现在何处?当时他是三十一岁,那么现在应该是四十五六岁,还不至于离开人世。如果找到山口的话,就可以从他口中问清此案经过。当然山口现在仍会否定自己作案,但尽管如此,濑川还是认为或许能从山口那里了解他想知道的事实。
  可是,到哪里去了解他的现在呢?濑川首先想到向他的原籍发出调查函。报纸报道他的原籍是广岛县沼隈郡松永町,如果向该町政府或户籍科询问,说不定可以得到山口的线索。只要山口现在还在正常生活,那他办理居住证明时就得提交户籍复印件,或者为了方便起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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