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百花图卷-第2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庄周一脸笑眯眯的,“我是跟朋友一块来的散修,兄弟,这是怎么了。”
  和尚挠了挠光光的脑门,憨憨一笑,便老老实实的答道,“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清净宗的青玄长老进城的时候碰到了这两个魔族后裔,大家正在讨论是不是要烧死他们。”
  魔族,庄周疑惑的看了一眼那被绑在木架上的芦柴棒,魔族就这副模样,这也太衰了,要知道庄周来白虎星域也有年余时间了,修行界的事情也知道的不少,自然知道所谓魔族,其实就是神族。
  道门也好,佛门也好,都有个毛病,喜欢把自己的对手指称为魔,所以一开始的时候,道教在佛教口里做过魔,佛教也在道教口里做过魔,在双方眼里对方就是邪魔外道,到了后来两教妥协,倒霉的神族就成了魔。
  总之这个魔的意思,也就是一顶大帽子,专门给对手和失败者戴的。
  虽然这里是太古金族的地盘,神族实力是最强大的,但也因为如此,神族成了佛道共敌,传教最大的障碍,当之无愧的魔族,自然要竭尽全力的打击。
  要和神族全面开战,说实话佛道两家修行者都没这个胆子,但暗地里下黑手,那就不可避免了。
  尤其是神族有个最大的毛病,人数太少。
  人数太少,控制力就弱。
  要不然那轮得到佛道两家在白虎星域混饭吃。
  而且直到现在,神族也恪守着古老的传统,不与外族通婚,不让血脉流传到部落之外,这样一来人数就更少了,由于只能部族内部通婚,神族人口一直增长缓慢,即便是白虎星域,绝大部分地区也被人类占据了,剩下一些神族,又居住的比较集中,也不会轻易外出,所以大部分星球实际上成了佛道两家的天下。
  神族和仙道是死敌,遇到落单的神族,绝对是杀之而后快,佛门虽然那讲普度众生,也普度了不少神族,但却有个习惯的做法,神族的幼年是不予度化的,因为这是神族的后备力量,所以在佛道兴盛的地方,便有了一种做法,将有神族血统的小孩抓起来杀掉,比如中世纪的欧洲,便有烧死女巫的传统,其实就是抹杀一些有异能力的普通人,这些就是潜伏下来的神族血裔。
  只要是悄悄动手,神族又找不到证据,能奈我何,如果不讲道理,那再好不过,不知道三清教主就是不讲道理的祖师么。
  由于靠山不够硬,虽然实力强大,但吃了哑巴亏也只好忍着。
  彼此顾忌,大的冲突暂时没有,小的摩擦不断,大体就是这种情况。
  庄周沉吟了一会,便明白了过来,失声叫道:“半神。”
  这声音不免大了点,一个道士苦笑着点头,“没错,正是半神。”
  庄周和叶知秋相顾骇然,终于明白了这些和尚和道士为什么对这件事情如此重视。
  所谓半神,其实就是神族和普通人结合后的第一代后裔,这一代后裔中有着最显著的神族遗传优势,也有着人类的巨大潜力,所以往往诞生出许多英雄,例如古希腊神话中的许多英雄,就是半神。
  英雄,有时候甚至可以和一个弱小神族的主神相抗衡,像当年盖雅率领巨人族和奥林匹亚神族开战,曾经一度攻上奥林匹亚山,最后奥林匹亚神族就是得到英雄赫尔克里斯的帮助才挽回败局,这位英雄就是宙斯的私生子,半神。
  之所以称为半神,是说这些神族和人结合的后裔,有着最接近神族的力量,一生下来就是如此,而且有着更大的潜力。
  最可怕的还不是如此,而是半神和普通人一样,同样可以迅速繁殖。
  对佛道两门来说,这就是一个无形的威慑。
  虽然只有第一代力量最强,但光是那潮水一样的数量,就可以淹没一切。
  只是这种事情被神族忌讳,尤其是西王母当权后,更是禁止神族和普通人通婚,以避免神族的血脉流散到普通人当中,这样会使得血脉的力量减弱。
  可以说,其实半神是一种极其尴尬的存在,不但在神族内部受歧视,因为产生的半神并不如纯血的神族力量强大,毕竟半神的强大,只是一种潜力而已,所以许多神族往往视之为杂种,而在人类看来,半神也一样是拥有非人力量的怪物,是不受欢迎的。
  但正是这种来自父母双方血系的不接纳,反而造就了半神的强大。
  而这被捆在木架上的小女孩便是半神,其实一个半神的力量还不放在众人的眼中,但既然有了半神,便必定有着血脉来源,但奇怪的是,另一个小男孩却是普通人,身上并没有神族的血统。
  庄周又仔细探查了一番小女孩,连趴在地上的小男孩也仔细的探查了一遍,不由皱了皱眉,“这女孩身上血裔的力量很强呀,看来父母中的一方只怕来头不小啊,能传下这样强的血裔,即便是神族之中,也是顶尖高手吧。”
  “是啊,这小男孩虽然没探出来,但也可能是年纪太小还没觉醒的缘故,所以大家正在争论,要不要连这小男孩一起烧死,”和尚一脸苦恼,“我佛慈悲,也讲降妖除魔,可这样暴烈的手段,是不是对的呢。”
  庄周全身一颤,又一次体会到修行者的无情,宁杀错,莫放过,这算是斩草除根呢,还是防微杜渐,但庄周这次却出奇的没有半点愤怒,他只是平淡的看着两个小孩,大声说道,“这小男孩我要了,你们别和我争。”
  “这小家伙可能是半神,现在差不出来说不定是年龄太小的缘故,道友要来何用,干脆一起杀了,一了百了。”
  一个道士有些疑惑的问道。
  庄周淡淡一笑,“这不是还没查出来吗,我正好缺个跑腿使唤的小厮,就先拿这小孩凑个数吧,想那上天有好生之德,我辈修行者,最讲功德,总不好滥杀无辜,我且收下这小男孩,也好就近看管,要真有问题,那时再杀了也不迟。”
  既然有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大家倒是没了意见,这小男孩不比小女孩,体内血裔已经觉醒,早已经查清这小男孩不过是个普通人,要不然早就杀了,虽然也有隐性的可能,大这种可能性太小,便是坚持一块杀了的人,也不过是担心惹来报复,毕竟能够传下这么强大血裔的神族,怎么也是顶级的高手了。
  当下庄周面无表情的对小男孩一拂,正在紧张看着众人的小男孩顿时昏了过去,被庄周随手抓过,拎在手中。
  这可是肉盾啊,怎么能随便烧死呢,当然是要传他道法,好好修炼,以后横行霸道烧杀抢掠就有了帮手,打住,怎么能这么想,应该是从此一个小男孩就有了远大而光明的前途,被我从地狱中拯救了出来,庄周有点自得的想到,看着庄周面无表情的样子,和他默契无比的叶知秋飞快的瞟了一眼小男孩,已经知道这帮人八成是看走眼了,这小男孩垦丁也是半神,要不然大哥是不会出手的。
  既然小男孩的问题已经解决,剩下的就是绑在木架上的小女孩,这次却连最老实的和尚都没有异议,一致同意将她烧死,庄周已经得了一个、肉盾,心中得意,带了叶知秋走到一边,见没人注意,叶知秋悄悄掐了他一把,低声道,“大哥,你救了这小孩干什么,这可是祸害,要是被人知道了,只怕要大动干戈的。”
  庄周望了望天,第一次感到知识结构先进的重要性,这可是半神啊,传说中的英雄,比起地球上的那些异能者不知道要高了多少个档次,只要长大了就肯定是个合格的肉盾,而自己只要供他吃喝就可以了,有这样的廉价劳动力不用,那不是傻了吗。
  “知秋,见死不救不是我们的风格,既然能力足够,就顺便帮一把吧,毕竟人家现在也还没作恶不是,连禽兽都有生存的权利,何况人家只是魔族,不过是天生有些小神通罢了,算不得什么的。”
  叶知秋怀疑的看了一眼庄周,这才说道,“也只有大哥才会这么想,这小男孩的父亲也不知是什么来历,那小女孩的实力现在只怕就不比我差了,大哥既然收留了他,只怕以后会有麻烦,而且既然救了,那就干脆两个都救下,干嘛只救一个,以后还有无数风波。”
  庄周淡然一笑,“再有来历又如何,总不可能是西王母的私生子吧,人家还记不记得有这么个孩子还是两说呢,又不是自己的孩子,我们何必操这个心。”
  叶知秋一怔,总觉得庄周话中有话,她是聪明绝顶之人,又对庄周性情颇为了解,彼此默契,瞬间明白过来,小手掩着嘴巴,身体不觉向庄周靠了靠,两只大眼睛骨碌碌的转个不停,兴奋的打量着四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