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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森探案集(5)奇怪的合同 梦游杀人案-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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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出来的时间呢?”
“她进去和出来是同时的。”
“同时进出?”梅森以怀疑的语气问。
“唉,我不说你也明白。她进去后——也就呆了1 秒钟马上就跑出来

了。”
“你房间里有电话吗?”
“有。”
“你刚才说你的上司在里弗赛德?”
“对,就是我的上级。”
“你是指西德尼?”
“对。”
“电话放在什么地方?”
“床旁边。”
“你看见老板娘跑出来,就走到电话旁,给西德尼打电话报告情况对

吗?”
“我不是向他报告情况,我只是给他一个信号,告诉他发生了点意外。”
“你说什么了?”
“我找到他对他说‘Hey Rube’。”
“你以前在马戏团干过?”
“是的。”
“‘Hey Rube’。。 是一句众人合喊的话,意思是马戏团的人都团结在一起,

一齐对付外围者。”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你找西德尼时遇到麻烦了?”
“没有。电话一通他马上就接了电话。”
“你给他打电话了?”
“是的。”
“什么时候打的?”
“就在老板娘刚从10 号房间跑出来后。我猜那儿准是出什么事了。”
“我们来描述一下你房间的平面图。房间里有一张床吧?”
“是的。”
“有一把椅子?”
“是的。”


“窗户正对着停车场,你坐在窗户旁边能看见对面10 号房间的门口?”
“对。”
“还有一部电话?”
“对。”
“我要问你,”梅森说,“你找西德尼时遇到什么麻烦没有?”
“哦,有点儿麻烦。老板娘忙着叫警察,而且——”
“你并不知道老板娘在干什么,”梅森说,“你看不见她,不是吗?”
“是看不见。”
“所以你并不知道她在干些什么。”
“我想像得出她在干什么,因为我拿着电话要了她半天才有人答话。”
“你知道电话是通过办公室的总机转的。”
“是的。”
“只有通过总机才能要外线?”
“我给她电话号码,她给我要。”
“当你打电话的时候,你是背朝着窗户的,对吧?”
“我当然不能同时身分两处。”
“太对了,”梅森说,“你在晚上早些时候给西德尼打过一次电话,是


吗?”
“没有,我——,对了,等等,我是打过。我告诉他事情有些不妙。”
“不妙是指什么?”
“是指我跟踪的目标已对我产生了怀疑,他从屋里出来,看了我的车牌

号。”
“这也是你最后一次见到他?”
“是的。”
“他出来查看你的车牌号时,你给西德尼打了电话?”
“不,我等他转身回屋后才打了电话。”
“回到10 号房间?”
“对。”
“这时你才给西德尼打电话告诉他事情不妙了?”
“是的。”
“还说什么了?”
“就说这些。”
“你没和他说你饿了。”
“对,是说了。我问他能不能出去吃点儿饭。”
“他说什么?”
“他说不行。他让我呆着别动。他——我猜想他当时是在你的办公室,

正和你讲话,转达你的指示。”
“这段时间你始终都在打电话?”
“没错,都在打电话。”
“背朝着窗户?”
“对。”
“所以说你的记录是不准确和不完整的,你没有记下被告离开10 号房间

后所发生的事情。”
“就是警察来了,此外没发生过什么事。”


“那旅馆的老板娘呢?”
“哦,对,还有老板娘。”
“你背朝窗户通过总机要外线这段时间里,可能进出几个人。”
“我不是已经说了吗,梅森先生,我不可能身分两处。”
“所以,你知道,当被告在10 号房间的时候,博雷是不在那里的。”
“你怎么这么说?”
“正如你刚才所讲,你给西德尼打电话告诉他大事不好的时候原告可能


离开了10 号房间;当老板娘进到10 号房又连忙出来,你打电话给西德尼说
“Hey Rube”时,原告可能又回到10 号房间”。

“反正我一直在监视着10 号,但是我总不能一刻不离目不转睛地盯着
吧。我打电话的时候自然就背朝着窗户,上洗手间时也得离开一会儿。”迪
拉德说。

“这么说你不是始终守在窗户旁的?”
“是的。这对我的监视工作来说是正常的,对此无可非议。”
“但是你的记录却不是准确无误的,因为它既没有记录进入10 号房间的

每一个人,也没有记录离开10 号房间的每一个人。”
“我的记录是准确的。”
“你的记录只记了那些你看见进入和离开的人,”梅森说,“但你却无

法知道你没看见的进入和离开10 号房间的人。”
“要是有的话我会看见他们的。”
“但是你至少去过一次洗手间吧?”
“是的。”
“也许两次?”
“也许。”
“你也没记旅馆老板娘进10 号房的时间。”
“没有。”
“出来的时间呢?”
“也没有。”
“问题问完了。”梅森说。
“法官大人,”利兰说,“如果您允许的话,我想就此使这个案子告一

段落,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并考虑到被告律师提出的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我想

叫旅馆老板娘出庭做证。
“卡门·布拉迪太太,请您向前走并宣誓。”
卡门·布拉迪太太举手宣誓,证明她就是旅馆老板。
“你在星期二晚上去过10 号房间吗?”
“去过。”
“什么时间去过?”
“我记录了这个时间,9 点20 整。”
“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电话铃响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说让我最好去10 号房间看看,住在那里

的人好像病了。我放下电话,走进10 号房间往里一看,只见博雷先生躺在地
板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于是我就冲出来给警察打了电话。”
“那么,你可以提问了。”利兰对佩里·梅森说。“那个女人的电话是
什么时间打进来的?”梅森问。


“9 点过20 分。”
“完了之后你去了10 号房?”
“是的。”
“你在那里呆了多久?”
“几乎没呆。我开开门只见那人躺在地板上,就转身跑出门去叫警察。”
“马上吗?”
“马上。”
“你进到10 号房时关门了没有?”
“我。。我记不大清了,我想我正要关门却见躺在地上的人,我吓了一


跳跑上前去弯腰一看只见他还活着,就连忙跑出去叫警察。”
“你怎么肯定电话是9 点20 打进来的呢?”
“我做了记录。”
“是警察叫你这么做的?”
“是的。”
“那么说你不是当时记录的,即不是在接到电话的时候,而是在后来某

时又记下的?”
“几分钟以后吧。”
“几分钟?”
“唔,我打电话告诉警察有人受伤了,他们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说有

人打电话说的,于是那个警察就叫我把接电话的时间记下来。”
“所以你就记下来了。”
“是的。”
“那是什么时候?”
“9 点半刚过。”
“这么说你是在9 点半刚过的时候记下9 点20 接的电话?”
“唔,我想接电话的时间恐怕还要早一分钟。”梅森说:“你接了电话,

放下电话就马上去10 号房间了?”
“是的。”
“然后你又回到办公室,拿起电话找警察。”
“是的。”
“从办公室到10 号有多远?”
“不到75 英尺。”
“警察告诉你说当时是9 点半了吗?”
“没有。”
“那你是怎么肯定这个时间的?”
“我办公室有一个石英电子钟,我按电子钟的时间记的。”
“那个电子钟指的是9 点半?”
证人有些犹豫。
“是还是不是?”梅森问。
“不是,电子钟当时指的是9 点27 分。”
“而你现在却说整整9 点半?”
“是的。”
“为什么这样说?”
“警察局记录我是在9 点半打的电话。他们的表一般是准确无误的。后


来我又对了表发现我们的钟的确不准。”
“你什么时候对的表?”
“第二天。”
“你发现你们的时间与警察的不一致,就重新对了表?”
“是的。”
“我的问题问完了,没有什么要问的了。”梅森说。“下面我要叫鲍威

尔医生出庭作证。”利兰说。
鲍威尔走上证人席。
“你在星期三上午给一具尸体做过尸检吗?”
“是的。”
“你在此之前见过那个人吗?”
“他被救护车送到急救室时,我曾给他治疗过。”
“他当时情况怎么样?”
“已经快不行了。”
“他什么时候死亡的?”
“被送到急救室以后20 分钟死亡的。”
“死因是什么?”
“颅骨粉碎性骨折。他被人用一个什么笨家伙砸在后脑勺上。”
“被人用一个笨家伙砸伤的?”
“我想差不多是。”
“颅骨粉碎了?”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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