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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凡途-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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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说边把手伸往凌风的额头,想要看看凌风是不是烧糊涂了。
凌风自然是避开了杨老头的手,十分郁闷的问道:“那村子是不是叫村子啊?”
“呃……”杨老头一下子被噎着了,看着凌风的目光现在已经完全变了,仿佛从来不认识凌风一样:“村子名字叫靠山屯,不是你说的村子。”
靠,终于有名字了,凌风差点泪流满面,低声呢喃道:“靠山屯……”
……
半天后,凌风终于弄明白了靠山屯的基本情况了,靠山屯一共三百六十五户人家,如果加上凌风自成一户,一共是三百六十六户,人口愈千,大家相亲相爱,相敬如宾,老有所养,幼有所依,构建了一个和谐的新时代山村,完全是桃花源记中村子的翻版,实为一世外桃源之地。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怪蜀黍'

  从前有座山,
山边有条河,
河边有个小村子,
名字叫做靠山屯……
这个简单无比、而又朗朗上口的歌曲,凌风现在已经烂熟于心了,虽然不至于倒背如流,但是整天耳边就响起这么一首歌,除非是脑子被踢了,否则的话,记下来还是相当容易的一件事。
不知不觉的,凌风已经来到靠山屯已经三个月了。三个月的时间,不长也不短,说不长,是因为在这枯燥的山中生活中,三个月弹指而过,掀不起来一丝的波澜;说不短,是因为凌风在这段时间内,几乎认全了村子里的所有人。
邻居憨厚的花婶,出门右拐的老夏家,以及再往里打铁的朱家……最招凌风喜欢的,还是老夏家的姑娘,那个小姑娘年纪除了年龄比晓冉那丫头小很多,才六七岁,其它都一样,一样的可爱,一样的天真活泼,一颦一笑,都深深得到凌风的喜欢。
回不去了,终究还是回不去了,凌风在心底有些酸楚的想到。不过让凌风感到惊异的是,那把重剑竟然找到了,以凌风的身子骨,想要将数千斤的重剑随意挥舞,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也许以后锻炼一段时间还会有可能。
这三个月内,他尝试在周边各个地方都逛了一遍,但是没有了真元,没有了一身引以为傲的修为,他就是一介凡人,在山中走了几次,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却终是找不到离开的路。甚至有一次,一不小心从一处不高的峭壁上滑了下来,结果弄得血肉模糊,足足在村子里面躺了三天才好转。
现在的凌风,已经放弃了进一步探寻的想法,昆仑的修士探寻了整整三十年,都没有结果,自己难道还要再花上三十年吗?一想到这里,凌风心中就是一阵酸楚,莫名的来到了这里,就连和家人道别的机会也没有,一身修为更是付诸东流,就算是有朝一日,得天垂悯,出去之后,修为被废的自己又能做什么?
但是三个月的时间,足以改变凌风固有的一些想法。凌风如今已经能够安然面对这一切了,虽然有时候还会感到酸涩莫名,但是回去的心思也慢慢的淡了,已经跟着杨老汉学会了打猎、捕鱼之类的活儿。以前无论是打猎,还是捕鱼,都是依靠自己的一身修为,唾手可得,而今修为不在,依靠着各种各样的工具,倒是另有一番风趣。
虽然凌风修为不在,但是以前的底子还在,再加上熟能生巧,现在凌风在村子里的水平,也是数一数二的。
“林叔叔,林叔叔,咱们出去采野花吧。”说话的是老夏家的女孩儿,此刻一脸乞求的看着凌风。
凌风刚从河边捕鱼回来,手上是两条四五斤重的鲤鱼,现在被凌风在河边折了根柳条,串在了一起,红色的尾巴不停的挣扎着,看起来活力十足。听到童稚的声音,凌风扭头一看,不由的笑了出来:“是萌萌啊,怎么在这里等着我?还想出去玩?”
老夏家的姑娘,名字很好听,喊起来也朗朗上口,叫夏晓萌。
夏晓萌听到凌风的话后,嘴角一撅,简直能够挂起来一个油瓶子,嘟囔道:“娘亲不让我一个人出去。”
凌风听后呵呵一笑,老夏家一家人待人宽厚,在村子里面人缘很好,但是同时出名的还有一件事,老夏家是妇人作主,将一个家打理的井井有序,隐隐有一家之主的风范。这也是为什么夏晓萌想要出去,还需要得到她娘亲应允的缘故。凌风对于这是不做评价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不过夏晓萌既然提出了这个要求,凌风倒也不好直接拒绝。
抬头看了看天,凌风发现太阳此刻还在天空偏西的位置,现在看来,距离完全落下西山,还有差不多一个时辰。心中有了底,凌风伸手在衣服上擦了擦,觉得擦干净了,然后才拍了拍夏晓萌的小脑袋,说道:“你先回去,等叔叔把鲤鱼放在家里,然后再带你出去,好不好?”
“好啊好啊,”夏晓萌心愿得到了满足,忍不住蹦跳起来,挤眉弄眼的说道:“那林叔叔你快点去啊,萌萌在这里等着你。”凌风也是会心一笑,摇头晃脑的回到了自己的屋子,现在他可是和杨老汉比邻而居,在杨老汉房子的一边,新搭建了一个木屋,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倒也没有什么缺少的。
将鲤鱼放在木盆中,凌风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轻轻地在重剑上弹了一下,凌风才折身走到外面,看到眼光下夏晓萌娇俏的笑容,凌风不禁一阵恍惚:自己不会真的成了一个萝莉控吧?
再想及往日的时候,每当小女孩儿一撒娇,自己就举手投降,凌风就不禁潸然汗如雨下,伸手在额头上擦了擦,嘟囔道:“我可不想当怪叔叔啊。”
“林叔叔,什么是蜀黍?”夏晓萌听力极佳,不过隔的距离还是有点远,把怪叔叔听成了怪蜀黍,好奇之下自然是跑了过来,拉着凌风的衣袖,眨巴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不住的闪动着,眸子中充满了求知的欲望:“林叔叔,怪蜀黍到底是什么东西?”
凌风脸色一滞,挣脱夏晓萌拉着自己的手,在有些僵硬的脸上搓了几下,等到脸皮子不是那么硬了的时候,才轻咳几声,解释道:“这个蜀黍嘛,是产自巴蜀之地的一种作物,这个嘛,长年生长,大概四十年一熟,熟了之后,顶端会凸起一个棒子,里面都是白花花的米粒,因为味道怪异,所以被叫做怪蜀黍。”
说到这里,凌风猥琐的一笑,故作神秘的道:“其实啊,这种米粒对女人来说很养颜,尤其是对女孩来说,那可是大补之物,深得各种性格女孩的喜爱,啧啧,那产自蜀黍的白色米粒,虽然味道怪异了一点,但是吃多了,你就会深深爱上那种味道。”
夏晓萌摸了摸小脑袋,很是苦恼,这种怪蜀黍她还真的没有听说过,但是林叔叔这么熟悉,肯定是见过了。所以夏晓萌继续发挥坚定不移的求知精神,继续问道:“林叔叔,你说的那么详细,萌萌想知道,你真的见过怪蜀黍吗?还很熟悉?”
凌风大义凛然的点了点头,一副我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很是自然的说道:“当然了,我对怪蜀黍,哼哼,那可是相当熟悉的。”
“林叔叔,那你吃过那种白色的米粒吗?具体是什么味道啊?好吃吗?”
听到夏晓萌的问题,这一刻,凌风有种说不上来的怨念,吃过吗?吃过吗?吃过……几句话飘荡在凌风脑海之中,就像是黄钟大吕一样回荡在凌风的脑海中,将他整个人震得晕晕乎乎的。
“林叔叔,你到底吃过没有?”夏晓萌依旧追问道,一副不依不舍的样子。
凌风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回答道:“叔叔没吃过。”然后没等夏晓萌继续发问,就赶紧牵着夏晓萌的小手,朝着山坡跑去,边跑边说:“不说了不说了,咱们现在赶紧去摘花去,先不讨论怪蜀黍的问题了。”
……
半个时辰后,凌风牵着夏晓萌的小手,从山坡边缓缓走回。夏晓萌头上此刻带着一个淡**的花圈,将整个人衬托的像是神话中的小仙女一样,看起来十分漂亮,再加上夏晓萌一路上不停歇的清脆歌声,乍一看,几乎所有人都会喜欢上这个小姑娘的。
将夏晓萌送到老夏家,凌风自顾自的一笑,回去收拾捕来的两条鲤鱼,不一会儿,小木屋就传来了诱人的香味。
……
第二天,凌风在村子里找了个位置,由于昨天捕来的鲤鱼还没有吃完,今日就不必出去劳作了,因此摆了个躺椅,然后就慵懒的躺在上面睡觉了。
另一边,求知欲旺盛的夏晓萌,找到了杨老汉,要知道杨老汉在村子里面很有名声,是的,相当的有名声。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当杨老汉还年轻的时候,在靠山屯第三十五届农家知识竞赛中,在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地上种的四大比赛类别中,勇夺地上种的这方面的冠军,号称是靠山屯种植样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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