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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作家对话-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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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注明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可是人家都上网看过了,谁还买书呢?那出版社怎么办?图书
市场这不就混乱了吗?谁来保护作者和出版社?

你显然认为这是侵权行为,那么是否想过怎么保护自己?


总是严重时应该起诉,不过到哪儿去起诉呢?

这一回,记者也没法回答了。

应该有部什么《电子读物保护法》。我目前没有时间和精力保
护自己。权利和保障不完全是个人行为,而应该是全社会的制约方
式。

那么你以后是否打算上网?

目前还没有。我眼睛不好,在网上读书太累,而且我也习惯读
书这种方式,很亲切。上网惟一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大量存书,我们
家的书多得放不下,找一本书爬上爬下也不方便。

叶兆言:国内网上有我的作品,我一无所知。

像张抗抗这样对网上书屋几乎一无所知的作家并非少数,像叶兆言
就自称没有上网,不懂这回事,也没想过。其实他两三年前就与internet
网打过交道了。他的书在台湾出版,台湾想同时让他的书上网,他们做
事很规范,跟他签了个协议书,但当记者问到协议书的相关内容时,他
说他当时没太看,现在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台湾网上他的作品,他没
读过;国内网上他的作品,他更是一无所知。这至少说明了两点:第一,
国内各网上书屋登载作家作品前并未经原作者首肯;第二,作家对上网
很陌生。

刘震云:作品上网,一是要事先打招呼,二是应付上网费。

无章可循加上作家们的“无知”,造成了网上书屋肆意侵权的混乱
状况。多数作家认为作者权益应被保护,却又不知从何入手,比如刘震
云,他的态度很简单,认为作品上网,一是要事先打招呼,二是应付上
网费,怎么个付法,他也不清楚,至于自己上网,他说还没考虑。

梁晓声:我听别人说过我的一些东西在上面,但我自己也没有亲
眼看过。我这个人比较有惰性,不是非常认真的,有些事也不要太
较真。

作家中持不同态度的是梁晓声。他用低沉而平缓的声音回答了记者
的电话采访,他的声音和他的观点使他像超然物外一样。

你了解自己的作品在网上的情况吗?我自己不用电脑,现在还
用手写字,也不主张上网,我听别人说过我的一些东西在上面,像
《一个红卫兵的自白》和《浮城》的一部分,但我自己也没有亲眼
看过。

你对此怎么看?
我一开始不太明白。其实最早是在国外,加拿大、美国的一些
朋友告诉我说在国外电脑上看到我的作品,我开始觉得蛮好玩的。


我对电脑的知识太少太少,不知道上网是怎么回事,是商业行为吗?
是谁搞的?我也不知道找谁。

顿了顿,他又缓缓说道:

我这个人比较有惰性,不是非常认真的,有些事也不要太较真。

他举了一两个“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例子,接着说:“其实这
就像盗版一样,中国有些事还可换一种思维,还会有别的处理方式,不
必搞得那么紧张,做人不妨宽松一点。。”

作家中像梁晓声这样,不懂也不打算懂电脑,承认权益被侵犯却主
张淡化的毕竟不多,大多数作家,尤其是年轻一些的,都在努力增加自
己的电脑知识。

徐坤:听说我的东西在网,明天想上网看看。

徐坤听说自己的文章被摘上网上,心直口快地说:“那是侵权了,
作者权益当然要保护。”她对电脑的知识也很有限。

你对电脑和上网兴趣大吗?

在电脑上看东西伤眼睛,不过网上资料多,尤其是古典的,述
平告诉我的,他有很多这方面的信息。所有的古典文学刻本几乎都
在网上,厚厚的一本书,用激光一扫描就全进去了。不过古典文学
不能贪,要慢慢咀嚼。信息太多了,太多了。

你以后会上网吗?
下一步肯定会,也许很快,单位要上网了,不过我真不太懂。
李洁非上网早,是个网上专家,你可以问他。

李洁非:网上载作品,作为个人,顶多是抗议一下,解决不了什
么问题。

对李洁非的采访相对轻松得多,至少,记者不必一遍遍重复关于上
网知识方面的问题。李洁非介绍自己的“网缘”。

我1995 年下半年开始听说internet 的情况,听了一次讲座,
觉得会有用处,便于1996 年初上网。但进去以后,发现中文资料有
限,也不实用,在网上一年左右,又退了出来。

退出来的原因,除了资料不实用,还有别的吗?

费用太贵。每小时20 元,每天4 个钟头就80 元,而且传送速
度太慢,特别耗费时间,烦人,光进入就得一小时。上网这东西,
真正用起来就应该朝夕相伴,不应该像收电话费一样,用不起。

以后还打算上网吗?


听说现在速度强多了,像富士通赛,网上直播,又有点动心。
你说网上载作品,这当然是违法的,不过也不知由谁来管,作为个
人,顶多是抗议一下,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他最后总结说:“上网”像是围城,城内的要出来,城外的跃跃欲
试,要入网。

陈村:你们宣传一下这个情况很好,网上太乱了,太乱了!没有
王法。

记者最后采访的是公认的“电脑专家”,也是本次采访中惟一一个

迄今还在网上的作家陈村。他是去年秋天上网的,泡的时间长,门儿清,

一接通电话,几乎不用记者提问,他就滔滔不绝地讲起来,显然是有很

多话憋着急于表达。

现在的网上非常混乱。作品被任意搬上网,当事人一无所知,
而且不但国内如此,国外也一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有个中文网站,
据说是一群中国人搞的,也摘作品,没人管。还有的个人主面上也
搞,人家是爱好文学,甚至是出于好心,是善意行为,替你宣传,
你简直没话说。(联系到记者最初采访的那名网友,陈村此言不虚。)
我有时在网上看到朋友的作品,像余秋雨的,我跟他说:你快去看
看吧。他一点不知道。还有些顺带的网上混乱。像北京有个公司“家
族藏书系列”,出了全套马恩列斯的作品,还有168 卷的老舍全集,
余华的作品,都做成光盘正式在卖,卖88 元,这是赢利行为,但此
前是否征得其作者同意了?你可以去问问。

混乱的主要危害是什么呢?

要知道,网上数据复制是件非常简单的事。这对传播作品来说
当然是件好事,但在法律上没有保障就糟了,网上的知识产权是最
难也最需要保护的。以前说盗版老有错别字,现在方便了,等于说
你已经帮盗版者排版录入了,他只要随便下载就行了,连错别字都
没有了,还什么盗版不盗版。还有一点就是,现在国内已有116 万
人上网,以后很快就能达到几千万人,那么多人可以任意读作品,
这作品是没有报酬的。原先北京有一家电脑公司想把我的所有作品
都弄上网,给我稿酬和版税,我想来想去,就是觉得会影响我作品
的销售,最后还是没有答应他们。

但你并不反对作品上网。

对,但那是有前提的。我以前有两篇文章,是我自己送上网的,
那是我觉得好玩,自愿弄上去的,自愿放弃这两篇文章的报酬,也
就是说,文章是经我本人授权上网的,而且我也保留版权。但在国
内,别人没谁这么干,他们都是被动的,是不知情人。

国内作家中意识到这个的不多。


是啊,是啊,所以应该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而且,服务商也
要负连带责任。你们宣传一下这个情况很好,网上太乱了,太乱了!
没有王法。

网络无疑是科技发展、人类进步的标志之一,但作为“网络通”的
作家陈村,都只能通过禁止自己作品上网这样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作品
专利权,而无法利用其信息量大、传播面广、速度快等优势来扩大作品
的影响,这委实令人感慨。科技进步是一回事,充分而合理地利用科技
进步的成果是另一回事。我们的立法应该尽量跟上科技的发展步伐,否
则,指南针只会被用来测风水,原子弹只能用以扼杀人类,网络也只会
帮助盗版者大发横财。

(此文与陈洁合作)

作家神侃世界杯

6 月10 日晚,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就要开幕,世界球迷狂欢的序幕就
要拉开,此时的气氛,对于中国球迷来说,似乎只有除夕的气氛可相比
并。

徐坤:世界杯期间,本人作息按法国时间,顺延6 小时

晚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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