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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冰语-焚歌-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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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阿财精神越来越差,隔三岔五就会梦见公子珏,不过倒是没有再夜游跑去梅林深处。
  梦里公子珏总是目光涣散,寒湛湛地盯着他,有时自言自语,有时不发一声。
  阿财也不怕了,对他说:“公子,你若觉得孤单寂寞,便入梦来找我说说话,不过只限于四更前,我可还是得睡觉的,白日里还要干活呢,你瞧我精神越来越差,这张脸白得跟你有得一拼了,连小皇子殿下都看出来了。我若是睡着了,你就安静的呆着,别吵醒我,行不。”
  粗线条的人也有缺根筋的好处,照旧是一觉睡到天明,只是颈脖子上还是有轻微痛痒,像是被夏日山里的野蚊子叮了似的。摸一摸,那伤口还未愈合。天气渐渐转冷,衣领子一围,也看不见,他也就不在意了。
  
  韩子翊那里一点进展都没有,想方设法也见不着贺兰婉甄,连那个贴身侍女也不见了踪迹。
  韩子翊说,前儿随他爹去皇宫里给太后贺寿去了。往年,贺兰婉甄都会出来献曲歌舞一番,今年却不见人来。
  他便装作无意问起,还被丞相老爹骂他唐突无礼。太尉大人倒是乐呵呵打了个圆场,说是贺兰婉甄病了,回乡间别苑休养去了。
  “噢,原来是被送到乡下去了,可不知他们家乡下在哪。”阿财问。
  韩子翊撇撇嘴不以为然:“那老狐狸的话最多能信三分,我瞧他就是唬我的。”
  小皇子正躺在大树杈上叼着根小草打瞌睡呢,忽然就插进来一句,“这倒显了这事跟他太尉府有关,你们继续找下去就对了。”
  “怎么说?”
  “不明摆着么,老狐狸千方百计要送女儿入宫,太后寿辰岂有不到之理,早不病晚不病,这会儿病了。那就是贺兰婉甄有见不得人的道理,于是把人藏了起来了。这会只能想办法找人,可是得小心点儿,别打草惊蛇了。”
  
  这些个进展,阿财睡梦里见到贺兰珏的时候,亦无隐瞒地告诉他,反正就是让他别着急。
  说书里不是都说的么,屈死的冤魂若得不到真相大白,是决计不肯去投胎的。
  阿财亦有追问其那日在太尉府究竟见到了什么,为何急急要离开平城,他却只晓得用寒湛湛的目光盯着阿财,一言不发。
  问了几次,都是如此。
  唉,连做鬼了都还守口如瓶,也不想想这事多重要,说不定就是找出他为何被杀害的关键。
  然其不肯透露半句,阿财也就不问了。
  
  这日,泰德书院派人前来听梅居,说是贺兰珏在书院舍间里还留有些衣物书卷,让阿财去清理了。
  再来泰德书院,一切物是人非。
  公子珏亡故也有一个月了,学子们见到阿财前来收拾遗留衣物,前来关切相询的人寥寥无几,也许时间久了,大家都会淡忘,淡忘了,一切俱是过眼云烟。
  阿财能理解,人走茶凉这种事见多了,听多了,谁能保证自己便能风光一辈子呢?
  东街里有个老乞丐便是如此,从前可是富甲一方的乡绅土豪,朋友亲戚登门络绎不绝。一不小心破产了,连个收留的人都寻不到,着急了,指着从前大力帮过的朋友当街破口大骂,那人可还欠着他钱没还呢。结果就被所谓的朋友找人打断了手脚,于是当乞丐来了。
  这种破事儿在下阶层里多了去了,听得耳朵都能起茧。
  何况是人死了,更没人会长期惦记着。
  像他阿财这种仗义的人啊,现今也快绝种了,某人不忘抬高一下自己。不过,嗯……韩子翊可以除外。
  那小魔王,若不是平素为了显显自个有多足智多谋,偶尔出出主意,插插嘴。公子珏的事他才懒得理会呢,管你是自杀还是他杀,跟他没关系。
  
  拎着贺兰珏遗物打成的包裹穿过书院操场,准备下山回去。
  学子们适逢散堂,经过。
  阿财被人拦住了去路,一看,是那一口黄牙的贺兰敬。
  “呦——这是哪来的瘸子,欸欸!大家可得把贵重东西藏好了,别让人见财起意,连小命都丢了。不过有人丢的那是贱命,就另当别论了,哈哈哈。”笑得绿豆眼眯成了针孔,一脸暗疮开花,满口黄牙像是吃了大粪。
  见过人口臭,可没见过这么臭的。
  阿财冷冷瞥了他一眼,“您真是贱人多忘事,我还以为您牢牢记得我了呢。喏——咱就是那个差点摘了你那排烂牙的阿财大爷。”
  说到那事,贺兰敬就恨不得扒了阿财的皮,“喝!小瘸子,你如今还仗着谁的势敢与本公子这般说话,莫非是那死了也不能投胎的孤魂野种。”
  “你休得再侮辱公子珏,他那般高洁的人岂是你这种臭嘴下三滥可比的,连说他的名字你都不配!”
  “不配?那野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那才是不配,痴心妄想!我就叫他野种!野种!怎么着,你让他从坟里跳出来打我呀。”
  阿财心里那把火烧得眉毛都要点燃了,他贺兰家欺人太甚,早就憋了一肚子气,手攥紧了包裹,骨节咯咯作响。
  贺兰敬用扇尖啪啪啪敲打阿财的肩脖子,“怎么,你家公子变成烂泥,跳不出来了,你是不是想替他打我?来啊!打我啊!有本事你扁我啊——”
  某人包裹往旁边一丢,攥紧拳头就扑了上去,将贺兰敬按倒在地狠狠揍了一顿,他这阵子功夫可不是白学的,加上天生神力,揍得那黄牙满地飞。
  打完了,站起来弹弹衣裳拍拍手,拎起地上的包裹,冲着围观的学子大声说道:“大家做个见证啊,这可是他让我打的。”跟着又嘀咕,“这种要求,我从来都没听说过。”(注:此为达叔经典原创,小朋友请勿模仿)
  说罢扬长而去。
  揍了人,心里舒坦了,哼着曲儿下山回家。
  
  出来时阿昌伯就说了,公子的旧物,直接拿到坟前烧了就成,于是阿财往梅林深处走去。
  秋浓了,地上满是金黄斑驳的落叶,踩上去嘎吱嘎吱作响。大雁南迁,一排排飞掠过白桦林树梢。抬眼望去,天,碧蓝通透,雪白的桦树枝干托起一片片明黄耀眼,连绵错落围绕着梅林四周,当真是秋高气爽,适才的阴霾一扫而空。
  咦,阿财顿住了脚。
  前方桦树下倚了个削瘦颀长的男子,月白长衫,披散着一头乌黑长发,木屐宽衣,一手拄木枝,一手倚着树杆低头喘息。
  听到脚步踩在落叶上的脆响,他拧过头来。
  阳光穿透树梢落在他苍白却勾画精致的脸上,氤氲出一轮金色的光华;黑发如缎,散落在雪月白长衫襟前;精致而深刻的五官上是双深如幽潭的眼,泛着瀚海一样高深莫测的色泽,衬着他的苍白,有一种锋芒锐利而惊动的美。
  熠熠生辉,不可逼视,却让人看一眼就移不开视线,心底生出莫名的惊惧,像是吸入、卷入他那浩瀚的瞳海中,便将无法自拔,万劫不复。
  
  “大……大……大公子”也不知过了多久,从极度震惊中醒过来的某人结结巴巴开口了。
  大公子只是冷冷地瞅着他,微风扶摇,他似乎站立不稳,用力攀住了身旁的桦树。阿财忙奔上前想搀住他的胳膊。他手肘轻巧一撤,就甩开了阿财的手腕,眉头蹙起。
  “噢……”阿财一拍脑门,“大公子,我忘了,你不认得我,我,我是二公子的书僮阿财。你,你怎么醒了?我,我不是又在做梦吧。”他用力咬了一下自个的舌头,痛得眼泪飞溅。
  不是做梦,不是做梦,大公子竟然在沉睡了四年后,苏醒了……
  竟然,竟然还自个走了出来。
  这怎么可能,这是奇迹还是公子珏在天上的庇佑。噢,又忘了,公子珏还没上天呢,他夜夜在阿财身边游荡……
  
  大公子忽然把手搁到阿财的肩头,撑住,另一手指了指前方。
  阿财从满心的欣喜中反应过来,“大公子,你,你这是要去二公子的墓前么?”
  他点点头。
  估计是躺了四年,刚从床榻上爬起来走路还不利索,可他,可他怎么就知道公子珏不在了?阿财满腹疑窦,却也不作他想,小心地撑着大公子往梅林深处走去。
  他走几步就得歇一歇,阿财看到他腿脚都在抖着,可人却傲气得紧,真不知适才一个人怎么走了这老远过来,阿昌伯定是去了市集里买粮食了,偏巧大公子转醒过来。
  虽然现在走不利索,可也是奇迹了,听说有的活死人醒过来一辈子就躺着不能行动了,有的也得过了一年半载才恢复行走。大公子腿脚还灵活,定是阿财每日里给他活动筋骨的功劳。
  想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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