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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冰语-焚歌-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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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雀又啾啾两声。
  “妈的,我要真是个爷们就不用烦这么多破事儿!”
  蓝雀跳到他的头顶,用力啄了下少年的眉心。
  “痛!“少年睁开眼睛,瞪了眼那只鸟,又无可奈何塌了脸,“好吧,好吧,我尽量不说粗话,小蓝,你没发现我都在克制了嘛。前几天,见公子的时候,不小心说漏嘴了,公子也不高兴瞪我来着,还说小孩儿怎能如此粗鲁。”
  又一声长长的叹气……
  “公子的心上人一定是个知书达理,才情横溢的女子,你不知道,公子说起她的时候,眼睛都会发光,看得我小心肝儿乱跳,连那个凶巴巴的玉松总管脸上的褶子都软了,我可拿什么跟人家比啊。”
  蓝雀扑起了翅膀,啾啾在他头顶上盘旋。
  “切!你这只笨鸟,我怎么可能变成公子心上人那样,那些个蝌蚪字认得我,我不认得它们,更别提什么音律了,我一跑堂小厮,劈劈柴火,搞怪逗趣取乐他人总还行,让我吟诗弄琴,还不如投河转世来得快。”
  小蓝雀长鸣一声,俯冲下来叭啦叭啦翅膀扇在少年的脸上,又不屑地一扭身子,呼一下冲上树梢,不搭理他了。
  “欸!小蓝,你回来!”少年一跃起身,拍拍屁股,仰头叉腰冲着树梢叫嚷,“你不能鄙视我,人家可就把心里话跟你这小破鸟说了,你不安慰我也就罢了,还摆起臭鸟脸,看我不拿弹弓打你下来,烤了吃去!”
  小蓝雀非但没下来,还不知在哪儿叼了一颗小果,“啪”地砸在少年的脑门上,得意地振翅高歌——
  “啊——”少年抓狂,弯身在地上抄起一把小石子,蓝雀一见不妙,扑棱棱飞逃,少年抡起石子就追,一人一鸟,在河岸边跑了个无影无踪。
  
  独鹤楼,日间里忙乎得就没个停歇过,来来往往的食客,伶俐机敏的跑堂伙计,高举着托盘,脚底飞快地在桌案间穿梭,衣带当风,那双腿的抽动频率真叫人惊叹,那就是独鹤楼的跑堂伙计,效率、迅捷、周到,难怪人家生意好,不但味道好,服务质量也是一流的。
  然而,最上乘的跑堂伙计都站到了独鹤楼四层以上,越往上的楼阁,装饰得就越发华贵精致,价格也不是一般人消受得起的,乃是名门贵族、官绅仕宦聚集之地。
  当伙计的最高境界不过如此,就是站到独鹤楼六层,俯视芸芸众生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当然跑堂的只能服侍那些个俯视众生的人物。
  阿财自从跃升为跑堂头牌红人,站到六层,尝到了无尽的甜头以后,插科打诨就越发卖力了。
  怎么说呢?那些个公子贵人们出手大方呀,服侍得周到了,荤段子让人乐了,打赏总是少不了的,虽然偶尔也得陪陪酒什么的,那可是小意思。酒足饭饱玩够了,丢下一锭银子不用找,阿财就发了。
  记得第一回拿到银锭子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一个月下来,打赏的钱比工钱都还多出好几倍,阿财自然就屁颠屁颠了,他娘有了钱医治,状况也一日比一日好,那间小破庙修修整整,也像那么回事了。
  再存了点钱,给胖兜和傻锅置办了个货架子,就不用去码头给人搬货了,做点小买卖,虽然总是入不敷出,可做生意嘛,总得慢慢来,这也是为日后某个出路。小阿财总不能做跑堂做一辈子吧,等到老阿财的时候,说不准就能有一家杂货铺什么的,那就衣食无忧了。
  钱是挣到了,可是贪财的阿财最近倒是蔫里吧唧的,为啥蔫了呢?这还用说嘛……
  
  话说认得贵人多了,机会就这么来了。
  那得从平城三公子说起,能论为京城的三大公子,当然是才情出众、相貌出众,凤毛麟角的人物。
  三公子之首乃是当今北魏明元帝唯一的皇子拓跋蕤麟,人称公子麟。公子麟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不仅如此,其文采出众,一手绝世琴艺震惊四座,当之无愧的天才少年,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公子麟年方十四,天才就是天才,于是年纪最幼却当仁不让。
  其二亦是皇室成员,明元帝唯一的幼弟,当今太后亲子,颐王拓跋元邺,公子邺孔武超群,一柄夺煞长柄战斧威震三关,年方二一,乃三公子最为年长者。
  其三是太后贺兰家一族末枝偏房远亲里最不招人待见的少爷——贺兰珏。
  说到这贺兰珏,那就有大把的辛酸史,虽说是贵族子弟,成长却颇为凄凉,本就是偏房远亲,其父在声名显赫的贺兰一族里却是唯唯诺诺,不成气候,在贺兰珏尚年幼之时便郁郁而终。
  贺兰珏有一母一兄,贺兰一族当家的便将他们母子三人撵去京郊破败的别院,仅由一老管家看顾,不久其母亦病逝,留在别院的兄弟二人更是无人记起,相依为命,然而这贺兰珏像是命犯天煞,几年前唯一的兄长骑马不慎摔落,至今卧榻不醒。
  幸而贺兰珏自小发奋,小小年纪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冠绝京城,在民间诗会中大放异彩。其悲凉的身世更被民间百姓茶余饭后所谈说。贺兰一族面子上过不去了,方稍稍改善了他们两兄弟的处境,将贺兰珏送进贵族泰德书院就读。
  皇上听闻贺兰珏才情出众,更令其为皇子伴读,从此贺兰珏咸鱼翻身,跃入龙门,人称公子珏。
  
  便是这位十八年华风流倜傥,才情横溢的公子珏,没有皇室光环笼罩的贵公子,显得更为民间百姓所亲近,且性子随和,谈吐儒雅,无论士族庶族均是一视同仁,不拘小节。
  用公子如玉来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谦谦君子为众人所拥护。
  泰德书院的学子们均是独鹤楼的熟客,公子珏也常来,与书院同窗一道在此以诗会友、言古论今,风头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三公子里阿财见得最多的便是公子珏,公子邺也偶有前来,却很闷骚,在众多贵族子弟的恭维中默不作声,似笑非笑,双眼如雄鹰般犀利,王族便是不同啊,浑然天成的王者气势教人望而却步。
  公子珏就随和得多了,每逢他走进独鹤楼,阿财便屁颠屁颠地跟上。
  他给的赏钱并不多,可阿财就爱伺候他,他看人的目光丝毫不带贫贱尊卑,也不会没事刁难伙计,灌酒行令,是个有格调的公子。
  他喜欢听阿财说那些个街头巷尾的趣事,可不像某些贵宦公子,就爱听荤段子。
  有一回,书院学子们玩得兴起了,怂恿公子珏与平城花魁白水仙以琴曲一较高下,那日的场面在独鹤楼里被人津津乐道月余,花魁白水仙输得心悦诚服。
  
  阿财听曲如牛嚼牡丹,可也知道公子珏是个厉害角色,应该不比四公子的盲眼歌姬差到哪儿去。
  正揣着小心思琢磨怎么能跟公子珏学上两手的时候,倒是公子珏自个找上门来了。
  他弯弯的眉眼,总是含笑的嘴角也微微向上挑着,“阿财,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你可否一听?”
  “公子请说,别跟我阿财客气。”阿财最见不得人跟他客气,浑身蚂蚁乱爬似的不自在。
  “阿财,我们认识也有些时日了,我觉得你人机灵,能吃苦,实在,可年纪尚幼,子曰:有教无类,你可有想过学识之?”
  阿财哭丧着脸回答:“公子,您行行好,咱粗人,能不能说得粗浅些呢?”
  公子珏莞尔一笑,“抱歉,抱歉,我是说,阿财,你可愿意做我的书僮?”
  “啊——”这……这还真意外。
  “我急需一名书僮,寻了许久,遇不上合意之人。阿财,你的品性我喜欢,且你年纪尚小,我也可以教你读书识字,如此可好?”公子珏垂了垂眼,“不过……还需……嗯……”听起来似乎还别有用意。
  阿财仍作木鸡状,半晌没反应过来。
  贺兰珏咬了咬嘴唇,道:“阿财,其实我听了你的笑话,觉得甚是有趣,吾有亲兄长,自幼相依为命,如今其卧榻不醒,听过你的笑话时有回去也转述与他,兄长唇角含笑,他定也喜欢听,所以你能不能……嗯……”
  公子珏尚未说完,阿财一举手,说道:“行!我给公子当书僮,给公子兄长讲笑话,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贺兰珏听到阿财答应,笑了,“阿财,你说,只要我力所能及的,都答应你。”
  “真的么?”阿财贼兮兮地凑到贺兰珏鼻子底下,“我若要公子教我抚琴呢?”
  “呃,我以为是什么呢,那当然没问题!”
  “成交!”


4。林间听梅居

  阿财要走了。
  离开呆了近一年的独鹤楼,很是不舍得啊,他念旧。
  搂着掌柜一把鼻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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