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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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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我憎恨精神堕落的种种标志:身上东躲西藏的虱子,破衣烂衫和蓬头垢面。也许,对史蒂利达诺而言,他本身的魅力就足以作威作福,不必有什么胆大妄为之举,但我还是愿意跟他更光明正大地一起生活,尽管我在他的身影(阴暗如黑人的影子,但却是我的寝宫)里,沐浴着千金小姐及其男友们羡慕的目光,心里感到格外舒畅。当然,我有自知之明,我们俩不管是谁,都不过是可怜的小偷。我一再激励他铤而走险,越危险越干。
  “我们应有一枝手枪。”我对他说。
  “你会用?”
  “跟你在一起,我不怕干他一家伙。”
  既然我是他的右臂,当然是我来开枪。他下达命令说一不二,我对他更是言听计从,我与下令者的关系也就益发亲密无问。不过,他总是面带微笑。在团伙(坏蛋联合组织)里,年轻小伙子和同性恋者最为胆大包天。他们往往鼓动干危险的勾当。他们扮演浑身长刺的亡命徒角色。再加上壮汉的强悍,年长者的智谋,大小头目的权威,同伙的手足情谊和老家伙们临场坐镇,他们就更加有恃无恐。但男子汉强壮的体魄也只属于他们自己。他们的上天就是他们本身。他们明白自己的弱点,难免前怕狼后怕虎。我的情况独特,我仿佛觉得,这帮男人,这帮硬汉子,倒是一团迷雾,有女人味,我仍沉湎于这团团迷雾之中,以便自我感觉更加坚如磐石。
  我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某种变化,我的步伐更加坚实,自我证明我有所成,证明我在世俗世界地位上升。在史蒂利达诺身边,我走起路来俨然像一位公爵大人的随从。我是他的走狗,既忠实又好妒忌。我的脸洋溢着自信和自豪。一天晚上,在兰布拉斯大街上,我们碰见一位妇女和她的儿子。小伙子很漂亮,大约15岁光景。我一眼瞄着他的一头金发不放。我们超过他时,我又转过身来看他。小伙子没有吭声。史蒂利达诺想知道我到底看什么人,于是也回转过身来。就在史蒂利达诺和我同时瞟她的儿子的那一瞬间,妇人立刻把儿子拉过去紧靠着自己,或者说立刻过去抱住自己的儿子,似乎要保护儿子免受我们俩目光的危险攻击,因为她不明我们的来历。就怪史蒂利达诺这一回头,致使母亲突然感到背后似乎有暗箭难防的危险。
  一天,我在帕拉勒洛大街的一问酒吧(这间酒吧是法国司法机关备过案的惯犯接头场所,其中有皮条客、小偷、骗子、法国越狱逃犯等。这里使用黑道行话,略带马赛口音和唱腔,比蒙马尔特行话晚了几年,当时在这里已经通用。这里不玩轮盘赌博,但赌英国牌和扑克)等待史蒂利达诺。他终于来了。巴黎流氓帮出面接待他,照常寒暄客气了一番。他板着面孔,但眼带笑意,一大屁股往一张粗陋的木椅草垫上一坐,椅子发出吱吱嘎嘎的呻吟。席位的喘气声痛快淋漓地表达了我对史蒂利达诺庄严屁股的一片敬意,其魅力不全是也不总是就在此昙花一现。但此时此地,其实不如说在他身上,其魅力正从不同方位不约而至,济济一堂,并散发出极尽温柔体贴的浪潮和沉重如铅的情意!赋予他的臀部一种波涛汹涌的声势和声惊四座的分量。
  我不爱咬文嚼字,不会成为正规语言的俘虏,但我这一次还得求助于一个宗教的形象:这个屁股是一座迎候圣体的临时祭坛。史蒂利达诺坐着,总是不失慵雅的风度。“我敲他们一家伙。”他到处这么说,他为这一赌局分扑克牌。我袖手旁观,玩牌的诸位先生并没有硬不让我参赌,但我自己回避了。出于关心,我来到史蒂利达诺身后。正当我俯身要坐下来之际,我在他领子上发现了一个虱子。史蒂利达诺很英俊,很强壮,在类似男人聚会时少不了他的席位。决定男子汉的威望同样要看肌肉是否发达,看是否了解手枪的脾气。在史蒂利达诺的衣领上,那只虱子(幸亏在场的男人们没看见),并非一个迷糊的小污点,它在动,在机警地、惶惶不安地转移,仿佛跑遍并测量过属于它自己的领地毋宁说是它的天地。但虱子并不仅仅是在它自己家里走动,而是在史蒂利达诺的领子上。这就表明,史蒂利达诺最终不过是从虱子窝出来的下九流,尽管他身上穿着丝绸衬衫,洒了科伦香水。我更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头发太长太脏,剪得乱七八糟,紧压着脖子。
  “如果虱子继续爬下去,它就要向他的袖子进发,甚至掉进他的杯里。那些家伙会看见的……”
  我情意绵绵,把头靠在史蒂利达诺的肩上,手也渐渐摸向他的衣领,但我还来不及完成我的动作,史蒂利达诺就耸了耸肩,摆脱了我的抚摸,然而小虫子却继续它的丈量行动。有一个皮加尔赌徒,据说与国际偷渡妇女集团有联系,他若有发现地说:
  “有一个美人让你升级了嘛。”
  所有的眼睛都转向(不过并没有漏空赌牌)史蒂利达诺,他立刻扭转脖子,终于看到了那丑类。
  “是你把它们带来的吧?”他一边对我说,一边把虱子捻死。
  “干吗说我呀?”
  “我说你就是你。”
  他的声调极其霸道,不容分辩,但他的眼睛在微笑。赌徒们继续赌牌。
  也就在同一天,史蒂利达诺告诉我,佩佩刚被捕,已被关进蒙特惠奇监狱。
  “你怎么知道?”
  “报纸登了。”
  “会判什么罪?”
  “无期徒刑。”
  我们对此没有多加评论。
  我撰写的这部日记并不是一本消遣文学。随着写作的进展,往日生活纷至沓来向我出谋献策,经过梳理形成脉络,然后投入艰苦构思,篇章结构章节,词句,乃至全书都得精心安排。越是推敲揣摩,我越感信心倍增。为道德大计着想,我下定决心调动我过去的苦难。我从中体验到巨大的能量。
  在公共便池里(史蒂利达诺从来不进去),男嫖客的惯用伎俩我心中有谱。他们手舞足蹈,像蛇一样上下扭动,时左,时右,稍许向后。我把一个看样子最有钱的家伙带了进去。
  我在兰布拉斯大街的那段日子,有两个年轻掮客总在那里摇来晃去,肩上还蹲着一只经过驯养的小猴子。这样容易找借口拉客:只要给猴子一个暗示,它就跳到那人的身上。其中一个掮客名叫佩德罗。他身材瘦削,是个小白脸。但他的腰肢柔软,行动敏捷。特别是那双明亮的眼睛动人魂魄,眼睫毛浓密如林,成弧状扑闪上扬。
  我开了一个玩笑,问他哪个是猴子,是他本人还是他肩上的动物,他便同我吵起架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给了他一拳,他的眼睫毛竟然粘在我的手指节上,原来是假的。我恍然大悟,装虚弄假无奇不有。
  史蒂利达诺却不时向妓女们搜刮一点小钱。最常用的手法就是偷,乘她们购物付款不备之机,顺便把零钱摸走,或者夜间乘她们坐浴盆洗澡的时候,悄悄掏了她们的钱包。他穿花街过柳巷,在唐人区和帕拉勒洛区游荡,见了女人就打情卖俏,时而讥笑羞骂,时而又温柔体贴,没有正经的时候。每次回房间时,天都快亮了,只见他抱回一大摞花里胡哨的儿童画报。有时不惜绕大圈子到深夜坚持营业的书报亭买几本类似的小人书。他当时看的大都是些与现在流行的《塔尔奘历险记》相仿的故事。主人公倒是画得有皮有肉,叫人动情。艺术家精心炮制的骑士,肌肉发达健美,几乎赤身裸体,即使有所穿戴,也是诲淫诲盗。读着读着,史蒂利达诺昏昏欲睡。他注意睡觉姿势,尽量不靠着我的身体。床就那么窄。息灯时,他总是老一套:
  “好吧,小家伙。”
  醒来时还是那一套:
  “好吧,小家伙。”①
  
  ①我的衣物向来随便乱放,但史蒂利达诺就不。到了晚上,他把他的东西搁到座椅上,长裤、上衣、衬衫叠放得整整齐齐,不容一点皱折。他似乎用这种方式赋予他的衣物以生命,希望它们劳累一天后夜间能得到很好的休息。
  我们的房间小得可怜。也脏得出奇。脸盆上油污斑斑。在唐人区,谁也想不起来打扫自己的房间,擦拭用具,洗涤内衣,惟有衬衫例外,最常见的办法是,只把衬衫领子洗擦干净。房租每星期算一次账,史蒂利达诺按时为老板娘送吻助兴。而平时,老板娘总是叫他先生。
  一天晚上,他被迫打了一架。当时夜幕即将降临,我们正穿过卡门街。西班牙人有时喜欢浑身扭动,状如波涛,有的姿态真有点不堪入目。若是在光天化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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