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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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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其后20年按股份提成。据当时专家论证,每天可收过路费70万元,沈阳市政府也曾采取措施,把市内外车辆都撵上大二环。尽管这样,从1998年通车至今,由于专家论证的错误,车流量小等缘故,每天仅收20余万元。换句话说,沈阳每天倒贴30万元,这无疑使沈阳市人民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大手笔”与“生活圈”掩盖着大腐败(3)   
  其二,既然这些大工程劳民伤财,远水不解近渴,那么“慕老大”为什么乐于其道呢?很简单,那就是大手笔背后蕴含着大腐败。 
  因为曾任省建设厅厅长的慕绥新自然深谙此道——那就是想捞大钱,必须有大工程。而捞钱办法也很简单——那就是这一系列大工程,都不进行公平招标,暗箱操作。没有公平竞争,他一人说了算,他的话与批示就是圣旨。人家得了那么多好处,怎么能不投李报桃呢?以致应验了老百姓那句话: 不管谁上来都搞工程,批项目。沈阳的好多路,都折腾好几回了,好搂钱呀! 
  据市政府官员讲,强龙“慕老大”刚上任时,并不买地头蛇“马二爷”账,“马二爷”偏偏会见风使舵,投其所好,不敢独揽大权。特别是在审批工程这块“肥肉”上,本来按市长分工,由“马二爷”管批租土地的城市项目的审批,但“马二爷”却把一些大项目拱手相让,才使“慕老大”对他另眼相看。可到后来,因为“慕老大”与“马二爷”在这块“肥肉”上有权力之争,慕绥新还是大权独揽。于是,一大批个体房地产商纷纷看出门道,千方百计地投靠他而大发横财。几百万、几千万的费、税,只要轻轻一句话,笔轻轻一落就免了。自然,那些得了便宜的个体户们岂能知恩不报,于是重金重礼便源源不断地流进他的腰包。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按政府规定,必须向开发商收取四费一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费、人防工程配套费、教育附加费与投资方向调解税,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慕老大”与“马二爷”的生财魔杖,恰恰就是这四费一税;而开发商更是乖巧,他们本来是建商厦与高级住宅,却打着棚户区改造和建经济适用房的幌子享受减免优惠政策。那个沈阳市人大代表的黑社会大头目刘涌就是这么干的,他曾先后3次给马向东送了200万,一下子得到了资产估价为3。5亿人民币的商业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的四费一税全免。也就是说一夜之间他就成为亿万富翁了。据有关资料显示,沈阳市与大连市相比,2000年批出的土地面积只多不少,大连收回土地出让金为17亿,而沈阳只收回少的可怜的7000万元…… 
  其三,因为“慕老大”与“马二爷”身为党的高级干部,担负着全国下岗工人最多的大城市的现代化建设重任。论理说他们滥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危害就够大的了。可是,当他们的社交圈、生活圈,具体说他们的妻子、儿女、朋友,也伴随着他们的成功,看到他们权力的价值,也都产生了贪欲,那危害就更大了。 
  “慕老大”的官场春秋大概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那就是从上升期的基本自律,比较清正廉洁;到成为位高权重的一方诸侯,迷恋权力带来的金钱美女等;最后又厌倦了权力所赋予的责任和应酬,放手让身边人去“当政”,去领略与分享权力的无限风光。 
  当他发现手中的权力已经成为无形的资产,能使许多人在一夜之间成为巨富时,他心里极度不平衡了。他首先想到了大女儿。慕绥新虽然婚姻不幸福,可非常爱他的两个女儿,当初因为家境不好,而他又正处于上升期。责任感使他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能够抵御住各种诱惑,比较清廉。本来他大女儿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那时他如果动用权力,或者通过权力找找门子,使女儿名正言顺地上大学,或者混个好工作,那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他没有,他怕给人家留下走后门拉关系的印象,影响到他的仕途,使小小年纪的女儿不得不单枪匹马去闯深圳。而二女儿只比大女儿小3岁,却赶上了好时候,换句话说伴随他步步高升,家境有了好转,他能拿出钱来,把二女儿送到美国。二女儿还找了一个洋女婿,这对于爱面子的慕绥新来说,无疑觉得非常光彩。因此,在他自认为功成名就后,在父爱的天平上权衡两个女儿时,对大女儿总存有一丝愧疚,这颗“砝码”自然向大女儿倾斜。当然,也为他日后频频地对大女儿伸出权力之手,埋下了伏笔。   
  “大手笔”与“生活圈”掩盖着大腐败(4)   
  而慕绥新的大女儿慕洋,尽管出道很早,高中毕业就南下到深圳闯世界,可是在深圳摸爬滚打了几年,她才明白过味儿——像她这样浅薄的文化底子,又没有特殊专长的年轻人,靠辛苦、靠智慧能赚钱,永远发不了大财。只有在权力的光环笼罩下,她才能时来运转。 
  于是,1996年初,大女儿慕洋与爱人李伟,从南方灰溜溜的跑回了沈阳,企图凭借“天时地利”,仰仗老爹的权势和余荫,干起一本万利、借鸡生蛋或者“空手套白狼”的特殊行当。 
  慕绥新那时虽然不是一方诸侯,但作为辽宁省副省长的他,岂能不明白大女儿那点心思?他本来就想在两个女儿之间,搞一点平衡,这不正中下怀吗?于是,在他的关照下,这对小夫妻很快注册资金50万成立了沈阳明阳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女婿李伟任董事长,女儿慕洋任总经理,妻子贾桂娥的妹妹贾桂英、贾桂珍等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分别封为“董事”。 
  果然,这个带有沈阳第一家族背景的公司一出手,就富有鲜明的现代官场气势。它主要经营城市灯箱、路牌、霓虹灯等户外广告,并代理电视、电台、报纸广告业务。伴随着慕绥新权力的扩大,短短的4年光景,他们的企业也越做越大。为了掩盖其借慕绥新名义经商,他们又利用他人的身份证,相继开办了十多家公司。 
  经中纪委专案组查实,这些公司有: 1997年1月,法人代表薄红梅,注册资金10万,成立了“沈阳市鹭岛电子技术开发公司现代办公品商行”;1997年3月,李伟任董事长、李云峰(李伟的哥哥)任监事,注册资金500万,成立了“辽宁科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998年8月,注册资金500万,董事长蒋维,总经理李云峰,成立了“辽宁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8年10月,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了私营独资企业“沈阳太阳鸟广告设计工作室”;1999年1月,法人代表李云峰,注册资金380万,成立了“沈阳天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8月,法人代表李郑男,注册资金60万,成立了“沈阳沈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2月,法人代表李郑男,注册资金100万,成立了“沈阳万象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其实李云峰出资52万,占股份的52%,李郑男出资24万,只占股份的24%;2000年6月,他们通过虚假注册手段,变更注册资金1000万,同时变更董事长为李郑男,总经理仍为李云峰。实际上该公司一直由李伟所经营。 
  再加上1992年,注册资金880万元的股份制企业“辽宁普臣房屋开发公司”;1994年3月,法人代表关军注册资金70万成立“沈阳鹭岛商务广告有限公司”。一共10家公司。其中“沈阳鹭岛商务广告有限公司”和“辽宁普臣房屋开发公司”,是慕洋和李伟、李云峰三人借用他人公司名章、合同章、发货票、自行设立账号,脱离原公司经营活动,但均未建立会计账簿。其余8家公司均由慕洋、李伟、李云峰等人经营使用。 
  专案组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很快查明慕洋、李伟经营的十几家公司曾与一百多家单位与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他们仅对10家公司现有的账目审核,账面上反映出经营额高达156亿。据不完全统计,慕洋、李伟办公司仅短短的4年,就不费吹灰之力获利5000万元以上。 
  慕绥新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补偿收到了奇效。可是悲剧也在这儿,慕绥新太聪明了。但他不是圣贤,情感和欲望使他终于守不住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一旦开了口,就是血盆大口,最终把自己也吞下去了。 
  说心里话,摸清他生活圈贪赃枉法的脉搏很难很难,因为这是一条非常隐蔽的发财暗线。伴随着当事人销赃销账、跑到国外,很多事情查无实据。而我只得伴随着专案组的审讯记录,从大量繁杂的审讯记录中,先把他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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