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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街安魂曲-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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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时候?”
  “凶杀案发生后的几年。”
  “在拉斯维加斯?”我心头一震——道格·森尼克那天早晨提到过拉斯维加斯,“那枪是怎么跑到旧货商店里去的呢?”
  “那枪的主人死了,所以它可能跑到任何地方。”凯伦伯格递给我一张报告的复印件,说,“他们仍在附近活动。”
  “谁?”
  “除了那次来洛杉矶的几个人之外,共和军里还有许多狂热分子。在那场大火中,他们并没有全部烧死。”他站了起来,伸出手说,“如果发现什么新情况,给我打个电话。”
  “好的。”我说,“希望您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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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有一个大学时的好朋友,名叫道尔·伊赛尔顿,她在寻找失物方面很拿手——过去几年里,她在一个大建筑公司工作,负责寻找从建筑工地被偷走的装备。为了寻找那些被偷走的压路机和装货机,她几乎走遍了全国。只要一发现别的工地有自己要找的东西,这个混血女人会立刻爬上驾驶室,并且会毫不犹豫地开走它,没有人敢阻止她。
  我到达制片厂后,给道尔打了个电话。
  “我希望你能帮我找到一把手枪——是38毫米口径的史密斯·韦森牌的,枪管长两英寸,内装5发子弹的左轮手枪,枪号是328314。”
  “你现在有什么线索吗?”
  “那枪现在在拉斯维加斯。1974年5月,或者在那之后不久,它在那儿的一个旧货商店里出现过。”
  “二十多年以前的事?”道尔笑道,“不会吧,亲爱的,这对我来说轻而易举,你真希望把它搞到手吗?”
  “是的,而且如果你能帮我查到是谁、在什么时候、在哪儿找到那把枪的话,我当然更高兴。”
  “我会打电话查的。”
  “我想知道那枪是怎么从洛杉矶跑到拉斯维加斯的,我可以告诉你一些有关的人名。”我把弗兰迪的事告诉了她。道尔对追寻枪的事很感兴趣,她很希望能尽快查清此事。
  “如果我查清此事,”她说,“你得请我吃饭。”
  “即使你没查到,我也请你吃饭。”
  为了躲避塞尔·丹罗格,我跑到剪辑室里帮编辑剪接片子。这时,麦克从帕克购物中心打来了电话。
  “快跟我说会儿话吧!”他说,“我快忙死了,我调查的那个杀人犯还等着跟我通话呢,哎,管他呢,先让他等会儿吧!怎么样,你那儿有什么新消息吗?”
  “那个杀手给你打电话了吗?”我反问他。
  “没有,是我给他打的,上次他告诉过我他的电话号码,我们这一周一直都保持着联系。”
  “告诉他让他马上到警察局自首,要不然的话你就要采取措施。”
  “我把他的电话号码告诉你,你跟他说吧!”麦克开玩笑地说。
  “好吧!”我问,“你现在怎么样?”
  “我觉得屁股痒得很厉害。”
  “回家后,我在你的屁股上压些东西,你就会好的。”
  “什么?”
  “我——”
  他笑了起来。
  我问:“你今天晚上还有别的安排吗?”
  “看情况吧,今晚我得参加一个关于银行抢劫案的会。那群家伙在五个城市里都抢劫过银行,那五个地方的警察都来了。我们希望能把各个细节都连贯起来调查。”
  “我猜你不单纯是为了破那个抢劫案吧?”
  “对!我告诉你吧,那些杀手现在对我很感兴趣——有一个男的不断给我打恐吓电话,还有个女的总给我送小纸条。他们想让我调查这案子,现在我已经开始调查了。我有种感觉,那个男的一定是我从前抓过或指证过的人,他们对我有一种强烈的仇恨感。无论怎样,他们说一定不会让我好过。”
  “真讨厌!”我说,“那纸条上写了些什么?”
  “怎么,你嫉妒了?”他轻笑着问。
  “一点也不,像你这么丑的人,才不会有女人跟你呢!除非你有什么可让那个女人利用的。但我并不是很了解你,麦克。”
  我听到电话里有打开纸的声音,他说:“那纸条上说他们并不是抢劫银行,而是重新瓜分财富,当时他们告诉过人们趴在地上别动,所以那两个不老实的人被打死是活该,这不关他们的事。”
  “你现在对他们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吗?”
  他哼了一声说:“我可不想让那些文绉绉的人告诉我什么所谓的大道理,比如说那群抢劫犯是因为家庭问题才犯罪,或者他们只是为了表达对政府的不满才去抢银行等等的托辞,我只知道,不管怎样他们一定会被我抓起来。”
  “你真自信。”我说。
  “是的。”他在电话那边喘着粗气说,“而且我的态度一直很坚定。”
  “没有你办不到的事,今晚回来吃饭吗?”
  “我当然要回去了,我还得让你帮我治屁股痒痒的病呢,你忘了吗?”
  “我会满足你的要求的。”说这话时我觉得自己的脸好像忽然变红了,于是我赶紧调转话题问,“哦,对了,你找到风笛手了吗?”
  “找到了。”他停了一下又说,“我发现了一件很可笑的事情——我在桑塔莫尼卡警局竟发现了有关海克特的报告,我还碰到了那个杀死他的家伙。他母亲说他并没有什么武器,因为她儿子得过精神病,所以她从来不允许家里有任何武器,她还说根本不知道那枪是从哪儿来的。”
  “那么那支枪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也不知道,不过据说那支枪是在十五年前的一起本地抢劫案中被偷走的。我觉得那可能是一把可扔掉的枪。”
  “什么是‘可扔掉’的枪?”
  “有时候我们出去执行任务抓住某个人后,如果他有枪,我们必须把他的枪给缴了,即使不逮捕这个人,也要办一些麻烦的手续给枪注册。有些家伙带着枪只是为了防身,当那家伙的手向裤带边儿摸时,你就会开枪打倒他,但当你上前把他翻过来时,你却发现他身上并没有枪。这样一来你就没法说是为了自卫而击中对方,所以,你就得为自己掩饰罪行——把一把枪放到那人身上,你明白吗?”
  我听后感到十分震惊,但我尽量不让电话那边的麦克听出来。我从没有当过警察,我无法想象警察这种掩饰自己过失的手段,我也没法做出什么判断性的评论,我问他:“麦克,你有没有这么干过?”
  “倒是没用枪干过,但有一两次我用刀那么做过。当我缴获枪后,我总要想些办法把枪处理掉,那样可以免去不少麻烦。”
  “或许海克特自己带了枪,可能这也算是一种‘可扔掉’的枪吧?”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别人。当时,附近的一个女人看到他和几个朋友从海滩边回来,他穿了一条运动短裤和一件背心,根本没地方藏枪,而且就算他拿了枪,他也不会蠢得让人从他手里抢走。”
  “对罗伊·弗兰迪的案子你也应该了解这么多。”我说。
  “或许吧!”
  “麦克,你为什么没跟我说过弗兰迪的枪曾经被发现了?”
  他沉默了片刻,然后问:“谁告诉你的?”
  “联邦调查局的人。”
  “在警方的文件里并没有那枪被找到的记录呀!”他说。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说的不对,联邦调查局的人说那枪出现在拉斯维加斯。”
  “哦,天那!千万别去那儿找枪,那里很危险!”
  “我根本就没想去。”我说,“拉斯维加斯的人太杂。”
  “为什么提起它?”
  “我想起今天早晨森尼克曾经说过,洛治威跟拉斯维加斯有些关系。”
  “你是说赌场?”
  “你别总以警察的口气问我,先听我跟你说。”我说,“在洛杉矶那次袭击之后,那三个共和军的幸存者——比尔、艾米莉·海瑞斯和芭蒂·海斯特被一个激进的体育记者带到了东部。”
  “对,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着?他和那个长头发的篮球运动员经常联系,”麦克想了一下,“叫比尔·沃尔顿。”
  “先别管那个篮球运动员,这个体育记者的父母住在拉斯维加斯,退休后开了一家汽车旅馆。”
  “啊哈——”他打了个哈欠,好像是嫌我讲得太慢似的。
  “芭蒂·海斯特、比尔以及艾米莉·海瑞斯在1974年6月到东部躲过一阵子,在途中,他们曾经去过了拉斯维加斯的那个汽车旅馆,之后跋涉去了伯克利。后来他们又第二次经过那家旅馆,那个体育记者的父母一直把芭蒂他们送到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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