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081.纨绔才子-第46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定会把所有的产业交给我父亲,所以金三才迫不及待的下手?那我父亲呢,只是见招拆招,这未免有些太消极一些。”
    “叶枫,你成天就想这些吗?”千千心有戚戚然,还有些难过。她觉得失忆后的那个叶枫真的幸福,最少他可以无忧无虑。
    叶枫愕然,又有些苦笑,“我也不想想这些,但现在这里已经是个人吃人的环境,我不想吃人,但是也不想被人吞下去。”
    “对不起。”千千低声说了句。
    叶枫伸手握住她的手,摇摇头,“你错了,你不需要说对不起,回来是我的选择。没有任何人强迫。”
    千千坐了下来,轻轻的依偎在叶枫怀中,“谢谢你这么说,虽然我知道,你是不想我难过。”
    叶枫轻轻抚摸千千的长发,低头轻轻一吻,“千千,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才对。”
    二人短暂的甜蜜,一片温馨,千千闭上眼睛,好像已经沉醉,突然坐直了腰板,说了一句,“我想到了。我想到了!”
    “你想到什么?”叶枫倒是有些愕然。
    “沈爷有儿子,你说沈爷的儿子会不会是金三叔?”千千满是激动,“叶枫,金三叔的身世向来也是个谜团,他如果是沈爷的儿子,肯定会想办法把属于自己的夺回来。”
    看到叶枫怔怔的望着自己,千千有些讪讪,“怎么,叶枫,我说的不对?”
    叶枫只能叹息,“他如果真的是沈爷的儿子,只要沈爷说一声,我父亲怎么能不把产业交给他?他用了这么多手段,那就实在是不可理喻。再说,金三叔不见得知道沈爷有儿子。”
    虽然金梦来对他不仁,可是叶枫还是习惯称呼他三叔,他不是那种喜怒形于色的人,说到这里,叶枫心中一动,隐约琢磨到了什么,却听到房门响了两下,忍不住郁闷,“是谁?”
    “可能是崔贞爱?”千千忍不住推测,看到叶枫脸色一变,压低了声音,“叶枫,我在江边看到崔贞爱,发现她的表情不像作伪。我想她多半也是上当受骗,她骗你上床,说不定是好意。”
    叶枫一张脸和猪肝仿佛,也搞不懂是臊的还是怒的,“你说什么?”
    “哦,是上船,一时口误。”千千忍不住说的笑,眼中蕴含着什么,“金梦来显然最知道你的缺点。。。。
    门声又响了几下,执着的有如和尚敲钟。
    千千站了起来,叶枫突然一把拉住她,低声说了句,“小心。”千千心中一阵暖意,无声无息的来到门口,看了一眼,回头望向叶枫的时候,有些诧异。
    叶枫一看千千的表情就知道不是崔贞爱,可是看了半天千千的表情,也猜不出谁让她如此的吃惊。
    千千犹豫下,已经打开了房门。
    进来的是个女人,望了眼千千,低声的说了声谢谢,径直走到了叶枫的床前,冷冷道:“叶枫,你好。”
    叶枫有些苦笑,这世上如果还有他不想见的女人,林黛是其中的一个,眼前的这个春若兰显然也是一个。 
                  第十八节 我把你当作朋友
    你觉得我很好?”叶枫避开她咄咄逼人的目光,望着,上面还缠着纱布,“我感觉可不好。”
    “你这个马中赤兔,人中吕布也会受伤?”春若兰的咄咄逼人听起来和林黛还有些不同。林黛那种咄咄逼人是由于无知无畏,她的咄咄逼人却恰恰是因为太了解叶枫。
    “你可别说这么说我。”叶枫看起来和春若兰的确很熟,“吕布反复无常被戮白门楼,赤兔马却是忠烈之极,以死相报知己。我没有吕布那么反复,也没有赤兔那么忠诚。”
    “都说玉可碎而不可损其白,竹可破而不可毁其节。”春若兰突然敛起锋芒,叹息一声,“叶枫,你已经黑白不分,爱恨不明,但怎么说,气节还在。”
    叶枫伸手指着一旁的沙发,笑了下:“若兰,就凭你这句话,你可以坐下来和我好好谈谈。”
    春若兰摇摇头,“我来不是和你长谈,我只想问你几件事。”
    叶枫轻皱眉头,“哦?”
    “我可以问?”春若兰无视千千从身后走来,只是凝望着叶枫,叶枫却已经向千千介绍,“春若兰,千千你应该见过。”
    “我当然见过。”千千只能苦笑,“我若是不知道春大小姐的脾气,也不会放她进来。”
    “叶枫,我给你的东西你收到没有?”春若兰没有废话,直接发问。
    叶枫点点头,“我没有必要骗你。”
    “你知道不知道我的心意?”春若兰眼眸中有些黯然,却还是单刀直入。
    “那要看哪方面的心意。”叶枫叹息一声,“我一直都把你当作是朋友。”
    当作是朋友的话,可以名列男女恋爱交往杀伤力指数颇大的一句话,仅次于我把你当妹妹,我当你是哥哥的杀伤指数。叶枫这么说出来,看起来的确很绝。
    “我们的婚事,是沈爷的意愿。其实说句实话,在那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你这个人。”春若兰面不改色,“我不认为我会喜欢你,我也想不到你会拒绝。”
    叶枫咳嗽一声,喃喃自语,“我多希望你能坚持自己的想法。”
    “你很狂,也很傲,你是不是觉得,天下所有的女孩子,都会以得到你的宠爱而骄傲?包括你身边的这个千千?”春若兰脸上怒气上涌。
    “可不能这么说,”叶枫叹息一声,“这世上怎么说,还有你这样的奇女子视我为粪土,说句实话,这种感觉,很新鲜。”
    千千想笑,却又不敢,只是因为她多少明白这个春若兰的背景。她认得春若兰,也知道春若兰的确是沈爷为叶枫选择的女人,好像比苏菲公主还要背景雄厚。
    别的不说,只是凭借沈爷老奸巨猾的经验,能为叶枫找了这么个媳妇,就已经说明她的与众不同。
    白晨蓓是叶枫的母亲为他选择,原因不言而喻,她虽然不在叶枫的身边,但是她还是希望叶枫的好。千千却是叶贝宫为叶枫的选择,他的目的看起来很明确,他找了一个玉龙雪山出来的孤儿,从小培养,显然是想让她认可叶枫,保护叶枫,无怨无悔。方竹筠却是叶枫自己的选择,他选择了方竹筠,不如说他选择了一种生活,一种他向往的平静的生活,里面没有勾心斗角,没有算计机心,有的只是爱和理解,更多的却是平淡!
    可叶枫是沈门的人,他的背景已经注定了他的不能平淡!他一出生,已经注定了他的肆意妄为和不由自主!
    这是一个命运,叶枫想要摆脱的命运,但是很显然,轻易被摆脱的已经称不上命运!
    沈爷为叶枫选择了春若兰,道理更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看起来很土很俗很被人唾弃,但实际上,就算是开放再开放的现代,也是占有婚姻的很大比例。
    豪门选择千金是一种门当户对,贫贱夫妻何尝不是另外的一种门当户对?
    沈爷为叶枫选择了春若兰,很显然,他是认为春若兰能够给沈门带来利益。至于能给叶枫带来什么,那就不是沈爷想要去考虑的事情。
    沈爷只需要两个方面,一个是钱,另外一个就是权!不过千千知道的倒也不算太多,只知道的是,当年这个春若兰,就算沈爷八十大寿的时候,都亲自接见了一面。
    千千听到叶枫的拒绝想笑,春若兰却是一丝笑容都没有,“叶枫,你是不是觉得我缠着你,很贱那种?”
    叶枫咳嗽了一声,“你觉得自己高贵就高贵,你觉得自己低贱就会低贱。”声音变的有些凝重,叶枫突然板起脸,正色道:“若兰,你就是你,无需去考虑别人的看法。”
    春若兰一怔,若有所思,良久才道:“其实三年已经过去了,我都不明白对你的感情,但是我知道我很想你。我问过伯父你去了哪里,可他竟然说也是不知道。我一直以为你死了。”
    她并非诅咒,说的有些伤感,叶枫有些感动,低低的声音,“多谢挂念。”
    “沈孝天说你还在的时候,我那一刻,感觉就和要爆炸了一样。”春若兰缓缓道:“我并没有马上去见你,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那么绝情,足足三年,渺无音讯。我托沈孝天带个东西给你,只是希望你明白我的心意,可是你竟然说丢就丢,我想问你,难道你心中,从来没有过我这个人?”
    叶枫这次没有去摸鼻子,只是缓缓道:“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明白你的心意,但是我不能接受。”
    春若兰那一刻的表情很古怪,那不是痛恨,厌恶,愤懑,更不是伤心欲绝,她有的竟然是诧异和惊奇,她看着叶枫很久,扭头望了千千一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