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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间道i+ii-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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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马上就要下班回来,我赶忙从抽屉掏出照片,把两副面容并列对照。两者的五官轮廓,那双仁慈中蕴藏杀气的眼眸……难道他们是同一个人?我感到头晕目眩,我怎可能是一个黑社会老大的儿子?!
    母亲回来,我忍不住问她,她呆住了,略一沉吟后,否认,然后把自己关进房间。
    我没有再追问母亲,因为她的反应已给了我答案。    
    倪坤这家伙越来越离谱,他的手下竟然在大街小巷贩卖毒品,目无王法,这次非要给他一点颜色看。
    记得我第一个拘捕的犯人,就是倪坤的手下。
    十年前我仍是一个巡警,在河内道接报位于新世界商场前的空地有事发生,我和一个师
    兄赶至现场,只见几十人正在殴斗,十六、七个流氓倒地呻吟,地上血渍斑斑,在我脚边是一只仍紧握水果刀的断手。
    我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师兄叫我掏枪,我便伸手去掏,岂料枪袋还未打开,持枪的师兄已倒在我面前,一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子,用铁管捅进了师兄腹部。
    鲜血从喉管涌出,直喷我身,我被恐惧冲昏头脑,狂扣扳机,待我定下神来,只见我伸直双手,食指仍不断在扣枪的扳机,发出空洞的卡刷响声,小子满身鲜血倒卧地上,奄奄一息。
    两天后我重见师兄,地点在殓房,师兄一家四口默然无语,临走时,上司叫我准备几天后上法庭,因为那小子并没死去。
    结果那小子被判入狱多久?我已记不起……我只知道师兄死了,但那小子仍然活着。    
    “琛哥,倪坤被警方拘捕了!”我的弟弟阿包大惊小怪地说,兄弟们帮他取了个花名,叫“挣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哦,不如我们冲出屯门,趁机夺取倪坤的江山,好吗?”我挤眉弄眼地说。挣爆大力点头:“好啊!尖沙咀这么多夜总会,每晚去免费插插,爽死啦。”    
    我笑着拍打挣爆的头壳:“你傻得真够可爱。”
    挣爆居然一脸茫然,低头看一眼T恤上的米奇老鼠漫画:“为什么不成呀?和路迪斯尼不是说过‘如果你能想到,你就能做到’的吗?是你这样跟兄弟们说的呀。”
    我凑近他耳边轻声道:“骗人的。”我补充,“还有,我的好弟弟,倪坤不会有事的,没有人敢动他分毫,包括警方。”
    挣爆傻笑一下,握筷子夹起两粒烧卖,往口里送,一会儿,他又皱起眉头:“但是这次拘捕行动,你的老友不是也参加了吗?他会放过倪坤?”
    我抿嘴一笑,吸一口烟:“志诚和我一样,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头目吧。”    
    十一年前,我与阿琛走上了对立的道路。
    我的高等程度会考成绩考得很好,可以顺利进入中文大学,但我放弃了,因为,我迫不及待要加入警队。
    爸妈大力反对,解释说并非反对我当警察,但是要加入警队,可以等到大学毕业后才投
    考督察,这样路不是更容易走吗?爸爸其实说得对,但我不愿意再等了。
    原因……我想我是要早日和阿琛一较高下吧!
    我顺利通过为期半年的训练,在尖沙咀区开展我的白道;而阿琛,他早在辍学后就加入了黑道。十年间他在屯门逐鹿,从一个无名小卒跃升为一个黑帮小头目。
    为了取得今天的地位,我知道阿琛付出不少。我已记不起从Mary口中听过多少次噩耗,不是说阿琛被拉了去坐牢,就是说他受了重伤命悬一线。
    在最初几年,每次听见阿琛入院,我都不能成眠,内心挣扎着是否应该去探望他,但每次到了最后,我都把念头打消。
    因为我要阿琛知道,他一日仍是黑社会,我就一日不屑有他这个朋友,他坐牢也好横尸街头也好,全是自作自受。
    然而在这几年,我的想法有所转变。
    或许因为人年纪大了,或许是我对黑白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了解深了,我开始把阿琛接受下来。
    黑白必须并存——这是我当警察十年的体会。
    我这样说,并非要向黑道让步,黑白誓不两立,我对这定律坚信不移,一生也不会改变。我想说的是,在现实世界里,白道也需要利用黑道中人来维持黑道的秩序。
    曾经有一个新入行的警员问我,为何我们不把那些众所周知的黑帮老大拘捕?
    最体面的答案是:法律讲求证据,我们没有足够证据拘捕他们。
    很多时候,这其实并非真相,真相是:因为要把黑道驱逐出地球是不可能的事,因此,白道也需要利用他们以夷制夷,来维持黑道中的秩序。
    原因很简单,把一个地区的黑帮除去后,另一批便会随之冒起,群雄割据只会令地区陷入更混乱的局面,腥风血雨。
    黑白必须并存,就是这个意思。
    就像捉黑白棋,白方的责任是要防止黑方势力扩张,假若社会可以接受的比例是九比一,那么白方就要竭力维持这个九比一的比例,当黑方企图超越十分之一这个限额,便把它压制回去,加以警告,倘若黑方还是冥顽不宁,白方才会大举拘捕。这,就是游戏规则。
    我不希望我的好朋友加入黑方,但想深一层,这是他的个人选择,假若他企图打乱黑白的秩序,我会秉公办理,但在私底下,我或许需要尊重他的个人选择,我现在是这样想。
    令我不无欣慰的是,从屯门区的高级督察鲁Sir口中听说,阿琛是个守秩序的黑分子,他所以能够冒起,就因为盗亦有道,不滥杀无辜。鲁Sir还说,阿琛采用了现代管理学来运作帮会事宜。
    我和阿琛恢复见面,不经常,但总算有。我、阿琛、Mary,三个人有时会到酒吧喝一杯。
    有时喝多了,难免会谈到一些工作上的问题,这是一九八六年四月某个夜晚,我被倪坤在尖沙咀区的势力扩张弄得头昏脑胀,我向阿琛与Mary抱怨了两句,还打趣说假如尖沙咀区有一天由阿琛“主政”,或许会比较好办。
    阿琛呷一口啤酒,笑了笑:“别客气了黄Sir,尖沙咀区这么复杂,不适合我。”
    Mary用棒子搅着杯中的伏特加,瞟了阿琛一眼:“胸无大志。”
    “谁说我胸无大志?”阿琛转头看我,“黄Sir,知不知道屯门最兴旺的酒楼是哪一家?”
    “不清楚,我已经很久没去过屯门。”我说。
    阿琛灿烂地笑:“大兴村对面的皇宫大酒楼,我和兄弟们的停车位下星期在那里开张大吉,到时记得来喝一杯。”
    我笑着白他一眼:“要我带些手足来越区祝贺你吗?”
    “不用客气喽。”阿琛举起瓶装啤酒。
    我们相视而笑,碰一下瓶。    
    最令人开心的事,大概就是失而复得吧。曾经以为我已失去志诚这个朋友,岂料……世事果然难料。
    正如Mary,我从来没想过她会放弃志诚,选择跟我。呵呵,现在的我彷佛拥有一切,这感觉很爽,下星期停车位开张,我的事业将更上一层楼。    
    我生肖属鸡,七月二十一日出生,相士帮我算命,说我命里有霸气,适合做偏门生意,看来,我是选对了路。
    Mary    
    当年我选择阿琛,因为我知道他愿意为我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十一年前的那个晚上,我们三个人去看午夜场,志诚与阿琛去买票,我在小巷买吃的。突然,四个流氓过来骚扰我,阿琛与志诚赶上来,流氓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更变本加厉,对我毛手毛脚。志诚走到旁边的电话亭,拿起听筒扬言要报警,两个流氓追上去,把他擒着拖倒到地上,朝他肚皮猛踢,志诚捧腹呻吟,阿琛被吓得发呆。    
    踩了志诚两脚的长发流氓,回来轻蔑地拍打一下阿琛的头壳,然后露出狰狞的笑容向我走来,我惊慌尖叫,嘴巴随即就被一只手从后面掩住,长发流氓伸出舌头舔我的面颊,其余两人在旁边拍手大笑。
    突然,阿琛不顾一切扑向长发流氓,他的体重不轻,把长发流氓撞飞开,与他双双倒地,其余三人见状旋即围拢阿琛,拳打脚踢。
    阿琛血流满面,长发流氓怒意不消,骑在他身上掴打,志诚企图上前援救,却被其余两名流氓拦住。
    阿琛奄奄一息,长发流氓在他脸上吐一口唾液,然后再把矛头指向我。他搂抱我,企图强吻我。
    一声呼天抢地的嘶叫声响起,流氓愣住了回头望去。
    阿琛不知什么时候站了起来,发疯似地怒吼,众流氓见状害怕,不敢轻举妄动,阿琛目不转睛地瞪着长发流氓,眼神中充满戾气,看上去就像要与流氓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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