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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我哥本山-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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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山自己也很清楚,他对张小兰的好感,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梦幻。因为在那个时候,一个连自己都养活不起的人,靠什么去养活另一个人呢?另外,那时候城乡的差别非常之大,做父母的都愿意把女儿嫁到城里去享福,谁愿意嫁给一个农村的穷光蛋呢?农民是务实的,让他们有多高的眼光去看问题是很不现实的。本山后来出息大发了,但这也怪不得张小兰的父母没有眼光。    
      就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特地就这件事问过张小兰:“本山对你有好感,你感觉到没有?”她爽快地说:“当然感觉到了。”但是仅仅是“感觉”到了而已,并不是像有的书里描写的那样到了花前月下、谈情说爱的程度。两个人谁也没捅破这层窗户纸,把这份美好的情感深深地埋在了心里,三十年后才公布于世。    
      传统二人转剧目《回杯记》,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张廷秀父子从洪洞县逃荒来到苏州城,给正在搞装修的王府干木匠活儿。监工的王三老会看相,说张廷秀的头上长着“朝王伞”,将来必做高官。王员外便将女儿王兰英许配给张廷秀,并供他读书,考取功名。赶考途中,张廷秀被图财害命的姐夫赵昂推下了江险些丧命,不得不流落乞讨。赵昂回家后,谎报半路遇劫,张廷秀意外身亡。在赵昂的唆使下,王父又把王兰英许给了苏家。王兰英宁死不从,非要等他的张相公。就在这个时候,考上了状元、被封为八府巡按的张廷秀衣锦还乡回到苏州,和分别了六年的王兰英重修旧好。张挺秀和王兰英的故事唱得感人落泪,很受欢迎。但在人生这个大舞台上,上演的可并不都是这样理想的结局。张小兰的父母没有发现本山头上的“朝王伞”,错过了这段好姻缘。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当年本山真的娶了个意中人,过上“美满”生活的话,那恐怕就没有他的今天了。坏事变成了好事。还是老子说得对:“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    
      婚姻是一种缘分。而缘分又是什么呢?    
      过去的婚姻父母包办,媒妁牵线,那是一种完全由别人决定了的缘分。    
      现在的婚姻是一种实用的婚姻,爱情是一种可以量化的东西,地位、金钱、容貌都是构成缘分的必须成份。    
      在我们那个年代,缘分就是听天由命。你生在农村,就娶个农家女子安生地过日子;你生在了城市里,即便是个瘸子也有权把农村最漂亮的女孩给弄到手。“种性制度”绝不仅仅属于印度,在中国更有它的市场。    
      后来,张小兰嫁到了城里,成了城里人。本山直到现在还仍然像惦记自己的姐妹似的惦记着她,当她有困难的时候给予必要的帮助。现在她也已经人过中年,像很多人一样过着小市民的日子。当年那个光彩照人的美丽少女,如今已变成了一个为生活而奔波忙碌着的中年妇女,已经很难看到当年的影子了,想起来很令人感慨。假设我们不是生在农村,而是生在城里;假设我们考上大学,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我想张小兰都不应该是今天这个样子,她本来是个很优秀的人。人的命运就像种庄稼一样,如果你长在了垄台上,即便是颗不咋样的苗也得留着;而如果你长在了垄沟里,就是长得再好,也得被铲掉。问题是,长在什么地方并不是苗自己能决定的。    
      一个人的初恋是令人终生难忘的,如果那算得上初恋的话。它在本山的内心里留下的,是一种淡淡的、略带点酸涩的记忆。    
    


第二章 艰难谋生离校谋生

     1976年本山命运发生了第一次转折。那一年公社成立了文艺队,本山有幸被选中了。那一天,本山没来上学。我以为他病了,就去问郑奇老师,郑老师也不在。我很纳闷,本山是从不逃学的。中午,我骑着自行车到他家找了一趟,也没在。真是怪了,这小子跑哪儿去了呢?    
      快到下午放学的时候,本山才从外面回来,脸上露出抑制不住的喜悦。他贴在我的耳边      
    告诉我:“公社已经录取我到文艺队了。”同时他让我暂时替他保密。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特大的好消息。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心里却多少有点不得劲儿。这就像是一群鸭子里,突然有一只飞到了一颗大树上,让我们须仰视才见。“我们原本都是一样的鸭子呀”,这是我们普通的鸭子的看法。但实际上,本山绝不是一只普通的鸭子,他是一只披着鸭子外衣的天鹅、一只鹰,等待时机,一飞冲天。    
      放学后,本山拉着我的手说:“赶紧告诉妈去。”他已经有两天没上我家了。    
      妈听说了这件事,没说话,眼里充满了泪水。泪水中既有依依不舍,也有同情的成份,毕竟他才十七呀,还是念书的年龄。这么小就离开学校去谋生,能不让人心疼吗?    
      这是家里的一件大事,妈照例要做点好吃的,为本山“饯行”。面袋子里的面不够了,妈出去借了一盆。做菜的时候,妈把手还给切破了。妈干活儿是个麻利快的人,从来没出过这样的事,由此可见妈对本山的感情。妈做了好几个菜,这在当时那个年代算得上是相当丰盛了。妈就是这样一个人,别看平时过得怎么细,但到了关键的时候,多少钱都舍得花。这顿饭虽然丰盛,但吃得却没有味道。几个不懂事的弟弟们吃饱了就出去玩去了,剩下爸、妈、哥、姐、本山和我团坐在炕上,谁也不吭声。爸一袋接一袋地抽着他的老旱烟,妈一个劲儿地掉眼泪,气氛相当悲壮。还是本山打破了寂寞。他强作欢颜地说:“爸、妈、哥、姐,我明天就上文艺队了。说句心里话,我很想念书,更不愿意离开这个家。可我也老大不小了,该自己独立了。上文艺队既能发挥我的特长,又能挣碗饭吃、有住的地方,是个好事,你们应该为我高兴啊。我一辈子忘不了你们的恩情,这里永远是我的家!”    
      我的眼泪已经止不住流了出来,本山搂过我的肩膀,用右手和我击了一下掌:“兴华,咱们永远是兄弟!”这一夜,我们基本上没睡,你一言、我一语地唠了大半宿。    
      本山离开学校那天,我们一直送出去很远,眼泪就在我们的眼圈里打转转。本山回过头来,摆着手说:“拜拜、拜拜、拜拜了!”又像哭又像笑。    
      我们早已经习惯了本山的嬉闹和恶作剧,没有了本山的日子,班里的空气一下子像是凝固了一样,死气沉沉,特别不习惯。日子过得像是没放盐的汤,寡淡无味。    
      缺了本山这个人,我家里的气氛也变了。妈整天心里空落落的,愁眉不展,还经常和我们发脾气。最苦的还是我,像丢了魂儿似的。以往我们上学天天在一块走,有说有笑,扯扯闹闹。本山一走,剩下我们几个上学时都无精打采,没有了往日的快乐。这时候我才感觉到,当你拥有快乐的时候,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只有当你失去它的时候,才会感到快乐的重要。    
      妈惦记着本山,让我去看看他。星期天,我走了七、八里的山路,来到公社所在地,见到了正在排练的本山。本山见到我,像离别了多年似的,一下子把我抱住。    
      “今儿个咋没上学?”他问。    
      “今儿个是礼拜天。”我说。    
      “哟,我不上学了,也不知道是星期几了。”    
      看着我俩的亲热劲儿,有人就问我是谁。本山自豪地说:“这是我干妈的儿子,我的好同学李兴华。”    
      排练的间歇,本山问这问那,当然最关心的还是他的干妈。    
      那天,我在文艺队和本山一起吃的是“工作餐”,大饼子、白菜汤。这是他参加工作以后我们吃的第一顿饭,是他自己挣来的,所以我们吃得很香。    
      那以后,我隔三差五地常去看望他,带着家人的嘱托和思念,还有吃的、穿的。    
      本山是个让人想的人。    
    


第二章 艰难谋生回乡务农

     1977年,公社文艺队解散。本山背着行李卷,回到了莲花六队石嘴子沟。大树倒了,那个飞到了大树上的“鸭子”,不得不又落在了地上。虽说在公社文艺队里谈不上吃香的喝辣的,过得也是寝食无忧的神仙般的日子。可是,好景不长,社会的变化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本山原来的旧房子,被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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