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一厘米的阳光(上部+下部) 作者:墨宝非宝(晋江vip2014-07-20完结)-第5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纪忆觉得自己的心简直要爆开了。

    她有点儿昏,脸不由自主地被结婚这个念头染红,通红通红的。
    
    他安静了几秒后,忽然攥住她的一只手臂,低头,用嘴唇去碰触她的。

    起初只想安抚,碰到了,却如燎原之火,难以控制。他将她的嘴唇含在唇齿间,轻轻啃噬吮吸,将刚才因找不到她的焦虑和急躁都倾注在这个吻里。纪忆觉得嘴唇丝丝地疼,轻“嗯”了声,想要躲开,却手臂一紧,被彻底扯到他怀里。

    到两人分开,纪忆的下嘴唇已经有些红肿,水汪汪的一双眼睛紧瞅着他。

    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忽然转了身,快步走出厨房……
    
    季成阳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听脚步声,是去了卧室。

    “我和你只差六岁,勉强还能算是同龄人,暖暖,对我的事情理智一些,”他脑海里浮现出自己下午对季暖暖说的话,“不要用伤害我的方式,来回报我这么多年对你的爱护。”

    这是他对季暖暖,第一次用成人方式所做的沟通。

    他能理解,让季暖暖忽然发现最好的朋友和亲叔叔在一起的震撼,更何况,一开始就是从“同居”这么性|欲的层面来发现,的确很难面对。

    但他并不认为暖暖会想不通这件事,只需要一些时间。

    作为一个男人,他早就在这段感情开始之前,就将所有各方面的阻碍和反应都斟酌考虑过,也都想过层层击破的应对方法。等纪忆成长到适婚年龄,这层关系上的“尴尬”自然就会减去大半。

    他需要的也只是时间而已。
    
    季成阳再次尝了尝炒花生。

    花生炒的味道真不错,很脆,也很香,可也真过了火候。
    
    他蹙起眉头,眼神深了些。这种表情,颇有些性感。

    他在思考是继续做宫爆鸡丁,还是准备火锅。当想到火锅容易让她吃得脸颊泛红,额头,甚至脸颊边都会有晶莹细微的汗珠时……就很痛快地做了决定,将花生米的盘子蒙上保鲜膜,扔到冰箱里,开始准备洗菜切菜吃火锅。


  作者有话要说:╮(╯▽╰)╭乃们都太小看小叔搞定西西的能力了,咳咳,他这种智商情商双高的人……还不了解如何对付自己小女盆友那么点儿弱点缺陷和小心思吗……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太了解了……

  
第四十章 同一屋檐下(2) 

    聪明人;有聪明人好处,也有聪明人的难处。

    季成阳在厨房握着小号钢刀削土豆皮的时候,看到纪忆晃进来的身影,就明白她去卧室做了什么,她悄然换了身颜色更漂亮的家居服。

    这套衣服;季成阳帮她整理衣柜时看到过,其实她的大多数家居服都只有颜色差别;只不过这件是烟紫色的,很特别,他自然有些印象。

    所以……

    他大概能估摸出来纪忆的心思在起着如何的变化。

    这就是所谓的女为悦己者容。

    纪忆走过来;下巴颏轻轻靠在他手臂上;专心看着他切土豆,他侧头看了一眼,看到她眸光像是含着一汪水,真就看得如此仔细,将身体自然而然靠在他身上。头发还是微微有着湿意,扫在季成阳的手背上,若即若离,轻扫而过。
    
    季成阳在高中时候,偶尔也会被女孩子如此对待,比如拿着书本来讲个题什么的,或者靠近说话,有时候距离拿捏得不好,也能碰到对方的头发。那时候他并没有这么多的感想,有时候还会刻意提点下:“差不多了,接下来的步骤你可以问问课代表。”然后拿起书包离开,去篮球场,或者去乐团的排练厅。

    彼时,他就是纪忆这样的年纪,似乎青春期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大跨步前行了,无心流连身边的风景。爱情,在那个阶段并不是生活必需品。后来去了美国,不再是中国传统含蓄的那种感情表达方式,他最尴尬的时候也就是最初参与聚会时,会被只say过几次hello的金发女郎摸到大腿内侧,或者同是留学生的华人女孩直接提出要求,陪他一同回家。

    ……

    他只犹豫过一次,在取得大学学位的告别party。

    那是个与他同一班飞机来美国,已相识四年的女孩子,比他年纪还大了一些。那晚,他因接了实习报社的电话匆匆拿起衣服离开那幢仍旧热闹非凡的房子,女孩子追出来,用最含蓄的方式,问他:“我现在有两个工作机会,有一个是留在这个城市的,你觉得,我‘值得’留在这里,继续等你吗?”

    中国式的含蓄表达。

    季成阳在对方说完这句话后,看着那双美丽温柔的眼睛,从那里看到了太过多的期待。他稍微迟疑了两三秒,便就此告别,开车而去。

    他想,这是他第一次被女孩子的含蓄感情打动,有了“不忍心拒绝”的念头,可也只是迟疑了两三秒而已,就已经冷静了。

    是为了什么?为了冥冥中早已在他十三岁时见过的那个四岁半的小女孩吗?

    对当时的他来说,不可能是这个答案。

    但冥冥中,上帝的确给出了这个答案。

    ……

    就在那个夏天,他去了叙利亚。

    再回到中国,就重逢了十一岁的纪忆。
    
    这就是聪明人的好处,他总能很合理地分析出在哪个阶段,什么才是自己需要的。可是当你爱的女孩子,用她自己都不太知道的肢体语言,来表达她爱你……

    他不可能不为所动。

    甚至为此,早已心猿意马。

    季成阳的视线落在刀锋上,轻片去一层层的皮,落在垃圾桶里,有一块姜黄色的土豆皮落在了外。“掉出来了,”纪忆笑,弯腰去捡,再扔到垃圾桶里,“要我帮你什么吗?”

    “不需要,”季成阳低头,用下巴颏去碰了碰她的额头,“洗干净手,去看会儿书,顺便把头发吹干一些。”

    “噢。”纪忆笑。
    
    季成阳做饭虽不算是顶级大厨的手艺,但胜在熟练,况且吃火锅本就不需要多少准备工作,大概到新闻联播的时间,他们就吃上了。纪忆小时候在家住,爷爷也是每天雷打不动地看新闻联播,现在暂时住在季成阳家,他也会偶尔看上两眼。
    热腾腾的火锅,新闻联播的声音,将这个房间填充的真像是个温暖的家。

    纪忆喜欢吃各种蔬菜,还喜欢一下子都扔进去,以前偶尔和同学吃的时候,总被嘲笑像是在吃麻辣烫,而不是火锅。
    倒是季成阳不觉得有什么,事实是,不论纪忆做什么,如今在他眼里都不会有什么,他都会往可爱有趣很好非常好的这种方向去思考……只是偶尔提醒一句,肉刚放下去一会儿,不要现在夹菜吃。

    吃到半途,纪忆就开始觉得热,脸颊红扑扑地,还不停拿餐巾纸去擦汗。季成阳忍不住笑,拿着筷子的那只手挡在嘴前,虚掩着,咳嗽了两声。

    纪忆眼睫慢慢忽闪着,去瞧他,并不太明白他在笑什么。
    
    晚上,季成阳洗了澡出来,换了居家的长袖和运动长裤从浴室走出来,寻不到纪忆,随便在房子里溜达了一圈,发现书房后的藏书室里有灯光。他推开门,看到纪忆打开了藏书室中间的那盏灯,还有一些书架下层的灯也亮着的,纪忆坐在地毯上,手边摊开两三本书。

    “我发现,你喜欢在看过的书里写一些话,”纪忆扬扬手里的书,翻出一个书签,“达芬奇的笔记也是种财富,他喜欢用从右至左的方式反方向拼写,笔下的每个字母在纸上都是反着的,需要在纸上放一面镜子,才能辨认出他在写什么。”
    她翻看的正是老版的达芬奇传记。

    季成阳的确有这种习惯,但这本书他看了太久,已经忘记自己写了什么。

    不过他终于明白纪忆在做什么,她正在这藏书室里一本本找他留下的痕迹,去寻找那些她因为年幼而了解不到的季成阳。

    她招手。

    季成阳走过去,在她身边盘膝坐下来。

    “你看,你还学着写了一行反方向的字。”

    纪忆将书签递到他眼下。

    他感兴趣和了解的东西,真得很多。

    就像他喜欢的达芬奇一样。

    她为了更了解季成阳,竟也深深迷上了那些科学家。

    达芬奇,绘画、雕塑、天文、物理、建筑、水利、机械、古生物,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