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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微雨红尘-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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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翊中手一松,茶杯坠地摔得粉碎。他转头怒吼:“尧雨,要不是看你是病人,我绝对揍你!”
  尧雨吓得身体往沙发上一缩,瘦弱受惊的模样像扯住了许翊中心里的筋用力地一弹,心脏刹那间被抽得剧痛。他慢慢地走过去,蹲在她面前把脸埋在她的腿上,“是我不好,小雨,是我不好……”他伸手抱住她,闷声闷气地说:“我投降,小雨,我就是气不过……“
  尧雨搂住他的头,让他靠在她温暖的腿上。她闭上眼揉弄着他的头发,仿佛他是个孩子,需要她的安慰。
  她轻轻地说:“对不起,我想来找你……你离我不止一千米呢,我还要走很久很久才可以来找你。“
  许翊中热泪盈眶,手用力地抱住她,感觉她嵌进了怀里,感觉到她的心紧贴着他的心,“没有,没有那么远,小雨,连一步都没有,半步都没有,我就在这里,你不用走都找得到我……”热泪奔流而出,“你不用因为我急着赶回古镇,我在的,我一直在这里。”
  他没有抬起脸,尧雨却感觉到腿上的湿热。她没有说破他,也没有紧张地抬起他的脸。嘴边浅浅地漾开一朵笑容,他终于还是知道了,还有什么比让情郎知晓心意更幸福的呢?
  千尘去看尧雨,陪着尧雨慢慢地绕着荷池散步,“不错啊,咱们走了两小时了,小雨。”
  尧雨轻轻地笑了,“是啊,我还能跑的。”
  千尘吓了一跳,“慢慢来,你真是命大。”
  “车好,好心有好报,当时就想让思成舒服一点,呵呵。”
  “小雨,为什么你一直这么乐观?”
  尧雨想了想,对千尘说:“为什么不?难道一定要对遇到的问题皱眉才叫好吗?我认识一个朋友,他有套理论,他说人其实是有很大潜力的,当专注某一件事情时,那个方面就会长于别的方面。比如瞎子,听力就好,常用。乐观,我想也是,常常乐观,自然快乐就比别人多。我就这一样特长。”
  千尘叹了口气,“我很矛盾,我不能肯定……”
  “千尘,你怎么这么笨?亏你还是中文系毕业的,你真不明白百草春生的来历?他可不是你想的一见钟情,也不是心血来潮,对自己有点信心!”
  “来历?是什么?”
  尧雨呵呵地笑了,“你问他去吧。”她眼睛看到许翊中走过来的身影,对他挥了挥手。
  千尘知趣地告辞,怀着疑问回了家。
  许翊中走过来捏捏她的脸,“定在下个月了,蜜月想去哪儿?”
  “可不可以再晚点?我还想去爬山!”
  “不行!”
  尧雨笑了,“真是欠不得人,欠你一次,就什么都由你做主了。蜜月你定吧,除了不能爬山,不能跑,别的都没关系。”
  一个月后,晴朗的秋日,许翊中和尧雨牵手漫步在云南喜洲街头。入眼处,白族的民居建筑在蓝天白云下清爽醒目,石板路两旁两层小楼一直延伸到天边。阳光暖暖入眼,尧雨舒服地感叹,“我怎么不知道这里,以为云南只有丽江、大理。”
  许翊中呵呵地笑了,“我陪你慢慢走,把古镇游的下部完成。”
  “翊中,其实我是很浪漫的,穿行在这些古风幽幽的地方,看小径曲折,人就走进了历史。民居、人、风景,这些院墙、门楼、雕花,我觉得很美,就像是回到了旧时光,回味悠长。我是不是特别爱做梦啊?”
  尧雨的目光看向远方,许翊中含笑瞧着她。他愿意让她一直活在这样美好的梦里,他一定尽力。看着她的微笑,他觉得幸福。
  “我肯定是在做梦,我还梦到我嫁给一个长着猪脑袋的傻瓜!”尧雨梦一般漂浮的语言打醒了许翊中。
  他长叹一声,轻轻在她耳边说:“是啊,老婆,你是在做梦,现在这个长着猪脑袋的傻瓜还在对她说梦话,我爱你。”
  尧雨的梦瞬间惊醒,她咯咯地笑了起来,拔腿就想跑。许翊中想也不想就抱起她,“你说过,你只能走的,不能跑的。”
  尧雨放声大笑 。

  春节过后,千尘给尧雨发了条短信:我去S省了,我知道百草春生的意思了,小雨,祝我幸福。
  尧雨乐呵呵地给许翊中看,“又解决一个老大难。”
  “百草春生什么意思啊?”
  “思君如百草,缭乱逐春生!”尧雨摇头晃脑地念完,无限感叹,“翊中,你们不只引进了资金,实实在在是引了头狼,来了就把千尘叼走了。”
  皑皑白雪中,杜蕾开着车奔驰在阿拉斯加的洲际公路上,一心想着早点到达旅馆,暖暖地喝杯咖啡。
  她的人生又是不同。


end


  番外一  守望幸福

  应嘉林集团许总裁的邀请去A市参加秋季房交会,A市的变化让我感慨万分。短短几年间,这里已不是完全的清一色灰色的方块楼和老式的红砖旧房了。城市像春雨后的竹林,各种充满现代时尚感的高楼如新笋般,一夜之间破土而出。
  就拿举行房交会的会展中心来说吧。外观像一只蚕,天穹般宽广的钢架,透明的房顶,通透的多功能大厅。我漫步其中,看着前来看房的人摩肩接踵,这对一个做房地产开发的商人而言,自然会露出笑容。市场就是生命力!
  房地产在这座内陆城市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初期,开发商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任何楼盘前都挤满了咨询及现场订购的人。我看到一间大厅里正在开论坛,便走了进去,想听听这里的专家学者及业界人士的看法。
  大厅内除了站在讲坛前激情演讲的人,便只有记者进进出出。我正巧坐在边上,听到了一场有趣的记者谈话。
  她的声音很脆,带着初入社会的激情。我是这样想的,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从十八岁半工半读,跟着父亲做生意,我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十七年,走过的那段岁月相当于两个青年人的历程。有时候我想,我已经没有了激情,发展事业,对我来说只是一种——不让我无所事事的感觉。像什么呢?就像小学生初学解数学题吧,一个工程 一道题,需要动用各种公式去解题,做完一个工程,就是解开了一道题,能给人小小的成就感。
  或者,已经不叫解题,叫定题。北方集团已经成形,大多事情都不需要我亲力亲为,到了这一层面上,接触的就是能与之定下题目的层面,至于运用公式算出结果,自然有人去做。
  我忍不住向她投去羡慕的眼光。我在他们这个年纪,再多的冲劲都被父亲的严厉磨没了。
  他喜欢象棋里的帅而非车,没几年,我就冷静下来,成功地学会了统御。
  她就这样闯入了我的眼睛。有人说,我的眼睛是会放电的,男人在三十五岁的年纪最有魅力,有充沛的精力、成熟的经历,还有对女人的了解。不管这种了解是伤痛,还是幸福,总归是了解。以我的眼光看,她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
  美人,我见过太多,以我前妻为例,模特出身,跳起舞来,只要是男人就会有生理反应,但是再美的舞姿看得多了也会让人冷静。久了之后,她再跳舞,我也只是安静地欣赏。更何况下班回家,不能仅仅只是看她跳舞的。
  我是在突然间明白了妻子的美妙舞姿似乎是只供欣赏的,她在家中走来走去,时常让我感觉这不是家,而是她的T型台。
  婚后,她已不做模特,只能在家或与朋友一起逛街时,秀秀身材。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谁说女人就要煮饭带孩子?为什么就不能请保姆?
  我想了许久,告诉她:如果老婆不能煮饭带孩子,我请保姆就好,为什么要结婚?
  于是由年轻迷恋美人的冲动,回归于一个中年男子对家庭的认识,我给了她可以一生请保姆、煮饭、带孩子的钱,利索地离了婚。
  我是喜欢美人的,像前妻那样长相漂亮、身材也漂亮的算是一类。长相不至于丑得让我无法接受,心灵却很美的也算一类。眼前这个年轻记者,长相清丽,颇有点忧国忧民意识的也算一类。
  静静地听完,没多会儿她就离开了,给我的印象是,她争论起来时,眼睛像可调节的灯光,在慢慢地变亮,最后如晶石般璀璨。
  我向刚才她采访过的那位开发商打听她,那位开发商摇摇头,说:好象是A市新闻网的,小丫头嘴够烈的。
  我笑了笑,慢慢地走出了大厅。
  我想我可能是太闲了,打高尔夫、出海钓鱼都是极静态、讲究个人内心征服感的运动,玩得久了就想换换。
  我回去后就上网查论坛,居然坚持了一周。当看到之前听到他们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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