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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下又是一个雨天 作者:qugaofeng(红袖2013.8.20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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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下又是一个雨天》

作者:qugaofeng

文案:

    于你共撑一把红雨伞

  慢步在落英缤纷的樱花里

  许今生承诺来世誓言

  隔着飞舞在你我眼前的樱花

  彼此约好无论何时何地

  同喜、同忧~~~~

第一章英雄救美人
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一定会再次的喜欢家浩。 
这个小小帅帅男生,总是偷偷的坏笑,会突然拿小零食哄我开心,最喜欢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他说他喜欢做我的一条小尾巴,他的话成了最精确的预言,这条小尾巴就一直跟了我三年。 
我们相识是英雄救美人。 
周日我叫上宿舍的小可去市里购物。她可是一个砍价的高手,曾经在一家店铺把原价少一分也不卖的店主直接砍晕,一件正宗山羊皮的衣服被她砍到三折。那一役,我对小可那可是羡慕嫉妒恨啊!羡慕小可从小就有的超级禀赋,嫉妒她一眼就能看到商品瑕疵的眼睛,更恨自己比她多了两只眼却分不清商品的真实价值,所以每次出门购物都喜欢带上小可,有她在购物在,人就踏实、放心、自在。 
我们喜欢在市里第一大道闲逛,这天也不例外。我们在商铺前溜达了好久后一条丝质围巾映入我的法眼,我朝小可一使眼色,她心领神会端详起了那条围巾。小可同商铺的老板热烈砍价之时,我不经意的一抬头,一个长相龌蹉的男人正凶狠地瞪着我,他突然拽住我的包包,把我整个人拖倒在地。一个小女子怎么能和一个抢劫的男人对抗力量呢?还没等我发出呼叫,那男人就抢走我的包包飞快跑进一条胡同。由于事情发生突然,我同小可面面相觑。“抢劫了!”很长的时间后,我们才如梦方醒。我呆坐在地上,眼神无望地看着劫匪跑进的那条胡同。 
直到看到那个失而复得的包包在我面前出现。我紧紧抓住它,再也不肯放手。里面有我的学生证明,有我的银行储蓄,有校园卡,有各种银行信用卡。在大学生活这些东东真的是缺一不可啊!直到清点了一遍后我才心有余悸地看到了家浩。这个可爱的男生立刻露出了调皮的小虎牙,笑着问:“没吓着你吧?” 
“哦,我没事,你好厉害。”我发自内心的感激。我掏出皮夹内的五百元钱递给家浩。“谢谢你,一点小意思。” 
家浩笑了,一脸的坏笑:“我视金钱如粪土,我不看重钱!”哈哈,还是一个咬文嚼字的书生哈。 
我们对视一笑,像五百年前许下誓言今生重逢的男女一样,就这样我们相识了。那天我们一起吃了龙须面,吃了麻辣鸡,吃了小龙虾,喝了许多的奶茶、可乐,酸梅汁,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胃肠空对月。 
从那以后,我们就斯扯有白领,往来无白丁。家浩来自阿里山姑娘的故乡云南,他经常穿上民族的服装来看我,顺便会唱上几句家乡的歌曲。他的歌喉婉转啼鸣,歌曲清润圆润。经常一曲歌罢,引来围观者甚众,甚至连空中喜鹊也驻足在树上欣赏家浩的美妙嗓音。 
聊天谈到抢劫的事情,那可怕一幕总使我心有余悸,唯恐再出现第二次、第三次。 
我是不是有些杞人忧天了?我也不清楚,但反正是心里总发慌。那天的事情家浩是如此平静:“劫匪冲进胡同后我也是第一时间冲了进去,劫匪看到有人紧跟就突然一个转身拔出刀子,朝他嘶吼着:“小子,不关你事,赶紧给我滚。””我平静的看着他,突然左手在劫匪面门一个虚晃,那小子持匕首狠狠的朝我手臂刺去,我顺势右拳一个前冲,一记掏心重拳击中他的心口,只闻一声惨叫,那小子直接被干晕在地。直到警察来了才叫清醒他。 
我像看天外来客似的看着家浩,手也不自觉紧握着家浩的手,由于紧张头上也冒出了冷汗,家浩用纸巾给我擦拭额头。“乖,有我你就不会怕了,我是武林高手。”武林高手在身旁护卫,我自然就再也不会怕了。 
日子过的悠闲而有趣,那段日子我像是找到了归宿感。“就这样被你征服。”我莫名的想起那句歌词,经常的会唱起那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旋律,我的家浩,我的爱! 
我是大小姐的脾气,在我的面前家浩要做小男人,要做本小姐的御前跟班。我喜欢家浩,但这不足以使我改变我的脾气、我的嗜好、以及我对另一半的要求。 
我的要求其实挺简单的,就是男人必须外形要帅,是一米八以上,脑子灵活,会疼人,看着一定要顺眼,纵使你有金钱万贯,看着别扭就不可以。对家浩我是放宽了自己的标准,家浩只有一米七的身高,看在他英雄救美的面子上就忽略了,但心里总是有一点小小的遗憾的。直到遇到了灏明。 
灏明是我的中学同学,属于那种让人一见难忘的美男子。一笑起来嘴角还有两个明显的酒窝,深情的眼睛具有秒杀女生的魔力,灏明所到之处都是羞答答的女生。那些情窦初开的女孩子把灏明认为是公认的帅哥,被灏明看上一眼莫名的会高兴上几天。自然灏明成为女孩子们宿舍谈论最多的男孩。 
但我不喜欢他。他来自单亲家庭,由于小时候所处家庭环境的缘故,灏明的性格是冷漠和自私的,为了自己的利益总是急凶凶的去争,有些时候甚至是不择手段的。占小便宜是灏明的硬伤,记得在中学时班级同学经常会丢失一些学习用品,最后在灏明的书桌里找出了满满一书洞的文具。由于这些事情我只有对这位美男表示我最深切的缅怀,对他敬而远之是我一贯的做法了。从中学我们就不是什么朋友,从高中到大学也一直如此,毫不搭腔。但即便不喜欢也总是有意无意的在校园、商场或者是校图书馆看到他,他的身影总如鬼魅般我周围晃悠,真是鬼啊! 
那次提包被抢我就感到很失面子,于是就把强身健体作为自己的目标。每天早早爬起来上山跑步,没想到灏明还是登山的常客。每天都会遇见我最讨厌的人,天天整的姐心里都不痛快。 
在山上,看到灏明热情的帮助每一位登山的晨练者。岁月带走许多年少的往事,带不走一个人的模样,灏明一笑起来还是有甜甜的酒窝,还是有迷人的眼睛,但他贪小便宜的习性在我的脑海中深深扎根,挥之不去。直到那个雨天改变了我,改变了我人生的历程。 
那天登山忽遇大雨,大家于是在一个山洞避雨,雨持续的下着,越来越大,狂风夹杂着暴雨铺天盖地,山洞的水位暴涨。“大家做好下山准备吧,这样下去山洞会被雨水淹没的。”灏明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下山?”有人提出质疑。“暴雨暂时不会停,在这里只有等死。”灏明不容置否的回答。“我第一个出去,大家排队下山,都要互相抓紧前面的人,山下不远处就有人家,大家不要担心。”这是我心中一直存在的灏明吗?这么的身先士卒,这么的见义勇为,这么的舍己为人。我乖乖的抓紧前面一位大哥的衣襟,小心地走出山洞。 
狂风夹杂着暴雨迎面袭来,衣服瞬间湿了,队伍被大风吹的左右摇晃。“使劲抓紧了,一定不要松手。”灏明的声音在风雨中听起来很微弱。山上的小径变成一条凶险的河流,暴雨狂风像刀子割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四周全是风雨声,队伍前列的灏明大声的提醒每一位下山的登山者。 
时间过的很漫长,漫长就是艰难。我记得一个笑话说,有人问爱因斯坦什么是相对论?“当你坐在火炉上一分钟像一小时那样的漫长,当你同心爱的姑娘在一起时,一小时像一分钟那样的短暂,这就是相对论。”现在的我们像坐在火炉上一样,煎熬着我们的一分一秒,因为每一位下山的人都感觉是如此艰难。 
当走了足足一个小时进ru民居,所有人都瘫倒在地。每位下山的人心里都知道,没有灏明指挥和当机立断后果真的不堪设想。这一刻,我看到灏明在看我,我的眼睛湿了,是泪水,咸咸的。 
以后每次登山或者在校园内看到灏明都是我主动打招呼,全没有了往日陌生般的感觉。灏明也主动的找我说话,我们的共同语言多了起来,对灏明我有了异样的感觉,但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愫。这难道是爱情? 
我不信是爱情,但为何我看到灏明总是心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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