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怖狭耍圆幌履敲炊郘SD的,就闪了;吃得下那么多LSD的,就死了;介于吃不下与吃得下之间的,就是你看到的这一车‘存货’了。”
“这些‘存货’好像连路都走不好了,好悲惨。”我望着这些追随“感恩的死人”晃荡半生的信徒,有的在路边买了冰淇淋,却吃得很慢,冰淇淋渐渐融化,让我联想到他们的脑子。
安德烈?象牙也看着他们,眼中却流露奇异情感:“康永,也许他们并不是很悲惨。”
“他们这样还不悲惨?”
“也许他们很幸福。”
“他们这个样子,怎么可能幸福?”我说。
“他们只是把这个鬼样子,留在这个世界,也许他们早就‘移民’到幸福的那个世界去了。”
我看看苍白象牙君,没有再回嘴。如果要搞成这个鬼样子才幸福,幸福的代价可挺大的。
不过,谁知道呢,非洲少女把十几个金环框在脖子上,搞到金环拿掉,头就抬不起来,说不定心里也觉得幸福呢。
LSD,一九四三年,被化学家赫夫曼合成出来。LSD出现以后,越来越多名流学者为之倾倒,像出版《时代》和《生活》杂志的路氏家族,如此德高望重、权倾一时的文化掌门人,尚且很起劲地出大钱,赞助哈福大学教授提摩西?灵蕊,要他好好研究LSD,造就了学术界一代迷幻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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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遇见神(4)
这都已是四五十年前的事了。然而,拜我象牙君室友之赐,我竟然跟着位传奇的提摩西?灵蕊,发生了跨越时空的联系。故事开始于,我喝下一杯可乐。
聊起这所加州大学的圣塔菰滋分校,象牙室友倒给我一杯可乐,装在玻璃杯,还加了冰块,叮当作响。
这很可疑——丢给我一罐可乐,让我自己拉开,这才正常。竟然会替我倒好在杯里,还代加了冰块,我应该立刻就起疑的。
可是我没有任何怀疑,咕噜咕噜就把可乐灌了下去。我的脑子,正被“迷幻大学”的奇特概念给塞满了,哪会在乎可乐的事。
“照你的说法,这所加州大学的圣塔菰滋分校,连教授们都整天在嗑药啰?”我问。
“他们不必整天嗑药,他们只是用心研究迷幻药。”象牙君瞟我一眼:“难道法学院的教授整天都去犯法、医学院的教授整天都打针吃药吗?”他拿了四五本书给我看,都是三四十年前的旧书,作者照片看起来都挺神气的,不是哈佛、就是耶鲁的年轻教授。
“这些人现在都聚到圣塔菰滋去?”我问。
“嗯……如果还有点神智的话……”
“那这位提摩西?灵蕊呢?他现在也在圣塔菰滋分校吗?”我问。
“不,康永,他不在圣塔菰滋,他在你刚刚喝掉的这杯可乐里。”象牙君指指我手上的空杯子。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很困惑看看受伤的空杯子,里面除了半融化的冰块,什么都没有。
“康永,LSD大师提摩西?灵蕊,已经死了。”
“那又怎样?”我问,“为什么他会在我的可乐里?”
“康永,我刚刚把灵蕊大师的骨灰,溶在你的可乐里,亲爱的康永,恭喜你,你已经跟大师合而为一了……”象牙君举杯祝贺我。
我张大嘴巴,好几秒说不出话来。
“……象,象牙君……你给我喝骨灰?……你,你怎么……”
“你不先谢谢我吗?康永,”他眯起眼睛,“你知道这有多珍贵吗?你知道有多少人愿直接用鼻子把大师的骨灰吸进他们的灵魂里面吗?”
我比较镇定下来,我露出微笑:“我差点被你骗到了,你怎么可能有灵蕊大师的骨灰,哈哈……”
“康永,你知道灵蕊大师埋葬在哪里吗?”他露出邪恶的笑容。 “在太空……”象牙君悠然神往地抬起头来,“提摩西?灵蕊的骨灰,得到太空总署的特许,被携带到太空去,飘撒在无穷无尽的太空中了。他老人家在地球上被埋没了这么多年,毕竟最后能安葬在浩瀚宇宙之中,总算符合他一生迷幻的功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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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遇见神(5)
“这个方法不错。”我说,“费用很高吧?”
“是很贵,购买辆车的。”象牙君说,“不过,提摩西?灵蕊的信徒里,多的是有钱人。你知不知道美国现在台面上的人物,念大学时,正是LSD最走红的时候,只要试过的人,总觉得欠了灵蕊这些人一点什么吧。”
我吁了口气:“既然如此,我也很为你们家灵蕊大师感到高兴,不管他现在正飘到木星还是金星的旁边,只要他没飘到我的肚子,我就祝福他早日超生,生生不息。”
“康永,你怎么不相信我呢?”象牙君从口袋掏出一支比牙签粗一点的小玻璃管来:“这就是灵蕊大师的骨灰,我刚刚忍痛撒了两粒在你的可乐里。”
象牙君看我在发呆:“你生气啦?”他问。
“没。”我耸耸肩:“我所来自的地方,连血都可以直接趁热灌到肚子里,吞一点骨灰,很难有感觉。”
象牙君从刚才就一直在那边满天神佛、高来高去,直到此刻,才像被大头针戳了一下,一屁股坐倒:“……你,你们国家的人,直接生饮鲜血?……”
“象牙君,我们那里并不是把动物的血直接装瓶子在便利商店里面卖的。我们只是对某些动物的血比较感兴趣,比方说,有时候我们会把活蛇挂起来,用刀一直线割开来,摘出这条蛇的胆,挤出这条蛇的血,一起泡在小酒杯里喝下去。”
“你,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象牙君苍白的脸有点泛红,喝血这事,似乎让他有点兴奋。发现自己的室友是来自东方的吸血鬼,也许符合了迷幻界人士的某个幻想也说不定。
“我们通常很少直接喝血的啦,我们比较常把动物的血凝结成一块一块的,丢进沸水里煮熟来吃。”
“吃……吃血块?什……什么动物的血块?”他持续兴奋中。
“鸡的血,鸭的血,猪的血……”我算了算,觉得不够多,有点气势减弱,难以持续,就再补充一句:“如果你是在一个叫四川的地方,吃这种沸水煮的食物,那除了血块之外,你还可以在那个沸水锅里看到兔子耳朵的软骨,长长的……”我用手比出兔子耳朵的样子,继续说,“另外,也能找到猪的喉管,也是长长的……”我又比一比喉咙部位,继续说,“还有,很少能吃到的,猪的牙龈……”我又把嘴唇掀开,把牙龈展示给他看。
哼哼,四川火锅才是地狱火海的缩影,我辈尚且不动声色,纳于腹中,哪里会在乎什么灵蕊大师的两粒骨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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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遇见神(6)
等我耍完狠,象牙君吁了一口长气。
“亲爱的康永,我知道你们东方的食物,真得很厉害,可是,再怎么厉害的食物,吃下去也就是拉掉了,都是徒劳无功地白忙一场……”
“那请问有哪一国的食物,是吃下去以后,不是拉掉算了的吗?”我问。可是,我说话
时忽然觉得脚底冷飕飕的,好像有小小的风灌进鞋子里,我有点纳闷,把脚抬起来看看是不是鞋子哪里裂开,有缝漏风进去了?结果并没有。
象牙君看着我的动作,露出了古怪的微笑。
“脚底有点凉飕飕的,对不对?”他问。
“咦?是你开了电扇吗?”我问。
“没有,康永,我们屋里没有电扇。”
我根本不懂我怎么会离谱得提到电扇,忽然,有点警觉了。
“你怎么知道我脚底凉凉的?你是不是在我的可乐里还加了别的东西?”我有点惊慌,冷气从脚底心,一小股一小股,咻——咻——地蹿上来。
“康永,你刚刚问我,有哪一国的食物,是吃下去以后,不是拉掉算了的?我还没回答你,答案是:我们这一国的,我,以及提摩西?灵蕊这一国的。我们吃下去的东西,不会让你拉掉就算了,而是打开一扇又一扇你自己都不知道的,藏在你里面的大门,这正是大作家赫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