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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必有我尸 作者:月黑杀人夜(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1-19正文完结)-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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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低头看了看死去多时的司徒曼妙,弯下腰查看她的伤口,司徒曼妙伤在了心脏,谢燕九一如既往的不留任何余地,黑袍人按住她的胸口,不知做了什么手脚,司徒曼妙胸腔中停顿的心脏在此跳了起来,她突然倒抽了一口气,惊恐的睁开了双眼。
    司徒曼妙从阴曹地府走了一圈,此刻活了过来,她剧烈的喘息着,看到清楚面前站着的人,努力的仰起头,虚弱的道:“师父……那东西,死……死了没有?”
    原来这黑袍人就是他们的师父阴山魔尊?
    显然司徒曼妙臣服了阴山魔尊,她这次与谢燕九的相会,也是早预谋好的,甚至极有可能她是故意让谢燕九杀死自己的。
    虽然阴山魔尊延续了她的生命,不过她的伤还没有好,此时不宜激动,他将她按在地上,让她平躺着,叫黑衣人抬过来早已准备好的担架,然后把她抬走。
    看着黑衣人抬起司徒曼妙,黑袍人微微一笑,他不笑已经很阴森,这一笑,更让人胆寒。
    阴山魔尊笑道:“你放心,你们都是我最珍贵的弟子,只要你们听话,我也不愿意白做牺牲。”
    谢燕九已经向着越来越不可测的方向前进了,而陈挽风又会走向哪里呢?
    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人生已经失去了导向,最后他不得不承认,失去了虞娘,他也跟着迷失了。
    他盲目的前行,随身带的干粮口感粗粝,他一开始会就着清水吃几口,后来渐渐感觉不到饿了,也就不再进食了,每天只喝几口水就足够了,又有一天天上下起了绵绵细雨,因为雨水不大,他也迟钝得没有感到又躲雨的必要,于是淋了整整一天的雨,后来不知怎得眼前一黑,就失去感觉了。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户农家,而且身上浑身乏力,口干舌燥,很是不舒服,这时候有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叔见他醒来,嘱咐他不用担心,一边告诉他事情经过,一边给他换了额头上的湿布。
    原来陈挽风浑浑噩噩的饿了几天,又淋了一天的雨,在外头自己发烧了都不知道,后来还烧昏倒了,幸亏他的马很有灵性,驼着他来到这位大叔家的门口,还用蹄子抛响了门,惊醒了睡梦中的他们,才把他给带进屋子里来,换了干燥的衣服,熬了姜汤灌他喝下,不然他若是一整夜都在外面淋雨,可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陈挽风的体质本来没这么虚弱,主要是这些时日自己太不爱惜了。
    这位李大叔是庄上的佃户,有个老婆并一子一女,一家人住在庄子最西头,他们这里的人病了一般不看大夫,如果病得不重就喝点姜汤再抓几副药吃,陈挽风的底子好,就这么随意休养了两天,烧就退了下来。
    李家人很热心,救了陈挽风也将他衣服里的财物尽数还了,陈挽风身上的财物不少,他望着一袋子的金珠和红宝石不由想起虞娘来,心中又是一阵隐隐作痛,他见李家人善良,并不私昧他的财物,便从中拿了一颗金珠赠给他们,李大叔也不肯收。
    这世上虽然有像陈挽风自己这样的爱财小人,却也有真正朴实善良的好人,陈挽风见李家人本分,子女都教养得很有礼貌,又发现他家院子里还有几间瓦房没有主人,便心中暗暗思量,自己反正也无处可去,这会儿虽然退烧了,但整个人有精无力不想动,怕是病气还没好全,若是能够有个地方落脚,得了空闲想想日后打算,总好过于茫茫然在路上奔波。
    于是他编了几句话,说自己是某家的公子,父母去世之后,兄长与自己分了家,将他赶了出来,他一时没有去处,又怕在外面钱财露白惹来横祸,央请李大叔将他家的空房暂租给他住,等他日后谋了生计再搬走。
    陈挽风很早流落江湖,编得话自然不会露出破绽,而且他身上穿的衣服是尸王城的人准备的,的确是很精致,李大叔听了不疑有他,对他的处境十分同情,立即同意了,于是陈挽风签了字据交了租金就在此住下了,日常里与他家人搭伙吃饭,也省了自己下厨。
    李家人毕竟对他有恩,他一时也不愁钱花,自然租金和饭前交得足足的,只是嘱咐他家不要对外人说他的事,毕竟他孤身一人身上又带着钱财,很怕引来是非。他想得周到,李大叔自然拍胸应了,嘱咐家人对外不要乱说,就说陈挽风是他们家的远房亲戚。
    如此,陈挽风才有了落脚的地方。

正文、第七十九章

  陈挽风与其说是在养病;不如说是在养伤;虞娘伤了他的心;虽然不是不能理解她的作为,然而作为当事人的陈挽风;伤心之余不免怨恨,怨恨之余又不免了想念。
    分别的第十三天,陈挽风依然是数着日子来过,他的风寒早就好了,每天却还懒洋洋的,吃完中饭就搬一把靠椅在丝瓜架子下躺着晒太阳,晒着晒着就睡着了;梦里不知梦见了什么,常常笑着醒来,醒来又是一阵呆滞。
    对于李大叔这种勤劳善良的庄上人来说,简直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怎么有人有手有脚却成天优哉游哉的不思劳作?不会太懒惰了一点么?
    不好说当面说陈挽风,他背地里跟自己媳妇说:“这陈小哥儿怕是在家当公子哥当习惯了,这么些天也不见他出去找一门营生,虽然他有家产傍身,可坐吃山空总不是回事啊。”
    李大婶却道:“就你喜欢瞎操心,我看那陈小哥儿成天丢了三魂一样唉声叹气,说不定是心里头有了喜欢的姑娘家,可是自己家里出了变故,所以错过了缘分才这般失魂落魄吧。”
    李大叔也有年轻过,想起当年跟李大婶求亲却被她娘家为难时,他也跟陈小哥儿现在这幅样子一样,再根据陈挽风自己编造的身世,突然就给他脑补出了一个从家族争斗中落败,又不得不和心上人错失良缘的失意形象。
    “哎,大丈夫何患无妻,改日我去劝劝陈小哥儿,他既然离开了家里出来闯荡,就要放下过去,趁着如今手头有钱,就该赶紧置办一块地,盖个房子请几个长工,日子可不就安定下来了么,若是再娶个勤快的媳妇,过不了几年连娃儿都有了,这才是正经过日子的样子。”李大叔道。
    像李大叔这样勤勤恳恳过日子的人,最看不得人游手好闲,觉得世上最安心的事,莫过于自己有田有屋,他这样替陈挽风打算,虽然有些多管闲事之嫌,却也是一番好意。
    这一天陈挽风睡饱了午觉,收了躺椅打算回屋子,一转身看到李大叔的大女儿荷姐儿蹲在院门口不知干什么,他悄悄放下椅子过去一看,原来她正蹲在地上用树枝写她自己的名字。
    “李——荷——祖?”陈挽风念了出来,把荷姐儿吓了一跳。
    荷姐儿今年刚刚十五岁,性子很怕羞,之前每次见了陈挽风就躲开,这回碰了个正着,难得没有逃走,而涨红着脸用蚊子般细的声音小声问:“你……你会写字?”
    “嗯啊。”陈挽风道:“这是你的名字吗?”
    荷姐儿脸更红了,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很窘迫的道:“不是,我写错了,应该是李荷姐……”
    陈挽风看了看地上的字,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荷姐儿不认识字,正在学写自己的名字。
    在这种乡野地方,若是父母开明,膝下又有儿子,可能还会送儿子去进几年学,可若是生的闺女,根本不可能送去读书认字,李大叔虽然人好,也送了小儿子去读书,却还没奢侈到连女儿也送去读书的地步,故而荷姐儿到现在连名字也不会写。
    庄子上许多人也是如此,每年收粮食的时候只要在管事的簿子上按个手印就行了,所以在这里不会写字真不算什么。
    荷姐儿央弟弟教她写自己的名字,正偷偷的私下练习,结果叫陈挽风撞见了,还指出她写错了,她心里又急又羞,忙丢了树枝儿要走。
    陈挽风蹲下来捡起树枝,道:“你别慌,这个字儿该这么写。”说着就在地上认真写起来了。
    荷姐儿正准备要逃走,突然听见他这么说,然后又回头看他真的在地上写字,不由就停下来了。
    陈挽风抬起头,指着地上他写好的“姐”字望着她一笑,道:“你看,这样就对了。”
    不得不说,陈挽风的样貌还是生的不错的,身材欣长,五官俊秀,至少在这种时候,这毫无防备的一笑,看的荷姐儿脸更烫了,恨不能拔腿就跑,可偏偏移不动步子。
    陈挽风笑着笑着,突然又怔住了,倒不是因为荷姐,而是因为透过荷姐,他想起自己曾经就是这么教虞娘写字。
    他们用泥地当纸,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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