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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的功夫人生 作者:张小蛇_2-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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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众多做梦人中的一个。他虽然有过很多从影经历,但是当时想进好莱坞,简直是一个不可能的梦想。他后来自己回忆说:“在好菜坞的电影里,有几回需要过一个中国人呢?到了真正需要的时候,又总是一根猪尾巴似的小辫子这类的玩艺儿。”他非常不满意好莱坞影片中出现的中国人的形象,并且立志要改变这种形象。 
  机会总是潜伏在人的身边。1964年8月,李小龙参加了一次名为长堤(Long Beach)的空手道大赛。当时李小龙是受发起人严镜海的朋友艾迪·帕克的邀请前去表演。李小龙在大赛开幕式上表演的功夫,动作奇快,令人目不暇接。艾迪·帕克用摄像机拍下了李小龙的精彩表演。后来这段录像给一位好莱坞出色的发型设计师塞柏林看见了,他决定向他认识的制片人和导演推荐李小龙。一天,“20世纪福克斯”的一名制片人到塞柏林那里让他做发型,塞柏林趁机用“东方少年影帝”的名号向他推荐了李小龙。而那位制片人刚好筹拍了一套电视剧需要一位亚洲演员。制片人看了李小龙的表演摄像,非常欣赏李小龙的表演,通过试镜以后,便和李小龙签了约。后来,这个影片被福克斯公司取消了,作为替代,李小龙于是在电视剧《青蜂侠》中出任“加藤”一角。 
  《青蜂侠》讲的是一个神秘的救世侠客故事。“青蜂侠”白天是新闻记者,晚上则是行侠仗义的侠客,惩恶扬善。每集故事相对独立,约30分钟,情节比较紧凑。全剧共30集,在1966年至1967年间陆续播出。主角“青蜂侠”由美国影星威廉姆斯担任,李小龙饰演男二号“加藤”,“青蜂侠”的日本籍助手兼司机;他身手不凡,和“青蜂侠”一起担任除暴安良的重任。虽然在剧中“加藤”一直戴着面具,表演的机会不是很多,对白也没有几句,但是李小龙在剧片中强猛的踢腿、犀利的拳法在电视剧播出后给观众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其风头甚至超过饰演主角的威廉姆斯。 
  之后,塞柏林又为李小龙介绍了其他的制片人和导演。因为这些朋友,使得李小龙在好莱坞似乎慢慢站稳了脚跟。他应邀在一些电影中担任武术指导,在一些影片中,导演们对李小龙设计出来的武打动作非常的满意。而且在1965年至1971年的6年时间里,李小龙多次在好莱坞的电视剧如《丑闻喋血》、《闪电大追击》、《盲人追凶》里客串演出,但美国导演大多是要他扮演华人歹徒,最后被男主角的打败,他于是感到十分气愤。   
  戴着面罩的青蜂侠(2)   
  促使李小龙离开好莱坞是一件令他感到更加气愤的事情。当时他和朋友策划一部叫《无声笛》的影片华纳公司准备投资。接到这个消息李小龙很兴奋,他在便笺上写道:“我,布鲁斯·李将成为全美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作为回报,我将奉献出最激动人心的演出,并力求保持最高质量。从1970年开始,我就会赢得世界声誉,到1980年,我将拥有一千万美元的财富,那时,我将过上愉快、和谐、幸福的生活。”他还为这个纸条加了一个标题:“我一定可以达到目标。”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却彻底粉碎了他的梦想。由于去印度寻找外景地和同事意见不和,又加上投资商的无限期拖延,拍摄计划最后被取消。后来据说有人打探到影片取消拍摄的真正的原因:投资方对一个黄种中国人担任主角很没有信心!后来一位影评家说:“一句话,因为李小龙是中国人。不是好莱坞的领导对李小龙本人有什么偏见,而是美国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如无形的手,窒息了他们的思维。” 
  种种迹象表明,在好莱坞,在这个中国人备受歧视的国度,一切加倍的努力都很难得到普通的认可。可以说,李小龙在好莱坞是被逼无奈离开的,正是因为这种压力和李小龙决不伏输的性格成就了他日后在香港电影界的辉煌。1970年,回港探亲的李小龙在和邵氏公司接触后,引起了一位有心人的注意。他就是刚刚起步发展的嘉禾电影公司的老板邹文怀,他敏锐的投资眼光以及他后来和李小龙之间的合作使得香港电影界将发生一场地震。     
  第五章:当武术遇上爱情   
  风流的功夫少年(1)   
  和刚来旧金山那段让李小龙非常失落时间相比,李小龙进入大学后的生活可谓春风得意。特别是他组建“中国功夫队”后,在华盛顿州立大学进行多次武术后,校园里的很多女孩就开始注意这个有一身精壮肌肉,相貌俊朗的小伙子了。李小龙的影响越来越大,他逐渐成为了当地的名人,一些女孩们更对这个来自神秘东方国度的男孩充满了好奇,甚至开始关注他的行踪。开放的美国女孩,表达方式很直接,曾经有个女孩扬言要把李小龙追到手,但她失败了。原因是李小龙对这种过于开放的女孩不太适应,他只乐意和她们保持正常的交往,仅仅只做普通朋友。 
  这段时间里和李小龙交往的女孩大多是东方女性。李小龙觉得和自己血统、文化、地域相同或相近的女孩交往会比较有话题。他不太赞成两个文化差异太大的国家的人谈恋爱。他曾对好朋友谈起他和西方女孩相处时的尴尬:“我们是谈论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我不太了解西方的历史,而在西方女孩眼里,东方文化除了神秘外再也引不起她们的其他兴趣,我们不会有什么共同话题的。” 
  李小龙在美国最先交往的一个女孩是一位姓王的小姐。王小姐也来自香港,比李小龙小两岁,她进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不久,一眼就认出这个叫布鲁斯·李的哲学系学生就是香港电影圈小有名气的李小龙。东方女孩的矜持让他们的相识变得很有意思,王小姐没有立即上前去相认李小龙。而是选择了中秋节华裔同学聚会的机会趁机告诉李小龙,她在香港电影中看到的“李小龙”就是面前的李小龙。李小龙非常吃惊,也大为感慨。因为在西雅图,知道他“李小龙”这个中文名字的人极少,更别说知道他在香港的从影经历了。 
  从这天的相识开始,李小龙对王小姐有一种异乡逢知己的感觉。他们经常一道出去游玩,一起参加聚会……或许是王小姐太喜欢李小龙了,她一直把李小龙当作偶像,而不是情侣和朋友,她逢人便说李小龙在香港是如何出名,演的电影如何精彩。而李小龙非常不喜欢这种感觉,所以他们交往后来无疾而终。李小龙之后还和一个叫乔的菲律宾姑娘相处过一段时间。她是有一天李小龙从武馆回家路上“英雄救美”相识的,这种浪漫的邂逅和经典的东方喜剧情节一度让这对年轻人认为这是上天赐予他们的美好缘分。但是乔对这个“缘分”太过于心急,突然提出要和李小龙结婚,并且她已经告诉了父亲。而李小龙并不想太早结婚,他选择了一个不伤害乔自尊心的一个借口:“等我在美国的事业小有成功以后再说吧!”随之也结束了这段感情。 
  此后,又遇到了美艳的露易丝。露易丝是个地道的美国姑娘,她的家族十分显赫,曾祖父做过议员,家庭也很富裕。李小龙真正注意到露易丝是在大学校园的舞会上。依照李小龙好动、好强、好出风头的个性,他一般会主动邀请一位女孩做舞伴。但是当时的校园舞会是以白人为主的舞会,李小龙处在白人为主的群体内,心里总有股受歧视的感觉,他自卑又自负,他想应该有姑娘来邀请他,然而没有。李小龙闷闷不乐地盯着舞池里的男女,他突然捕捉到一双眼睛,那眼睛也正在看着他,这就是露易丝。露易丝的眼睛极蓝,皮肤白皙,满头金发,有点像好莱坞的艳星。李小龙于是决定请她跳舞,他认为舞池里的所有姑娘就数她长得最漂亮,而且她也注意到了自己。于是,李小龙朝露易丝走去。露易丝接受了李小龙的邀请,李小龙带着露易丝疯狂地旋转,使她觉得从来没哪次舞会像今天这样尽兴。不等舞会终场,露易丝就以先回家为由,和李小龙一起离开了。 
  李小龙驾摩托送露易丝回她的寓所。在寓所楼下,露易丝发出邀请:“不想上去看看吗?”李小龙犹豫了一下,便跟着上去了。事后,他们两个重温舞会相遇时的情形。露易丝笑着说:“我一个眼神就把你给勾上了,我体验过各种人,就还没跟中国的功夫师上过床……”接下来露易丝大讲自己的艳史……露易丝毫不当回事的语气和神态让李小龙觉得无比的难受,他看着美艳的露易丝,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他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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