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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赖你,怎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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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眼,以为接下来会是他的咆哮,但没有,也许他气坏了,体力太虚弱所以又昏了过去。

“夕汐。”沉重的鼻息吹拂在她脸上。

她睁眼才发现他竟然拔掉针头,下床坐在她面前。对这个男孩纵使伤心绝望,却仍关心他的病体。

“你回去躺好……”

“你真的痛恨我走向黑道吗?”

她点头。

“但,那让我有成就感。”

“那我无话可说。”她捂住脸。

“我真的想娶你。你是我这辈子决定要娶的人。”他拉下她的双手,眼光深邃且思量。

“我不会嫁给你。”

“你不爱我?”他逼近她脸问。

“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进行到爱不爱的问题上。何况,现在的你万万不可能让我倾心。你让我好心痛、好失望!”她凝视他胡渣满布的面孔。这张年轻的脸,有着惯常打架滋事累积出来的戾气,江湖味十足,沦落得令人心痛。

“如果……我不走那条路,你愿不愿意嫁我?”他不要她走出他的生命,不要她决然与他划下楚河汉界,为了这一点,任何快速得到的成就感都可以放弃。他才不管什么社会公义不公义、善良风俗那一套,他只在乎眼前这个女人。他没有是非的认知,因为在他看来,社会对他并不厚待,全世界更是一团乌烟障气,法律早已被人玩弄于股掌间,他才不在乎犯不犯法,他只在乎她。如果走入黑道会让她痛恨起他,那么——他可以放弃,他什么也不要了。

但先决条件是——她一定得是他的。

“你愿意吗?”他再一次低问。望着她因不眠不休照顾他而花容憔悴的脸,即使在这么气他的情况下仍不吝付出关怀,今生今世,再也没有别的女人比她更好更美了。他一定要得到她,一定要爱她,让她陪他过一生。

“如果……你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人,我们可以试着去喜爱上对方。其实——其实你不该要胁我的,但我要你当个正常人,不做坏事——这真的是——”她语无伦次了起来,为着他话中之意而心悸不已。

三天前他是那么意气风发的来告诉她,他在黑道中多么前途无量、风光得意,施恩似地说他要给她在室男的身体,荣派她当他第一个女人——但此刻,他似乎又成了当年那个坏小孩,好不容易与她妥协,夹带着她必须丧权辱国的割地赔款……

他认真的说着:

“小时候,你不要我抢同学的钱,便说我可以抢你的钱;不要我吃别人的便当,就把你的便当让给我。这次,道理也是相同。如果你不要我混黑道,那就承诺嫁给我,我不在乎你爱不爱我,反正有我爱你就行了。”

“依然是霸道独我的性格,只是……钱财与便当怎么能与爱情相提并论呢?他混不混黑道怎么可以用来交换她的终身?

“没有这道理。”

“我什么时候讲过道理?”

“你——”未出口的怒气教他撷取了去,以唇。

“我不管,我要娶你,不计一切代价也要得到你。”他喃喃的在气息交融中宣誓。

交换条件再一次达成协议,至少他是这样笃定。

* * *

第5章

——记于二十三岁的冬天。

我不知道在那名坏男孩信誓旦旦中,怀着怎么的心情;而我更未曾探索过十年来所认定的姊弟情,在他心中留下的是什么样的印象与影响。

十岁时,他以为我暗恋他,才对他好。

十三岁时,他不再怀疑我的“关怀”纯属做作,便大方的决定我可以当他的女人,他打算娶我,唉,口气施恩也似。

他一直都说着要娶我的话,未曾停过。然而我真正忽略了一名小孩子的意志力与实践力有多强。尤其在这一点坚持上,他从不抱持玩笑的态度。而我,却是在今年的秋天,才猛然了悟了他是真正想娶我。

怎么办呢?我爱他吗?我不爱他吗?

爱情这堂陌生的课题未曾修过,又哪知怎生模样?

比这点更令我挂心的,是他们学校捎来的休学通知书,他不见了,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走掉了。

九月份的那场相会,不能说是愉快的。不过后来由报纸上得知,高雄那一次的械斗,终教警方一网成擒,其中担下最大罪状的——谢天谢地不是他,名单上也没有他。

他到哪儿去了呢?

而,另一种会令我慌乱的情绪也日渐困扰住我。

不敢再把他的话语当儿戏,他说他要娶我。

他似乎退出了黑道,自作主张的当成我允婚的条件。他的性格,怕是一辈子也改不了吧?

十年的相处,我没扭转过他什么,也无法让他敞开心胸看清世上仍有美好的食物。他不管黑白,不理是非,善恶之间根本不予分界。

十年下来,只成就了一件事——他要我。他只信任我,他可以为了我改变他的路……

他困住我了,真的。

而我,恐怕在十年前早已作茧自缚而不自知吧?/搁下笔,看着窗外呼啸的北风撞击玻璃,'奇‘书‘网‘整。理提。供'恶形恶状的企图破窗而入,染指一室的温暖。

快过年了……

今年特别的冷,而他,孑然一身的他,会到中部与她见上一面吗?

他现在又做些什么?

而她心中有一个预感,他们恐怕会好久一阵子见不上面了……

翻看厚重的记事本,十多年来涂涂写写的习惯,让心情陈述于纸上记下点点滴滴。

他困住她了吗?

为何每一个心情记事都有坏男孩影迹浮现?她的哭、她的笑、她的怒、她的惦念,呀……何尝不是自己招惹来的?

二十三岁的冬天,在此划下失落的句点。

纪衍泽这三个字,像一滴浓墨,强悍的滴落在纯白无垢的宣纸上,不断的渲染扩散。除非割掉已脏的那一点,否则,宣纸永远回不了最无垢干净的最初。

叹了口气,怎么也叹不掉心中的抑郁。

谁来告诉她,爱人与被爱是什么?

婉拒了洪俊城的表白,将一份可能会很美好的感情往外推。想来,她是不懂爱人的。

胡乱想了一长串,却什么也里足不前。

她想,纪衍泽真的困住她了。

* * *

在他眼中,世界由丛林构成。只有弱肉强食,没有是非对错。所以,他向来对常夕汐所坚持的道德正义嗤之以鼻;但,却也因为她崇尚光明,相信世界皆美好,吸引住他的视线,收服了他一颗放荡不羁的心。

这世上,原本不该有任何东西可以动摇他的,当理所当然的亲子温情都只是他生命中的泡影,由暴力血腥取而代之时,他还能看向什么光明?认同什么社会公义?拳头才是免于自己受迫害的武器。

没有人真心对他好,他也不会善待任何人。

如果常夕汐从未涉入他生命中的话。

纪衍泽自认是个软硬都不吃的顽石,也有着充足的大男人主义。但这些原则居然在她的哭泣怒骂中轻易动摇。

原来,他目空一切的心中,容忍不了一丝丝常夕汐鄙弃他、讨厌他的可能性。为了这一点,他甚至不惜摒弃他手上拥有的一切。

法律道德之于他是屁也不值,然而她却是他的重心;而她,则死守着法律道德——像食物链,互相牵制。所以他退出了可以大展身手的黑社会,退出了他经营四年人脉的校园。

那个小道姑似的女人原来在他心中地位那么的重要。他不要全世界,只要她。

所以一切得重新来过。没关系,他不在乎。

这是个人吃人的丛林世界,常夕汐不会明白;谨守在法律许可的正当工作环境,演的尔虞我诈也是相同的一出,只差没有刀枪血腥的画面出现而已。

提早入伍当了二年兵出来,压抑了马上去探望常夕汐的想望,首先决定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再去找她。那个蠢女人一定会为他的“脚踏实地”、“流汗努力”的工作而高兴得泪流满面。

啧!她的脑袋一向与正常人不太一样。

首先找到的是一份工地建工人的工作。没学历、没背景、没工作经验,理所当然只有卖努力赚钱。豆大的汗一颗颗和入沙土中,换取区区数百元的报偿。幸好他贪玩电动的年纪早已褪去,否则这种薪水连度日都成问题。

出人头地一向是他秉持的信念。不想被人看轻,更不愿让妻子(也就是常夕汐,没其他人选)吃苦,他是很大男人主义的,所以他必须趁此好好思考未来。

二十二岁是他人生的起步,他有的是时间与精力在丛林中搏斗,迟早将那些庸才却位居要津的人给踩在脚下。

奋力将最后一包水泥甩入推车中,抓着湿透的毛巾抹上汗与尘密布的脸。天气太热,早把上衣脱掉了,精健的上身不仅肌肉纠结,更因纹了一条眼镜蛇盘踞在左肩头,而令所有人员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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