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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笑+我是高考零分第二季-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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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我也不知道,我正在看书呢,就被一股力量给吸到这了。”我放下手臂,只见眼前的男子俊朗非凡,如水般的眼眸,笑意盈盈。

“既然这样,那,说明姑娘与我们乃是有缘人。不如,就随我们一起上路吧。”蓝衣男子略有所知地颔首,微笑。然后他转头,对着不远处锦衣玉帛的男子比划了些什么,那男子便收回了剑,朝我们走来。

多年后,我并不曾料到,这样一个总是微微含笑的温雅男子,竟在我今后的生命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而那个印记牢牢刻在我心底,永远不曾磨灭。

再说另一位男子,星眉剑目,气宇轩昂,棱角分明的脸庞,冷峻得仿佛不闻人间烟火。

我们一行三人,徒步行走在沙漠之上。久久,我才知,他们是要去敦煌,那个苍黄大漠里,古道上最重要的一个古城。至于为何要去敦煌,我没问,他们也没有告诉我,只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从他们的谈吐里隐约知道,好像敦煌有一批底下宝藏,而那批宝藏须结合一首诗、一部羊皮卷才能找到。

呃,快打铃了,先写这么多吧。故事尚未完结,若想看完结版,可来我的文栏阅读:ooooo

老师,不知道你萌不萌古代帅哥,这两种性格的帅哥可是我的最爱,此外,我还萌可爱型、慵懒型、木讷型等等。在此,这两位帅哥就先送给老师您吧。谢谢老师支持!鞠躬!

点评:帅哥描写得非常到位,看来该考生是位帅哥迷。由文章来看,不难看出这是篇穿越作文。考生很有才华,如果任其发挥,想必可写出一本穿越佳作!

我与故事

十年以后,卸任的奥巴马重游北京。

一个混血小姑娘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奥巴马:“总统,你还记得当年大会堂里的那个服务员吗?”

奥:你是?

小姑娘(泪流满面,喃喃自语):娘,我终于找到他了!!

奥:小姑娘,你没事吧?你娘是谁?现在在哪儿?

“回总统,我娘已经去世了!”小姑娘黯然说到,“Onenightinbeijing你留下许多情 这首歌是我娘写的 ”

奥巴马感慨的说:“我十年前在人民大会堂的宴会上听过这首歌,没想到是你娘写的,你娘也是个能诗能文的女子啊!只是,这歌词也太苍凉了!”

小姑娘见奥巴马对自己轻言细语,殷殷垂询,心里已经被幸福涨满了。于是情不自禁地暗暗吸了口气,鼓起勇气说:“我娘,是因为思念我爹,为我爹而写的!”

奥巴马:哦?你爹怎么了?

小姑娘再次泪眼婆娑:我爹 我爹,在很久很久以前,为了前程,就离开了我娘,一去没消息了!

奥巴马怔忡不已,看着小姑娘,不胜怜惜

小姑娘看了看奥巴马,擦了擦眼睛,深情而意味深长地说“我娘说这个男人,她等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怨了一辈子,但还是要感谢上苍,让她有了这个可等可恨可怨的人。要不此生就如同一堆枯草,了无生趣。”

奥巴马怜爱地看着小姑娘:原来,你也是个身世堪怜的孩子!你爹有你娘这样盼着,也是一种福气!后来呢?他回去没有?

小姑娘从怀中掏出一黄色餐巾,上面绣着两面国旗,在风中招展,栩栩如生

奥巴马一看,整个一震,手扶额头,轻叫一声:OMG

小姑娘又从怀中掏出一玻璃高脚杯,晶莹剔透,锃光瓦亮

奥巴马再也忍不住了,伸手握住小姑娘的双手,颤声问道:难道你就是 不对啊,你怎么一点都不黑呢?

小姑娘:“我娘独自一人含辛茹苦的把我抚养大,怕我被人笑我是个没爹的黑孩子,于是就给我 大长今美白霜,就是靠着它,我才变得如此白皙、水润 ”

奥:“哦 你叫什么名字?”

“我娘给我起名叫不悔,我叫奥不悔。”

奥巴马热泪盈眶,紧紧抱住小姑娘。

小姑娘挣扎着说:“其实 其实 我 是 替 其实我是替巧克力紫微来还这个玻璃杯的。”

小姑娘在犯晕之前,终于翻着白眼说出了这句话,同时从怀里掏出一个晶莹的水晶杯递给了奥巴马。

奥巴马拿着水晶杯,仿佛又重新回到了大会堂里OnenightinBeijin那种旖旎风流之中,奥强忍热泪,握着小姑娘的手哽咽道:“我的娃呀,爹可找到你了,你别晕啊,爹封你为还杯格格 ”

突然,门外出现了俩巧克力颜色的姑娘和特工正开打的热闹,巧克力一号姑娘一边和特工撕扯着,鬓钗散乱,一边哭哭啼啼的嚷嚷着“爹爹,紫微我才是真正的还杯格格 ”

巧克力二号姑娘,抱着巧克力一号的腰哭更是梨花带雨,边哭边喊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小姐你才真正的还杯格格呀 ”

而那个抱着玻璃杯的小姑娘就是我,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我在叙述别人曾经的故事,还是故事在叙说现在的我。

点评:坚决打击盗版净化考场,你以为考场是超级女声秀台想唱就唱、想抄就抄、想还杯就还杯啊!

湖南卷:踮起脚尖(1)

请以“踮起脚尖”为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

踮起脚尖

看到这个题目,我是相当得纠结啊。

因为人只有在以下这些情况中才会踮起脚尖。

偷窥:电视剧中偷窥女人洗澡经常就是踮着脚尖,按说买个望远镜看多好啊,非得踮起脚尖。真叫费劲。导演智商肯定不低,那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踮起脚尖是这种不良行为的标志。所以最好能不踮就不踮了。

偷东西:小偷最典型的特征之一就是踮起脚尖走路,走着重了,怕人发现啊。这个也不好,还是不能踮,否则就有是小偷的嫌疑了。

接吻:经常看到电影电视里男女主人公接吻时,女主人公就踮起了脚尖(当然潘长江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小品除外),上面的反而只让你看几眼,脚尖却让你看很长时间。咱是学生,还不能起码不能光明正大的做这个事情。所以想踮也不能踮啊。

跳芭蕾:这个还是个艺术,关键我看像变态的艺术,女的踮就罢了,男的也踮,关键是那衣服穿的,惨不忍睹,某些部位的突出表现是我们中学生所不能看的。记得小的时候,每看到这节目,我妈就让我打酱油去了。

看热闹:中国人爱看热闹。凡是里三层外三层的肯定是有各种热闹看了,外面的人无一例外的踮起脚尖(姚明除外),都不嫌费劲。只要热闹在,就会一直踮下去,那功夫真叫一个了得。如果申请个踮脚尖人最多、时间最长吉尼斯记录,非我国人莫属。鲁迅说,看热闹的都是闲人,而且都还麻木不仁,所以我也不能去凑这个热闹,去踮脚尖了。

个矮想变高的:小时候比个头大小,经常有同学踮起脚尖来。可是这也是一时功夫啊。总不能天天时时踮啊,恐怕就是专业跳芭蕾的也不行啊。再说,现在那么多踮脚后跟的增高鞋垫,能垫后跟干嘛还踮脚尖啊。

恶作剧吓人或者装嗲的:小时候吓人时,总是从人背后,踮着脚尖,轻轻的比小偷还要轻的接近目标,然后发出一声怒吼“呔”,把对方灵魂下出七窍为乐。初中时曾吓过一个女生,给吓坏了,赔了不少医疗费,老师和父母同时震怒,再也不敢了。至于装嗲,经常出现在国产影视剧里,一个女人踮着脚尖,蒙住男人的眼,嗲嗲地说:猜猜我是谁。狂吐中。不敢模仿。

综上所述,我以为还是平着走路稳当些。踮起脚尖虽然高了点,能看得好像远点,但是脚下空了,容易摔跤。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千万不要踮起脚尖。

点评:看了你的文,我以后再也不敢踮脚尖了。说得有理,但是人心里看了慌张。后悔了。

如果爱,请深爱

“如果爱,请深爱 ”小四默默地在笔记本上写下了那些记录着成长和忧伤的语句。她45度角抬起头仰望着墙外的蓝天,风拂过她年轻而又苍白的脸庞。

“已经是第18年了”小四喃喃自语。或许小四从一出生就注定是不平凡的,四岁时她被查出患有先天性菊花干裂综合症外加侏儒症,这种罕见的疾病让小四一辈子只能在自家狭小的院子里活动。一旦贸然外出,只会让小四因菊爆而死。

“或许我一辈子注定就是孤独而忧伤的。”

小四家的院子不大,开满了大朵大朵华丽的菊花。每到秋天时,大片大片的金黄掩盖了整个院子,也掩盖了小四的忧伤。“只有在那些绮丽的菊花占据我所有的空间,我才能活得真实。”

所有的孤独与忧伤被小四一笔一笔的记录下来,刻成那些撩人心弦的文字,汇成了一本一本让无数少男少女心碎的书:《幻城》《梦里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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