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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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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故事构成,书中时空、地点、人物称谓频繁交错,但并不妨碍整体平滑流畅的情节,给读者一种耳目一新的阅读感觉。有人评论本书为“年度最有味道的京味文学和青春时尚小说”。
  本书描写的是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后的年轻人对情感和生活的理解与感受,还是坚持使用了原汁原味的北京方言,整书透露着强烈的前卫气息,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如果失去北京风格的语言,我的小说什么也不是。”

中国戏剧出版社 出版 作者:谢天 
 


/* 标题 */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 1 */
  序:青春像他嘴中吐出     

  打从知道小谢准备写第二部小说开始,快有两年了,可算等到了小说的出版。经过了接洽书商,送交出版社审核,申请书号等等繁复的过程,《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终于要变成铅印文字了。当小谢求我帮他校对书稿时,我一口答应下来,就把这当作是对他大功告成的祝贺吧。

  说实在的,和大多数人一样,我看书时也只会囫囵吞枣、一扫而过,只有觉得精彩之处才会仔细阅读。可是,校对是个精细活儿,必须得逐字逐句地看才能发现错字。由于时间紧迫,我不得不利用上班时间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地干,工作环境颇为恶劣。然而,再次阅读这些文字,除了让我眼冒金星、腰酸背疼之外,我最主要的感受就是:我被感动了。

  虽然我曾不止一次地读过这本书的初稿,尽管在校对的同时我还要兼顾上司的随时召唤,但是通过这次真正仔细、用心地阅读,小谢的文字给了我以前看他的小说没有感受到的触动。是樊星掉头而去的决绝又频频回头的软弱?还是石光永远没机会被验证的信念和汤雨曾经沧海而不得已为之的坚持?也许是姚远长大后眼看着青春困惑地远离,同时迎来成人世界的诸多烦恼?抑或是凌晨经历激情后的“看破红尘”,淡然地生活?反正,这本小说绝不像小谢自己说的那样“除了无聊之外没有其他内容”。尽管它的确是无聊的产物,我可以作证:那的确是一段无聊透顶的日子,对于小谢来说写作是宣泄也是打发时间的工具。可是,我喜欢这四个故事,从初稿到修改稿《北京一夜》都是我最喜欢的,原本强烈要求小谢修改的《长大了》如今看起来也有了触动内心的感觉。《在那个恋爱的季节》也许还远远不够称作一本“好的小说”,不过比起他的第一本小说《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来更加成熟;前者没有后者有趣,但却更加能让人产生共鸣。

  《不见不散》这篇文章初写成时,恰逢我刚刚失恋的低落时期。收到小谢发来的邮件,却没有心情去看这个期待已久的故事。现在,四个故事全部出炉,只等交付印刷,我的爱情竟已再次经历了一个轮回。在这个过程中,对生活、对爱情我的看法和想法都有了变化,也许正是这些变化让我从另一个角度或另一个层面去感受这些故事背后的东西。

  跟小谢的那些兄弟比起来,我跟他认识的时间很短,不敢说自己是不是真的了解他。见到他本人之前,我就已经听说了不少他的故事,也算是久仰大名了。认识他本人以后才发现他根本不是我之前想象的“大喷子”。当然了,他可没有白白生在北京,长在北京,说起话来绝对不会辜负中国其他地区人民对北京人的定论。我们之间的相处,大部分时间充满了笑声和斗嘴,就像绝大多数的北京男孩儿,小谢言词诙谐,把姑娘逗乐易如反掌;同时,他身上另一项北京人的特质同样明显:损起人来用语狠毒,专戳人要害,我不是被他逗得前仰后合,就是被他气得横眉立目。可是,在我们相处的那些片段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夏天的晚上,他跟我回忆起那段徘徊在抑郁症边缘的日子。那天是我重新认识小谢的开始:这个表现得玩世不恭的愤青儿,到底费了多大力气在跟自己和这个世界较劲呢?

  “愤青儿”在今天已经不再流行,幸好在我们认识的这些日子中,小谢变得平和多了,对于他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和事不再浑身是刺;我很高兴听到他说“生活在我眼中不再那么拧巴和混乱,我可以越来越平静地看待整个世界”,当然本性难移,他还是那个有楞有角的人,不过比我刚认识他时可爱了许多。我知道,对生活和爱情他仍然有热情,他心底那个温暖美好的希望仍然鲜活。

  虽然校对书稿是帮小谢的忙,却也让我知道了书是一定要“认真”去读的。所以,拿到这本书的朋友,不论是自己购买还是接受馈赠,如果你跟我有一样的坏习惯,请你一定要倍加“认真”地去看这本书的每一个字,我相信你会被这些文字所感动的。这不是看到那些青春小说或者赚你眼泪的言情片给你的那种感动,而是经过时间在生活中施展的魔法,在你心中沉淀下来的那些东西带给你的感动。

  好友  闪闪



/* 2 */
  不见不散(1)     

  1

  “咱们不能再这样了。”樊星转过了身,用发烫的脸颊贴着我的胳膊,酒红色的柔软头发铺在我的胸前,我看见它们在窗外夕阳的照射下闪着若有若无的光泽。

  我什么都没说,也并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从床头柜上摸索着点着了一根儿烟,像个初学乍练的雏儿一样连嘬数口,看着烟头儿迅速变长,居然也真如同一个从没碰过烟的人那样感到了一阵强烈的眩晕和恶心。

  “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不好……对谁都不好。”我听见她还在喃喃地说着。

  晚饭还是在“不见不散”吃的,我们都喜欢这里的肉酱意粉儿。

  “刚才是我不好,又和你吵起来了,咳,你知道我老是这样,说着说着就急,特傻逼,是吧?” 我转着手中的啤酒杯,垂着眼睛,故意不看她。

  樊星对我笑了笑,笑得很长,眼神儿从闪亮变得忧伤:“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以后咱们就别再联系了,好吗?”

  “这句话你都说了多少次了?”

  此言一出,我们俩都颓了。我们心里都清楚,如果谁真能痛下决心,我们又哪至于落到如此尴尬地步?

  “是我不好,又是我先给你打的电话……可是,我一想到你过得那么不好,我就一分钟也过不安稳,就想看见你……我明知道这样没一点儿好处。”

  “我就不明白了,你跟丫断了不就全解决了!”

  “那又能怎么样?只要我一回到你身边,你就又会像从前一样。”

  “我不会了。”

  “没用的,我太了解你了,你什么也不会改变。”

  “我操,我都说了我不会了,你…你怎么就不能信我一次?”我突然变得暴躁起来,把剩下的啤酒一口都啁了下去,感觉到冰凉的液体从喉咙一下子灌进胃里,慢慢变得火热,“算了,别再说这个了,从床上吵到饭馆儿,什么结果也没有,每次都是这样。”我努力让自己变得平静,“咱们出去走走吧。”

  我们踩着路上的落叶“咯吱咯吱”地向前走着,表面平静,内心激烈,好一会儿,谁也没再开口说话。樊星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看了看马路对面,火车站门前大钟的指针正指着十点一刻。

  “都十点多了,我该走了。”

  我一脚踩进了路边的一个树坑儿,身子随着一斜,干脆一屁股坐了下去,坐在厚厚的叶子上,把头向下一埋,“走吧。”

  “谢天……”

  我没抬头。

  樊星静静地在我身边站了半分钟,调转方向招了招手,跑向一辆利落停住的出租车。打开车门的一霎那,她回过头看了看我,我的嘴唇动了一下,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向她虚弱地摆了摆手,然后,车开走了。

  只剩下我一个人继续坐在地上,浑身一点儿力气也没有,远处的火车站灯火通明、熙熙攘攘,每天都是这样,毫无分别。

  我想对樊星说的那句话是:“还记得这儿吗?”

  —我知道,她一定记得。

  2

  由于若干原因,99年的那个春天我心情极佳:大学毕业指日可待;工作“落听”—凭借一嘴半生不熟的西班牙语,我被一家大旅行社招作专职导游,半年后即将过上不用坐班也能捞钱的闲散生活;刚刚和相好半年的同班女生路佳成功散伙儿,由于被此女三番五次逼迫解释分手理由的时候我气急败坏地说了一句:“你觉得咱们俩除了操来操去之外还有话可说吗?”,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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