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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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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见你。    
      说吧你在哪儿,我去接你,我也想见你。    
      一个小时之后我和林小恩在人民大学校门口见面。这种感觉怪怪的,两个特立独行的古怪作家在这里碰面,听起来还是有些不妥当。林小恩一见我就抱住了我,她说上次跟我见面回味无穷。我问为什么。她点了根烟,然后给我一根,我也点燃。她说,一看就知道嫂子压迫了你的成长,你他妈一定是个疯子,还假模假式在他们面前扮成熟,你这号男人我见多了,不过,我挺喜欢你的!    
      我开心的搂着她,她的率真和简单让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她,全然不觉得苏三在我心里还有什么狗屁位置。和林小恩上的士的一刹那我想到苏三,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为了让自己能够玩得更轻松,我想:她也许正和那老鬼在宾馆的床上折腾呢!这样一想,我就心安理得了,林小恩像个妖精女子在我身边大口吐烟圈,她说:“我压根没奢望过你是个纯情胚子,见到你之前就没做这打算,敢跟我林小恩聊黄段子到凌晨三点,你是第一人,有种!”她调皮的伸起大拇指,我笑的对她脸上一顿乱啄,一点也不觉得对不起苏三。    
      林小恩的家在朝阳区一个偏僻的居民区,四楼,像一座碉堡,不到四十平方米。她说:别小瞧这儿,这他妈可是我自己的产业,十几万呢,换了别的小姑娘能买得起吗,她们只能找个款爷养着,找个淫窝住下,二十一世纪金丝雀已经不值钱了,像我这样的小朋克指不定还更招人爱呢,自食其力,不靠男人养活,你说对不?    
      她一番话让我又想起苏三身边那个大腹便便的老鬼,于是我坚定的说:对,老子最看不起这样的女人。    
      她的床很大,占了卧室的大半部分,床上有很多很多书,有《南北回归线》,有《小王子》,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有《傲慢与偏见》,有《曾在天涯》,有《社交舞》,有《活着》,等等。我说:你还真有品位。她说那当然。    
      她说,我给你听点音乐吧。她找了一张唱片跪下来放进唱机,她说你一定会喜欢,我觉得很适合你。她神秘的一笑。原来是很老很老的“性手枪”(the Sex Pistols)乐队的第一张单曲唱片《联合王国的无政府主义》。我说你怎么会有的,不可能啊,你怎么会有的,是正版的吗?她说,是去年我出了第一本书,有个玩乐队的老外来找我,他说他喜欢我绿色红色乱七八糟的头发和纤瘦的身体,还喜欢我抽烟的样子,他看了我书封面的照片就疯狂的爱上了我,然后我答应了他,跟他上一百次床,后来他送我这张唱片,就回了英国,我为此还哭了一个星期,后来下定决心继续写作,写更多的书,把更多好看的照片放在书的封面,然后吸引更多的老外来找我,给我更多的好听的唱片。    
      我问,这个故事,有多少是真实的呢?    
      她回答说,宝贝儿,我才多大,还是个少女呢,哪有那么多谎话?    
      这张唱片很好听。    
      当然    
      可是我以后没有唱片给你。    
      没关系。    
      那我开始吻你了好吗?    
      好的。    
      我们像我们期待的那样开始接吻开始疯狂,在她的紫色床单上飞翔,《联合王国的无政府主义》轰轰烈烈的响着,那感觉棒极了,像是一大队人马在破碎的大街上搞破坏,把所有的玻璃砸烂,把所以的汽车炸碎,把所以的电线杆推倒。反正,那感觉彻底极了。    
      林小恩的身体像一个哀伤的布娃娃,好象过分用力就会将她碎尸万段。也许这是因为她过早的透支了美好的青春,我仿佛能够从她疲惫的身体上看见夜晚和酒精留下的痕迹,仿佛能从她的呻吟声中听见青春在她的生命中划破的伤痕。整个过程当中,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苏三的存在,我强迫自己不去想她,因为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苏三和我同居时我曾经以为自己错了——爱情还是有的,真正的爱情就在我身边。但是现在发现那全她妈是虚伪的假象,爱情是不存在的,我找到的只是一种安抚和一种平息,我这个妖怪一样可怜虫,将永远得不到爱情。    
      我和林小恩一人点一根烟。    
      你属于我吗?我不知道该问些什么,就问这样无聊的问题。    
      我不属于你,你把我想象得太伟大了,我没资格属于你。    
      那你属于谁?    
      我属于我妈,打从娘胎里出来我就属于我妈,这是不争的事实。她说这话的表情真滑稽,夸张得像一名相声演员,我又被她逗笑了。    
      我们接下来干嘛?    
      耗呗!还能干嘛?    
      于是我们一直这样耗到晚上九点,也没有出去,就这样无聊的互相对视,吃点果冻什么的。她抽完第二包烟,站起来,拉开窗帘,外面一片漆黑,黑夜就这样开始膨胀,我们的欲望也开始膨胀。这是怎样的黑夜,明明刚刚才到来,为什么我感觉已经黑暗了很多天,而且将一直黑暗下去,难以见到光明。    
    


第三章鸟飞绝酒吧

    有一个年轻的女作家说:我的爱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我和林小恩万分赞同这个说法,这个女作家说得真好,一定阅人无数,不然不会思考得如此深刻。我牵着林小恩的手在黑夜的路上行走,我们边走边聊爱情,我们发现我们有如此多的观点是如此的相似。比如说,我们都厌恶承诺,我们不相信承诺,因为承诺是世界上最虚无的东西中的一种,如果有个人要信誓旦旦的给你承诺,你大可以当她在放屁;比如说,我们都喜欢在做爱时发出很大的声音,并且配上各种不同的音乐,如果跟你做爱的对象是个爆发力极强的高手,可以放一些类似于Heavy Metal的摇滚乐,那样可以让你迅速沸腾起来,心脏也会随之震动,如果跟你做爱的是个柔情似水,喜欢扮纯情装不懂技巧的小B,可以放一些台湾的流行音乐,哼哼唧唧,像在童话世界干一些邪恶的勾当,滋味也不错哦,如果对方是个你根本不喜欢的赖皮,你干脆打电视机,看新闻联播,把她轰走。总之,我和林小恩的相似之处太多了。    
      我问我们去哪儿,去三里屯吗?    
      你不懂的,现在像我们这样的小青年早不去三里屯了,去三里屯的都是一些伪艺术家、自以为很有钱的破白领、读了点书的生意人和一些冥顽不灵的知识分子。    
      那我们去哪儿?    
      我带你去一个有趣的地下酒吧,我有些朋友常年泡在那儿。林小恩得意的跟我说。    
      这个酒吧在一家商场的负一楼,名字叫“鸟飞绝”,这个名字真酷。林小恩把脸一扬说,这个酒吧是我哥们开的,对爱情绝望的小伙子们小姑娘们都可以来这里发泄发泄,找不到爱情的孩子们可以来这里休息休息,喝点小酒,然后继续寻找,要相信人生充满了希望,即便鸟飞绝人踪灭还是要坚持下去,死皮赖脸的苟活在这个无聊空虚的罪恶之城。    
      林小恩分别给我介绍那些奇怪的朋友,这个是鼓手,这个是主唱,这个是主唱的女朋友,这个是主唱女朋友的情敌,等等。然后,再介绍我时,她顿了顿说,这位可不得了,去年最让人匪夷所思的作家,精于炒作,轰轰烈烈的杀入文坛的作家就是他了,嘿嘿。我皱皱眉头,好象又不能反驳什么,只好跟着他们一起笑笑。他们都是很随和的人,而且还有点孩子气,只是我根本分不清他们谁是谁,那个主唱长得很像鼓手,主唱的女朋友长得很像她的情敌,他们以不一样的姿势坐着,偶尔跟着台上演唱的歌手吼两句,仿佛是一把撒在床上的豆子七零八落,据说他们每天都是这样生活。    
      我问林小恩,你有男朋友吗?林小恩一下愣了,等了好久小声反问:我要是有男朋友,我跟你上床那算什么?    
      这个反问句一下问得我无话可说,变得尴尬起来。当然,在热情如火的林小恩面前,这样的尴尬很容易就被融化了,她叫了一打百威,她说现在反璞归真,大家都爱喝这个。很兴奋的样子,我也投桃报李的对她微笑,敬我多少就喝多少。林小恩不知是心情不好还是长年的习惯,她一个劲的喝,我有点害怕,不知是否和我有关。那个鼓手用脚蹬她说:小丫头怎么回事儿啊,待会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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