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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字 作者:张洁-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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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我写的书,如果你愿意留就留下,如果不需要就给我。
  我的照片和国外的评论资料请还给我。对别人没什么用,对我还有些用。
  就是这些。
  吴为
  尽管胡秉宸立过遗嘱,各存一份在秘书和吴为手中,吴为也永远不可能为一根鸡毛与他讨论如许——
  我长期身为国家公务人员,每月工资作为日常生活费用,并无积蓄。量人为出,也无债务。过去家中一些家具杂物,在八五年离婚时,已全部留给前妻,只身出走,现时的所有家具等物,全都是我妻吴为用她的稿费买的。我死后,其全部所有权属于我妻,任何人不得异议。按制度应由配偶继续居住的房屋,也由我妻吴为继续居住。
  胡秉宸
  
  8
  
  抗战胜利的那一天,叶莲子像万众一样欢腾,以为国家有了救,她也有了救。以抗日为己任的顾秋水,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可抗,他们夫妻终于可以团聚,便准备着到天津再次上演一出(千里寻夫》,就像那年贸然到香港,上演那出《千里寻夫》一样。一般来说,男人比女人较多理智,也更善于总结经验,顾秋水从来没有忘记过叶莲子到香港上演的那一出《千里寻夫》。宝鸡一别,音信全无的顾秋水,于抗战胜利不久抢先来了一封信,并在宝鸡之别后,第一次给叶莲子寄了五块钱。这区区五块钱,使顾秋水在叶莲子心中树立起更加美好的形象,寻夫热情也更加高涨。
  低头接着再看顾秋水的信,满纸千难万苦——莲子:
  邹可仁已由北平来津,见面以后,对我非常冷淡,他说从未给你寄过钱,至于今后怎样办,是否会寄些钱给你,他也没有表示。总之,仰人鼻息,诚属没出息的事。
  我们的“事”也非常地渺茫,更没有什么把握,看来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不过是往前瞎摸。我是随着人家干“事”,人家要是不爱干,我也就完了。我现在很灰心,最后恐怕白扯一回。而且我爱干不干,人家又何必一定给咱们钱用呢?这完全是个人情愿的事,我们也没有向人家要钱的权利。
  至于你失业在家,没钱吃饭的事,我也没有办法。我们到处要饭吃,到处丢人丢脸,我常觉得活着已是多余了。早先同你再三讲,你总不开窍,等到走上死路的时候,就晚了。
  谁让你死心眼儿,死死地缠住我!把我缠死你也好不了。你不想另求活路,只好两人一齐死。咱们就泡吧,你也许解恨,我也不想好了!
  你的思想太旧,太顽固不化,让你自逃生路你偏不干,现在我可顾不了你了,过几天看看不行,我只好同要饭花子一起要饭吃了。
  为了养大孩子并给她以教育,你应当牺牲自己,就当我死了。托你那个姓方的女朋友或其他什么人,给你介绍个男人,最好是小有资产的商人结婚,不但你可以得救,孩子也会有个较好的环境。她刚刚到这个世界上来,该得到一份她应有的幸福,为什么叫她和我们一起受苦,和我们…样一辈子做个穷苦的人?
  你不要再盼着我们还会相逢,我要远走高飞了,哪儿死哪儿埋。你赶快带着孩子找生路要紧,以后我不会再写信给你了。永别了。
  顾秋水
  身陷洪荒才有的那种天地倒换的大倾斜、大裂变,陡然降临,不论望不到边的茅地,还是望不到边的森林,顷刻间就被这裂变吞没,再也看不到一丝生命的颜色。
  迷乱中,叶莲子伸出手在腿上抓挠着,本能地想要抓住一些什么,可她想抓住的那些东西,反倒从她的指缝中间滑泻而去,她甚至感到它们在指间的流动。
  那么吴为出生以来的不幸呢?从顾秋水的信来看,也全是叶莲子不开窍,不肯再嫁一个“小有资产的商人”造成的。
  随着生活的有着有落,叶莲子已经不再抓挠她的腿。可在玩笑的尴尬中,这种已经隐退得很深的毛病,还会不觉地重现。
  禅月一看叶莲子开始抓挠腿,就说:“得,姥姥又没辙了。”却不知叶莲子这种毛病从何而来。
  她难道没有自食其力、自谋生路吗?顾秋水北平一别,一个大子儿也没留下,四年光阴是怎么过来的?为了省钱,一个冬季她连白菜也没有吃过一棵——白菜呀,又不是鸡鸭鱼肉!后来更是到包家当了女佣。
  宝鸡一别,“工合”遣散。在不论怎样向顾秋水求救、呼吁,他都置之不理的日子里,吴为记得一次又一次跟着叶莲子到有钱有势的人家,乞讨一份工作的自轻自贱。
  其中一次,更是此生难再——
  当她们毫无防范、推开那扇诗书人家的大门时,连定神的瞬间也不曾舍给她们,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塌了一扇墙似的,带着噬血动物的腥气,扑压上来。
  那只扬着前爪站立起来的狼狗,比叶莲子还高出半个头。叶莲子转身把吴为搂在怀里,用她的身体和手里那只棕色木提手、赭石色哔叽布料、没有肩带的手袋,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地左挡右拦。
  那只为她们立过如此功劳的手袋,也就这样活灵活现、一丝不走样地,不只烙在吴为的眼睛上,也烙在了她的心上。
  主人虽然喝退了那只狼狗,但叶莲子的脸还是被它的爪子抓破了,她那件深蓝夹紫红细条的棉布旗袍下摆,也被撕裂了。
  爱哭的叶莲子,却没敢在主人眼前掉泪,嗓子吓得像是劈了岔,嘴里还不停地赞美着主人的狗:“真是——真是只好狗,好狗!”
  等她们进了阔大的客厅,叶莲子侧身在椅子上坐下,吴为也依在叶莲子的膝头之后,她才发观,对主人的狗赞不绝口的叶莲子出了问题。她胸口里的气儿,像是卡在了什么地方。或好不容易冲了出来,“咕涌”一下顶在吴为的后背上;或憋在那里,犹犹豫豫析出一缕荡荡悠悠的烟魂,随风化去……总而言之,她呼出来的气像是拐了几遭弯,才从吓得拧了个儿的气管里,颇费周折、颇为艰难地挣扎出来。可是主人并没有因为叶莲子脸上的伤、撕裂的旗袍或是对狗的赞美,给她一份工作。虽然被狗这样咬过,吴为却并不记恨狗们。她长大之后,更觉得那不是狗的过错。难道不正是人把一个个遗世独立、桀骜不驯、茹毛啖血的狼,驯化为依附于人的狗?
  它们一旦被人驯化,就成为人们最忠实的奴仆,或像有些人说的“奴才”。也许在实际意义上,奴仆和奴才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但吴为宁愿说是奴仆,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虚荣。哪怕是一只毫无战斗能力的哈巴狗,在不速之客造访或闯入时,也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一面汪汪不已,一面胆怯地后退着。可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它们会忠心耿耿地为主人献出它们的一切,乃至生命,正所谓“誓死捍卫”。
  如若一时走了眼,错把主人的朋友当成居心不良的入侵者,还会受到主人的申斥,或更有甚之地被踢上一脚,根本不考虑它们的自尊,让它们在人前丢尽脸面。可它们并不记恨也不计较或是说没脸没皮,下次照旧恪尽职守。可是狗们反倒不如做狼的时候那样受到人的敬畏了。
  而它要求于人的,不过一杯残羹剩饭,一根让人剔尽精华的骨头……
  对狗的恶意可能古已有之,她时常在国人的言谈话语中,听到对狗的攻诘,如“狗娘养的”,“狗杂种”,“狗咬吕洞宾,不识好心人”,“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狗仗人势”,“疯狗”,“夹尾巴狗”,“狼心狗肺”,“狗日的”等等,等等。
  这是否因为它们已经沦为奴才的缘故?
  吴为一生都对“奴才”特别敏感,也拒绝再做一个“奴才”,可事实上,奴性已渗入她的骨髓——惨就惨在这里。
  所幸狗是不懂人话的,如果懂得人话,它们该有多么伤心。
  它们也许会想,还不如当初做条人见人怕的狼——这不过是她的,也就是自以为比狗高尚的人的猜想。狗们是不会生出这等阴暗心理的。
  后来她甚至养过一只狗,从此知道只有狗才是她最忠实的朋友。
  在她强颜欢笑不肯言说自己凄惨的孤独时况,一回头,那狗却在巴巴地望着她,潮湿的眼睛里含着一汪比人的眼泪更值得珍惜的狗泪。
  …只有它才能看出,她不过是勉力地让他人,更让自己相信她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她喜欢在晚间,在昏暗的街灯下游走,像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在这一棵树下嗅嗅,又在那一处墙角嗅嗅那样,没有必要,电没有目的地东遛遛,更没有必要,也更没有目的地西看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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