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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大纲-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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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时江南人之技巧,乃至大为北人所爱重。
至元三十年,禁江南州郡以乞养良家子转相贩鬻,及略卖平民。时北人酷爱江南技艺之人,呼曰“巧儿”。其价甚贵,妇人尤甚。一人易银二、三百两。尤爱童男、童女,辗转贸易,至有易数十主者。北人得之,虑其逃遁,或以药哑其口,以火烙其足。

而江南兼并之风,仍是有加无已.有奴使多至万家者。
武宗至大二年,平章约苏上言:“江南治乎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余皆无与。富室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辙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乞自今有岁收粮五万石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仍质一子为军。”韶如其言行之。

有田租二、三十万石者。
元典章;“田多富户,每一年有三、二十万租了的,占着三、二千户佃户,不纳系官差发。他每佃户身上要租了重的+纳的官粮轻。”

 
2010…2…19 22:26
 


 


那时的江南。形成少数大地主、【蒙古、色目与汉、南人皆有。】与多数佃户的局面,而财赋则占天下之什七。【见苏天爵传。】明代籍没土豪田租,一依租额起粮。
此亦自南宋已然。如宋籍没韩陀胄及其它权幸之田,皆仍私租旧额。贾似道回买官田,亦依私租额也。

天下的租赋,,江南居其十九。浙东、西又居江南十九。而苏、松、常、嘉、湖五府,又居两浙十九。【邱睿大学衍义补。】而苏州尤甚。
苏州之田,约居天下八十八分之一弱,而赋约居天下十分之一弱。
苏州一府皆官田,民田不过十五分之一。
张士诚据吴,其所署干章、太尉等官,皆出负贩小人,无不志在良田美宅。一时买献之产,徧于平江。明初遂按其租簿没入之。

民田以五升起科,而官田一石。诏减什三,犹为七斗。
官、民田租共二百七十七万石,而官田租乃至二百六十二万石,民不能堪。粮重处每里有逃去一半上下者。嘉靖以后,官田、民田,通为一则。长洲亩科三斗七升,太仓亩科二斗九升,小民遂代官佃纳无涯之租赋。英宗时,松江积荒田四千七百余顷,皆因重额,久废不耕,而税加于见户。

以苏州田赋与唐代租庸调制相较,其差至四、五十倍。
吴中亩甚窄,凡沟渠、道路,皆并其税于田中。亩收多不能至三石,少不过一石余。私租者重至一石二、三斗,少亦八、九斗。以一亩租一石计之,唐租一百亩仅二石,是相差五十倍也。【又按;集姑苏岁纳苗米三四十万斛,较之明代额差十倍矣。范仲淹即南宋以东南支军国之费,其正赋亦只有明末五之一。】

稍次于苏州者则为松江。
宋代征于苏州者,夏税科钱。秋粮科米,约其税额,共计不过三十余万。松江科亦同于苏州,共计岁输不过二十余万。其后因行公田,赋法杂乱。元初仍宋旧,延佑中增定赋额,苏州征至八十余万,松江征至七十余万。
元末张士诚取民无艺,苏州增至一百万,松江亦于旧额有加。洪武初,怒苏民附张,取豪族所收佃户租入私簿付有司,令如数定田税,遂一时骤加,有一亩征粮七斗以上者。自此苏州多至三百万石,松江多至一百四十余万石。民困弗堪,连岁逋负。
洪武十三年命稍减其额,自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减十之二,自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止征三斗五升,自三斗四升以下如旧。建文二年下诏:“苏、松照各处起科,亩不得过一斗。”如此则百亩十石较唐尚四倍。
永乐夺位,尽革建文之政,苏、松复罹重赋之厄。宣德、正统间,特遣侍郎周忱巡抚其地,苏州得减秋粮七十余万石,松江得减秋粮三十余万石。然十轻二、三,较他处相去犹若天渊。主计者但曰“东南财赋之乡,减之则国用不足”。自万历迄明末,惟有不时额外浮增,无复宽省。然民之实完于官者,亦岁不过十之五、六。苏、松有司,终明世完及七分者即为上考。【又按;明洪武二十六年制,凡户部官吏不得用浙江、江西、苏、松人。】

此种赋税不均,直到清代因仍不革。
清代赋税,一依明万历原额,定限考成,并责十分全完。就康熙初年言,直隶钱粮每年共九十二万余两,福建、湖广共一百二十余万两。广西仅六万余两,而苏州一府,每年共银一百一十八万余两,尚有米、麦、豆一百五万余石。松江一府,钱粮每年共银六十三万余两,米四十三万余石。常州、镇江两府,每年银、米亦不下数十万。一府钱粮之数,可比于一省。苏州一府不过一州七县,松、常、镇三府属县亦寥寥无几,每县钱粮多者数十万,少者不下十数万。【同治二年两江总督曾国藩、江苏巡抚李鸿章疏言:“苏、松太浮赋,上朔则比元多三倍,比宋多七倍。旁证则比昆连之常州多三倍,比同省之镇江等府多四、五倍。比他省多一、二十倍不等。其弊由于沿袭前代官田租额而赋额遂不平也。”】

唐中叶以前北方的财富,到明代已全转移到南方来。但是明代南方民众的生活,却较之唐中叶以前的北方民众苦得多。
周忱论苏、松民户七弊:“一、大户包荫,二、豪匠冒合,三、船居浮荡,四、军囚牵引,五、屯营隐占,六、邻境藏匿,七、僧道招诱。”太仓一城,洪武二十四年黄册原额六十七里八千九百八十六户;至宣德七年造册,止有一十里一千五百六十九户。覆实又止有见户七百三十八,余皆逃绝虚报之数。可见江南民生之不聊。

这是明代国运不如唐代一绝好说明。
但是政府的重赋,与富豪之兼并,虽使江南一带之小民水深火热,而巨家富室依然发荣滋长。【张居正谓:“江南豪家田至七万顷,粮至二万。古者,大国公田二万亩,今且百倍于古大国之数。”顾亭林云:“人奴之多,吴中为甚。仕宦之家,有至一、二千人者。讳其奴名,谓之家人。”】

亦正因为江南为财富所集中,所以人物日盛,仕宦日达,而他们对于社会兴革事宜,到底还有几分心力顾到,农田水利人事方面,不时有所进修,得久维不坏。
明代有专管苏、松等七府水利官。初设主事或郎中,【正德九年。】嗣遣都御史。【十二年。】又遣工部尚书。【十六年。】又令巡盐御史、【嘉靖四十五年。】巡江御史【万历三年。】督管。永乐二年、弘治七年、【发民夫二十万。】正德十六年、【发军、民夫十余万。】嘉靖六年、二十四年、隆庆三年、五年、万历三年,屡兴大工。

至于北方,渐渐从国家的重任下逃离,而民智民力,亦逐渐惰窳萎缩,终至于担负不起国家重任来,而社会事业,亦遂败坏于日常堕退之中。
首论北方水利者,为元代之虞集。【漠张湛、北齐裴延儁,至宋何承矩,皆于河北兴水利。元则有托克托、郭守敬及虞集。】言之尤精白者,为明代之徐贞明。【有西北水利议,亦名潞水客谈。】其它如邱浚等亦皆言之。【明人尚有袁黄、汪应蛟、左光斗、及清有李光地、陆陇其、朱轼、胡贲璩、柴潮生、蓝鼎元诸人。最后有左宗棠。】然所言多限于河北京东一带,正因北京为仕宦人物所萃集,故犹有议论及之。若其它北方水利,则少有注意者。直至清代,治河官凡三:曰北河,【专治京畿诸河。】曰河东,【分界以治黄。】曰河南,【治淮,治仪真、瓜州一带长江。】而运河则三河分治之。盖除治黄通运以外,几不知再有所谓水利矣。 
第四十一章 社会自由讲学之再兴起【宋元明三代之学术】 


 


一、贵族门第渐次消灭后之社会情形

唐中叶以后,中国一个绝大的变迁,便是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另一个变迁,则是社会上贵族门第之逐渐衰落。依照先秦以来传统的政治理论,社会上本不该有贵族门第之存在。而自东汉下的读书人,却因种种因缘造成了他们的门阀。大盛于东晋南北朝,至隋唐统一,科举制兴,始渐衰。

门第衰落后,社会上的新形象,举其要者约有如下几点:
一、是学术文化传播更广泛。以前大体上保持于几个大门第大家庭的,现在渐渐为社会所公有。
二、是政治权解放更普遍。以前参预政治活动的,大体上为几个门第氏族所传袭,现在渐渐转换得更快,超迁得更速。真真的白衣公卿,成为常事。
三、是社会阶级更消融。以前士庶之分,由于家世,现在渐成为个人的事情。农家子弟,可以一跃而为士大夫。士大夫的子弟,亦可失其先业而降为庶民。这一个变动,渐渐地更活泼、更自然。

就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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