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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罗德曼自传 作者:丹尼斯·罗德曼-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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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在这桩婚姻里我被利用了,我被骗,打从一开始就是个陷阱。在婚姻制度里我是被利用者。有个应该爱你的女人,没多久她突然变了,开始想得到你所有的钱。凭什么?只因为八十二天的婚姻关系,这些钱突然间就变成她的了?不,不应该是这样的。

  天知道,任何不照顾自己骨肉的男人都是笨蛋。我每个月给她一万美元。这些钱都会用到我孩子身上吗?不。让这个女人在短时间内过得舒服没什么关系,但是过一段时间以后,她应该要负起责任自力更生才对。当你开始照顾孩子还有这女人一辈子的时候,这便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她不应该再得到男人所拥有的东西,因为这是他在没有她的情况下挣得的。

  在与安妮的关系里,我的报酬便是这漂亮的小女孩。我承认并不是经常去看望她,但这是其来有因——是我所无法控制的事造成的。

  得到个漂亮的女儿,有时候觉得象是租来的。

  “珍珠果酱”有首歌我很喜欢,叫做《女儿》,其中有句歌词是女儿告诉她父亲说:“别叫我女儿。”这首歌真的让我感触良多,因为我也可以写一首关于我父亲的歌,告诉他说:“别叫我儿子。”听这首歌的时间,每次都会想起爱丽丝。深怕这会是个循环,我怕有一天爱丽丝对我说出同样的话来。






nba篮板王丹尼斯·罗德曼自传第四章 篮球奴隶——豪赌世界






第四章 篮球奴隶——豪赌世界

  我不象NBA里的其他人。我与众不同,这并不是指我在球场下的外貌与所作所为。真正的差别在于:我说出真心话。其他人都是乖乖听话,因为他们是NBA的乖孩子。他们说的话可不能坏了他们老爹的好事,这名老爹便是总裁大卫·史特恩。

  我可不管这些。不能说出真心话就不能算个男人。有些人心甘情愿被联盟制造的形象控制,他们深怕说错话遭到惩罚。

  我不是这样,我有话直说。

  NBA里的男人的形象是他们在广告里制造出来的,挂着笑脸,向人群挥手,看起来很臭屁。他们要每名球员都象格兰特·希尔(GrantHill,活塞队明星球员)一样,毕业自杜克大学,风度翩翩。格兰特·希尔球打得不错,没话说,但是其他型态的球员就没有发挥空间了吗?其他性格的球没办法混吗?

  我不符合NBA标准男人的模式,我认为因此遭到待遇上的处罚。没有人要听球员哭诉他们的薪水,尊敬来自于不同的专业与不同的形态。

  每个人都希望在他的领域里受到赏识。孩子们喜欢别人赞美他们在学校里的成绩,计程车司机从小费里得到成就感,篮球员希望依照球场上的表现论报酬。联盟里的竞争很激烈——求胜、抢篮板、抢女人、抢钱。我晓得与我同样地位的球员待遇,他们也知道我的。这或许有点幼稚,但我们会比较。

  我每年赚二百五十万美元。没有人会对此我为感到遗憾,也不应该有,不过你应该知道这圈子里头的钱有多少。NBA的生意经可以十亿美元计算,NBA的商品到处都是,在全国任何大城市的体育馆里,都可以看到至少三间店在贩卖NBA授权贩卖的运动衫、短裤、内裤、球帽等等。这些钱只是给某些人赚的,其他人?门儿都没有。我赚了一些钱,可是对照于我的表现和贡献,我的所得还只能算是排在大部分球员的屁股后面呢。

  我的待遇应该比照联盟排名第三或第四的大前锋。费城76人队的德瑞克·柯曼(DerrickColeman)每年所得超过七百万美元,我认为我比他优秀。他比我丹尼斯·罗德曼强的地方,不过是得分较多。问题是,绝大多数人会认为这种声明很愚蠢,他们会说得分才是赢球的唯一办法。我却认为我的职业生涯里已然发展出另一种不同的求胜策略,它要比德瑞克·柯曼所运用的策略好。我抢篮板、防守,这两件事让我的队友变成最佳球员。“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DavidRobinson)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在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我与他共披战袍的两年中,他获得了一次得分王与年度最有价值球员的荣衔。在底特律活塞队,蓝比尔可以到外线发挥,因为查克·达利晓得我会在篮下接应。德瑞克·柯曼能得分,不过如此。他的作为谁有好处?只有他自己。何况,德瑞克·柯曼没有两枚冠军戒指,可是我有。

  德瑞克·柯曼不能吸引球迷,我可以。我第一年到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的时候,该队的卖座是全NBA第二名。那年他们搬到阿摩多体育馆(Alamodme),以便能容纳更多的观众——而我的加入有助于该队的卖座,这也是他们要我的原因之一。到马刺队的第一年,平均每场观众人数为二万二千零五十三人,其它队伍卖座能超过二万人的,就只有夏洛特黄蜂队了,他们平均每场观众人数达到二万三千人以上。

  马刺队在我加入之前从未打进西区决赛过。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五年赛季,我们的战绩是全联盟最好的,并且打进了西区决赛。大卫·罗宾逊赢得年度最有价值球员头衔,主要就是靠我抢篮板,分担他的压力。

  我能满足观众,德瑞克·柯曼做不到,克瑞斯·达德理(ChrisDudley)也做不到,但波特兰拓荒者队每年给他六百万美元。安东尼·梅森(AnthonyMason)也做不到,可纽约尼克队跟他签约的时候,同意每年给他超过四百万美元的年薪。对我来说,这些人跟我都没得比。

  多年抢篮板球的心得让我了解到:人们要看刺激、兴奋与胜利的队伍,他们也喜欢看标新立异的东西。从我第一次染头发开始,我就知道这点。在圣安东尼奥,我顶着染金的头发走上球场时,立即发现到观众是多么喜欢丹尼斯·罗德曼带给他们的刺激。那种刺激是当场的、即时的,这种比赛要的就是这些,我所求的也就是让观众看到并欣赏它。这与一名女侍的服务态度好因而吸引顾客不断上门来并无二致。

  我感觉在过去的四、五年间,我被利用来提供娱乐球迷以及为联盟老板赚钱。他们利用我促销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因为他们知道我拥有球迷。别的球队也做同样的事,当我们踏上征途,可以看到电视广告说:“快来看丹尼斯·罗德曼与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收音机的广播也是一样。

  只要球场里满座,他们对我的狂野就没有意见了。

  可是每次轮到我谈待遇的时候——该有个人站出来说:“好吧,我们来照顾丹尼斯·罗德曼,让他有保障。”——却都没有。

  在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一年赛季开始前,我签下一纸六年一千万美元的合约,对一个绕过这么奇特的道路才得以进入NBA的球员来说,这种待遇算是不错的了。我拿下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奖,并且首次入选全明星赛。我与活塞队如日中天,我们第二度夺得总冠军,我当时想一辈子都留在活塞队打球。

  接下来的两年,球员薪资开始猛涨,而我的表现也越来越好。九零到九一年赛季我的蓝板球居全NBA第二,且再度获选年度最佳防守球员。次年,我以平均每场抓下十八点七个篮板在全NBA居冠,也是近二十年来的最高纪录。

  这时我的合约看起来就不是那么好了。

  活塞队的经营者同意这点。他们说会照顾我,却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被卖掉的原因。他们说了解我的处境,可是我想了解是一回事,拿出办法又是另外一回事。

  同样的事也发生在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几乎同样的模式。马刺队的总经理鲍伯·巴斯(BobBass)告诉我,他们没办法立即改善我的待遇,但是向我保证,等到球季结束后将尽快修改合约。让我相信我的合约重订,是与西恩·艾略特(SeanElliott)交换时的附带条件。若我不认为他们会撕掉我的合约重新拟订,就不会接受这项交换条件了。

  那年赛季结束后,我准备接受一项两年一千四百万美元的合约,这个数目大家都晓得的。然而,巴斯与教练约翰·路卡斯(JohnLucas)却离职了。新来的人,以总经理葛瑞格·帕波维奇(GreggPopovich)为首,却说他们不知道有这回事。

  我全心全意的付出,只不过想得到一点回报。我给观赏我打球的人带来许多的欢娱,让球迷跟我一起分享球场上的情感。我自视为NBA三大吸引力之一,除了迈克尔·乔丹与奥尼尔之外,就是我丹尼斯·罗德曼了。这两人的所得远非我所能望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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