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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寿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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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英云:求子之法,莫先调经。经水不调,必不成孕。调经之法,当审其因而药之。其有经水或先期而行,或延期而至,或经水下而后痛,此皆虚损不足之所致也。又,经水少而色淡,此为血虚;多而色淡,此为气虚。再者,经水不下而痛甚,血块凝而不散,此血滞也。经水色紫或黑者,此滞而挟热也。

  以上诸症,多不受娠,须得高明之医,服药而调之,方可有子。

  时珍云:经水一月一行,此其常也;或三月一行者,此名居经;一年一行者,此名避年;一生经水不行而能受胎者,名曰暗经。

  如此之类,目下愈多,皆为变化,不可作常理而论之。此类妇人之经,虽悖于常,而不待药,自可受孕。

  丹溪云:无子之因,多起于妇人。大抵妇人血少,不能摄精而无子矣。

  龚廷贤云:比之如客来而主无备,是故宾不久留也。

  《温隐居求嗣篇》云:无子之因,多因男子阳气不足,阴精衰少,或阳虚精寒,不能相交于阴血而无子。

  龚廷贤云:比之如操弓射箭者,力致矢弱,不中于的,谓之阳失于道。

  刘宗厚云:无子之因,多因父之阳气不足,不得专诿于母之血不足也。比之如地肥而易于生物,而种不良者,岂可化育!妇人经脉不调,百病蜂起,乃致不孕。

  胡氏孝云:古之医圣,怜人之无子,谓男子以补精为主,补贤为重;女子以养血为首,调经为先。又参之以补气行气之说,察其经脉,详审其气血之虚实,形体之肥瘠,情志之苦乐,综合而治之,夫妻体健,百脉调和,心行正直,当此之时,则乐有子嗣矣。

  如此则天下之男无不父,天下之女无不母。诚理也!

  世俗不谙此理,不重保养,不行阴骘,安有嗣续!动辄责之妇女,谓其无子,枉咎妇人。

  又,倭俗佛书有“五不女”之记述,云“石女”不孕。考日本医籍及中国经典,悉谓石女即实女也,其阴无窍,故无子。注云:不可交媾之妇,不能交媾,是以无子。倭俗云:不能交媾,不能生之妇,乃称不产妇。

  《灵枢经》云:地有不毛之处,人有无子之妇,此即不产妇也。此类妇人,千百之一人也。此由受父母之气血薄弱故也。地有土干、水涸,天有不时,地脉薄弱,焉生草木?

  古圣之说,(地道)敏于种植之事,从本无生生之气,循环之所,草木不生;夫妇交媾,子嗣不衍。

  察世间无子之夫妇,今多敏于各自心行与保养,而力责不产之妇,实为矫枉过正。

  世俗之见,视夫妇之交媾为行乐趣事,多偏于淫乱,故圣人教云:夫妇有别。又,《素问》训曰:今时之人,以酒为浆,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

  苟夫妇谨于心行,慎于保养,习道之时,则无不生子也。 


 

 
  
二、无嗣者祈神说



 

  无子之人,祈鬼求神之事,恒见于中日两国。

  《诗经》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注云:玄鸟者,燕鸟也。春分(二月之中)之际玄鸟降。

  高辛氏之妃简狄,祈于郊梅,遗玄鸟卵,简狄拾而食之,乃生契。契为有商氏得天下。郊梅(按:一说高梅,一说音媒),乃唐代男子求子行祭之神。契是帝舜时代的贤臣大司徒,行天下政道,乃殷之太祖。

  又,至圣先师孔子,亦乃祈祷所生。据《史记》载:孔父叔梁纥祈于尼丘之山神,感应而孔子。

  江户时代伊藤守、朝臣源之赖义无子,祈三神而生三子。每次在三神像前祈祷,必衣冠整齐,心诚志诚,遂生长男八幡太郎、次男贺茂次郎、三男新罗三郎。此三子后为源家之祖,子孙繁衍。

  日本典籍《太平记》载:楠之正成,乃因其父祈于日本志贵之毗沙门,感动天帝而生,取名多闻兵卫。后为江户时代第一忠臣。多闻之事迹,也人尽皆知。

  中日两国祈神得子之事,不胜枚举,在此从略。凡祈于神灵,必心行真正,以实相告者,方可举子。

  大圣先师,尚可祈祷而生,足见心行正直,为人忠厚而祈神之灵验。若昧己心灵,妄祈神灵,则自然不灵矣。

  亦有人曾行是非,天将罚之,后速改已过,再祷于神而获子者。

  尝见人为祈子,求助巫婆神汉,补诈钱财而不举子者。云云。 


 

 
  
三、无嗣者交媾宜慎说



 

  《养生录》载:素女(黄帝时代仙女,善房中术)云:人年二十,四日一交;三十者,八日一交;四十者,十六日一交;五十者,二十日一交;六十以上,闭精勿泄。

  按,上说交媾之节度,因男女血气充盛,故易于受娠,生子寿命长久,灾祸不生,福德智惠。然素女之说,亦仅言其大概耳,未必尽按年齿而行施泻者也。如年轻而生性怯弱,自当秘精宝液,少交稀施为上矣。

  观世上无子之人,多因交媾过度,以致精血虚乏,交媾无力,是以无子。

  江户时代之仕官、市民乃至土民,多于游玩归来,夫妇气血充盛,此时交媾,定获子嗣。

  由斯观之,无子夫妇,其于交媾,可不慎哉! 


 

 
  
四、夫妇交媾日时说



 

  孙思邈云:凡欲求子,必择交媾之日时。云其交媾之先,先推夫妇本命、五行相生、相旺之日、阳日、阳时、每月宿日,然后交媾,必能有子(按:每月宿日推算之法,《千金方》、《妇人良方》等皆有详述,悉为阴阳家之妄说,乃无稽之谈,且繁杂驳乱,此并略去),且生子息灾延命,福德智惠。

  四时相旺之日,春甲乙(按:五行之木属春,所谓甲木为阳,乙木为阴,阳速阴徐,甲木为兄,乙木为弟,余皆仿此),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长夏戊巳;春寅卯,夏巳午,秋申酉,冬亥子,长夏辰戌丑未之日,此即相旺日。所谓各以其时而盛其气也。

  所谓本命相旺之日,例如:属木之人,旺于甲乙、寅卯,余皆仿此。

  相生之日,如木性之人,相生于丙丁、巳午。所谓木性为火,即由木生火之火,余皆仿此。

  阳日、阳时,阳日指甲、丙、庚、壬、戊,或由寅至未之日;阳时指由寅至未之时。

  孙思邈云:欲求子嗣,择吉良之日而交媾。凡丙丁、甲子、庚申之日,或上弦、下弦,晦、朔;或大风、大雨、大雪、大雾、阴晦之日,或虹霓、雷电、日月蚀、地震、极暑酷寒,以上日时,皆不宜交会。

  凡神庙、坟墓、井灶之处,圊厕、尸柩之旁交合者,多不受孕,如其受妊,必损父母之命,生于多顽愚痴蠢,或不孝不德,抑且短寿也。

  禁丙丁日交媾:丙丁日为火之王,乃天干阳中之阳,亦人身阳气极旺之日,于此日交媾,阴火易动,焚灼贤液,故当禁之。

  《千金方》载:丙午、丁巳,共为天干,属火,犹更禁之;夏至之后,丙丁之日,当禁房事。

  倭俗认为:丙午之男伤女,丙午之女伤男,即此之谓也。

  禁甲子日交媾:甲属木,为天干阳气之始(按:干者,也,如树之干也,纵者为阳,其属性有十);子属水,为地支阴气之始(按:支者,枝也,如树之枝也,横者为阴,阴阳之中有始、中、终,此为三阴三阳,即六气也。此六气又可再分阴阳,其数有十二也)。此干支为万物之根本。十一月冬至,一阳来复,阴气降而阳气始生,首始于甲子之日,此阳气生发也。

  《素问》云:阴盛则阳病。金属阴,可克木之升发。人卧则血归于肝,气聚于肺,气血暂空,阴金肃杀,害人阳气。

  夜属阴,入夜则金气肃杀更旺,至鸡鸣则阳气渐生。鸡鸣则为次日之始。故以此日斋戒沐浴,清心洁身,慎戒房室。

  所谓上弦月,即每月初的头八天;所谓下弦月,即每月二十三日及其以后。如值小月份,则稍异于此,相当于初七、二十二日。且天地气候之运化,乃至日蚀月蚀等,都宜考虑到,此皆基于甲子之变。

  《资治通鉴》前编“黄帝之纪”载:黄帝大臣大挠,探求五行之妙用,始作甲子。

  禁庚申日交媾:《道藏经》云:庚申之日,沐浴斋戒,清心洁身,通宵不眠,直待鸡鸣,此即“守庚申”。以人身中有“三虫”,每于入眠之际,即将人之恶行告之天帝,使其身患劳瘵,故必“守庚申”也。

  江户之时,亦有此说,人们争相守庚申。更有好事者,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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