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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性格-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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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的孝顺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孟子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需要有后,是因为需要人继承香火,祭把祖先。这已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同样因为这一点,中国的男孩子必须尽早成婚。三十六岁做祖父,在中国司空见惯。笔者的一位熟人,在弥留之际,曾责备自己有两不孝:一是不能亲自为老母亲料理后事;二是没安排好儿子的婚事。他的儿子当时只有十岁左右。这种想法,无疑会为大部分中国人所接受。 

  中国人休妻一般有七种理由,第一种就是不生男孩。对男孩的渴求,导致了纳妾制度。也随之产生了各种不幸。他们生男孩时就兴高采烈、趾高气扬;生了女孩,就神情沮丧、意气消沉。大部分的溺婴事件也与此有关,这种事南方比北方多。有时,人们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想获得这方面的信息极为困难,因为人们对此讳莫如深。中国的私生子也不少,但无论男孩女孩,人们都不希望把他们留在世上。即使不能直接证明各地溺杀女婴的事件比实际上要少,但从道理上肯定活埋三岁小孩以便养活其祖母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能逃脱杀人的罪责,即使是不受欢迎的女孩。 

  中国人守孝的观念,上文已作了阐述,原来要求应满三年,可实际上已缩短为二十七个月。在《论语》第一十七章,夫子的一个门徒就坚决反对守孝三年,坚持说一年就足够了。对此,夫子最后说,在三年守孝期间,君子不能行乐,但如果你把它缩短为一年,只要行乐时能心安,就行乐好了。可是,夫子明确评价他“不仁”。 

  守孝比一切社会职责都重要,作儿子的,为政府服役时除外,一生要为此付出很多时间。也有一些特别的孝子,会在父亲或母亲的坟前搭个棚,整天住在那儿。最平常的做法是夜晚住在那儿,白天照常生活。也有一些人情守礼仪,完全沉浸在悲痛中,什么事也不做。笔者也认识这样一个人,他对父母极尽孝道,在父母坟前守了很长时间,仍然心绪不宁,给全家带来了一个不必要的负担。但中国人对此极为赞赏,完全不考虑后果。履行仪式是绝对的,其他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 

  好多人为了给父亲或母亲置办体面的葬礼,卖掉了最后一块田,甚至扒屋卖棒。这种行为是一种社会性的错误,但又很不容易让中国人明白。它符合中国人的天性,也符合礼,所以,他们觉得必须去做。 

  中国人极重视札仪和孝行,胡克神父依据自己的亲自经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精彩的例子,那时,他来到中国,尚不足一年,住在南方某地。他雇用了一位家在北京的教师,教师家中有一位老母亲,母子已四年未通音信。有一次,神父要派一个信差到北京去,考虑到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就让教师也写封信回家,听说信差马上要走,这位教师就从隔壁教室叫了一个学生,对他说:“过来,拿着纸,替我给我母亲写封信,别耽误时间,信差马上要走了。”胡克先生十分惊讶,就问那孩子是不是认识老师的母亲,结果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人,“你没告诉过他,他知道写些什么呢?”老师不以为然地说:“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他学作文已有一年多了,掌握了不少文雅的辞令,你认为,他不清楚儿子该怎样给母亲写信吗?”孩子很快把信写好了,而且还封了口,老师只是签了名。这封信可以送给帝国的任何一位母亲,她们收到信时,也都会同样满心欢喜。 

  由于孝行对孩子的影响不同,就导致了两种情况。当然,两种极端的例子在哪儿都能找到。杀死父母的现象并不多见,这种人一般都是疯子,但对他的处罚与常人没什么不同。普遍百姓,终日在穷困潦倒中痛苦地呻吟,父母对子女过分苛酷,有时在所难免,所以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另一方面,主动代父接受死刑的事也时有发生,它有力地证明了孝心的真诚与力量。尽管做父亲的可能罪该万死。 

  西方基督教国家的家庭关系纽带十分松弛,对刚从这种纽带中解脱出来的西方人来说,中国的孝行的确有些吸引力。尊敬长者的品质就对盎格鲁一撒克逊民族特别有益。在西方,儿子长大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愿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中国人眼里,这有点像长大了的牛犊或驴驹,因为只有动物才不受礼的约束。站在中国人的立场思考一些问题,就会发现,我们还有许多社会行为需要改进,我们大多数人就像生活在玻璃房子中一样,确实应该小心谨慎,不能乱扔石子。不过,不重点强调一下孝顺的几个致命缺陷,一切讨论都将徒劳无功。 

  中国人的孝顺观念有五大缺陷,两个已经讨论过了,还有三个未讨论。第一是它对作儿女的,列举了一大堆义务,可是对父母的义务,却只字不提。在中国,提这类建议是多余的。而在世界其他各地,它一直都是必不可少的。神启的智慧曾引导使徒保罗,使他以精炼的语言道出了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你们作妻子的,当顺从你们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作女儿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孔子道德思想中的那些世俗的智慧怎么能与这些意义深远的准则相比呢?所有的教义都不为女儿说话,全都为了儿子。在这方面,多少世纪以来,如果中国人不是色盲的话,怎么会没发现这是对人性的严重摧残呢?生为男身,就被家里奉为至宝,生为女身,则成了家中可怕的累赘,就算不一定被溺死,也一定会终生饱受歧视。 

  中国人认为,妻子是卑贱的。孔子没有说过丈夫应该对妻子如何,或妻子应该怎样对待丈夫。儒教只是要求男人应该依从父母,同时也强迫妻子这样做。妻子与父母产生矛盾时,因为妻子次要、卑贱,她就应该让步、屈服。中国家长制的社会结构存在着严重的弊病。它压抑人的某些天性,但又将另一些天性训化至极端;它使整个社会成了老年人的社会,青年一代则倍受压抑,处在从属地位。钢铁般的压力禁锢了人的思想,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利有益的变革。 

  孝道中传种接代的宗旨是一系列弊病的根源。它要求,无论有没有养活孩子的条件,都必须生养。它导致了早婚与人口泛滥,使人们倍受贫困的煎熬。它也是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的根源,它永远是一个祸根。祖先崇拜真正是中华民族宗教信仰的集中体现。如果正确地理解的话,它是一个民族被迫套上的最沉重的苦轭。正如那茨博士在上面的那篇论文中指出的:令人恼火的是,数亿中国人都受无数死人的支配,“活着的一代受过去无数代人的控制。”对于令人窒息的保守主义来说,祖先崇拜是最好的形式与保证。如果保守主义不受到道德上的打击,在本世纪的最后十五年,中国如何能够使自己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呢?如果中国人继续把过去的死人当做真正的神灵,他们如何能够向前迈出切实的一步呢? 

  我们认为,中国人的孝顺完全是由恐惧和自私造成的,这二者是左右人灵魂的最有力的因素。鬼魂因为具有制造灾难的力量,故而受到崇拜。孔子有一句富有智慧的格言:“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忽略了供品,鬼魂就会发怒,接着就要报复。崇拜它们就是一种较保险的方式,这似乎就是各种崇拜死人观念的核心。活人之间,推理也同样简单。儿子孝顺老子,也要求自己的儿子尽孝,这就是养孩子的目的。“种树遮荫,养儿防老。”无论是老子,还是儿子,都很清楚这一点。“没有尿床的孩子,就没人坟前烧纸。”每一代都要偿还上一代的养育债,也要求下一代最大限度地偿还自己。因此,孝顺的品行就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地传了下来。 

  对于中国人过分夸张的孝顺,有一种忧郁的观点认为,中国人既没有把崇拜对象具体化为上帝,也没有能够认识到上帝的存在。祖先崇拜是孝顺最完美的,最终的表现形式,它纯粹是由泛神论、不可知论和无神论构成的。它把死人变成神,神也不过是死人而已。他们只对父母表示爱、感恩和畏惧,他们不知道天上的父,就是知道了,也毫无兴趣。中国人要么接受基督教,要么放弃祖先崇拜,二者不能共存。在这二者生死斗争中,适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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