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在新郑当守陵人第1卷祝融神杯-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月光下,一群目瞪口呆的人和一个无声流泪的年轻人就这样定定地看着那只阴森森的盗洞。

  老秉烛人立刻拉住了想要重新钻回盗洞的年轻人,谁知道那年轻人看似瘦弱,力气却大得惊人,一甩之下就把潘家盗墓的老大给甩开了丈把远,然后快步朝洞口扑过去。

  老潘着急之下立刻吼了起来:“给我拦住他。”几个皮影世家的年轻小伙子应声而起,死死地按住了想要钻进洞去的小家伙。

  这个年轻人干咳了几下,咳出来毛线团一样的一块毛发,立刻号啕大哭起来,但只是张嘴,却无声,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盗墓规矩,人不出墓不言声,怕生气冲撞了死者的亡魂。眼下虽然年轻人出了墓,可是老头儿却依然在墓里,而开封潘家也有一个人在墓里。潘家皮影的意思就这么算了,可是这吕家的小年轻人却不愿意,执意要救老头儿出来。老潘仔细一打听才知道,感情这个年轻人是掘子门的少掌灯,怪不得老吕家派他来,而且刚刚那老头儿拼了死命也先救了这年轻人出来。

  这年轻人倒不是个没良心的,这老头儿虽然不是吕家的人,可却是他的老家人,待之若叔,如今老头儿为了救他折了进去,他自然不能不理。

  我好奇地听老钟讲故事一般讲述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历史段子。这个家伙就是有这个本事,任何平淡无奇的故事在他嘴里一讲,立刻就具有了传奇性,虽然这其中的真假值得考究。

  “后来呢?”我好奇地问。

  老钟似乎有意吊我的胃口,又仔细地查看了一番躺在背包旁边的老苗。看老苗呼吸平稳,一切正常以后,还不讲,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皱了眉头。

  在旁边墙上,有一幅幅的壁画,其实这些壁画我们在刚出鼎的时候也都看到了,但是没有仔细去看,现在随着老钟的视线仔细观察,才发现壁画上刻画的都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宫廷仕女,而仕女的脸上此刻都挂着一颗颗晶莹的泪珠。

  “不对啊,这里不应该有这个出现的,除非能够流动!”老钟很是意外地看着这些墙上的露珠,核桃脸上耷拉出不愉快的神色。

  “怎么了?”我好奇地问他。好像他从周围有所发现,莫非是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其实我也知道,目前我们常规出墓的机会很小,但是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是绝对不能动用背包里的定向炸药的,虽然这些炸药安置好炸点以后能够在顷刻间挤压出一条直径五十厘米,长度约为十米的通道,这样就可以差不多直达地面了,但是这样一来,这个墓室的结构就给彻底破坏掉了,老钟和老苗肯定不愿意,不过,为了活命顾不了那么多了。

  老钟显然没有想到我正在琢磨怎么破坏墓室,显然他误会了,看着我时而紧握拳头时而比画有点儿神道的样子,老钟想拉回来我的注意力。

  “还好今天我们只是遇见了槐瘤虫,这种虫号称是用人血饲养培植,密封在人头颅骨里面用人油熬制的蜡固化起来,传说被这种虫子寄生的人可以继承人血饲养那个人的记忆,而且身体行为都将受到这种虫的影响和控制,但是比起血头虱来说,这个家伙有两个优点。”老钟顿了一下,有点儿担忧地继续看了一眼墙壁上的露珠。

  “这种虫子还有优点?什么优点啊?”老钟的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第一,这种槐瘤虫可以搜集血液中的毒素,它们是以血液中的毒素为食的,在吃光血液中的毒素以后,自身会产生另外一种毒素,但是在自身毒素产生之前,它倒是个很好的净化器。这就是刚才我为什么不着急的原因。第二,这种虫子,每次只出现一只,这也是它的一大优点!”老钟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什么?这个也算优点?”我怀疑他的脑子秀逗了。

  “对,如果要是和血头虱比起来的话,的确算得上是优点了。”老钟说完这话,眼神随即变得迷茫起来。

  那次事件是好多盗墓圈里的人都不愿意提起的,享誉南北的开封和山西两大盗墓世家同时折戟洛阳,这让许多盗墓贼始料未及。因为掘子门和皮影潘家是那么的声名显赫。

  虽然最后两家对那次事件都三缄其口,但还是有一些细节,星星点点地泄露了出来。这就使其他的盗墓贼对那个墓敬而远之的原因。

  “后来呢?”我还是那个相同的问题。

  “后来,掘子门并没有拿到老潘家的皮影戏,而老潘家也是损兵折将灰溜溜地回了开封。这件事的直接后果就是:虽然这个墓上被人掏了无数的盗洞,但是真正在这里面有收获的几乎未曾听闻。”

  老钟他们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都以为是地方父老的穿凿附会,其中不乏夸张的成分,以期望用这些神秘的传说来恐吓赶走盗墓贼。年轻气盛的老钟豪气万千地率领自己的队伍日干夜干,马不停蹄地进行发掘,对那个故事并不理会,最终他为自己的轻慢态度付出了代价。

  老钟他们的发掘进度相当快,快得简直不可思议,而且最令人兴奋的是,原来传说中已经被盗空的大墓竟然是满满当当的一室陪葬品。碰见这种情况是每个考古工作者最高兴的事情,试想,本来迎娶的新娘是传说中的丑女,一揭盖头才发现原来娶回家的是绝色美女,怎么能不让这个老公兴奋得直流哈喇子啊。

  在发掘现场,老钟就像那个流哈喇子的老公。因为现场发掘出来实在太多的好东西。鼎、壶、盘、簋,大型物件接连不断,小的饰物更是不胜枚举。最令人惊奇的是,在主墓室的棺材位置没有任何的棺椁,而是在椅架子上摆了一副盔甲,一副闪亮闪亮的金色盔甲。这副盔甲引起了大家的极大思索,好多人都通过这副盔甲来断言墓主人的真实身份,考古界就开始质疑这是个方士墓的说法。面对这副国宝级的盔甲,大家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讨论。

  但是,在发掘现场,老钟却发现了另外一些让他奇怪的事情。就在那些宝物的不远处他发现了历代盗墓贼的骸骨。有的人身边还残留着当年的盗墓器具,最早的一个盗墓贼甚至都可以追溯到东汉时期,那可真是个奉旨盗墓的时代,老钟边慨叹边替那些盗墓贼不值,因为他们就死在离主墓室不远的通道上。各朝代盗墓贼的骸骨歪七扭八地散落了一地,这些骸骨有的椎骨被扭断了,有的却是完整无损。这些盗墓贼几乎就离这些宝藏只有一步之遥,但是都死在墓室外面,如果是现在的老钟,面对这种情况肯定要问个为什么,但是被巨大的成绩冲昏头脑的老钟哪里还顾得上这些,只顾催着大家赶紧把所有的文物清理出来。

  那副盔甲当时由考古队中最持重的张斌清理,他对文物的爱护达到了一种偏执的地步,这个性格几乎人所共知,谁要是不戴手套碰一下文物,他都要跟人拼命。可是那副盔甲实在是太闪亮了,几乎就像刚刚从武器作坊中取出的样品一样。考古队的一个年轻人王晨好奇地拿了头盔戴在头上试大小,结果被偶然进帐篷的张斌发现了,他狠狠地斥责了王晨,王晨当时有点儿窘迫,很不好意思地把盔甲放回了架子上。但是就在放的时候,他发现这副盔甲上用篆书写着“触者恒死”,这个发现并没有平息张斌的怒气,他几乎是推搡着把王晨送出了自己的帐篷。

  大家几乎都习惯了张斌的这种神经质的举动,所以就在第二天他没有出现的时候还开玩笑说张斌气得起不来床了。大家直到中午才从脸色阴沉的老钟那里得知,张斌已经被送往医院了,就在早上,有人进张斌的帐篷时才发现张斌横躺在行军床上,嘴中白沫四溢,出的气多,进的气少,经过检查发现,他的胸口部位赫然有一只黑色的手印,那只手印就像一只没有皮肉的骷髅手一样,重重地压在张斌的胸口位置。

  这个消息对于正在热火朝天清理文物的工作队员们来说,不啻是一盆兜头凉水,大家的热情一下给浇灭了。于是个各种版本的传说又重新开始在考古现场流传了起来,有的人说什么古代埃及神秘的法老诅咒,有的人说什么将头,还有说什么诅咒的,也有人说是无头将军什么的。

  老钟凭借自己过人的威望很快就平息了各种流言,指定了另外一名叫吴军的年轻人来清理那副盔甲,那个年轻人很欣喜地接受了这个任务,在拿到盔甲的当天也是爱不释手。当然他也发现了写在盔甲上的那四个篆字,不过他也没有把这个警告当成一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