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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读论语-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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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蔷醯靡丫说⑽罅诵矶嗍奔洌龆ú蛔鞲模凑泄硕际遣畈欢嗟模赖吨沼诳沉讼吕础↗ackLondon;1993:1405…1417。)这故事和阿Q被处死几乎一模一样。但与鲁迅不同的是,杰克。伦敦并不着力于写AhCho的麻木,而是在他麻木的表层之下,描写他的无辜、他隐隐而现的痛楚、他的无助。总之,这是个有心灵的人。当屠刀落地时,读者感到了失去一个生命的沉重,感到了对草菅人命的愤慨。这是在读《阿Q正传》时很难感受到的。也怪不得杰克。伦敦的这篇小说和当时美国种族歧视的潮流格格不入,被十一家杂志拒绝后,才于1909年在Harper’sMonthly刊出。(JonathanD。Spence:141…144。)

    阿Q的麻木,其实是鲁迅的麻木。阿Q的故事,还是在中国最发达开放的农村展开的。如果鲁迅看到更偏远、更闭塞、更穷困地区的农民,还不知道会把他们描写成什么样。就在他的同时代,西方许多传教士、慈善家深入这些穷乡僻壤,目的也是要拯救那里的人的灵魂。但是,他们为这些苦难的人行医送药、无微不至,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情操,在鲁迅身上竟一点也看不到。我不能想象,如果鲁迅看到被特瑞萨修女(MotherTeresa)救治的那些人会有什么反应。他大概会把人家描写得象个虫子、连阿Q也不如。鲁迅说中国文化吃人,乃是真知。可惜,他自己并没有能跳出这样的文化。《阿Q正传》和那篇声称灵魂没有得到拯救的中国人肉体也不值得救治的《藤野先生》,已经问世了几十年。在这几十年中,几代中国知识分子就被这样的作品所激励。所以也不值得奇怪,我们会有山西黑窑中的奴隶制度,会有广东打死讨薪民工的惨案。读《阿Q正传》长大的民族,怎么可能对农民公道?再看看西方,特瑞萨修女则成了激励整个社会的英雄。这也怪不得,美国一些富裕家庭,自己掏腰包把还在上中学的孩子送到非洲从事慈善事业。两相对比,难道还不能说明中国文化的失败?

    冷漠与麻木,已经成为中国人的国民性。鲁迅们与阿Q们的不同,是鲁迅们不认为自己冷漠麻木,甚至还觉得自己“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是献出了一腔热血却又被他所想拯救的人吃了人血馒头的烈士。所以我说,韩非笔下的和氏,才是中国知识分子精神的真正写照:他们永远觉得自己的璞玉没有被承认或者被低估,永远觉得“群臣士民”嫉恨他们,永远觉得他们应该获得足够的权力来支配和设计别人的生活,永远觉得别人应该有被他们检定合格的正确思想。在他们看来,“群臣士民”的意志和情感,在国家理性面前一钱不值。

《学而时习之》 作品相关 序:什么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5)

    我不妨顺便指出,这里特别耐人寻味的是,和氏不觉得自己的两只脚被剁掉值得一哭。楚王派来问讯的人,也觉得为两只脚被剁而哭的人很反常。可见,这两只脚的没有价值已经是大家的共识。(细节请看对“学而时习之”的研究。)而西方的政治哲学自古希腊以来,则频频以人的身体来比喻政治体。比如君主是头颅,僧侣是灵魂,士兵和官员是手,农民是脚等等。这种比喻往往传达了保守的价值,要求人们各安其位,不要犯上作乱。但同时,这种身体性强调的是社会作为共同体的有机性:每一个部分的利益都和整体的利益都是一致的;君主要视臣民如手足,倍加珍惜。(AntonyBlack:15…17。)基督教神学把这种社会的身体又演绎成“灵性的身体”,更是没有一个部分可以被伤害和牺牲了。

    《韩非子》的《和氏》一篇无意中告诉我们:君主专制下以法术治理的社会,是一个肢体残缺的社会。这种肢体残缺,自然导致了精神的残缺。当掌握法术的“优秀平民”被选拔进政府、以官僚机器直接操纵社会时,国家权力就把共同体的自治权力给取代了。共同体内的任何事物,都必须交给远在天边的官僚来决断。一旦共同体丧失了处理自己事物的能力,共同体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精神、彼此之间的纽带和信赖,也就跟着丧失。近代以来,从梁启超到孙中山,都强烈地感受到了中国人的这种政治冷漠。鲁迅在幻灯片中看到的,也仅仅是一个例子而已。这里真正的原因,还是中国的老百姓早已经被剥夺了在共同体中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没有参与,万事变得与己不相干,当然就会冷漠。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和制度的失败。所以,救治这种冷漠,并不是靠鲁迅这样的精神贵族来改造老百姓的灵魂。正相反,这些精神贵族应该少过问老百姓的事务,应该让老百姓自己来组织自己的生活。当知识分子总要指令老百姓往哪里走时,老百姓当然冷漠。但是,当老百姓自己可以决定自己往哪里走时,他们的责任感也绝不会比知识分子差。

    欧洲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就是从共同体精神中生成的。比如我在正文中要讲到的patria的概念,对民族主义的形成很关键。这个词一开始就指代的是小村小镇这样的聚落,是一个人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并且特别蕴涵着自己的权利要由自己的patria的乡亲来界定的观念。即使是中世纪英格兰乡村一个农奴成了被告,他要由自己乡亲构成的陪审团(许多成员就是农奴)判决是否有罪。他如果能够找出几个证人(哪怕是农奴)宣誓证明他的话是真实的,就可以被判无罪。其中一些农奴掌握了相当复杂法律技巧,欠了领主的劳役、财物,或者侵犯了领主的利益,领主几次告居然也告不倒。如果阿Q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的一个农奴,他当然不会是鲁迅笔下那种人物,当然会具有参与公共事务的热忱。那些幻灯片上的中国人,当然不会当麻木的看客,而要承担陪审员的职责。在这个意义上,至今一个普通的中国人还不具有中世纪英格兰农奴的权利。他们怎么可能不冷漠?

    当今中国展开的村民民主选举,是恢复共同体功能的历史性的一步。不过,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混乱,也说明国家权力替代了共同体的自治功能时间太久后,社会自我组织能力已经萎缩到了什么地步。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在这方面亦缺乏基本的历史意识。比如,派大学生下乡当村官,实际上就是破坏共同体复兴的恶政。大学生可以回乡竞选村官,但绝不应该到别人的村子里,对别人的事务指手画脚。乡村秩序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让农民真正具有权利来处理家乡的公共事务。他们必要时可以雇用知识分子为自己的利益服务,但知识分子绝无指导他们的权力。我相信,基础民主和乡村自治这一进程如果能够不受打扰地进行下去,将比任何所谓知识分子的精神对中国文化的复兴都更有意义。我们需要说的是:知识分子要从老百姓的生活中滚开!

《学而时习之》 第一部分 学而时习之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译文]

    孔子说:“学习而不断地操练,难道不是很欣悦吗?有朋友从远方来,难道不是很快乐吗?不为人知,却不因此而气恼,难道不正是君子的本性吗?”

《学而时习之》 第一部分 评论:儒家是些什么样的人?(1)

    本章有两个要点。第一,“学而时习之”道出了孔子及其门徒是什么样的人。第二,“人不知而不愠”则接着告诉你他们自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也就是他们的自我认同。这句话是一个典型的“孔子句法”,揭示了孔子学说的内在矛盾。

    不要小看“学而时习之”这句话。这绝不是我们现代文中一个“学习”就能概括的。这里的“学”大致相当于我们所谓的“学习”,包括向老师学,从书本中学等等,是从外部吸取知识。“习”则有些类似于做家庭作业,也就是将刚刚学到的东西反复演练乃至熟能生巧。“学而时习之”其实是指一个相当专业化的训练过程。比如现代大学里的教育(这当然不是指中国的大学教育),学生上教授所讲授的大课或者看书,很类似孔子的“学”;上完课、读完书后参加讨论班,用大课上和书本中所学的知识来演绎自己的观点,彼此辩论质疑,则更接近孔子所谓的“习”。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中的教授方式,也有类似之处:上午老师讲课,基本上是读经释文,叫lictio,也就是后来英文中的lec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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