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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读论语-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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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枪里只有两发子弹。你应该怎么办?第一发子弹要打那个美国律师。这是毫无疑问的。剩下那发呢?答案是:还要打那个律师。你要保证他确实死了!”美国律师的社会声誉,也可见一斑。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评论:中国人的“巧言令色”(4)

    美国社会这种反律师的文化,特别是反出庭律师(就是出庭辩论的那种伶牙俐齿的律师)的文化是如此之强,乃至常常被政治利用。2004年,民主党副总统爱德华滋就是出庭律师出身的政治家。共和党将此视为一个政治污点,竭力攻击,试图把他描述为靠挑拨离间而发了财的亿万富翁。但爱德华滋专门在《纽约时报》写了一篇文章,讲述出庭律师的经验对他人生哲学的影响,感人至深。那份报纸我至今还留着。文中讲:他三十一岁时,第一次经手一个大案。他代表北卡罗莱纳州的一个工人。这位工人因为当地医院用药时剂量超过正常标准的三倍,导致全身瘫痪,说话能力都丧失了,只能靠打字和人沟通。当时医院的律师提出了赔偿七十五万美元。那位工人吃力地打出两个字来:“要了。”爱德华滋说:我完全能理解他的心情。我就是在这个地区长大的。我爸爸就是个工人。他们劳苦一辈子,没有见过几个钱。我妻子现在手指头上还带着我给她的11美元的结婚戒指。七十五万,对这个工人来说,是个做梦也想不到的数字。他怎么可能拒绝?但是,他已经是个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的人。我希望把他的生活给要回来,希望他能有尊严地度过他的余生。于是,我设法告诉他:他应该得到更多的钱。他又吃力地打出几个字:“我信任你!”这几个字对我的份量是什么?我告诉一个被毁了的人拒绝他一生所见过的最大的一笔钱!如果我赢不了,他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是什么样的信托!为了这样的信托,我拼命地工作。最后陪审团宣布了裁决:三百七十万!对我来说,这不是一场官司的成功。“我相信你!”这句话将跟我一辈子,成为我生活的目标。我知道美国人民在走向投票箱时,心里说着同样的话。(JohnEdwards。)

    我至今还记得,我当时读完这篇文章时热泪盈眶。爱德华滋这样的人,是不是“巧言令色”呢?他的政敌肯定会这样说。按孔子的标准,也许也差不多。请看:人家本来已经决定私了了,这也许算不上礼让的君子之行,但至少也符合“和为贵”的为人之道吧?爱德华滋却半路拦住,最后向医院要到了将近五倍的钱,自己当然也分到一大笔。爱德华滋是美国最成功的法庭律师之一。他出庭前,每每进行模拟法庭辩论,请普通老百姓来当假想的陪审员,让他们来判他能不能赢。一直等到他有十足的把握说服模拟陪审团时,他才出庭。他不是电影上鲨鱼般凶狠的律师,而是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诚恳温和的好人,说服陪审员把案子判给他。他相貌英俊,充满魅力。过去的陪审员回忆,有一次,陪审团的一位女性完全被他征服,什么都要按他说的判。这是他成功的基础:把握着打动人心语言,有着英俊诚恳的外表,出庭如同演电影,自己的角色就是“男一号”,而且他确实“彩排”。这还不够“巧言令色”吗?看看爱德华滋的生涯就明白为什么许多美国家长让孩子从小学演说、学戏剧。他们并不是指望孩子去好莱坞,而是在这样的社会生存,经常会需要“演技”。在某种意义上说,民主社会就是个“巧言令色”的社会。

    像爱德华滋这样的出庭律师,其职业目标,就是提高社会的“交易成本”。怪不得共和党口口声声:这样的律师多了,医院也会破产,企业会破产。但是,美国的医院并没有破产,企业很有效率。事实上,有这样的律师在,你进医院就觉得心里踏实。在一个民主社会,越多的人表达自己的利益,参与利益分配的博弈,所产生的“游戏规则”就越公正。像爱德华滋这样的人,就是靠让那些不像他那么伶牙俐齿者发出自己的声音而成功。其实,这也是在代议制中所有政治家应当肩负的使命:代议就是要代人而议。

    与此相反,孔子是希望能说话的人也少说一些。在他看来,太多的人表达自己的利益,太多的人来“争”,社会就会乱。一般的老百姓,应该把为自己制定“游戏规则”的责任信托给君子,自己照着人家定好的规矩行事就可以了。我无意以只言片语来评价孔子。但是,通读《论语》,你大致还是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孔子希望君子少说话,“小人”(也就是老百姓)不说话。“小人”要安心在君子给他们安排好的秩序下生活。这种精英意识,多少有点像当今的“主流经济学家”。我们不要忘记:孔子的时代,并不比当今的中国公平。我们现在信不过精英,两千多年前凭什么要信得过君子?

    在私人的生活领域,我们大多爱和木讷厚道的人做朋友,不喜欢和斤斤计较的人打交道。但是,政治秩序的生成,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人是谋利的动物。你不表达和争取自己的利益,那些表达和争取利益的人就会按他们的利益设计一套“游戏规则”。而这些人又常常已经垄断了社会的经济和政治资源。这样只能制造一个更不公平的秩序。

    亚里斯多德在《政治学》中曾引用一句诗说:“沉默是女人的荣耀。”这背后的理由是,女人要服从男人。(Aristotle:1998…2000。)这里的深意,我不妨在[研究]中进一步阐述。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研究:“巧言令色”的社会背景(1)

    私德是沉默的,公德却永远要彰显。中西传统之别并不仅仅在于儒家的“内在超越”和基督教的“外在超越”。把孔子和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放在一起,对比也同样惊人。这里最大的不同之一,是孔子着重于私德,着眼于家庭。也许他会说,人是家庭的动物。亚里斯多德则明确告诉我们:人是政治的动物,是城邦的动物。人是城邦的一部分,就如手足是身体的一部分一样。

    对“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集释》中汇集了许多后人的解释。温和者尚还可以就事论事。如《集解》包**曰:“巧言,好其语言。令色,善其颜色。皆欲令人说(悦)之,少能有仁也。”然而,更有些如患了迫害狂或恐惧症的无限联想者。如《四书辨疑》:“致饰于外,言甚有理,必有阴机在内,而后致饰于外,将有陷害,使之不为提防也。”用我们文革时期的语言,这就是“绷紧阶级斗争的弦”了。

    在美国生活,如果你每见到一个言辞甜蜜、穿着讲究得体的人,就一定觉得人家想陷害你,那么亲友也许就会建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了。不过,当你生活在一个让人患神经病的社会,怕是也只能如此。我想,孔子本人不至于如此神经兮兮。他虽然处于礼崩乐坏的时代,春秋时候的人总体而言还厚道一些。记得几年前和张广达教授聊天,他感叹中国人从两汉后变坏了。这一印象虽然很难以实证式的研究支持,却也不乏卓见。也怪不得后世的注释家们会将孔子的话挖掘到这般草木皆兵的程度。他们生活的时代,世道人心已经被君主专制的官僚统治毒化到了这样的程度,乃至一天到晚担心别人害自己。

    我们不妨绕开后世人的发挥,回到原文,谈“巧言令色”一般性的意义。类似的话,在《论语》中反复出现。比如,“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等等。直到今天,中国的文化中仍然对那种喜欢自我表现,能说会道的人评价不高。这大概也是孔子的影响吧。

    这句话体现了孔子对为人处世原则的一个核心观照:人要讲诚信,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说。这是一个非常可贵的品格。不过,理解这句话,还有两个面向。第一,孔子向往的还是周公所创造的政治秩序,大家生活在面对面的小社区中。在这种社区中,邻居们从小看你长大,有机会观察你一生的品行,所以说不如做重要。在一个开放的、背对背的大世界,陌生人之间不了解,你不能指望对方了解你一生的事迹。这时说服没有机会长时间观察你的人就成了一个重要的技能。巧言令色之徒多起来,大概也是因为他们尝到了甜头。

    第二,孔子觉得君子就应该“人不知而不愠”。巧言令色,迫切地追求被人所知,其实就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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