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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刚:晚清七十年(台湾远流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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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感若此,以故笔者试撰此篇时,既为顾虑一般读者对章句之不耐;同时为试探电脑时代新史学应有之取向,乃不作教科书式之撰写。一般史实之早成定案者,都以我国传统史学中之「纪事本末体」及「大事年日志」之方式于末卷中条列之。如此,则读者可一目了然.毋须作者啰嗦也。而史实中之可议、可惊、可叹之处则于正文中详叙之,并试行减少学报气味,庶几一般读者能读而终卷也。名家之见足传千古者,则博揽而广收之;或有不足者,则以愚者之一得而填补之。虽仅一得之愚,亦聊备一家之言,以待知音者之更多补充与佐证。至于一般注脚,除具有关键性者注明之外,一索可得者则省却之。盖专家检索,初非难事,遣兴读者亦知作者之不妄言也。聊以拙篇为新方向之实践,纵不能致,然心向往之。至恳读者随时匡正之也。
   三大阶段,两次转型
   抑有进者,笔者读史、教史、著史数十年,劳者自歌,亦每以千虑一得,自作主张,对四千年国史之诠释,一以贯之。斯即数十年来初未离口之拙论,所谓「三大阶段,与两次转型」也。愚意自夏禹家天下以后有记录可征之国史,凡四千余年(公元前二二〇〇~公元二〇〇〇年)。四千年中,如按我民族所特有之社会型态发展之程序(typological approach to societal development)而分析之,则四千年来我民族之社会政治型态之发展.盖可综合之为三大阶段,亦即封建、帝制与民治是也。从封建转帝制,发生于商鞅与秦皇汉武之间,历时约三百年。从帝制转民治则发生于鸦片战争之后,吾侪及身而见之中国近现代史之阶段也。笔者鄙见认为此一转型至少亦非二百年以上难见肤功也。换言之,我民族于近代中国所受之苦难,至少需至下一世纪之中期,方可略见松动。此不学所谓两大转型也。
   今日尚主宰大陆史学界之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根据马克思主义之教条,则分国史为五段,亦即原始公社、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包括所谓「最后阶段」之共产主义社会)是也。今因大陆上两制之推行及苏联之解体,社会主义已成过街老鼠,鲜有衷心信服者矣。然不疑之处原亦有其可疑余地也。纵观近百余年来之名家史学,马派之社会发展阶段论之科学性,原未可厚非也。只是日耳曼学人太武断,每好以偏概全;而我国五四以后之启蒙文人,崇洋过当,在学术转型期中食洋不化。致将错就错。盖人类社会之发展虽有其通性,然各大民族之社会发展亦各有其特性,二者交互影响乃形成各民族史之不同型态与不同阶段也。在欧亚大陆上,我华夏民族社会发展之经验足与白种民族'包括闪米特族(Semitic Peoples)'相颉颃。马派史学所总结者,实为白种民族之现象,持之以解释我民族之发展,凿柄就大不相投矣。榫头卯眼大小不同而硬接之,就死人亿万了。思之可悲!
   没奴隶社会也没资本主义
   我国古代中有奴隶(slaves),而无奴隶制(slavery),笔者在不同的拙著内曾力证之,国际汉学界亦有公论。'见《新版大英百科全书》(The new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in 30 volumes)一九七七年版.第十六册.页八五八'既无奴隶社会阶段,则我国史上之封建制,实自原始公社(Primitive mune)直接演变而来。其实马派史学所谓之原始公社者,即初民之部落生活(tribal life)也。盖初民生活原与猴马牛羊等群居动物(尤其是猿猴一类)之社会行为,颇有相似之处。群居动物,居不离群。初民生活亦必以部落为单位,而部落生活必有其自然形成之酋长,有其长幼强弱之分歧,亦有其部落间之交往,及彼此间之竞争与斗争。甚至守土之习惯与夫疆界之划分。亦为与生俱生者。近年生物学家曾发现非洲之黑猩猩(chimpanzee),各群之间亦每为争夺疆土而发生群斗,其情况竟如初民之间的部落战争。若辈虽无武器可用,然既抓且咬,爪牙并用,为族群之保疆卫土,亦每至死伤枕藉,有时甚至阖族同殉,其惨烈亦不下于我国共相残之内战也。猿猴尚且如此,而况于人乎?以故初民社会之属土习惯,及长幼强弱阶层之自然形成,实即封建之雏形也。随之,众部落之间,强凌弱、众暴寡、大吃小、尊御卑……,千年演变与进化之结果,乃形成西周时代之高级封建王朝矣。曩昔余读美洲红人史,每惊其与我国三代史之酷似也。近读十七世纪前后在美国维吉尼亚洲建国之印地安「帝国」史,尤信封建制出于部落生活之非虚。盖此邦盛时所拥疆土约为台湾之一倍,其君主保哈坦(Powhatan)属下有大小诸侯三十家。每家各有其大小不同之疆土;每家亦各拥有勇士自二十人至三百人不等也。他们君主与诸侯之间的权利义务亦均约定俗成,颇有可观。保哈坦有女甚美,后来下嫁与英人,颇有贤名。闲读此书,几疑其为《左传》之英译也。(见Helen C。 Rountree; The Powhatan Indians of Virginia:Their Traditional Culture。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1989。 pp。114─125。)
   关于封建社会之特征,我们可以说有两点最为重要。其一则为土地属于天子或诸侯,大贵族可以把土地「封」与小贵族,但不得买卖,百姓黎民更不得私有。其二则是居统治阶层的贵族实行世袭制,黎民百姓除却裙带关系或结帮造反之外,绝不能进入统治阶层。这一东方式的封建制度发展至公元前八世纪的西周之末,可说已登峰造极。唯物极必反,迨平王东迁(公元前七七一年)之后,它就开始滑坡以至崩溃了。能把这一从滑坡、崩溃到改制的经过,说得最简单明了的古代记述,实莫过于《汉书·地理志》里的一段记载。且抄录如下:
   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为附庸,盖千八百国。而太昊、黄帝之后,唐、虞侯伯犹存,帝王图籍相踵而可知。周室既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转相吞灭,数百年间,列国耗尽。至春秋时,尚有数十国,五伯迭兴,总其盟会。陵夷至于战国,天下分而为七,合纵连衡,经数十年。秦遂并兼四海,以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孓遗者矣。(见中华书局版《汉书·地理志》,第六册,页一五四二。)
   《汉书》中这节记载,历史家要在鸡蛋里找骨头,那也是找不尽的。可是作者叙述的封建崩溃的程序,那大体是言之成理的。可是郡县制之出现却非一朝一夕之功,它是经过数百年慢慢转变出来的。大体说来封建崩溃之开始是,诸侯用各种方法兼并来的土地,不再「封」与他人,而是暂时「悬而不决」或「悬而不封」。这就是「县」的起源了。在古文里,「县」、「悬」本是一字。读音亦相同。不像后世读成县去(声),悬平(声)也。县而不封,县而不决,本是个临时的办法。后来永远「县(悬)而不封」,县就变成个政治制度了。
   把郡县或州县的「县」解释成「悬」字,段玉裁(一七三五~ 一八一五)在他的名著《说文解字注》中也说是「县者县(悬)也」;不过他接着说是「县(悬)于郡也」,那就说错了。(见该书万有文库版第三册三十四页)笔者青年期在重庆国立中央大学历史系就读时,随顾诘刚师治商周史便曾指出段氏之误释,认为是「县者悬也。悬而未决或悬而未封」,而非「县于郡者也」。撰成《我国郡县起源考》之期终作业,嗣并收为《毕业论文》之前篇,颇承业师过奖。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益觉青年期判断之非谬。盖封建王朝末期对封地「悬而不封」,古日本及若干印欧民族国家亦有之,只是其结果不若中国竟发展成独特的郡县文官制(civil service)之重要而已。
   郡县制之兴起与发展实为我国社会政治(sociopolitical)第一次大转型之关键所在。一转百转,迨始皇统一中国,「废封建,立郡县」,由封建制转入郡县制,全国人民生活方式(lifeways)便无一不转。「废井田,开阡陌」亦是必然之事。所谓「废井田,开阡陌」者,即是开放国有或公有土地任人民私自耕种,以增加生产也。笔者撰拙篇于抗战中期,初不知历史会重演,其后竟有废人民公社,搞包产到户等之现代化的「废井田,开阡陌」也。以故笔者不揣浅薄,亦将五十余年前之青年期旧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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