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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犬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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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歌笑笑,问,“我还是没弄明白,为什么两只狼一前一后进攻豹子呢?”
  莫少华挠挠头皮,说道,“按理说,狼都是群攻性动物,遇到敌人时有几只上几只,怎么今天母狼等了这么久才出手……”
  “报告。”一个新兵打断了莫少华的话,“发现,发现……”
  “发现什么了?”白歌问。
  “发现一只狼,不,一只犬。”
  “到底是什么?别着急,说清楚。”
  “报告排长,在狼窝里发现一只犬。”新兵激动得满脸通红,手指着母狼蹿出的草丛说,“就在那里。”
  白歌和莫少华赶到草丛中时正看见“风翼”和“咆哮”对峙着,那只小狼,不,小犬正被“风翼”拦在身后,怒视着叼狼腿的“咆哮”,张牙舞爪地不停狂叫,若不是“风翼”阻拦,恐怕早就扑上去和“咆哮”拼命了。
  “咆哮”两只眼睛盯着“风翼”,甩掉口中的半截狼腿,生气地从喉咙里发出不满的声音,意思很明显,一只小狼崽子,你干什么要护着它?“风翼”回头慈爱地舔舔小狗身上的毛,让它稍安勿燥,用同样低沉的声音回应“咆哮”,你看清楚了,这明明是只中国昆明犬的后代,怎么能说是狼?“炽天使”和“利爪”站在一边,看看“风翼”,又瞅瞅“咆哮”,不知该听谁的才对。
  莫少华右手高举,手心向前,喊了声“定!”警犬们立刻不动不叫了,吐着舌头仰头看他,仿佛在等待一个裁判。
  白歌蹲下,轻轻拍着手,从“风翼”身边抱起小野狗,小野狗在他怀里扑腾着,小爪子将白歌的手抓出一道血痕。“小家伙还挺厉害!”他把小野狗放在草地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干牛肉,“先堵住你的嘴。”
  小野狗大约有半米长,耷拉着尾巴站在两人面前。它全身披着细细的绒毛,后背呈青黑色,淡黄色的四肢比一般幼犬略为粗壮,小黑鼻子又尖又长,耳朵笔挺挺地竖着。肉落下来,它的两只前爪瞬间牢牢按住牛肉,低头闻了闻,立刻呲出小牙,咬起牛肉,仰头吞进嘴里,大嚼起来,两只琥珀色的眼睛却一闪一闪,警惕地盯着白歌。
  “操,连吃肉都和狼一样。”莫少华仔细看了看,说,“才4、5个月大,的确像昆明黑背系的犬种,怎么会在狼窝里?”
  白歌摇摇头,仔细端详着吃肉的小野狗,自言自语道,“小家伙怎么跑狼窝里来了?”他忽然发现小野狗的额头中间有一小撮长长的银毛,在黑暗中仿佛闪闪发光。“好像在哪见过。”白歌对这只犬产生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他想了想,回头看莫少华,发现他也在看着自己。
  “看这缕银毛!”他指给莫少华看。
  “恩,真是罕见。”莫少华说,“我还没见过额头上生银色毛发的犬。”
  “这犬有点意思,怎么处理?”白歌故意问莫少华。
  “你是排长你说了算。”莫少华还是那句话。
  “那就带回去了。”白歌冲莫少华一乐,“不要说,这犬算我的。”
  莫少华没想到白歌出了这么一招,一只小野狗还能带回正规的警犬班?警犬班的规矩是绝对不收留任何野狗,怕血统不正、怕传染疾病,怕影响其他警犬训练,虽说这只小野狗从体态特征上看像是中国昆明犬的后代,但毕竟是在狼窝里发现的,被狼养大的犬还能说是犬吗?可排长话已出口,自己又不好顶撞,但又不能不说,莫少华犹豫了一下,提醒道,“白排,这样不太好吧?这是野狗啊。”
  “一条小狗而已,莫'狗头儿'还怕什么狗?出了事我担着。”白歌开了个玩笑,拍拍莫少华的肩膀,旁边的几个检查草丛的新兵低头偷偷地笑。白歌不知道,他一句“莫'狗头'儿”把莫少华的肺都快气炸了!这名字本是中队长段辉给起的,因为段辉当过莫少华的新兵连长,所以他觉得理所应当,可自段辉以下,谁也不敢叫他为“狗头儿”。莫少华觉得中队长叫他,那是“呢称”,是心腹人员的称呼,其他人谁也叫不得。白歌不知道,他听中队长叫过莫少华几次,没想到犯了他的忌讳。莫少华忍着气,心想,好你个小排叉子,这也是你叫的?等着吧,这口气一定找回来。
  白歌和莫少华带着警犬走出草丛,受伤的母狼正在地上慢慢舔着断腿。它看到了白歌怀中的小狗,竟然一骨碌歪歪斜斜地爬了起来。四只警犬刚要冲上前,莫少华右手抬至迷彩服的第三纽扣,五指伸开,手心向左,喊了一声“坐!”,四只警犬憋着力气,立刻又坐了下来,他从口袋里掏出牛肉,奖励四只警犬。
  警犬们一边嚼着牛肉,一边警惕地看着母狼。母狼晃着身子一瘸一拐地走到白歌身前,趴在草地上,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白歌怀里的小野狗看见断腿的母狼和躺在血泊里的公狼,忽然变得狂暴起来,对着白歌又叫又咬,四肢乱蹬,拼命挣扎。
  白歌紧紧地抱着小野狗,借着月光,他看到母狼的眼睛里流露出哀求的神色,嘴巴微微张开,一只被血染红的尾巴讨好地摇着,似乎在对白歌说,我刚失去了丈夫,求求你了,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吧。他恍然大悟,说,“原来母狼怕小家伙受到伤害,守着窝不肯走。”
  莫少华从口袋里掏出剩下的牛肉放到母狼身边,白歌对他说,“怪不得没和公狼一起进攻,不知道它们怎么会养一只幼犬?”
  莫少华没理他,低着头把一块一块的牛肉放在母狼旁边,口里念叨着,“自己救自己吧。”
  白歌莫名其妙地讨了个没趣,只好用手蒙住小野狗的眼睛,轻轻迈过母狼。
  打扫完战场后,白歌站在一片空地上召集战士们列队集合,大家带着“黄魔鬼”和公狼的尸体踏上了返回中队的路。临行前白歌回头看了一眼母狼,他看到一双充满无奈和怨恨的狼眼,里面隐隐有闪光的液体滚动。在白歌看来,犬是一定不能被狼来养的。所以,尽管母狼凄惨绝望的哀号声在森林里响了很久很久,尽管小犬在他怀里又扑又叫又咬,他始终硬着心肠,带领战士们沿着森林中长满青苔和杂草的小路坚定地向前行进。
  中秋节晚上,武警麻粟坡县特警中队和县政府的“庆中秋”警民联欢晚会在县政府大院里火热地进行着。一开场,漂亮的女主持人就在舞台上说“感谢武警官兵又为我们除了一害”,莫少华戴着大红花坐在前台,低头偷偷地怪笑,他觉得太小题大做了,不就杀了一只豹子嘛?还是被野狼给咬死的,值得这么表扬么?白歌坐在他旁边,听见莫少华发出怪笑心里直犯毛,觉得这帮老兵一个比一个难对付,不知道成天想什么。
  那晚白歌在做战前部署时,以班长莫少华为首的老兵就开始对他的处心积虑表示不屑。“白排,不就是一只豹子嘛?”莫少华扬着脑袋问,“还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把'咆哮'放进林子,24小时内叼着豹子的脑袋来见你。”“咆哮”曾咬死过两只成年野猪,热带丛林中按“一猪二熊三豹”的说法,它对付一只豹子是绰绰有余了。
  白歌看了莫少华一眼,继续指着地图,对豹子可能出现的区域、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一一部署说明。莫少华本来从心里瞧不起这个刚从警校毕业的新排长,为什么?因为莫少华自己也是大学生,还是北京一所重点大学生物系的大学生。一想起自己保留学籍参军入伍的原因他就两眼冒光,因为什么?因为警犬!莫少华家在杭州,父母都是生意人,家产甚多,莫少华14岁时曾被坏人绑架,勒索巨额赎金,他清楚地记得两只威猛的警犬像飞将军一样破窗而入,将歹徒咬得不能动弹。从此他就发誓要报恩,结果大学上了一半,听说武警部队招警犬训导员,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和同学老师的劝说就要参军,女友急了,问他“要狗还是要我?”,他反问“狗救过我的命,你救过吗?”,转身跑到招兵办,第一个报了名,部队首长求贤若渴,重点大学生物系的大学生,要了!当兵快四年了,莫少华天天和警犬摸爬滚打,携警犬执行了80多次解救人质、辑毒、搜救等任务,立过二等功,上过电视报纸,被誉为“边境犬王”。你说,面对一个新毕业的小排长,莫“犬王”能放在眼里吗?
  可随着白歌的深入部署,莫少华心里暗暗吃惊,这小子实战经验没自己丰富,想得倒还真缜密,连天气变化对警犬情绪的影响都考虑到了。“果然是科班出身,有两把刷子!”可他还是装做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低着头半睁着眼,却将白歌说的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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