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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面和花朵-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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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胡子;就像还保留着他过去的肤色一样。这也可以看出他并不是一个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的人呢。他还是有乡情乡音的。这山羊胡子,就是树高千丈,叶落归根的明证。有了这一点,我们就对世界放心和大胆多了。可等后来我跟老刘混熟了,老刘也放下他矜持和教授的架子了,我们可以一块喝酒和打麻将了,可以称兄道弟和面红耳赤了,一次我们在塞纳河旁散步,我见他老人家无事又掏出胡梳梳胡,看着这山羊胡,我想起了多年之前在故乡开过的那次同性关系者回故乡的座谈会,我旧事重提,问他老哥这山羊胡一直留着是什么意思,是思念故乡和童年情结的持续吗?没想到刘老哥「噗嚏」一声笑了,说这是哪跟哪儿呀,你们别在那里自作多情了;我这山羊胡子留着,跟你们没有任何关系,纯粹是因为欧洲的女孩子看到东方的这个,觉得特别性感罢了。听了他的话,我半天愕然。对多年前的一段人生经历,又感到它有些可怜了。 
  女兔唇  村民。兔唇,露齿,村里的风流娘们之一。历史上曾参加过大王小麻子的选美。本来她难以当选,后因驴家狗家鹬蚌相争打出了狗脑子,他们兔家渔翁得利,竟给选上了。但选上以后,好景不长,夫君小麻子就被太后柿饼脸姑娘给捉住了;一声令下,小麻子就被刽子手袁哨和帮凶小刘儿给正了法,脑袋生生给劈下来一半──这也是袁哨在历史上留下的一大遗憾:我怎么只劈下来一半呢?应该像削萝卜一样削一个完整的;老袁家做活,是没有这个先例的。接着就把这段没劈好的责任怪到我头上──因为我的下手没有打好。他是师傅,我是徒弟,我能说什么?小麻子直到现在,还有没事爱将头耷拉在一边的习惯。一次小麻子和袁哨碰到,在一起开玩笑,小麻子就对身边的姐姐们说,他的这个毛病,就怪这个袁哨,历史上做事不周正,给人留下后遗症。袁哨不好意思地笑了,恰好我也在旁边的水坑前玩尿泥,袁哨接着就转指着我说,还是怪这个小屁孩,当时他端接人头的盘子「匡啷」掉到地上,吓了我一跳,接着红绸子大刀就偏了,劈了一半。我当时也就五六岁吧,赤身裸体,一身的泥,看他们在远处说话,就将一只泥手伸到嘴里,站在那里傻笑。女兔唇与小麻子,在一起睡过三个晚上──接着大军就到了;这三个晚上,据小麻子和他的马弁小蛤蟆说,两人根本没找到什么乐子──在没找到乐子的情况下,女兔唇就成了村中的寡妇。既然是这样,女兔唇就对世界百思不得其解,没有什么乐子嘛,我作为前辈已经实践过了,为什么这么多人还前赴后继地跑到那里集中呢?更令她愤愤不平的是,既然两个人没有找到乐趣,怎么现在已经不是他夫君的小麻子,还这么日日夜夜地在追逐一些女孩子呢?他是一撇下我就在别人身上找到乐子证明毛病出在我身上呢,还是他在以苦为乐,故意这么折磨自己的神经呢?这也是后现代的一种呢。我的夫君,虽然你现在花天酒地,乐不思蜀,反认他乡是故乡,但在我心中,还是没有忘记你在那三个夜晚的追求和追求之中的痛苦。从这一点出发,女兔唇倒对现在同性关系者有深刻的理解和同情,同意他们现在回故乡。她说,同性关系者为什么搞同性关系呢?就是因为男女在一起没有什么乐趣嘛;男女之间没什么乐子,于是就出现了男男和女女,就是这么简单。没想到她这个出于一厢情愿的理论,倒是深得同性关系宣传部门的欢迎。说女兔唇大婶到底是老精灵,什么事情一说出来就既通俗易懂又切中要害,比我们深刻制造的宣传词好多了;我们的宣传词就照大婶说的改吧──如此一改,倒是比过去文诌诌和干巴巴的口号更能唤起民众呢,更能使一个高雅的运动普及化呢。于是之后同性关系者在广告牌上书写标语,就出现了这么一句话:干嘛夜夜痛苦?不如去搞同性。出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性关系者还付给女兔唇250美元的创意费。现在女兔唇从在会议桌前,涂着口红,穿著貂皮大衣,口里吐着烟圈,一副对世界了如指掌的样子。女兔唇在吸烟的时候,右手还露出一根长长的竹指甲,这指甲是干什么用的呢?刚才在场子外边,一些记者也提到这个问题。女兔唇倒也大言不渐地说,她已用这竹指甲,挖死了十个对他不怀好意的男人。记者们听了,都面目改色,男记者一哄而散,只留下一些女记者。这些女记者又向她提了许多问题,把她奉为女权主义的先驱。女兔唇这时仰着唇,哈哈大笑,说我当时挖他们的时候,也就是觉得解气,我这里没什么乐趣,你们还强迫我干什么?这不是找死吗?──他们还以为姑奶奶是给他们说着玩的,甚至是故意挑他们的兴呢──哪一个女人有上来就脱裤子的,不都是扭扭捏捏,非让别人把他们的裤子给脱下来?他们也把我当成了这样的人。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是从来不开玩笑的,我说挖死你们,就挖死你们;当时我也就是一时感情冲动,还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说是要搞女权。如果搞女权就是挖死男人,那我觉得也太容易了,世界上不要许多女权,有我一个就够了。大家觉得她说话憨厚可爱,虽然她挖死了几个人,大家还是哈哈大笑地给她鼓了掌。有时你憨厚可爱,在世界上也显得独树一帜哩。杀人都显得轻松。这时又有人提出她第二个丈夫牛根的处境。女兔唇又哈哈大笑。说,这个丈夫也不例外,也被我挖死了;看看,现在变成了我脚下的一只卷毛狗。接着还抖了抖狗脖子上的铁链子。脚下的狗,马上就「汪汪」叫了两声。女记者们看着那狗,都哈哈大笑,我看了却有些辛酸。因为这个牛根,生前是人的时候,却和我是好朋友呢。 
  牛根  鬼魂。生前是村民,现在是人脚下的一只狗。由于是狗,在会议室里没有座位,只好卧在桌下,卧在他的主人女兔唇的脚边;轮到他发言的时候,临时将身子直起来,把前爪搭在桌沿上,「汪汪」地叫上一阵,再急忙将身子缩回去。当然,他在发言之前,不但要请示会议主持人,在请示会议主持人之前,还要先请示主人。所以他的狗权相对于我们的人权来说,在世界上更要多一层障碍。在寻常的日子里,在太阳比较温暖人的心情又比较好的情况下,已经是狗的牛根在主人出门又不带他的时候,常常钻出门洞跑到我这里来聊天。有时聊着聊着,他就长叹一声,说:我过去是人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不是人;谁知现在成了狗,我才知道就是那不是人的日子,也比做狗强上百倍了。你们现在受了丁点委屈,就闹人权,那么我们狗该怎么办呢?看看我脖子上的链子,这是什么时代的标志?这是奴隶社会井田制时代的产物。你是我朋友,对我念旧情──谢谢你小刘儿,才这么平心静气地跟我说话;如果不是朋友呢?你们就满街筒子撵我们,撵得鸡飞狗跳;我们恋爱发生关系的时候,你们还用棍子从中间抬我们。说着说着,狗就潸然泪下。我在旁边也为朋友嗟叹不已。但往往到了这时候,狗又「噗嚏」笑了,说,不过话又说回来,当狗也有当狗的好处,没有那么多牵涉;过去我当人的时候,女兔唇常让我半夜学狗叫,弄得我声嘶力竭,痛不欲生;现在我当了狗,女兔唇却没让我学过人叫。什么是解脱呢?这就是最大的解脱了。当人能好好当人,当狗能好好当狗,就是人生和狗生最大的满足了。虽然狗不如人,但有时候人也不如狗呢。人我是一矬人,但在狗里,我却是一头有思想的狗呢。不然也不会在我成为狗之后,一个文学大腕的人,还和我是好朋友,在阳光明媚的春光里和我坐在这里闲扯篇。你说是不是小刘儿?我忙点点头。他满意地说,这对你也许没什么,也就是在无聊的时候与狗同乐,但在我就不一样了;我可以回去给狗们起码是搞文学的狗们吹上半天呢;这对我在狗的群体和社会中的地位,会起到潜移默化的稳固的作用呢。你是在无意之中帮我呢。接着又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这一眼看得我心里倒有些辛酸。我想起了牛根是人的时候,他还没有娶女兔唇没有受她迫害的时候,他是一个多么温顺的牛啊。在我小的时候,他牵着我的小手,走在故乡的河边。春天的风吹在他和我的脸上,掀着我们的衣襟;我们在河边默默地走着,我们心中有许多涌动的情感呢,我们内心有许多隐秘呢。我们想对世界说些什么,但我们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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